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道德經》經典語錄

老子在其《道德經》第七章中說: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

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天地之所以能夠長久,乃是因為它的一切運作都不為自己,所以能夠長久。因此,聖人處處謙虛、退讓,反而能夠贏得愛戴;事事不計較利害得失,反而身受其益。這不正是因為由於他無私,結果反而成就了他自己嗎。

關於這段話,後人產生了很多種觀點看法。

通說認為,老子用樸素辯證法的觀點,說明利他(「退其身」「外其身」)和利已(「身先」、「身存」)是統一的,利他往往能轉化為利已,老子想以此說服人們都來利他,這種謙退無私精神,有它積極的意義。但這種說法十分空洞,充斥著道德說教,很難讓人信服,因為這種解釋沒有說清楚兩者是如何轉化的。

當然,說不清楚這種轉化的原因是有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老子的學問太高深,很形而上。普通人從生活常理很難理解。往往從倫理、道德、修養上看,把這種宇宙觀看做是為人處世,不像道家的學說,卻儒家化了。甚至有人從厚黑學角度認為,老子以退為進,很會玩弄政治手段,以獲取自身利益,而且老子這種技巧還影響了後世國人,使中國人都學會玩弄手段,這簡直是貽笑大方。

當然,後人一定要從這裡引申各種道德教條,那也是無可厚非的,畢竟現在主流分析都是功利主義的。

如果在《道德經》第七章里把公私看做是幾種實體利益的話,那麼就違背了老子的根本意思,在老子的哲學裡,根本就沒有什麼實體利益,沒有明顯的看得著摸得著的利益,有的只是一種運動、不斷整合的整體關係。老子曾經說道:「人生天地之間,乃與天地一體也。天地,自然之物也;人生,亦自然之物;」

在老子看來,每一層關係都是一個整體不可分離的。在第七章中,首先說了天地。本來便是一個整體的大我,無形無相,生而不生,真若永恆似的存在。之所以永恆的存在,「天地無人推而自行」(這裡的「人」是指一切實體力量,不僅指人力),沒有自己產生,塑造,終止自己,它只符合「道」的規律,道是沒有時間,沒有空間的,天地符合了道,當然是永恆的了。

接著,引出下文,「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說到了社會中人的利益關係,社會也是一個客觀的整體,人只是組成其中的一部分。得道的聖人能效法天地的法則立身處事,去掉自我人為的自私,把自己假相的身心擺在最後,把自我人為的身心,看成是外物一樣,不值得過分自私。只要奮不顧身,為義所當為的需要而努力做去,滿足整個和諧的整體。那麼,雖然看來是把自身的利益位居最後,其實是自己把自己身存天下的最好安排,因為自身的存在滿足了整體的需要,當然,作為個體的個人的利益也就得到了滿足。

老子曾經對孔子說:「天地無人推而自行,日月無人燃而自明,星辰無人列而自序,禽獸無人造而自生,此乃自然為之也,何勞人為乎?人之所以生、所以無、所以榮、所以辱,皆有自然之理、自然之道也。順自然之理而趨,遵自然之道而行,國則自治,人則自正,何須津津於禮樂而倡仁義哉?津津於禮樂而倡仁義,則違人之本性遠矣!」

從上述的話中也可以看出,老子是主張「無為」的。「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前半句說的是人不要有太多的私心去刻意的追求什麼東西,要做的是是自己成為整體的一部分,不要因刻意追求脫離了整體,只要滿足自然的規律,不要阻礙整體的協調,運作,自然最後個體的存在會得到各方面的滿足,因為符合了「道」,整體存在了,和諧了,做為個體的人,本性得到了舒展,也就得到了滿足,「故能成其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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