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面對世俗葬禮
07-23
不知道為什麼,這一年好幾位親人離世。首先是舅舅,然後是伯父、姑媽,昨天又剛從妻子伯父的葬禮回來……除了對歲月無情之嘆,同時深感中年責任之重;尤其作為基督徒,要負起社會的責任,還要背起基督的十架。 基督徒該如何面對葬禮?這是一個深廣議題,又是一個巨大挑戰。隻言片語,實難道出個中情形,實難把握其中精要。我總覺得,婚禮和葬禮,是基督信仰的一大門檻,也是基督文化的一大使命。只有在文化上紮根,教會才能更加穩固;只有在文化上鋪路,福音才能水到渠成。而婚禮和葬禮,正是傳統文化之表現,教會文化之交匯。從戰略上講,教會實不該忽略此點。 不過在這裡,我們先撇開這個大題目,單單就其一方面討論——基督徒如何面對世俗葬禮?對教會舉辦的葬禮,雖有商榷之處,但既然我們已把握主動,就暫不提及。在此我們單單面對,非基督徒所主持舉辦的葬禮? (一)見證上帝 概括來說,非基督徒舉辦的葬禮,乃世俗祭司帶領家族對死人的崇拜。這其中既有迷信又有封建。用花圈、紙紮、貢品及上香與靈界接觸,將死者看為鬼神,而不看為人,這是典型的亡魂信仰及偶像崇拜。而這樣的崇拜,又是家族維繫之紐帶,社會權威之所在——這封建宗族的制度,正是農村社會的基本框架。 在這種葬禮上,基督徒至少面對偶像崇拜和家族壓力。世俗的祭司會告訴你,這個不敢,那個不可,致很多人懼怕屬靈的權勢——但我們既已歸附獨一至高真神,知道在我們裡面的比在那世界的更大(約壹4:4),就要向世界展示我們的自由,見證我們的上帝! 「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加4:8-9)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2:20-23) 因此,在親人離世的葬禮上,我們應該把握見證的機會。拒絕世俗捆綁與偶像迷惑,在眾人面前表明我們是神的兒女。這是在公眾面前的見證,也是在壓力之下的見證,但對於上帝,這是極寶貴的見證。主耶穌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2-33) 一位大學生帶著女朋友,下車後看到母親在撿破爛,竟不敢在女朋友和眾人面前,認自己的母親……很多基督徒也是如此!主耶穌降卑自己靠近我們,我們對他,豈要不知感恩反而輕棄? 當然我深體會,家族逼迫與社會壓力——鄙夷的眼神,不屑的態度,甚至直面衝擊和惡意謾罵……然而你是否相信,「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太7:25);你是否相信,「信靠耶和華的人,好像錫安山永不動搖」(詩125:1);你是否相信,「住在我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的更大。」(約壹4:4)而且主耶穌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5:10-12) 不過,我們又不可莽撞,把堅定立場等同強硬態度,把親情哀慟歸屬偶像迷信,以致在全盤否定中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衝突。但以理三友的見證,其精意在腳跟站穩,腰膝挺直,而不在氣氛僵硬,性情固執。請看聖經對我們教誨,「若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立場堅定與態度溫柔毫不矛盾,愛就是其總和。 (二)愛與親情 聖經教導我們,「當愛人如己」。這「愛」裡面包含了對親情的修復,對錯失的接納,及正常的人際往來。 實在說,我很多的親情破碎了,且無意修復,甚至正是在親情壓抑下,逃遁於教會…好享受其中的主內恩情——素不相識的人,藉基督十架成為弟兄姐妹!這時候我聽懂了主的召喚,「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10:37)「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可3:33,35) 在此之後,當我尊重主內長輩時,遇見了家族的長輩;當我愛護主內肢體時,遇到了家族的兄弟;當我從教會講壇看見一群群靈魂時,我發現在生死線上,同一血脈正在掙扎……我的心開始顫動,我的眼開始濕潤,我那死去的親情,在主里復活了! 因此,隨著葬禮的哭聲,我也哭了……我否認這是隨從世俗,反而更加認定,基督的愛在我心涌流。因為所看到的,不是自我的私情,而是上帝的真愛——他是多麼期待,罪中的人類歸回,多麼期待墮落的生命得救啊! 看到親人擺貢上香,朝拜死人,你不可對他隨從,又不可對他不敬。只能說,這是他的方式——從真理來說,這是他的錯,從他自己來說,這是他的心。真理之判斷,固然站在真理立場,真理之真愛,卻也站在敵人立場。這就是接納! 我們對親人的愛,包括對他錯失的接納與忍耐。厭惡偶像,不當變成厭惡親人;其中更多的心境,不是痛恨藐視,乃是嘆息憐恤! 合宜的人際來往,還是應該有的。伯父仍是伯父,舅舅仍是舅舅,不要用簡單的信與不信、神與魔鬼劃分;在根源上雖是如此,在人際間卻不可失禮。 我個人認為,應該參與禮尚往來,免得我們淘汰於社會,且阻礙了福音門路。不少被混淆的聖經概念需被糾正,比如:「世俗」與「社會」;「肉體」與「身體」;「世界」與「天地」;還有此處我們談到的「禮物」與「賄賂」。 禮物是否應該?它是世俗的賄賂?還是屈從的風俗?我曾對逢年過節的禮物反感;但信主後的我們,不也送禮物安慰人嗎?醫院的病人需要看望,難道送他的禮物等同賄賂?保羅不也接受腓立比教會饋送,且當作極美的香氣嗎?(腓4:18) 對禮物的認識,重在其性質意義——是交易賄賂?還是愛心幫補?或者是奉獻給上帝的祭物?我們斷不把禮物獻給假神(詩16:4),但我們對長輩敬重,逢年過節看他們,送他們禮物是應該的。這不因我們屈從於風俗約束,乃因我們要把基督的真愛,藉著禮物傳遞。 葬禮之禮,包括財物之禮,與叩拜之禮。我個人堅持的是,人際之間的禮不少,鬼神獻祭的禮不跟。世俗的葬禮,我們只承認其社會性,不承認其宗教性。因為在信仰上,我們已經改宗基督,單單侍奉上帝!「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侍奉他。」(太4:10)在不隨從偶像,見證上帝信仰的基礎,有相應的禮節。好像耶穌作為兒子,卻納了聖殿丁稅。耶穌說,「恐怕觸犯(絆倒)他們。」(太17:27) (三)行動提議 論到具體行動方式,我個人的基本提議是:不穿孝,用黑紗白花表示紀念,最好同時有十架信仰標記。這個方式可能被斥為標新立異,不認同親情之嫌,且會感覺有壓力;但壓力是無論如何都會面對的,我們若靠主扛過這個壓力,這方式的好處就顯出來了。 這方式有什麼好處? A 分別為聖 喪服代表報喪,孝服代表孝敬,這本是無可厚非的。若僅此而已,我們穿孝未嘗不可。然而在農村社會,穿孝與朝拜死人已聯成一體。雖有些基督徒家庭,穿孝不拜偶像,但這僅是我們製造的特殊場景。離開這個場景,到任何一個場合,我們都發現它被賦予的意義:孝服喪服,同時是朝拜死人的朝服,好象當年朝見皇帝所穿的衣服。其中很多標記和規矩,都是根據世俗規條和鬼魔迷信而來。 就算我們自認為坦然,為這一切重新定義,我們的場合環境,卻早給了它定義,且已成為社會的定義。穿孝和迷信聯繫的緊密,既已超過與孝敬聯繫,我們為何不摒棄它呢? B 旗幟鮮明 作為基督徒,我們的使命就是見證基督。無論走到那裡,包括工作、上學,都應當高揚旗幟,叫眾人曉得我們是基督徒,是神的兒女。 明確的身份,和鮮明的立場,就是基督徒打造的品牌。若我們唯唯諾諾,亦步亦趨,最好不過像不認主的彼得,遠遠跟隨。主耶穌卻說,「若有人服侍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侍我的人也在哪裡。」(約12:26) 以見證基督作我們的使命,以婚禮葬禮作見證的機會。我們當然要亮明底牌,而不是臨時表態。強大的今世風俗和異教之風下,若沒有預先的立場,若不擺基本的陣勢,而僅僅用臨時的反應,我們是招架不住的。但我們打出品牌,舉起旗幟,就再無人敢侵犯我們的領域。 C 儀式簡化 我們用黑紗白花,而不用黑衣服換白衣服,是因為這樣更精簡,預備的人比較簡單,不成為負擔。倘若我們統一用黑衣服換白衣服,就算我們更改成功,這難保不成為將來的重軛,又難保不變成另一種迷信。精簡的方式,更容易從繁文縟節中醒悟,看穿偶像迷信的無益。 墨子曾經講到「節葬」,使人們更早、更快的回到現實,不耽誤正常的生活運作;主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只有死人才在乎怎樣埋葬,活人在乎的是生活事業;而在永生中的活人,在乎的是天國,是救恩福音! D 現代自由 請看中央首長去世後有穿孝嗎?在現代化的世界,落後的風俗是站不住的;在自由人權的時代,腐朽的制度必要衰微的。移風易俗,改革開放,這已經是時代的旋律,我們要跟上進步的節拍。進步的趨向中,我們不要選擇腐朽傳統;全球化的時代里,我們不要受地方性束縛;多元化的自由里,我們要爭取信仰的自由,而不任憑犯罪的人糟踐自由。走在進步里,才爭取到進步之人的認同,才獲得了進步成長的徽號。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人點燈,不是放在斗底下,乃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4-15) (四)完善和諧 這樣的變革,也許比較激烈,也許有所誤會和衝突;我們定要留意,衝突的代價是很可怕的——立場要堅持,但卻要盡量和諧。「若是能行,總要儘力與眾人和睦。」(羅12:18) 那我們該如何才能和諧呢?就是要完善我們相應的步驟。 A 在世孝敬看望 不穿孝好像不孝敬一樣,起碼人們會這樣論斷。既如此,我們就要彌補我們的孝敬。趁活著的時候,多多孝敬父母長輩,逢時過節多去看望他們,伺候安慰他們,並傳福音給他們。這樣,一方面報答親恩,一方面搶救靈魂,而且又為將來的葬禮鋪了路。 B 葬前及早溝通 不穿孝出現在葬禮,對於我們的親人是個突襲。當親人們反應不來時,很容易根據他的價值觀誤會我們,這些不能解開的情結一旦爆發,將成為可怕的災難。 因此,為保障我們與親人的和諧,一定要多做溝通,早做溝通。表明立場的同時,耐性溫和的解釋原因。而這解釋的過程,往往就是傳福音的過程,親人們可能因此意識,在他們的價值以外還有另一種價值,更可能符合真理。 C 葬時認同親情 參與親人葬禮,切忌使用驕傲論斷的姿態;反而在真理的基礎求同存異。 我們不能與偶像認同,卻總要與親情認同;我們不要參與在迷信行列,卻要參與在親人行列;我們不與跪拜的人同跪拜,卻要與哀哭的人同哀哭…這中間的平衡總要把握。 既然我們以特別的標記表明了立場,我們在一起的哀哭追悼,則可避開這些試探和這種嫌疑。 D 尋求機會表達 不穿孝遠離偶像,可能的一個困窘,就是在別人哭泣的時候,我們遠遠站著,被迫處於「不孝」的立場。因而,我們若能找到機會,按照我們的信仰表達哀悼,這樣就在表白信仰的同時,表達了親情。 在伯父的葬禮上,父親作為死者的弟弟,向喪事總管提出,要求按照我們信仰表達的機會。等到他們祭拜完了,父親和母親,我和我的妻子,站在靈前根據基督信仰和教會禮儀,哀悼死者。父親向上帝做了禱告,敘述了伯父生平與美德,且以長者的身份,訓勉侄兒男女,勸他們孝敬母親……結束之後,竟有人非常認同。感謝上帝! E 教會一致基礎 這些內容,我們很希望彼此溝通,使教會達成一致看見。以教會的理解,促成社會的理解。若教會能在此達成一致,若教會對葬禮有「官辦」形式,我們對社會就能有統一的交待了。而這個一致,不在於強制推行,乃在於理解認同。 結語: 有關這方面話題深廣,乃一言難盡;有關這方面任重道遠,非一蹴而就。現在我們只能草草結束,希望藉此拋磚引玉。在遍布荊棘的中國教會,神兒女需要走出一條路來。這條路有艱難,有兇險,很不容易;但只要有上帝的同在保守,只要有基督里生命的成長,只要紮根於上帝聖言的真理,有忠心與見識的好管家,有同心合意、彼此相愛的美好見證,神兒女就可以走過來。結出美好豐碩的果實,帶回天家豐收的倉庫,榮耀將因此歸於創造、養育又救贖我們的天父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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