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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離婚說

子是中國儒家的代表,也是中國離婚的代表。孔子的老婆叫亓(qi2)官氏,她是孔子的糟糠之妻,孔子19歲那年娶她為妻。然而,當亓官氏替孔子生兒育女之後,孔子卻和她鬧「離婚」了。當然那時不叫「離婚」,那時叫「休出」,叫「出妻」。孔子敢於「糟糠之妻也下堂」,如此前衛做法,堪稱「中國式離婚」的鼻祖。孔子為什麼要離婚?這當然不是孔子想借題發揮,炒作名聲,也不是孔子想討新老婆,以解婚姻「七年之癢」,孔子之所以要將老婆趕出家門,用今人的眼光審視,根本原因恐怕在以下幾方面:一是亓官氏已讓孔子不勝其煩。《大德禮記》中列出了「出妻」的律條和理由:「婦人七出:不順父母,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竊盜,為其反義也。」對照這些標準,亓官氏是犯了「口多言」的毛病。多言是女人通病,多言即是嘮嘮叨叨。女人總是喜歡嘮叨,男人最是懼怕女人嘮叨。你嘮叨有理,我還謙虛聽取;你若嘮叨成性,我便置若罔聞。孔子是什麼人?往時髦處說,孔子是辦私立學校的,當著學生的面,被沒文化的老婆數落挖苦,是可忍孰不可忍?譬如我們想像:亓官氏口無遮攔,嫌學生顏回拿來的肉肥了點,罵學生子路送來的雞瘦了些,嫌孔老夫子靠嘴皮子討飯吃沒出息,云云。孔子想,言多必失,這樣的女人連老公的事業都敢諷刺挖苦,我留她作甚?!二是孔子與亓官氏已差距懸殊。男女之間稍存差距無關緊要,那樣或許還可取長補短,增強婚姻的磁性。問題是,差距不能太大,太大了,夫妻就不是同命鳥了;太大了,夫妻最後就沒有共同語言了。亓官氏當然是個農婦,孔子「三十而立」以前也好不到哪裡,連他自己都坦率地承認:「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孔子曾當過倉庫保管員,替人管過牧場,等等。大家都沒地位,大家都是農民階級,你挑水來我澆園,反而滋潤了婚姻。但是,孔子後來成了先生,成先生的孔子深得學生的愛戴,也深受家長的歡迎,還參與到政治中去,於是社會地位越來越高,他不必風吹雨淋,卻沒有衣食之虞。關鍵是,孔子成了一個很有頭腦的人。換言之,他追求的是精神生活。可是他老婆幵官氏還在原地踏步,僵化而不思進取,以為生兒育女立了大功勞似的。套用流行的話說,孔子與她老婆,除了性,沒有愛。再後來,因為恨之入骨,孔子乾脆連「性」都不要了。三是孔子與亓官氏已無話可說。夫妻倆本該是無話不說的,當終於迎來無話可說的那一天,這樣的婚姻,一定離完蛋不遠了。無話可說,死氣沉沉,便是勞燕紛飛的標誌。當代中國式離婚,走的是這樣一條路:無話不說—爭吵—和好—再爭吵—再和好—懶得爭吵—無話可說—視同陌路—離婚分手。想不到歷史是如此驚人的相似,孔子在那個時代,同樣陷入了難堪的境地。《論語》當然沒有記錄孔子庸常的婚姻生活,但透露出孔子的生活狀態是「食不語,寢不言」。這其實也是孔子婚姻疲勞的寫照。一個男人天天與他的女人四目相對,卻不願說話,不想說話,不肯說話,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他失語了,說明他把話藏肚裡了,說明他和她真的沒有交流了。沒有共同語言,就只剩一條出路:散夥。四是孔子與亓官氏已沒了感情。「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應追溯到孔子時代。愛情是水,它會蒸發,愛情是花,它會凋謝,愛情是幻想,它會破滅。孔子當年肯定也這樣苦苦思索過。思索的結果是,孔子發現,他與亓官氏之間,不僅已無愛情可言,連親情也蕩然無存。能反證孔子對幵官氏冷若冰霜的,有《禮記》的記載:「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伯魚是孔子的兒子孔鯉,他在母親逝世一周年時穿著孝服哀哀哭泣。孔子聽到後,問誰在哭,學生告訴他是孔鯉,孔子說,哼,太過分了。孔鯉聽說之後,便脫去喪服不再哭泣。看看,亓官氏死了還不肯饒恕,不難想像,與她一起生活時,孔子是何等深惡痛疾之。有愛情了,便成為愛人,沒有了愛情,真的成了敵人。五是孔子與亓官氏已無法生活。愛一個人,可以愛她的缺點,恨一個人,可以恨她的優點。當代人是這樣認為的,而孔子當年正是這樣實踐的。孔子對付亓官氏,最後是萬般挑剔,橫挑鼻子豎挑眼,給老婆使臉色,擺出男人的臭架子。這倒是有詳細記載的。烹調得不好,不吃(「失飪,不食」),沒有合口的調味醬料,不吃(「不得其醬,不食」),從市集上買來的酒和熟肉,不吃(「沽酒市脯,不食」),肉切割得不合規矩,不吃(「割不正,不食」),坐席擺得不端正,不吃(「席不正,不食」),如此等等,無不透露孔子對老婆的不滿。其實「不吃」是假像,討厭亓官氏才是真的。我估計,最後孔子與老婆肯定也「不寢」很長時間了。這種討厭,發展到孔子發出「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遜),遠之則怨」的感嘆。看看,問題是相當嚴重了。可惜,亓官氏始終弄不明白,她老公為什麼對自己這樣反感,她找不出根源,自然也就失去了努力的方向,最後逼得孔子下「逐客令」,將她退回丈姆娘家。孔子跟老婆離婚的事,幾乎不為世人所知。這是因為,「出妻」在中國古代,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不是新聞,更談不上焦點。這跟當代是一脈相承的。一脈相承的還有,古今所有婚姻的破碎,均是由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引發的。雞毛蒜皮當然不足以讓婚姻猝死,實際則是婚姻早已得了不治之症,雞毛蒜皮不過是讓病毒發作而已。譬如孔子與幵官氏,當年可能是因為一道菜的口味問題,最終讓孔子忍無可忍,吼出「你給我滾」的罵聲。這在孔子的學生曾參身上找到了類似的版本。曾參學孔子為楷模,以「藜蒸不熟」(藜是一種當菜用的植物)的理由「出妻」。有人問,這犯了「七出」之規嗎?曾參回答:「藜蒸,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況大事乎?」大概覺得這點理由有點勉強,又說:「絕交令可友,棄妻令可嫁也。蒸不熟而已,何問其故乎?」問理由幹嗎,想要「出」那就「出」了唄,何況妻被「出」後,她還可以嫁人呢!以凡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引發「出妻」的理由雖然立不住腳,但孔子師生討厭各自的老婆定是難言之癮。孔孟之道是發揚流傳了,但婚姻的男權主義沒有得以傳承。這是時代的進步,卻也是婚姻的無奈。現在的男人不能行使這種權利,現在男人要是敢放言「出妻」,你就等著女人來狠狠地收拾吧。婚姻不是衣服,你想脫就脫。怎麼辦呢?脫不掉,只好拖,只有將女人拖得筋疲力盡,拖得她不想嫁雞隨雞,她才肯主動與你將那「事」辦了。「婚姻是枷鎖」這句話,真是說得一點也不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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