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密
說起來,我肯定不是刻薄之人,但我的閨密一向是大蛋糕上的紅櫻桃,少得可憐,但有一個是一個。我曾經同時和一個女孩、一個男孩交朋友,後來他喜歡她,我喜歡他,可她不喜歡他。最後的結局如你所知,我和她越來越要好,成了一輩子的朋友,男孩則消失了。有時候我們一塊喝酒,都懷疑這個男孩是不是我們虛構出來的。
有些閨密慢慢疏遠了,她們結婚生子,忙得連感冒的權利也沒有了,更別說出來陪我胡吃海塞胡說八道了。在我28歲快要過完的時候,我必須開始給自己尋找新的閨密了。從去年底到現在,我發展了幾位新人,有的是一見如故,有的是我刻意追求。
有人說女人都會喜歡那些和自己相像的女人,這話沒錯。有個女孩和我一樣都有閱讀癲狂——就是說,老想把自己在愛情小說里讀到的故事情節變成真的生活。比如說,她曾經跟自己的男閨密說,想要和他做《挪威的森林》里渡邊和綠子那樣的朋友,在自家天台喝酒,一邊看著遠處大街上燃起的大火一邊接吻。我以前也跟人說過一模一樣的傻話。這情話聽起來很高級,其實本質上就跟說著「愛你一萬年」去撞大運的小夥子一樣天真。
還有個女孩,我們剛說了一句話就決定把彼此收歸麾下。她說她喜歡阿赫瑪托娃,我說那是我大學時候的愛情「聖經」。「人的一生應該遭受愛情的折磨,我燃起蠟燭,讓它在窗口一直亮到黎明。」當然,長大以後我從她的詩歌里看到了愛情以外的東西。
前兩天在南鑼鼓巷的酒吧里見了一個女孩。她陪我抽了幾支中南海1.0、喝了一杯叫做「曾經失去的鞋子」的酒、說了幾個做過的夢,還聽隔壁桌的情侶吵了一個語焉不詳的架,然後一個下午很快就過去了。離開的時候,天氣晴朗,有些東西就像太陽下的影子,正在慢慢移動。我知道我一定會再見到她。
作為一個矢志不移的異性戀者,我仍然感受到優秀的女孩對我的吸引力。亨利·詹姆斯在《波士頓女人》裡頭講過這種同性關係:她們真不一定是同性戀,但是對於那些積極、獨立、思想不安分、不願屈從社會禁錮的女性生活,它算是一種情感和同道的結合。
你可能也發現了,我喜歡的都是那些和我一樣不那麼正常的女孩,一些「流浪女孩」。可能終有一天,這些女孩也會和我的前閨密們一樣,變得正常起來,就像突然恢復了神志的堂吉訶德,回到偏僻小鎮安度餘生,然後只是嘆息:「去年的巢穴裡面不會再有今年的雛鳥。」但是如果可能,讓這一天來得再晚一點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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