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中醫基礎理論系列】六綱與八綱
六綱與八綱
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六綱辨證理論的第二節:「六綱與八綱」。接觸漢傳中醫之前,大家可能對「六經」和「八綱」這兩個概念比較熟悉。六綱是漢傳中醫學區別於其他經方學術的第一個概念。為什麼漢傳中醫學提出六綱這一概念呢?我們下面從提出「六綱」概念的重要意義、六綱的實質以及六綱與八綱的區別三個方面來認識六綱這一重要概念。
一、提出「六綱」概念的重要意義
陰陽是區分世間萬事萬物最基本的分類法則。陰陽學說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源頭,是認識事物本質執簡馭繁的法寶。傷寒論中辨證用方所用的陰陽學說,其內涵實質是三陰三陽。即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
三陰三陽學說指導著六綱、經絡、運氣三個體系的分類和定位。雖然與經絡、運氣使用相同的名詞,但其內涵完全不同。「六經」本是經絡用語,最早出現於《素問·熱病論》中的經絡六經理論。隋代巢元方將六經熱病內容與仲景的傷寒論條文混雜一處,形成了用六經經絡解傷寒論的初步理念。宋代的朱肱,最早確定《傷寒論》六經辨證概念,用經絡解《傷寒論》,提出了「六經」一詞。從此以後流毒千年,導致後世很多醫家用經絡理論去曲解仲景本義,直到現在,仍然貽害後學。後世又有用五行臟腑、六氣理論解讀六綱者,皆入誤區。六綱傷寒論全書以六綱框架為依託,結合五證病機、衛氣營血、三焦、胃氣等理論,建立起完善、系統的六綱辨證理論框架,並以之為綱,方證為目,將疾病症候群以病性、病位和病態的規律辨別剖析,予以高效的對證治療。因此,六綱辨證是六大疾病總綱,無論什麼病均在這個總綱範圍之內,用六綱(六大疾病總綱,簡稱六綱)取代錯誤的六經概念,既避免與臟腑、經絡混淆,又強調其作為辨證總綱的重要地位。那麼,六綱與後世的八綱有什麼關係呢?「八綱」即陰、陽、表、里、寒、熱、虛、實八個綱領。是我們中醫教材中的中醫辨證總綱,是辨證論治的理論基礎之一。八綱淵源於戰國時期《內經》,《內經》提出了陰陽、寒熱、虛實的明確概念。
明代王執中將虛實陰陽表裡寒熱稱為「治病八字」。張景岳則明確提出以陰陽為「二綱」,以表裡、寒熱、虛實為「六變」之說。清代,程鍾齡進一步闡發了八綱的涵義,提出審證治病不過寒熱、虛實、表裡、陰陽八字而已。近代《醫學摘粹》正式提出「八綱」一詞。1949年以後隨辨證論治學術地位的確立,八綱在辨證論治中的核心地位及重要作用得到充分肯定。從八綱的形成史來看,八綱是從六綱派生演變而成的,但六綱與八綱的性質截然不同。它沒有六綱圓滿,且失去了六綱辨證的靈魂。六綱與八綱的區別我們後面再具體說明。
通過以上分析,漢傳中醫學用六綱取代六經和八綱,還原經方醫學本來面目,明確《傷寒雜病論》的辨證內涵,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二、「六綱」的實質
陰陽學說,是古人認識自然的一種科學方法。古人把萬事萬物按其屬性,用陰陽的法則進行二分法歸類。老子《道德經》:「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陰、陽、中氣,稱作三才。孔子在《易傳》里說:「六者,三才兩之而成。」陰陽和中氣,又各自可以看成一個獨立的個體,每一個都可以按照太極生兩儀的法則,再分生一對陰陽。也就是說,陰可以再分一對陰陽,陽可以再分一對陰陽,中氣可以再分一對陰陽。三個陰,三個陽,稱為三陰三陽,三才就成了六綱。由此而產生了三陰三陽的六分法,成了萬物六大分類總綱。《周易》:「乾坤生六子,退位而不用。」這裡的乾坤就是陰陽,細化為六子(三陰三陽)之後,實際上就是用這個「三陰三陽」對事物進行了歸納。「三陰三陽」涵蓋了陰陽,可以說六綱是從陰陽法則發展來的,陰陽是六綱之體,六綱是陰陽之用。我們運用的就是六綱,六綱是陰陽的細化。因此,經方中的「三陰三陽」仍然具備了陰陽本身的寒熱性質。《傷寒雜病論》根據陰陽學說的六綱理論,把人體出現的生理、病理現象按其陰陽屬性,歸納為六大綱領,三陰三陽生理上就是人體的六大自穩系統,病理上形成了六綱辨證體系。陰陽在彼此轉化的過程中,出現了三陰三陽六種狀態:太陽,少陽,陽明,少陰,厥陰,太陰。每一種狀態或者說六綱中的任何一綱都是由「病位」、「病性」、「病態」組成的,三者缺一不可。
首先,看看「病位」。這個「病位」,就是疾病的病位。按照表裡上下的位置而定。在李昱昊師弟講解的「六綱理論起源」 中提到師父在書中提示的兩種思路:先把部位分三部分(表、里、半表裡)這兩種思路都可以得出六個病位。
表(陽):表之陽位——表之陰位
里(陰):里之陽位——里之陰位
半表裡(中氣):半表裡之陽位——半表裡之陰位。
也可以是:
陽:表——里——半表裡(上——下——中)
陰:表——里——半表裡(上——下——中)
任何疾病都可以按照這種規則進行定位。
從六綱來講:
三陽:陽之表稱為太陽;陽之里稱為陽明;陽之半表裡稱為少陽;
三陰:陰之表稱為少陰;陰之里稱為太陰;陰之半表裡稱為厥陰。
病位已經確定了,接下來的就是決定「病性」。
病性,就是指疾病的寒熱。
陽:寒-熱-半寒熱,
陰:寒-熱-半寒熱。
最後一點就是「病態」,就是疾病的虛實屬性。
虛實,也是細分成為六種
陽:虛-實-半虛實,
陰:虛-實-半虛實。
總結一下:六綱的「病位」、「病性」、「病態」
六個部位(病位): 陰:表-里-半表裡,陽:表-里-半表裡
六個特定性質(病性)陰:寒-熱-半寒熱,陽:寒-熱-半寒熱
六個狀態(病態): 陰:虛-實-半虛實,陽:虛-實-半虛實
六綱排序,按照先陽後陰的表——半表裡——里(上——中——下)的順序排:太陽——少陽——陽明——少陰——厥陰——太陰,這樣好理解,在講「合併系屬」病時就是按照這一順序。
師父在書中也提到按照開合樞的順序。
陽:太陽開-陽明合-少陽樞
陰:太陰開-少陰合-厥陰樞
陽要入陰,靠少陽來聯絡,陰要出陽,靠厥陰來溝通。這種排序更強調少陽、厥陰作為樞紐溝通陰陽的作用。歸納一下六綱之本義:
六綱 |
病位 |
病性 |
病態 |
太陽 |
表 |
熱 |
實 |
陽明 |
里 |
熱 |
實 |
少陽 |
陽之半表裡 |
陽之半寒熱 |
陽之半虛實 |
少陰 |
表 |
寒 |
虛 |
太陰 |
里 |
寒 |
虛 |
厥陰 |
陰之半表裡 |
陰之半寒熱 |
陰之半虛實 |
三、六綱辨證與八綱辨證的異同。
六綱與八綱的共同點:都是按照陰陽來確定疾病的表裡、虛實、寒熱。
六綱與八綱不同之處:
1.所屬的理論體系不同
漢代及其之前,中醫學分為兩個學術體系,一個是醫經體系,一個是經方體系。《漢書·藝文志》中對經方和醫經醫學的定義和闡述: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溫,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於平。醫經者,原人血脈、經絡、骨髓、陰陽表裡,以起百病之本,死生之分;而用度針、石、湯、火所施,調百葯齊和之所宜。
六綱辨證屬於經方理論體系,是對「三陰三陽」理論的運用,不含臟腑、經絡、運氣等學說; 而八綱辨證與《內經》一脈相承,屬於醫經理論體系。
2.理論體系的內涵不同,這是二者最本質的區別
六綱靈活地把陰陽推演為三陰三陽,將陰陽兩綱隱藏暗含於三陰三陽當中。三陰三陽在生理上為六大自穩系統,病理上即為六綱病。六大自穩系統某一系統失衡即為某綱病,每一綱都同時包括了病性、病位和病態。三陰三陽六綱涵蓋了表裡、寒熱、虛實等一切病理狀態。因此,在經方學術體系中病只有六大類,病之下又細化為各種證(以方名證,如桂枝湯證、麻黃湯證等等)。讚歎古代先賢的智慧!
此外,六綱明確地提出了陰陽各自的中間狀態,完善了半表裡、半寒熱、半虛實這些「半證」問題。圓滿地概括和解決了疾病的表裡、寒熱、虛實相互夾雜的實際問題。八綱辨證雖然是從六綱辨證派生演變的,但其理論體系遠不如六綱理論圓滿。八綱只是簡單地針對疾病的病性、病位和病態進行二分法,表、實、熱屬陽,里、虛、寒屬陰。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四對矛盾彼此相對獨立,互相轉化只局限在每一對矛盾之間。例如表證有表寒、表熱、表虛、表實之分,還有表寒里熱、表熱里寒、表虛里實、表實里虛等各種錯綜複雜的關係。其他的寒證、熱證、虛證、實證也是如此。並且沒有解決半表裡、半寒熱、半虛實這些「半證」問題。只能對疾病起到簡單分類,反失去了六綱的科學性。因此,六綱針對的是人體的陰陽(三陰三陽),八綱是對疾病陰陽屬性的分類,二者的內涵完全不同。
3.臨床運用不同
六綱辨證:
系統地賦予了六綱各自嚴格的疾病證候表現,確立了完善、簡明的辨證框架綱要,再進一步強調方證對應,施以相應的固定方證,
八綱辨證:
八綱中的表裡、寒熱、虛實已經包含了陰陽屬性,八綱辨證體系又復添加了陰陽二綱,顯得畫蛇添足,使科學的辨證方法顯得死板、僵硬、零散,缺乏完善的系統化的理論而趨於空洞、模糊。只能對疾病起到簡單分類的作用。不具備辨證提綱,還需要與臟腑辨證、經絡辨證等其他理論結合,才能指導臨床,實現理法方葯的運用。八綱辨證理論不能獨立地應用於臨床實踐,這是八綱辨證不成熟的關鍵所在。
六綱理論是最早和最為完善的辨證理論,六綱辨證具有高度的概括性,真正起到了提綱挈領、執簡馭繁的作用,成為經方醫學體系辨證論治核心理論和基本方法。
本節課的主要內容就是六綱實質,需要大家學習並掌握,其他內容了解一下就可以了。今天的內容就是這些,謝謝大家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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