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實操】物業小區人員配備方案

A、管理服務人員

   (1)管理服務主管人員 無論面積多少,均應設項目經理1人。10萬~30萬平方米,可設副經理1人,服務中心主管1人,保安主管、工程主管、環境主管各1人。對超大型社區,則可以分設管理服務中心,人員配備遵循上述標準。

   (2)樓宇巡查人員 10萬平方米以下不設樓宇巡查員;15萬平方米設1人;20 萬平方米設2人;30萬平方米以上設3人。

   (3)服務中心人員 5萬平方米以下設管理員1人;5~10 萬平方米設2人;10~15萬平方米設3人;以後每增加10萬平方米,增設1人。如達到30萬平方米以上,則按項目的實際情況,有可能增設新的服務中心,新服務中心的人員配備標準按30萬平方米以下情況類推。

B、安全護衛人員

 (1)安全護衛主管人員 30 萬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 人,保安班長3~4人。

 (2)保安員

   1)全封閉小區(人車分流)每個出入口至少設置6人(三班倒)。

   2)巡邏保安員每3人一組可監護面積5萬平方米左右(三班倒)。

   3)封閉停車場出入口處應設置3人(三班倒)。

   4)智能化小區(大廈)已設置治安、消防監控系統時,可適當減少保安人數,但每個消防、保安監控中心應至少配置屏幕監控保安員3人(三班倒)。

   5)安全人員綜合勞動定額:每4000~6000平方米配置3人(三班倒)。

C、工程維修人員

(1)工程維修主管人員

   1)10萬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不設班長。

   2)10 ~30 萬平方米,配置主管1人,設施設備運行班長1人,維修班長1人。

   3)30 萬平方米以上可配置主管1人,運行班長1人,機電維修班長1人,綜合維修班長1人。

(2)維修工

   1)每個高壓配電房值班電工3人。

   2)每10 萬平方米配置水工1人。

   3)中央空調系統每10萬平方米配置1人。

   4)每10部電梯配專職電梯工1人。

   5)每10萬平方米配置維修電工3人。

   6)每10萬平方米配置綜合維修工2人。

   7)機電維修人員綜合勞動定額:每10萬平方米配置10~12人。

D、清潔衛生人員

(1)保潔人員綜合勞動定額 4000~6000平方米配置1人。

(2)清潔主管人員 10萬平方米以下,配置主管1人,班長1人;10萬~20 萬平方米,配置主管1人,班長2人;20 萬平方米以上,每增加5萬平方米增設班長1人。

(3)保潔員

   1)樓梯清潔:14層/h*人(1梯4戶)。

   2)擦樓梯、樓梯扶手、護欄、地腳線:8層/h*人(1梯4戶)。

   3)地面清掃:500平方米/h*人。

   4)洗地毯:100平方米/h*(2~3)人。

   5)刮玻璃:15平方米/h*人。

   6)清潔電梯轎廂(抹鋼油):1個/10min.

   7) 清潔8層以下樓房(無電梯):5單元/d*人;9層以上樓房(帶電梯):10 層/d*人。

E、園林綠化人員

(1)園林綠化人員綜合勞動定額

  1)室外綠地管理:每6000平方米綠地面積需綠化工1人。

  2)室內綠化管理:每2萬平方米建築用地(或200戶業主以內)配1名綠化工,每10萬平方米配2~3人。

(2)園林綠化主管人員 30 萬平方米以下,設主管1人,園藝師2人,不設班長;30 萬平方米以上,設主管1人,班長2人,每增加10萬平方米配置園藝師1人。

(3)綠化工人

  1)綠籬及灌木修剪

    a、牆狀綠籬:人工20m/h;機剪50m/h。

    b、叢生或塊狀綠籬:人工25 平方米/h;機剪50 平方米/h。

    c、球狀綠籬:直徑1m球形,4棵/h。

  2)大樹修剪

    a、冠徑15m以上,需3人配合,1棵/8h*3人。

    b、冠徑10~15m, 需3人配合,3棵/8h*3人。

    c、冠徑5~10m, 需2人配合,12棵/8h*2人。

    d、冠徑5m以下,高3m以下,單人操作,平均2~5棵/h* 人。

  3)剪草

    a、特級、一級草坪:機剪360平方米/h*人。

    b、二級草坪:機剪280平方米/h*人。

    c、三級草坪:用氣墊機剪180平方米/h;割灌機剪60平方米/h。

    d、四級草坪:割灌機剪40平方米/h。

  4)淋水:人工噴淋平均500平方米/h*人。

  5)雜草清理:人工除雜草平均20~50平方米/h*人不等。

  6)機械檢修:正常的周期性檢修每月2d/人,突發性檢修按機械故障的修理難度而定。

F、物業管理人員綜合勞動定額

  (1)多層住宅:5萬平方米以下,每人監護面積2500~3000平方米;5萬~10萬平方米,每人監護面積3000~3500平方米;10萬~30萬平方米,每人監護面積3000~4000平方米。

  (2)高層住宅、寫字樓:5萬平方米以下,每人監護面積2000~2500平方米;5萬~10萬平方米,每人監護面積2500~3000平方米;10萬~30萬平方米,每人監護面積2500~3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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