粵語正字:究竟系用「畀」定系「俾」?
07-23
2014-11-15羊城網
近日睇娛樂新聞,知道某香港女明星終於有喜。「XX最初嫁俾Julian,其實冇諗過生仔……」又系香港多數報紙雜誌成日出現嘅問題:究竟系用「畀」定系「俾」至啱呢?
畀,喺粵語入面,系遺留落嚟嘅若干上古詞語中最常用嘅一個口語詞。唔少人寫作「俾」,「俾」者,使也,唔可以通假。所以,準確啲嚟講,呢個系同音誤寫,屬於別字。
《說文》:「畀,相付與之約在閣上也。」佢系個象形字,象的系一束紡織物(約),放喺一個托盤(閣)上面;系古代君主賜與臣僕物品採取嘅方式。因此得出語義為「與也」、「予也」。讀音必至切,如此。另外,據清代著名嘅語言學家、經學家段玉裁講,「畀」重有「夫勿切」一讀,但呢種講法重未搵到例子支撐。其實「畀」最早見《書·洪範》:.「鯀堙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鴻九疇。」又《多士》:「惟天不畀,允岡固亂。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為,惟天明畏。」又如《詩·小雅·巷伯》:「彼譖人者,誰適與謀?取彼譖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秦漢以後,至到明清嘅古籍入面,「畀」仍有使用,不過佢系以古文語詞面貌出現,再唔系口語嘅反映嘞。不過從上引例,就可以知道粵語口語入面「畀」嘅來源系幾咁古老。
上文講到香港多數報紙雜誌發現有呢個別字問題,其實廣州本地嘅娛樂雜誌出現嘅情況更多(可以話暫未見過正確使用過嘅),希望大家多啲留意並正字正用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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