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區層級演變:逃不過兩大循環
第一次大循環縣級政區,最早產生於春秋時期。秦國置縣較早,《史記·秦本紀》載「武公十年,伐邦、冀戎,初縣之;十一年,初縣杜、鄭」,那是公元前688年的事;商鞍變法時,曾合併鄉聚為縣。楚設縣也較早,置有申、陳、蔡等縣。晉國置縣較多,有原縣、溫縣、先茅之縣等;三家分晉後韓、趙、魏續有增置,如魏設鄴縣、趙設上原縣等。設縣最多的是齊國,齊桓公曾賞給管仲17個縣。吳僅有一縣見於記載:朱方之縣。關於「郡」的起源,始於春秋時代應無疑義,但具體設置了什麼郡卻不見記載;戰國時,郡的設置就多了起來,往往設於邊地,主要是為了鞏固邊防,除齊國外,各國都設郡,如趙有上黨、雁門、雲中、代郡,韓有三川、上蔡,魏有河西、上郡,燕有上谷、漁陽、遼東、遼西、右北平,楚有漢中、黔中、巫郡,秦有北地、隴西等郡。以郡統縣的體制肯定產生於戰國之世,至於是如何產生的?目前學術界沒有明確的答案。據楊寬先生推測:「郡本來設在新得到的邊地,因為邊地荒僻,地廣人稀,面積雖遠較縣為大,但是地位要比縣低;等到戰國時代,邊地逐漸繁榮,也就在郡下分設若干縣,產生了郡、縣兩級的地方組織。這種縣統於郡的制度,最初行於三晉,秦、楚、燕三國的郡縣制度是效法三晉的」。這樣就出現了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政區兩級制。秦始皇統一六國,分天下為36郡,下轄約近千個縣(其中設在少數民族地區的縣稱為「道」),把以郡統縣的兩級制推廣到全國。西漢實行郡國並行制,無論郡還是國,下面都是管轄縣級單位的,成帝元延、綏和之交全國有1587個縣級政區(1314縣加上273邑、道、侯國);東漢順帝時,全國共有105個郡國、1180個縣級政區,仍延續著兩級制。十三州是漢武帝時代實行的監察制度,發展到東漢末年逐漸成為正式政區所以三國時代是州郡縣三級制。曹魏有司隸、豫、冀、充等12州,轄94郡、725縣;孫吳有揚、荊、交三州,轄27郡、286縣;蜀漢延熙二年僅有益州一州,轄21郡、133縣。
政區地理的經典著作: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西晉初分置秦州、寧州、平州為19州,西晉末分置江、湘而為21州,州下管172郡(國),郡(國)下轄1232縣;東晉義熙十四年,有州23、郡252、縣1236。到了南北朝,政區仍然延續州郡縣三級制,不過州越來越多,郡越劃越細,縣也有一定的增長。當262年時,魏、蜀、吳三國合計州16、郡148,縣1206,平均每州轄9.25郡、每郡轄8.1縣;到580年時,南北朝合計州275、郡674、縣1724,平均每州轄2.5郡、每郡轄2.6縣。三百多年期間,州是原來的17.2倍、郡是原來的4.6倍,縣也有一定增加。因此到隋開皇三年,文帝下詔廢天下諸郡,開皇九年平陳之後又把這一舉措推廣到了南方。至此,中國政區的進程從春秋戰國產生兩級制,歷經州郡縣三級制,又回到了兩級制,為第一次大循環。第二次大循環隋朝和唐前期實行州、縣兩級制,雖然隋大業及唐天寶、至德年間實行郡縣制,此時的州、郡實質上並無差別。開皇三年末,有190州、管轄903縣,九年平陳而得州40, 141郡、511縣。大業三年,全國有185郡,管轄1249縣。唐貞觀十四年,有州360,管縣1557。開元二十八年,有328府州,管轄1573縣;其中的府,是與州平級而地位在州之上的政區,最早的府級政區是京兆府和河南府,截至唐末共有十個府。道制源於唐初依山川形便所分天下的十道,開元十五年細分為十五道。安史之亂以後,地方節度使擁兵自重,兼任各道的採訪、處置、觀察等使,儼然掌握了地方數州的行政、經濟、軍事大權,成為實際的政區,於是藩鎮(方鎮)與「道」合一,逐漸形成了道、府州、縣三級制。元和三年全國有47道、336府州、1620縣。北宋改造了唐代的道,創立複式路制,儘管對路的性質學術界有不同意見,但路下管轄府、州、軍、監,府、州、軍、監管轄縣級政區的制度則一直貫穿了整個宋代。其中的軍、監,分管縣和不管縣兩種。北宋宣和四年,有19路,下轄38府、234州、51軍、4監,1204縣;南宋據有半壁江山,端平元年,有府34、州133、軍33、監2,下轄747縣。遼、金學習了唐宋政區制度,遼以中唐以後的道為樣板,將全國分為五京道、下轄156府州(含軍、城)、209縣(不含頭下軍州);金基本上採用宋制,大定二十九年將全國分為二十路,下轄179府州、683縣。元朝,由於政權的軍事征服性質,加上國土遼闊,政區層級不能整齊劃一。層級最多的有五級,如:中書省管轄上都路,上都路管轄宣德府,宣德府管轄奉聖州,奉聖州管轄永興縣。四級制也不少,如陝西行省有延安路,下轄的鄜、葭、綏德三州管轄了七個縣。當然,三級制是主體,如江浙行省杭州路,下轄錢塘、仁和、餘杭等八縣。至順元年,全國有11行省、185路、33府、359州、1127縣。
延安路與鄜、葭、綏德三州明朝、清朝的政區改革目標,就是整理元代非整齊劃一的政區層級。明代取消了五級制,四級制也只剩下「屬州」制度,政區的主體是布政使司(俗稱「省」)、府州、縣三級制,萬曆中後期有13省、159府、20直隸州、235屬州、1169縣。「屬州」為明清時期府之下領縣的州,與直隸州不同的是它屬於府,與散州不同的是它又領縣。清嘉慶元年之後消除了「屬州」制度殘餘,政區回歸到純粹的省、府、縣三級制,其中與府平級的有直隸廳、直隸州,與縣平級的有散廳、散州,宣統三年全國有23省、219府、61直隸廳、79直隸州、88散廳、146散州、1379縣。民國時代,北洋政府之初、南京政府均實行省直管縣的體制,也就是省管縣的兩級制。民國元年,東南諸省有的實行省管縣二級制,有的實行省管府縣二級制,有的實行省管府州廳縣二級制(府、州、廳、縣平級),都是兩級制;袁世凱所控制的北方諸省,則沿襲著清末地方行政體系。袁世凱接掌大權後,發布臨時大總統第一號訓令,將北方各省改造為省管縣的二級制。1913年1月8口,袁世凱發布劃一令,始實行省、道、縣三級制。但是,此後的道並未發揮政區的真正作用,僅為公文承轉而已,故南京政府取消了全國90多個「道」,全國實行省管縣的制度。這是完全意義上的兩級制。1930年,國民黨政府為圍剿中央蘇區而設立行政督察區,它介於省與縣之間,但只是省政府的派出機構,不能算完整意義上的政區。這樣,從隋開皇九年平陳到民國年間,政區層級從兩級制演變到三級制乃至五級制,經歷了較為長期的三級制之後,又回復到了兩級制。因此,中國的政區層級,從春秋到民國的2500多年間,經歷了兩次大循環,終點都是兩級制。第一個循環是從春秋到隋初,政區從兩級制產生開始,以回到兩級制告終;第二個循環是從隋代到民國初,驚人地重複了從兩級制開始、歷經各朝各代無數細節變化而再回到了兩級制。如果從《國語·晉語二》中「郡縣」首次連稱(約公元前650年)算起,到隋開皇九年全國回復到兩級制,歷時1239年。從隋開皇九年平陳把州縣兩級制推廣到全國開始,到1912年回復到省縣兩級制,歷時1323年。以古察今古人云:「知古不知今,謂之陸沉」,「知今不知古,謂之盲瞥」。從1949年到改革開放之前,內地政區的主體制度一般是省管縣兩級制,專區、地區僅僅是省的派出機構,最多也只能算虛三級;改革開放以來,大量的地、市合併使得地級市坐實為政區,從而形成了以省、地級市、縣為主的實實在在的政區三級制。截至2012年底,全國有34個省級政區,管轄著333個地級單位(其中285個地級市是主體),下轄2852個縣級單位。但是,目前的地級市制度已經走向沒落,不消說市轄市的不合理,就是中西部廣闊地區的市管縣體制也是市吃縣、市刮縣,沒有完全達到當初以市帶縣共同發展的美好願景。所以,當今的三級制政區何去何從,值得不同學科的各個專業來共同思考。如果政區層級在2500年間歷經兩次大循環之學說庶可成立,那麼從中國的歷史長河來觀察,目前我們可能正處在第二次大循環的延伸時段,也可能處於第三個大循環的起始點。如果順應歷史潮流是可取的話,那麼今後的政區改革方嚮應該是明確的,即:政區發展的趨勢是減少層級,兩級制是大勢所趨。當今在各地逐步推廣的省直管縣制度,就是順應歷史的明智之舉。(文/華林甫)本文轉載自「明清史研究資訊」微信公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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