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兩塊心病,稿費少納稅多

算上今年,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參事、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張抗抗已是第三次提交「提高稿酬個稅起征點」提案了。

「這種稿費少反而納稅多的不合理狀況,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作家、藝術家和學者等相關群體的創作積極性。」張抗抗說。在全國兩會期間,就此發出呼籲的還有陳建功、趙麗宏等著名作家。二月河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從2008年起就積極呼籲為作家免稅。

中國作家協會創作聯絡部主任彭學明介紹說,稿酬個稅起征點過低,這不僅有違社會公平正義,也直接影響到作家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創作積極性。近幾年來,中國作協、知名作家學者都在強烈呼籲有關部門儘快解決稿酬個稅起征點過低問題,有關部門也對此有過一些呼應,但一直沒有實質進展。

今年年初,中國作協作家權益保障辦公室委託全國律協知識產權委員會及財稅法委員會,開展有關「稿酬繳納個稅立法建議」的課題研究,希望形成相關立法建議,提交全國人大和財政部。

稿酬個稅起征點很低嗎?

1980年9月《個人所得稅法》實施,稿酬與工資、薪金一樣,個稅起征點都為800元。在那個年月,這個起征點已經很高了,城市裡一名普通工人的月工資不到40元,一兩年的工資收入才能達到800元。對於作家來說,一部長篇小說寫一兩年,稿酬一次性發放和納稅,在1980年這個標準還算合理。

時光流逝,物換星移,物價與工資都在狂漲。我國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經過2006年、2008年、2011年的多次上調已提高到3500元,而稿費的起征點卻一直執行1980年的規定,始終保持在800元不動。

與此同時,稿酬標準仍然偏低。比如在報刊發表作品,2014年制定的新標準是每千字不低於100元,但即使在一線城市,也有報刊達不到這個標準。

對於需要稿酬改善生活的作家來說,稿費少,納稅多,這意味著什麼?

以路遙為例。他曾與朋友說過,《平凡的世界》那點稿費,還不夠他那幾年抽煙的錢。《平凡的世界》寫了六年,他欠下3萬元的債,那點稿費去掉扣稅,不夠還債。

那部小說奪得茅盾文學獎。與前一次《人生》獲全國獎一樣,此次路遙去北京領獎的路費,也是朝別人借的。茅盾文學獎金到手以後,除了還債和請北京文學界朋友吃飯,就不夠買100套《平凡的世界》送人,這讓他特別無奈。1992年,43歲的路遙因肝硬化去世,只留下1萬元的存摺和近萬元欠賬。

如果是沒有工資收入的職業作家,需要較高稿酬,也需要較高的稿酬個稅起征點。

翻譯家草嬰曾經放棄了上海譯文出版社總編輯職位,用全部精力翻譯托爾斯泰。他用了近20年時間,譯出400萬字的《托爾斯泰小說全集》。

草嬰無工資、無編製、無職稱,一直靠譯書稿酬為生。他譯的《安娜·卡列尼娜》印了幾百萬冊,但他得到的稿費很少,扣稅之後,只相當於一張從中國到美國的機票價錢。身為政協委員,草嬰寫過提案,呼籲提高翻譯家待遇,但直到2015年草嬰於93歲高齡去世,也沒有看到讓他滿意的結果。

稿酬徵稅方法制定的1980年,為改革開放初年。這個方法一直未變,就是說,三十五六年的時光里,作家學者們沒有得到改革開放的實惠。

今年1月舉行的北京市兩會上,北京市政協委員、噹噹董事長俞渝的《激發文化活力,減免作者稿酬所得稅》提案也引發熱議。提案指出:作者稿酬的徵稅方法35年沒有做過調整,嚴重影響廣大文字工作者的創作熱情,作者收入低下,生活得沒有尊嚴。

俞渝在提案中建議,減免作者稿酬所得稅,「十三五」期間對作者稿酬實現完全免稅。

他還進一步解釋說:「有人可能說韓寒是千萬稿酬收入的作家,或者莫言的諾貝爾獎獎金有幾百萬。但這些作家是全國數以十萬計作家中極其例外的個案,多數作家的收入水平不能用個案衡量。」

實際上,一個作家很難靠寫作維持生計,後果便是優秀作家的消亡。朱大可等評論家指出,目前有一種狀況,市場標準取代了文學標準,精英作家和漢語整體水準都在下降。

3月24日,中國作家協會召開了稿酬個稅立法調研座談會,邀請多位作家代表和財稅法專家共同對稿酬所得個稅繳納問題進行探討。

有作家在會上表示:現在以稿酬為生的自由撰稿人越來越多。他們沒有薪金,賺得較低稿酬,交納較高個稅,令生活雪上加霜,也讓一些作家只好去寫低俗的、能賣錢的文字。

中國青年出版社副編審庄庸提出,應把稿酬所得個稅立法問題放到國家發展戰略的大格局裡考慮。

與會財稅法專家稱,通過座談會,對稿酬個稅及作家的意見有了一些了解,多年未調整的稿酬個稅起征點對作家的確不公平。財稅部門和立法部門的確應站在一個國家文化意識形態安全高度,對稿酬稅制合理改進,並在未來的稅制改革中體現對作家更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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