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防範冤假錯案 嚴守「路上」每道關
資料圖 中國司法改革為防冤假錯案提供製度保障。圖為《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中新社發 張宇 攝
中新社南京7月21日電 (記者 朱曉穎)「近年來,被糾正的大多數冤假錯案,都是因證據不足,依據疑罪從無原則宣告無罪的,而不是像過去那樣出現了意外『逆轉』,比如『真兇再現』或『死者歸來』後才被動糾錯。」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建明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糾正錯案的情形正發生變化」,在李建明看來,這體現出中國最高司法機關直面問題、有錯必糾的勇氣和決心,也折射出中國司法工作理念由淺至深的轉變:嚴守防範冤假錯案「途中」每道關,追求正義不打折扣。
不讓「帶病」的證據過崗
近年來發現並糾正的呼格吉勒圖案等冤錯案,都是在證據和事實認定方面存在錯誤,且大多與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行為密切相關。
檢察機關處於防範冤假錯案關口的「前端」:一起案件從偵查、批捕、起訴,到審判,前3個「鏈條」都緊連檢察機關。
在公訴部門工作17年的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副處長孫勇感慨地說,防範冤假錯案,從構築偵查取證「防火牆」、編織審查起訴「過濾網」,到當好審判環節「守門員」,一個都不能少。一方面,從源頭上排除非法證據,過濾「帶病」之證;另一方面,敢於對進入刑事訴訟程序、但有證據「硬傷」的案件做「存疑不訴」。
為杜絕刑訊逼供、證據「帶病」,江蘇檢察系統實行了系列規定,如辦案區24小時監控、同步錄音錄像、保證嫌疑人每天至少連續休息6小時等。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2016年,全國檢察機關監督糾正違法取證、違法適用強制措施、刑訊逼供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34230件次,同比分別上升1%、4.9%和7.4%。
不做「留有餘地」的判決
迫於觀念、體制原因,過去,司法機關有時會對疑罪案件做出「留有餘地」的判決。有專家認為,這種判決往往就是冤假錯案。
李建明直言,有些案件證據證明被告人實施犯罪的可能性極大,但證據又不到位,不能排除可能無罪的合理懷疑。這種情況下,有些法院寧可「降格處理」判輕一點,以交待各種「考慮」、舒緩各方壓力,也不願或不敢依照疑罪從無原則宣告無罪。
「這與疑罪從無原則完全是背道而馳的」,在李建明看來,司法機關應當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在有罪無罪的問題上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疑罪只能宣告無罪。
「江蘇尚未發生一起重大刑事冤假錯案。對那些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我們要求嚴守證據裁判原則,不作『留有餘地』的判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劉亞軍告訴記者。
法院處在案件審判的最後一道關口。劉亞軍說,對刑事案特別是死刑案,江蘇法院堅持五級定案把關機制、嚴格審理死刑案,有效防止了一些潛在冤錯案件的發生。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發布的《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書顯示,中共十八大以來,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張氏叔侄案等34起重大刑事冤假錯案,通過法院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
引入「人工智慧」精準「斷案」
原始、陳舊、落後的偵查取證手段也是導致冤假錯案的直接原因之一。有效防範冤假錯案,也要藉助高科技手段,提升依法搜集證據、打擊犯罪、審案判案的能力。
「法官辦案輔助機器人」今年3月起在江蘇試行。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祿生是該系統的設計者之一。王祿生說,「法官辦案輔助機器人」利用法律人工智慧、司法大數據技術,吸納了百萬量級的判決文書為「肚量」。其中的智能輔助量刑系統,可通過自動分析公訴書、庭審記錄,提取案件情節信息,精準推薦相似案例,智能預判量刑結果,支持法官上傳判決書計算偏離度。
目前,「法官辦案輔助機器人」已在江蘇、上海的部分法院、檢察院試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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