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出土的秦漢以前醫藥文化資源(續四)
來源:網摘 2008年12月9日
關鍵詞:秦漢以前 出土文物 醫學文獻 西北 華中 華東 醫藥器物
(接上期)
華東地區出土的古醫藥文獻
1安徽省阜陽縣雙古堆
1977年在安徽省阜陽縣雙古堆一號漢墓中出土了一批漢簡。該墓主人為夏候灶,卒於公元前165年(漢文帝十五年)。漢簡書寫的年代為西漢初期。經過阜陽漢簡整理組整理、定名後,表明有10餘種古籍。其中的2種與醫學內容有關,即《萬物》及《行氣》。現分別說明如下。
(1)《萬物》——此書原脫書名,在1983年第2期《文物》雜誌的《阜陽漢簡簡介》一文中稱之為《雜方》。其後又有人稱之為《萬物之本》。迄1988年第4期《文物》雜誌由阜陽漢簡整理組發表了此書的釋文時將其逕稱為《萬物》(見該期《阜陽漢簡〈萬物〉》一文)。——這是一種具有博物性質的書。現存約13枚殘簡。內容涉及自然界物理、物性及醫藥衛生方面的內容。在這些殘簡中,每枚簡文均以一二句話作為獨立的一段。每段字數不多,簡明扼要。各段之首均用圓墨點作為標幟,其中有關醫藥方面的簡文約50餘枚(條)。茲將這類簡文中的內容完整可辨的條文舉例如下:
「貝母之已寒熱也」。(W005簡)
「姜葉使人忍寒也」。(W031簡)
「燔牡蠣止為郁(「臾」)也」。(W008簡)
「已癃以石韋與燕矢也」。(W002簡)
「石鼠屎(矢)已心痛也」。(W007簡)
「商陸、羊頭之已鼓脹也」。
「蠶卵之可以(已)兔裂也」。
「服烏喙百日令人善趨也」。
(2)《行氣》——這是一部通過呼吸導引進行養生的著作,其全部釋文本人尚未看到。據《阜陽漢簡簡介》一文的說明即:「(簡文)殘存不多,內容主要講行氣的功能和方法。例如:『氣之有所不節則瀹』」按,「瀹」原作「(艹+瀹)」,古寫,乃「越」字之通假。瀹與越上古音均余母,葯部韻。
另據1985年《中華氣功學基礎教程(初稿)》一書的第2篇上,也引錄了《行氣》一書的部分釋文。現轉錄如下。
「異哉子之齒年長矣。……物之壽者何也?……非因美食佳肴,……寡而無嗜(原作「耆」)欲之祟(「崇」),是所以長壽。……守神而藏,……納(原作「內」。通假,「內」、「納」均泥部韻)氣……之有方乎?曰:有。凡納氣……去(「欲」)則精,精存則強。……奉其真以順其天命……」
按,在以上原文中還提到在「內氣」過程中的許多情況,如「氣則可食」、「志深而氣」、「氣強」、「氣堅」、「氣聚」、「氣清」等。
2江蘇省連雲港市花果山
1978年在江蘇連雲港市花果山下的雲台磚廠附近出土了12枚木質簡牘和1枚竹簡。其內容主要涉及刑事案件及曆日干支。惟所存文字過於殘碎,據李均明等氏將其收入《散見簡牘合輯》一書中。其中有關法醫的有以下兩枚一號及二號漢代木牘。
一號漢牘存5行文字,內容記有:
「榮成里徐譚十月十四日甲辰××以刀刺長里孫宣……」
「利×桑未宣梁里徐堅十月十七日丁未賣刀,×刃其傷何十八……」
「永昌里未毋×十一月二日人侍××刀刃×傷滿里徐二……」
「×知何人十一月六日乙丑夕以刃傷利成里孫子游×賴頭……」
二號漢牘存5行文字,內容記有:「自殺」二字。
但以上只有致傷案情,未見司法檢驗文。
3江蘇省連雲港市尹灣
1973年在江蘇省連雲港市尹灣漢墓中出土的第6號木牘,原題名為「武庫永始四年(永始為漢成帝年號,即公元前13年)兵車器集簿」,這是一種武器庫的帳簿,其中記錄了各種庫存武器的項目與數量。木牘系正、背兩面分欄書寫。在背面第3欄記有下列一種物品:「薰毒八斗」,這裡所記的「薰毒」究為何物?曾引起學者的推測。據《尹灣漢墓簡牘綜論》一書李均明的文章中指出:「薰毒,疑指熏煙的原料,藁艾之類。……以容量計,當為原料之類。非器物」。
惟此說欠妥。因為乾枯的藁艾類的易燃類草料完全沒有必要存放在兵器庫中。
另據張顯成教授的考證,認為薰毒應系薰陸一物的音假。筆者完全同意。因為從古音學上講,陸字為來母,覺部韻。而毒字為定母,覺部韻,系同韻通假,這種現象在簡帛的手寫文字中是很常見的。薰陸是薰陸香的略稱,在古籍中也有記載。
此物乃中醫傳統藥物乳香的別名。系生長在亞熱帶地區一種名叫卡氏乳香樹Boswellia carterii Birdw上的樹膠脂。作為醫療用途是中國古代軍事醫學上常用於治療戰爭創傷的藥物。具有活血、鎮痛、消腫、生肌的優良效果,也是軍隊上的必備之品,惟此葯在南方地區雖然產量較多,但根據產品的質量差異,也有不同的等次。正如《本草綱目》卷34「薰陸香(乳香)」條中所指出的:「南番諸國皆有。《宋史》言:乳香有十三等」。而這裡所記的乳香究屬那種等級雖不明確,但卻不難看出在西漢時的軍隊中已經普遍利用此葯了。茲摘錄幾段古籍中對於此葯的記述以供參考。
《名醫別錄》:「薰陸香,微溫。療風水、毒腫、去惡氣、伏屍。」
晉·嵇含《南方草木狀》:「出大秦(漢代對羅馬帝國的稱謂)。在海邊自有大樹,生於沙中。盛夏,樹膠流出沙上,夷人採取之,賣與賈人。」
唐《新修本草》:「(薰陸香)出天竺國(古代印度別稱)及邯鄲。似松脂,黃白色。天竺者多白。邯鄲者夾綠色,香不甚。」
北宋·沈括《夢溪筆談》:「薰陸,乳香也,本名熏陸,以其滴下如乳頭者謂之乳頭香;熔塌地上者謂之塌香。如臘茶之有滴乳、白乳之品,豈可各是一物!」
各地出土的古醫藥器物
已知在我國各地出土的千年以上古醫藥器物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華中地區方面
出土的藥物實物主要見於1976年在湖北省江陵縣鳳凰山一六七號漢墓以及馬王堆一號與三號漢墓。這些藥物均放置於棺槨邊箱的一些容器(如竹笥、漆奩或囊袋)內。這類藥物不僅有國產地道藥材的桂枝、桂皮、茅香、花椒、杜衡、藁本、佩蘭、姜、高良姜、牡蠣、丹砂等品種,而且還有來自異國產於印度(「天竺國」)的藥品蘇合香。這也說明當時中外醫藥交流還是很頻繁的。
在利用藥物配方的溶液進行屍體的長期防腐方面也有突出的成就。其中包括在馬王堆一號漢墓及三號西漢墓中出土的古屍及鳳凰山西漢墓(一六七號墓)出土的古屍均能在經過二千年的歷程而屍體外觀及其內臟器官仍然保存完好如初。這種卓越的效果當然都是經過嚴格的消毒防腐處理所取得的。
再如1953年在長沙左公山戰國墓葬中出土的稱量藥物的葯衡。包括1個天平秤和大小9個砝碼。這些砝碼最重者不過4兩,余者只有數錢或數分重。
此外,在1955年的南京中醫藥展覽會上還展出了春秋戰國時期的其他一些可供作藥用的器物,像陶鼎、骨瓶及銅豆等文物。
在出土的醫療工具方面主要有散見於長江流域多處用於外治療法的砭石。砭石本是針刺療法及外科療法前身的石器工具。不僅其形制有多種不同,而且其醫療適應症也不全同,但主要是用於在體表進行溫熨、按摩、叩擊或切破癰腫,排膿瀉血。而且這類醫療工具曾在民間長期流傳使用。這類砭石出土的時間和地點主要有:1955年長沙燕子嘴填土中出土的類員針砭石,1962年湖南霞流市胡家灣春秋墓葬出土可供叩擊人體體表用的砭石,1964年湖南佃陽桃博戰國墓葬出土可供按摩用的砭石,1965年湖南華容縣長崗廟新石器時代遺址及1966年長沙接駕嶺西南新石器時代遺址出土的具有刃口可供切破癰膿用的砭石(以上請參見筆者與周世榮於《文物》1978年發表有關砭石出土文章)。
2華東地區方面
在近代考古中曾出土了一些戰國及秦漢時期的製藥、秤葯及收藏藥物的工具,其中包括1925年在亳州出土的漢末陶製藥罐和陶勺,南京大學收藏的漢代銅質葯桶,在1940年淮南出土的楚漢之間合藥罐等都是。
此外在醫療工具方面,如1956年江西上高縣戰國墓葬及1964年長沙下麻戰國墓葬出土的發現中均見有可供溫熱熨法用的砭石。
3西南地區方面
在這一地區出土的古藥物實物有1974年在雲南省故大理國境內一寶塔(大寶七年,即1152年建),塔基內發現的多種中藥藥品。此外,在出土的醫學文物中最值得令人驚嘆的是一種可供醫療臨床參考應用及醫學教學,並有醫學理論價值的人體經脈模型。這就是在1997年四川省綿陽市雙包山西漢二號墓葬中出土的經脈漆木人型。這種人體模型全身直立裸露,身高28.1厘米,約為正常人體1/6大小,但造型極為逼真。整個木人髹以黑色重漆。在其體表則鐫有非常清晰線條並塗以紅漆的經脈循行徑路。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木人身上所標明的全體經脈部數共有19條。由於人體左、右兩側面經脈都是相同而對稱的。因此每側各有同名的經脈9條。此外再加上木人體表位於由頭面部正中線經過頸、背、腰、骶直至會陰中央線的1條經脈,全身共有10條經脈,因此稱為人體經脈的「十脈系統」。這和馬王堆出土的《足臂十一脈灸經》、《陰陽十一脈灸經》中論述的「十一脈系統」以及傳世的《黃帝內經》所論述的「十二脈(正經)系統」不僅有數量上的差異,而且在各條經脈的長度、循行路線與其分布範圍上木人經脈也較前兩種系統有明顯的不足。因而這一木人模型經脈系統的新發現,不僅具有從史學早期經脈溯源的學術價值,而且也是迄今為止既知在世界醫學文化歷史源流上最早的一種人體經脈模型。(未完待續)
中國中醫研究院中國醫史文獻研究所(北京,100700) 馬繼興
全國各地飲食文化中國飲食文化發展歷史 1.最早的是有巢氏(舊石器時代):當時人們不懂人工取火和熟食。飲食狀況是茹毛飲血,不屬於飲食文化。2.燧人氏:鑽木取火,從此熟食,進入石烹時代。 主要烹調方法:①炮,即鑽火使果肉而燔之; ②煲:用泥裹後燒; ③用石臼盛水、食,用燒紅的石子燙熟食物; ④焙炒:把石片燒熱,再把植物種子放在上面炒。3.伏羲氏:在飲食上,結網罟以教佃漁,養犧牲以充庖廚。 4.神農氏:"耕而陶",是中國農業的開創者,嘗白草,開創古醫藥學,發明耒耜,教民稼穡。陶具使人們第一次擁有了炊具和容器,為製作發酵性食品提供了可能,如酒、醢、醯(醋)、酪、酢、醴等。 鼎是最早的炊具之一,有爪兒因為當時沒灶,還有鬲,其爪是空心的,鬶用來煮酒的。 5.黃帝:中華民族的飲食狀況又有了改善,皇帝作灶,始為灶神,集中火力節省燃料,使食物速熟,而廣泛使用在秦漢時期,當時是釜,高腳灶具逐步退出歷史舞台,"蒸谷為飲,烹谷為粥"首次因烹調方法區別食品,蒸鍋發明了,叫甑。蒸鹽業是黃帝臣子宿沙氏發明,從此不僅懂得了烹還懂得調,有益人的健康。 6.周秦時期:是中國飲食文化的成形時期,以穀物蔬菜為主食。春秋戰國時期,自產的穀物菜疏基本都有了,但結構與現在不同,當時早田作業主要是:稷,(最重要)是小米,又稱穀子,長時期佔主導地位,為五穀之長,好的稷叫梁之精品又叫黃梁。黍,是大黃粘米僅次於稷,又稱粟,是脫粒的黍。麥,大麥。菽,是豆類,當時主要是黃豆,黑豆。麻,即麻子。菽和麻都是百姓窮人吃的,麻又叫苴。南方還有稻,古代稻是糯米,普通稻叫粳秫,周以後中原才開始引種稻子,屬細糧,較珍貴。菰米, 是一種水生植物茭白的種子,黑色,叫雕胡飯,特別香滑,和碎瓷片一起放在皮袋裡揉來脫粒。 7.漢代:中國飲食文化的豐富時期,歸功於漢代中西(西域)飲食文化的交流,引進石榴、芝麻、葡萄、胡桃(即核桃)、西瓜、甜瓜、黃瓜、菠菜、胡蘿蔔、茴香、芹菜、胡豆、扁豆、苜蓿(主要用於馬糧),萵筍、大蔥、大蒜,還傳入一些烹調方法,如炸油餅,胡餅即芝麻燒餅也叫爐橈。淮南王劉安發明豆腐,使豆類的營養得到消化,物美價廉,可做出許多種菜肴,1960年河南密縣發現的漢墓中的大畫像石上就有豆腐作坊的石刻。東漢還發明了植物油。在此以前都用動物油,叫脂膏,帶角的動物油叫脂,無角的如犬,叫膏。脂較硬,膏較稀軟,植物油有杏仁油,奈實油,麻油,但很稀少,南北朝以後植物油的品種增加,價格也便宜。 8.唐宋:飲食文化的高峰,過分講究。「素蒸聲音部、罔川圖小樣」,最具代表性的是燒尾宴。 9.明清:飲食文化是又一高峰,是唐宋食俗的繼續和發展,同時又混入滿蒙的特點,飲食結構有了很大變化,主食:菰米已被徹底淘汰,麻子退出主食行列改用榨油,豆料也不再作主食,成為菜肴,北方黃河流域小麥的比例大輻度增加,面成為宋以後北方的主食,明代又一次大規模引進,馬鈴薯,甘薯,蔬菜的種植達到較高水準,成為主要菜肴。肉類:人工畜養的畜禽成為肉食主要來源。滿漢全席代表了清代飲食文化的最高水平。什麼是秦漢遺物是什麼?原因有哪些?什麼是秦漢遺物:所屬分類: 秦漢考古
秦漢時代起自秦始皇統一中國,迄於東漢滅亡,前後共約440年,其間包括秦、西漢、新、東漢4個朝代。從公元前3世紀後期到公元3世紀初期的這一時代,是中國鐵器時代的發展期。當時中國是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大帝國,國勢相當強盛,社會比較安定,經濟發達,文化藝術繁榮,與周圍少數民族的關係密切,與外國的交往頻繁。秦漢時代文獻記載詳細,各種遺迹和遺物十分豐富。研究工作在調查發掘的基礎上,以遺迹和遺物為主要依據,並結合文獻的記載,這使得秦漢考古不僅有廣泛的課題,而且有充實的內容,是中國歷史時代考古學的典型。簡史和現狀秦漢考古的前身可追溯到宋代的。當時的許多金石學書籍,已廣泛地著錄了秦漢的、鏡鑒、度量衡器、貨幣、印章、、碑刻和等。明代的學者,又著錄了漢代的磚瓦。到了清代,秦漢的鏡鑒、印章、、、等大量出土,更豐富了金石學研究的內容。在此之前,元代的學者還對漢代的古迹進行實地的調查。以調查發掘為基礎的秦漢考古,到20世紀才開始。從20世紀的初期到30年代,英國、瑞典等國有人在甘肅、內蒙古、新疆各地對漢代的各種遺址進行掠奪式的調查發掘;30年代和40年代前期,日本人又趁軍國主義侵略之機,在遼寧省和山西省的各地挖掘了不少漢墓。中國學者從20年代到40年代,對河南省洛陽附近漢魏故城遺址出土的石經加以收集、整理,在甘肅、新疆各地對漢代遺址和墓葬進行了調查發掘,還在陝西省寶雞,山東省滕縣,廣東省廣州,四川省彭山和重慶,河南省安陽、浚縣和輝縣等地發掘了許多漢墓。系統的、有計劃的調查發掘工作,則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才全面開展的。和各省、市、自治區的博物館、文物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單位,對秦漢時代的各種遺址和墓葬進行了廣泛的、大規模的調查和發掘。出土的遺物數量很大,種類甚多。這使得秦漢考古的研究具備了豐富、可靠的資料。調查發掘和研究工作的成果,除了以簡報、中型報告和論文的形式在、、等刊物上發表外,重要的專著則有《輝縣發掘報告》、《洛陽燒溝漢墓》、《長沙發掘報告》、《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滿城漢墓發掘報告》、《沂南古畫像石墓》、《望都漢墓壁畫》、《廣州漢墓》、《鞏縣鐵生溝》、《和林格爾漢墓壁畫》、《雲夢睡虎地秦墓》、《武威漢簡》、《銀雀山漢墓竹簡》、《居延漢簡甲乙編》、《塔里木盆地考古記》、《漢代畫像全集》、《江蘇徐州漢畫像石》、《山東漢畫像石研究》、《漢代的玉器和絲綢》和《漢代考古學概說》等。斷代和分期秦和兩漢,盛行在器物上作銘紀年。特別是從漢武帝開始採用年號,使得各種紀年的器物更不斷增多。漢墓的墓磚有時也有紀年文字,而各種銅錢則都有明確的鑄造年代可查。這些都使得秦漢考古的斷代有可靠的依據。由於《史記》、《漢書》、《後漢書》等各種史書對秦和兩漢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都有詳細的記載,調查發掘所得的實物資料可以與文獻記載相對照。按照政治歷史發展的階段,結合物質文化的特點,秦漢考古可以從時代上劃分為6期。秦和西漢前期從秦始皇統一到西漢的景帝,共約80年。和戰國時代一樣,普遍流行木槨墓,但中原地區已多空心磚墓;日用的陶器仍有圜底帶繩紋的;關中地區已出現倉、灶等陶質;瓦當除圓形的以外,仍有不少「半瓦當」;通行各種「半兩錢」;銅鏡主要是「蟠螭紋鏡」。西漢中期從漢武帝到昭帝,共約70年。除流行木槨墓以外,中原地區盛行空心磚墓,並開始出現磚室墓;陶器上的繩紋基本消失;棕黃色和綠色的鉛釉陶器開始出現;倉、灶、井等陶質明器逐漸增多;通行五銖錢;銅鏡主要是「草葉紋鏡」和「星雲紋鏡」。西漢後期從漢宣帝到平帝,共約70年。除長江流域和南方、北方的邊遠地區繼續使用木槨墓以外,黃河流域普遍流行空心磚墓和磚室墓,墓內出現彩色壁畫;半瓦當基本上絕跡;鉛釉陶器顯著增多;倉、灶、井、豬圈等陶質明器進一步普及;五銖錢繼續通行;銅鏡主要是「四螭鏡」、「日光鏡」和「昭明鏡」。新莽時期包括此前孺子嬰的居攝年間和此後劉玄的更始年間,並可將重新發行五銖錢的漢光武帝建武十六年(公元40)以前的東漢初期也包括在內,前後共約35年。磚室墓已在全國普及,其墓室頂部有隆起呈穹窿狀的;畫像石墓在中原地區興起;某些建築物上使用青龍、白虎等「四神」紋瓦當;鉛釉陶器和各種陶質明器繼續增多;通行「大泉五十」、「貨泉」、「貨布」等各種王莽錢;銅鏡主要是「方格規矩鏡」。東漢前期從漢光武帝到和帝,共約70年。邊遠地區殘留的木槨墓也已開始消失;中原地區的空心磚墓突然絕跡;磚室墓在全國範圍內普及;畫像石墓的分布範圍擴大到陝北、晉西和川中;壁畫進一步盛行;陶質明器除倉、灶、井、豬圈、樓閣等模型外,還普遍流行犬、羊、雞等各種動物的偶像;開始用隨葬;重新通行五銖錢,其形制又略有新變化;銅鏡主要是「方格規矩鏡」和「連弧紋鏡」。東漢後期從漢安帝到獻帝的初平年間,共約90年。獻帝建安年間基本上已進入三國時代,應除外。流行磚室墓和畫像石墓;除買地券外,還盛行用鎮墓瓶隨葬;各種陶質明器和鉛釉陶器繼續流行;青瓷器開始在江南地區出現;五銖錢中有「四齣五銖」、「剪輪錢」和「環錢」;銅鏡除「方格規矩鏡」和「連弧紋鏡」外,流行「獸首鏡」、「夔鳳鏡」、「雙頭龍鳳紋鏡」,在南方的長江流域還流行「神獸鏡」和「畫像鏡」。各地區的文化面貌秦漢時代中國的版圖達到了空前的規模,基本上奠定了此後歷代的疆域。隨著全國大一統的政治局面的鞏固和發展,在文化藝術方面也漸趨統一。因此,秦漢的遺迹和遺物在全國範圍內有相當大的共同性。但是,由於氣候、地理、產業、民俗和民族等的差異,各地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地方性。從考古資料的特徵出發,可將全國劃分為9個地區。關中和廣義的中原地區包括陝西省中部、河南省、山東省、山西省中南部、河北省中南部、安徽省北部和江蘇省北部。這一地區是當時全國政治、經濟、文化的重心所在。從秦、西漢到東漢前期,許多新興的事物,如空心磚墓的盛行,磚室墓和畫像石墓的興起,彩色壁畫的出現,陶質明器的流行,鉛釉陶器的發明等,都首先在這裡開始,然後影響到各地。長江中下游的江南地區包括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浙江省、安徽省南部和江蘇省南部。與中原地區相比,木槨墓延續較久,磚室墓出現較遲,畫像石墓罕見,空心磚墓絕無;印紋硬陶始終流行,青瓷器出現較早;銅礦豐富,銅鏡鑄造業發達。長江上游的四川盆地包括四川省中部的成都平原和東南部的沱江、涪江、嘉陵江流域。這一地區開發較早,從秦代起就受關中和中原文化的影響甚多;西漢和東漢前期,銅器和漆器製造業發達,其產品遠銷各地;東漢中後期,崖墓盛行,磚室墓中使用畫像磚。長城沿線和北方草原地帶主要是內蒙古自治區,也包括寧夏回族自治區北部、陝西省北部、山西省北部和河北省的西北部。這一帶是當時主要的國防前線,長城、鄣塞和烽燧等是最具特色的遺迹。長城內側早置郡縣,治所附近的木槨墓、磚室墓、畫像石墓的形制與中原地區近似;長城內外屬於北方游牧民族的陶器和銅器等則與漢族有明顯的區別。以遼河流域為主的東北地區這裡是秦漢遼東郡的轄境,為中原文化影響所及,而周圍的匈奴、東胡等族則有其自身的文化面貌。東漢後期,公孫氏在此割據,郡治襄平附近的許多磚室墓和石室墓施彩色壁畫,對此後高句麗的墓制頗有影響。嶺南的珠江流域主要是廣東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西漢前期的墓葬有明顯的特點;西漢中期廣設郡縣以後,中原文化進一步傳入,但陶器仍流行印紋硬陶,器形、紋飾與中原相異;銅器多施細線鏤刻花紋,亦與黃河流域有別;海外交通發達,琥珀、玻璃質的珠璣等外貿品甚多。川黔滇高原地區包括四川省西南部、貴州省、雲南省東北部。這一地區為西南夷各族所聚居,墓葬形制和隨葬器物都有濃厚的少數民族特色,尤以、銅鉞等青銅器為突出。西漢中期設郡縣以後,中原文化影響漸深;東漢中期以後,流行磚室墓,與內地相似;銅礦豐富,東漢時所鑄銅器遠銷各地。甘青地區主要是甘肅省的河西走廊,也包括青海省東北部。這裡是西漢中期所置武威、張掖等河西4郡及王莽時所置西海郡的所在地。郡縣治所及其附近,文化面貌與中原大體相同;由於氣候乾燥,紡織品及漆器、木器得以保存,其中包括許多木製簡牘。新疆地區由於地區廣大,民族複雜,各處土著文化的面貌互不相同。西漢中期通西域以後,中原器物如絲織品、漆器、銅鏡、銅錢等頗多傳入。另一方面,由於中西交通的開展,中亞、西亞的文化藝術對這裡也有影響。遺址的調查和發掘秦漢時代的遺址,種類多,數量大,在地域上分布範圍廣。它們可分為都城、縣邑、聚落、長城、鄣塞、工礦、作坊等類,而各類遺址中又包含許多不同的遺迹。經過調查發掘的遺迹,有城牆、城門、溝渠、池沼、街道、宮殿、衙署、武庫、禮制建築物、住房、倉、窖穴、水井、礦井、工場、煉鐵爐、陶窯等等。這些遺址及其所包含的各種遺迹,反映了當時國家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方面的設施和規制,體現了社會生產和生活的具體情形。都城都城遺址的調查發掘,是秦漢考古的一項重大課題。秦的咸陽城、西漢的長安城和東漢的雒陽城是統一大帝國的都城,是當時全中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特別是長安城和雒陽城為漢代所新建,其設計除適應作為大城市的經濟生活上的需要以外,還充分顯示了政治上和禮制上的規格,對此後中國歷代都城的營建有深遠的影響。咸陽城遺址在陝西省咸陽市東。1959年開始勘察,1974年以後發掘。城址南部被渭河沖毀,城的全貌不明。宮殿區在城的北部,許多大型的殿址保存良好。咸陽的宮殿都建立在夯土台基上。每座建築物自成一獨立體,但相互之間又以甬道、復道等連接,成為一個組合體。從每座建築物的間次、門道的設計,到一個建築群的整體設計,都採用對稱式的布局。有的殿內用方磚鋪地,牆壁經粉刷,有時還有彩色的壁畫。秦宮的形制和構造,對漢代的宮殿建築有直接的影響。長安城在陝西省西安市西北。1956年以來,已究明了全城的平面形狀、城牆和城壕的結構、城門的形制、城內主要街道的分布、市的位置、宮殿的範圍。武庫遺迹已全面發掘,究明了它的規模和結構。南郊的明堂辟雍和王莽九廟及西南郊的昆明池和上林苑的部分宮觀的遺迹,也經勘探或發掘。調查發掘證明,長安城的形制、布局基本上與《周禮?考工記》的規制相符合。城的平面形狀大體近於方形;城的四面各有3個城門;每個城門有3個門道,經由城門的主要大街都分成平行的3股;長樂宮和未央宮在城南部,東市和西市在城北部。雒陽城遺址在河南省洛陽市東約15公里。1957年以來,經過長期的調查發掘,究明了全城的平面形狀、城牆的規模、城門和城內主要街道的分布、武庫和太倉的位置,並根據城門和街道的分布情形推定南宮和北宮的範圍。城南的明堂、辟雍和靈台,是中國古代都城特有的禮制建築物,自兩漢以降,一直為歷代所沿襲,靈台又是當時的天文台。太學的遺迹也經勘察和發掘,出土了許多石經的殘片(見)。縣邑指都城以外的各地的縣城,有的是郡國的治所。據歷史記載,從西漢初年開始,全國的縣邑普遍築城牆。由於所在地域的不同,可分為內地的縣邑和北方邊境地區的縣邑。內地的縣邑在陝西、河南、山西、山東、河北、北京、天津、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遼寧等省、市的各地,發現秦漢時代的城址達80餘處,它們都有用夯土築成的城牆遺迹。結合文獻記載,可以推定陝西省臨潼的城址為櫟陽縣城,河南省洛陽的城址為河南縣城,山西省夏縣的城址為安邑縣城,山東省淄博的城址為臨淄縣城,北京市房山的城址為廣陽縣城,天津市武清的城址為泉州縣城,河北省易縣的城址為故安縣城,江蘇省揚州的城址為廣陵縣城,湖北省江陵的城址為郢縣城,湖南省寧遠的城址為冷道縣城等。經過發掘的城址,以河南省洛陽的為例,城牆寬約6米,周圍全長約5公里,城的平面近方形。城內房屋多為半地穴式,屋頂鋪瓦。糧庫有方形的倉和圓形的。窖穴中出土「河南太守章」封泥,陶器上有「河亭」、「河市」的戳記。福建省崇安的城址,不見於文獻記載,從出土的遺物看來,其興建年代也許較早,而漢武帝滅東海王余善以後則可能在此設屯戍據點,但不是縣邑。北方邊境地區的縣邑漢代在長城沿線的內側廣建城邑,以充實邊境,支援邊防。在西起內蒙古自治區杭錦旗,東至遼寧省丹東市的地段內,已發現漢代城址近百處。城址平面多為方形,面積比中原地區的縣城為小。城的中部或一隅往往另築內城,官署設在內城中。其中,結合文獻記載,可以考定內蒙古磴口市布隆淖古城為朔方郡臨戎縣城,同市陶升井古城為朔方郡三封縣城,烏拉特前旗三頂帳房古城為五原郡九原縣城,托克托縣古城村古城為雲中郡雲中縣城,同縣哈拉板申北古城為雲中郡沙陵縣城,和林格爾縣土城子古城為定襄郡成樂縣城,呼和浩特市美岱二十家子古城為定襄郡安陶縣城,杭錦旗霍洛柴登古城為西河郡富昌縣城,准格爾旗納林北鎮古城為西河郡美稷縣城,涼城雙古城西古城為雁門郡沃陽縣城,遼寧省黑城子外羅城古城為右北平平剛縣城,丹東市瑗河尖古城為遼東郡西安平縣城,等等。聚落指縣城郊外的市鎮和村落,其數量遠比縣城為多。由於遺址面積小,堆積薄,周圍又無城牆,所以發現甚少。經過正式發掘的,僅有遼寧省遼陽和江蘇省高郵邵家溝遺址2處。三道壕遺址面積將近1平方公里。房屋內部設爐灶,屋頂鋪瓦。屋外有窖穴和水井,並有畜欄和廁所。道路用河光石鋪砌。附近有燒磚的窯場。房址中除出土農具、工具以外,還有不少兵器。陶片有的印「軍廚」戳記,有的刻「昌平」字樣。從各方面的情形看來,這裡不是一般的農村,而是西漢後期以降遼東郡治所襄平附近的一個屯戍的市鎮。邵家溝遺址面積甚小。在窯穴、灰坑和水井的遺迹中出土鐵犁、鐵鎚、陶紡輪、陶網墜和日用陶器、青瓷器、竹編什物、麻布的碎片,並有牛、狗、魚的骸骨和核桃、瓜子等的殘餘,證明這裡是江淮地區的水鄉農村。長城、鄣塞和烽燧秦漢時代,為了在北方和西北邊境防禦以匈奴為主的游牧民族入侵,修築了長城,並在沿線建鄣塞,設烽燧,以加強守衛。因此,對長城、鄣塞和烽燧遺址的調查發掘,是秦漢考古的一項特殊任務。其成果主要在於究明當時的國防和軍備。秦代長城秦始皇時修建的長城,主要是利用戰國時代秦國、趙國、燕國的長城而加以連接,有的地段則為當時所新建。秦代長城起自甘肅省岷縣,經寧夏回族自治區境內北上,穿越烏蘭布和沙漠北邊的雞鹿塞。進入內蒙古自治區後,逶迤在狼山北面的崗巒間,由石蘭計北口東經固陽縣北部,又經武川縣南,沿大青山北,過集寧市境,由興和縣北部進入河北省圍場縣境。然後,又往東至內蒙古的赤峰市、敖漢旗、奈曼旗和遼寧省的阜新縣一帶。漢代長城西漢時,主要是沿用內蒙古自治區境內至遼寧省遼河以西的秦代長城而加以修繕。據文獻記載,並結合實地勘察,可以說明漢武帝時在遼東又直接利用戰國時代燕國長城的東段,而加以恢復。其線路是自遼寧省阜新市一帶往東,經障武、法庫、開源各縣,然後折而向南,經新賓、寬甸縣境,直至當時的水。另一方面,漢武帝以後又新築了從內蒙古居延海附近到甘肅、新疆交界處的長城,其走向是沿額濟納河南下,然後沿疏勒河向西;在敦煌以西,長城的城牆基本上與當時通往西域的大道並行。漢代和秦代一樣,城牆的修建因地制宜,平地用土夯築,山間用石塊壘砌,有的地段則是土石混合。漢代新築的極西長城,多在夯土中夾蘆葦。鄣塞和烽燧漢代在長城沿線普遍設鄣塞和烽燧。從新疆的羅布泊、甘肅的敦煌至內蒙古額濟納河流域,到西起內蒙古潮格旗、東至奈曼旗的漫長地帶上,已發現鄣塞和烽燧的遺迹達數百處之多。其中以內蒙古居延地區的發現為最重要。從居延海附近的索果諾爾沿額濟納河向南,至於金塔、毛目附近,在長近300公里的地段上,至少分布著鄣塞遺址十餘處,烽燧遺址一百數十處。從1931年到1976年,先後發現木簡達3萬餘枚。根據木簡的記錄,鄣塞和烽燧的組織體制是將大群的烽燧分為若干部分,由都尉管理。都尉以下設候官、候長和燧長,有時在候官與候長之間設鄣尉。每一鄣塞都築有圍牆,平面成方形。肩水都尉所在的大灣鄣塞面積較大,約為350米×250米。肩水候官所在的地灣鄣塞面積較小,約為50米×50米。甲渠候官所在的破城子鄣塞面積最小,約為23米×23米。鄣塞外築土台,便是烽燧,由燧長主管,附近往往遺有執舉的竹竿和燃火的葦束。墓葬的調查和發掘秦漢墓葬的特點是墓的種類複雜,墓主人的身份各異,等級甚多,而墓的形制和構造等又因時期、地區的不同而有顯著的差別。統治階級實行厚葬的墓設施講究,隨葬品十分豐富,而貧民和刑徒的埋葬則極為草率。因此對墓葬的調查發掘,不僅能為研究秦漢時代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提供大量的資料,而且可以充分揭露當時貧富懸殊、階級對立的情況。帝陵在中國古代的喪葬制度中,帝陵有其特殊的規格。秦始皇陵是中國第一座帝陵,兩漢帝陵繼承秦陵的制度而又有新的演變。它們對此後歷代的陵制有長遠的影響。秦始皇陵在陝西省臨潼縣,南靠驪山,北臨渭水。現已進行全面勘察。陵園平面呈長方形,有內外兩重圍牆。墳丘在陵園的南部,寢殿在陵園的北部。墓室在墳丘之下,已探明東西兩面設墓道。陵園內外,有許多陪葬墓和殉葬坑,有的已經發掘。墳丘西側的車馬坑埋置銅質的車馬模型,製作異常精緻。陵園東門外有規模巨大的,埋置大量的陶質兵馬俑,其形體大小與真人真馬相等。(見彩圖[陝西臨潼秦始皇陵園兵馬俑坑]陝西臨潼秦始皇陵園兵馬俑坑、[將軍俑頭像]將軍俑頭像、[秦始皇陵園]秦始皇陵園、[銅車馬]銅車馬)西漢帝陵除文帝的霸陵在陝西省西安市東郊、宣帝的杜陵在西安市東南郊以外,其餘9帝的陵都在渭水以北咸陽市至興平縣的境內。1962年以來,進行了調查。除霸陵「因山為藏」以外,其餘10陵都有墳丘。陵園以墳丘為中心,周圍築牆垣,平面呈方形;四面各設一門,門外立雙闕。皇后陵在帝陵之旁,一般是在帝陵的東側。漢承秦制,設寢殿於陵園。惠帝時在長陵設原廟,以後成為定製。各陵都有許多臣僚的陪葬墓(見)。東漢帝陵除獻帝的禪陵以外,其餘11陵都在河南省洛陽市的附近地區。光武帝的原陵被認定在洛陽東北的孟津,尚待證實。其餘諸陵,雖經多次調查,都未能確定。據文獻記載,從明帝的顯節陵開始,陵園周圍不築牆垣而改用「行馬」。墳丘之前建石殿,以供祭享。從顯節陵開始,陵園附近不再建廟。各陵都有許多臣僚的陪葬墓。貴族、官僚和地主的墓秦漢時代貴族、官僚和一般地主的墓,從墓的構造上可以分為木槨墓、土洞墓、空心磚墓、崖墓、磚室墓、石室墓等不同的種類,它們又各有規模大小的差別。各類的墓,有的流行於不同的時期,有的則同時並存。由於墓主人的身份和財富的差異,他們的墓在種類和規模方面亦各不相同。(見)。木槨墓主要流行於秦和西漢前期到中期,在長江流域及邊遠地區則延續至西漢後期和東漢。從高級貴族、大官僚到一般地方官和鄉吏等人都使用。墓室為長方形豎穴式土坑,坑內築木槨。墓的規模因人而異,往往大小懸殊,所用棺槨有一定的等級制度。地面上都有墳丘,大墓還有墓域,設祠堂。已經發掘的重要的墓有湖北省雲夢睡虎地秦墓、,湖南省長沙、咸家湖漢墓、象鼻山漢墓,陝西省咸陽,安徽省,山東省臨沂銀雀山漢墓,北京市,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和等。土洞墓從秦、西漢到東漢始終流行,但地域上只限於黃河流域及北方和西北地區。墓的規模都不大,墓室為橫穴式土洞,往往設耳室。在已經發掘的大量的墓中,甘肅省武威磨嘴子漢墓和旱灘坡漢墓甚為重要。空心磚墓流行於秦和西漢,東漢時已告絕跡。在地區上只限於中原和關中一帶。在豎穴式的土坑或橫穴式的土洞內用空心磚堆砌墓室,磚上印有各種花紋,少數的墓施彩色壁畫。這種墓與木槨墓同時並存,墓主人一般多為中下層地主。比較重要的有河南省。崖墓開始出現於西漢,在河北、山東、江蘇等省的少數地點有發現。東漢時四川省境內特別流行。在山崖和岩層中開鑿橫穴式洞穴,以為墓室。墓的規模大小不一,從大貴族到一般的地主都有使用。已經發掘的重要的墓有河北省、山東省曲阜和四川省成都天山漢墓等。滿城漢墓在地面上還有祠堂的遺迹。磚室墓西漢中後期開始出現於關中和中原地區,不久便迅速普及,東漢時在全國範圍內普遍盛行。墓室用小型長方磚砌成,有時有彩色壁畫。四川境內的墓,流行在墓壁另嵌畫像磚。從高級貴族、大官僚到一般官吏和地主都使用。墓的規模因人而異,大小懸殊,地面上多有墳丘。大墓有墓域,建墓闕,設祠堂,立墓碑,置人物和動物的立體石雕像。已經發掘的重要的墓有山西省平陸漢壁畫墓,河南省,陝西省,河北省、定縣漢墓,安徽省,江蘇省邗江甘泉漢墓,甘肅省武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等等。石室墓開始出現於西漢後期至王莽時期,主要流行於東漢。其分布以山東省到江蘇省北部、河南省到湖北省北部、陝西省北部和山西省西部、四川省中部等地區為最多。墓室用石材構築,有的為磚石混合結構。因大多數有石刻畫像,故稱畫像石墓。墓的規模一般都很大。地面上除墳丘以外,在墓域內立石闕,設祠堂,樹墓碑,並有人物和動物的立體石雕像。墓主多為大貴族、大官僚。已經發掘的墓,以河南省密縣打虎亭漢墓、唐河漢墓,山東省沂南漢墓、安丘漢墓、蒼山漢墓,江蘇省徐州漢墓,陝西省米脂漢墓等為重要。貧民墓和刑徒墓貧民墓多為小而淺的土坑,易受破壞,故甚少發現。1955年在河南省洛陽澗西發掘一批貧民墓。葬具都很簡陋,有的使用陶棺,有的則用瓦片覆蓋屍體,有的根本沒有葬具。隨葬品極為貧乏。刑徒墓迄今發現的秦漢刑徒墓共有3批。1979年在臨潼秦始皇陵附近發現的秦代刑徒墓共有100餘座,發掘了其中的30座。墓坑都為長方形豎穴,大的埋十餘人,小的埋一、二人。屍體上蓋瓦片,所刻文字記明死者的籍貫或原監獄所在地、刑名、爵名和姓名,可以判定他們是被徵調來修築驪山的陵寢的。1972年在咸陽漢景帝陽陵附近發現的西漢刑徒墓地,面積達8萬平方米,估計埋葬刑徒在萬人以上。從已經發掘的一小部分來看,墓坑形狀不規則,排列無序。坑內或埋多人,或埋1人,屍骨上遺有鐵制的刑具。參照文獻記載,這些刑徒都是被徵調來修建陽陵的。1964年在漢雒陽城遺址附近發現的,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發掘了其中的2000平方米,計刑徒墓500餘座。墓坑都為長方形豎穴,排列十分整齊,每坑埋1人。屍體上置磚塊,上刻文字,記明刑徒的姓名、監管機構、來自何處監獄、刑名、編製組織和死亡日期等。這批刑徒是被徵調來參加與雒陽城的建設工程有關的各種勞役的。農業、手工業及其產品從各類遺址和墓葬中發掘出來的大量的遺迹和遺物,是研究秦漢時代的農業和手工業的重要資料。遺物的種類有農作物、紡織品、鐵器、銅器、漆器、玉器、陶器、磚瓦、舟車等,它們絕大多數為實物或實物的殘跡,有的則為模型。遺迹有與農業有關的溝渠、與采銅有關的礦井、與冶鐵有關的作坊和煉爐、與制陶有關的窯、與造船有關的工場,等等。漢墓中的壁畫、石刻畫像和隨葬的陶質模型類明器等,又從生產手段和生產關係等方面為研究當時的農業和各種手工業提供了大量的形象資料。農業根據出土的農作物、鐵農具等實物,參考陶明器模型和壁畫、畫像石、畫像磚等的圖像,並結合經過調查發掘的有關遺迹,可以從農作物的品類、農具和耕作技術、水利灌溉、穀物加工、農副業以及莊園和屯田制度等方面加以闡明。農作物的品類有粟(小米)、稻(粳、秈、糯)、小麥、大麥、黍(黃米)、大豆、赤豆等穀物,芋、薏米、葵(冬莧菜)、芥菜、甜瓜、葫蘆、筍、藕、生薑等瓜菜,栗、棗、梨、桃、李、杏、梅、楊梅、橄欖等果品,還有作為紡織材料的大麻和苧麻等。農具有犁、鍤、鏟、雙齒或三齒耙、鋤、鐮,都是鐵制的。犁上的鐵鏵多加鏵冠,並配有犁。播種用耬車,平土保墒用帶有排齒的大耙和用竹木編成的耱,和耕犁一樣,可以用牛牽引。農民用桔槔或轆轤汲取河水、井水以灌溉,有的築陂塘以蓄水。鄭國渠、白渠、都江堰和芍陂等大型水利工程由官府經營,其規模達到相當高的水平。對穀物的處理,有的用風車箱扇除秕糠,用踐碓舂搗,或用轉盤式的雙扇石磨盤磨研而製成粉面。農副業主要是豢養犬、豬、羊、牛、馬等家畜和雞、鴨、鵝等家禽,並利用各種水面養殖或撈取魚鱉、荷藕和菱角等動植物。植桑育蠶已普及到全國許多地方。江陵鳳凰山漢墓出土的「鄭里廩簿」等簡文說明,當時自耕農土地少,產量小,而租稅、徭役繁重。豪強地主兼并土地,建立莊園,農民們因破產淪為佃戶和奴婢。和林格爾漢墓壁畫中的莊園圖,詳細地描繪了東漢莊園中的各種情形。漢代實行屯田制,以解決軍糧問題。據記載,邊防部隊中從事耕作和興修水利的士兵分別稱為「田卒」和「河渠卒」。羅布泊出土的木簡,也有關於戍卒從事農作的記錄。在時代略晚的甘肅嘉峪關魏晉墓的壁畫中有「軍壘圖」和「屯田圖」,形象地顯示了軍隊屯田的情形。紡織有絲、麻、毛、棉四大類。絲織品主要發現於長沙馬王堆漢墓、江陵鳳凰山漢墓、滿城漢墓和新疆民豐尼雅漢墓等處。織品的種類,可分為平紋組織的絹、縑、紗,絞經組織的素羅和花羅,以斜紋顯花的綺,多彩的錦和絨圈錦,編織的絛帶等。除素地無紋的以外,花紋大體上有織成的、刺繡的、印染的和彩繪的,織錦和刺繡用染色的絲線。花紋的紋樣有動物紋、植物紋、雲氣紋和幾何紋等,有時還有「延年益壽」、「萬世如意」等吉祥文字。麻織品可以馬王堆漢墓出土的為代表,其原料為大麻和苧麻。毛織品主要是羅布泊和尼雅墓中出土的,品種有緙毛、斑和斜褐等。緙毛是用染色的線緙成花紋,絢麗多彩;斑是提花織制的,所用毛紗也是先經染色再織出花紋;斜褐是斜紋織物,所用毛紗也染色,並有蠟纈的花紋。棉織品出土於尼雅墓,其品種有藍白蠟染棉布、白布褲及手帕等,前者有各種花紋。(見彩圖[帛畫]帛畫、[「乘雲綉」黃綺]「乘雲綉」黃綺、[菱紋羅綺]菱紋羅綺、[素紗單衣]素紗單衣、[羅(東漢)]羅(東漢)、[蠟染棉布(東漢)]蠟染棉布(東漢)、[人獸葡萄紋(東]人獸葡萄紋<imgsrc=[漢)]漢))漢墓石刻畫像中的許多紡織圖表明,當時的織機已普遍裝置踏腳板,織工用雙足踏板以提綜,而以一手投梭,一手打筘,加速了效率。根據錦、綺、花羅等絲織品實物的組織和花紋,可以推測當時已有簡易的提花機。漢代除民間普遍從事紡織以外,首都少府屬官織室令丞主管御用品和官用品的織造。陳留郡的襄邑和齊郡的臨淄都設服官,大量製造各種絲織品。鐵器各地遺址和墓葬出土的鐵器數量大,種類多,而作坊遺址的發現更為研究當時的冶鐵業提供了重要的材料(見)。近年來,考古學研究與冶金史研究相配合,對秦漢冶鐵業的技術發展水平有了新的認識。發掘出土的鐵器有犁、、鍤、鏟、鋤、耙、鐮等農具,斧、錛、錘、鑿、鋸、錐等工具,刀、劍、矛、戟、鏃、鎧甲等兵器,爐、釜、鑷、火鉗、剪、帶鉤、鏡、尺、縫衣針等生活用具,說明了鐵器的使用已普及到農業、手工業、軍備和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經鑒定,當時的鐵器可分鍛件和鑄件兩大類。以塊煉鐵為材料的鍛件有許多已達到鋼的標準,而且在「塊煉滲碳鋼」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已經能用反覆鍛打的方法製成早期的「百鍊鋼」。以生鐵為材料的鑄件,除了「展性鑄鐵」以外,已開始有了性能更佳的「灰口鐵」。西漢中期發明了用熱處理的方法使鑄鐵在固態下脫炭成鋼,西漢後期更出現了用生鐵炒煉而成的「炒鋼」。漢武帝以後,在全國設鐵官40餘處,由國家壟斷冶鐵業。鐵官所屬的作坊遺址在各地多有發現,其中河南省鞏縣鐵生溝和南陽瓦房庄等遺址經過大面積的發掘。鐵生溝作坊在礦山附近,遺址中煉爐多,而鍛爐、熔爐和鑄范甚少,說明是以冶煉鐵料為主,鍛鑄器物為次。瓦房庄作坊在當時的宛縣城內,遠離礦區,主要是從別處運來鐵料以鍛鑄器物。銅器和前代相比,秦漢銅器的特點是禮器的比重減小,日常生活用具的種類大增。兵器除弩機和矢鏃外,多為鐵器所取代。容器包括鼎、鍾、壺、鈁、樽、、卮、杯、鑒、、洗等食器、酒器和水器;烹飪器有、釜、甑、鍪、斗等炊具和溫器。用具的種類如燈、熏爐、博山爐、案、熨斗、漏壺等,有的在前代的基礎上加以發展,有的則為漢代所創製。(見彩圖[錯金博山爐]錯金博山爐、[楚大官糟鍾]楚大官糟鍾、[鳥篆紋壺]鳥篆紋壺、[長信宮燈]長信宮燈、[長樂官銅]長樂<imgsrc=[鍾]鍾、[馬踏飛鳥銅像]馬踏飛鳥銅像、[東漢建武二十一年銘鎏金銅酒樽]東漢建武二十一年銘鎏金銅酒樽、[鎏金銅硯盒]鎏金銅硯盒)銅鏡的製作甚盛,其形制、花紋不斷演變。秦和西漢前期流行蟠螭紋鏡,西漢中期流行草葉紋鏡和星雲紋鏡,西漢後期流行四螭鏡、日光鏡和昭明鏡,王莽和東漢前期流行方格規矩鏡和連弧紋鏡,東漢後期流行獸首鏡、夔鳳鏡、盤龍鏡,在長江流域還流行神獸鏡和畫像鏡。漢代開發的銅礦甚多。據文獻記載,參照器物上的銘文,當時著名的銅礦有丹陽郡的丹陽、蜀郡的嚴道、犍為郡的朱提和堂狼、越郡的邛都和青蛉等處。1953年在河北省興隆縣壽王墳,1961年在山西省運城洞溝,分別勘查了西漢前期和東漢後期的銅礦遺址,發現了礦井、冶煉工場的遺迹和冶煉出來的銅錠。漢代在首都負責鑄造銅器的工官是少府屬下的尚方令和考工令(東漢屬太僕),其產品供御用或官用。河東郡和丹陽郡設銅官,其產品除供官用外,也作為商品出售。私營作坊所造的銅器,往往在銘文中標明賣價。漆器秦漢是中國古代漆器製造業的全盛時代,所制漆器種類多,數量大,質量精美。特別是各種飲食器皿,由於具有更大的優越性,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青銅器。漆器的種類有鼎、壺、鈁、樽、盂、卮、杯、盤等飲食器,奩、盒等化妝用具,幾、案、屏風等傢具(見彩圖[銅屋]銅屋、[銅貯貝器(西漢)]銅貯貝器(西漢)、[漆盒]漆盒、[漆盤]漆盤、[漆]漆<imgsrc=、[漆鍾]漆鍾、[漆盤]漆盤、[漆案和杯盤]漆案和杯盤)。其胎質主要有木胎和夾胎兩種,也有竹胎的,但很少。漆器上的紋飾可分漆繪、針刻、貼金銀箔、嵌水晶和玻璃珠等幾種。花紋有龍鳳紋、雲氣紋、花草紋、動物紋和幾何圖案等。少數器物,也有畫神話傳說和人物故事圖的。盤、盒、奩等器物在口沿上鑲鍍銀的銅箍,杯的雙耳鑲鍍金的銅殼,稱為「銀口黃耳」或「器」(見)。秦和西漢前期漆器上有「咸亭」、「許市」、「蕃禺」、「布山」、「莒市」、「成市」、「女陰」等烙印,說明它們是咸陽、許縣、蕃禺、布山、營縣、成都、汝陰等地官營作坊的產品。西漢中期以後,中央政府直接管轄的最重要的作坊在成都、廣漢和長安,其產品供御用或官用,但也廣泛流傳到全國各地。成都和廣漢工官所產的漆器,有詳細的銘文,記載著工場中的工人分素工、髹工、上工、黃塗工、畫工、工、清工和造工等工種,監督和管理的官員除長、丞、掾、令史以外,還有少府派來的護工卒史。長安的工官為少府所屬的「考工」和「右工」,官吏有令、右丞、掾、令史和嗇夫,但沒有護工卒史。玉器秦和漢初的玉器,主要是繼承戰國時代的傳統。西漢中期以後,玉器的種類、花紋和治玉技術都出現了新的變化,與戰國時代有顯著的不同。作為禮器的玉器,種類減少,僅有璧和圭兩種。用於死者身上的、玉、玉塞、玉等所謂「葬玉」,顯然增多。玉笄、玉帶鉤等日常裝身具及鐵劍柄端和鞘上的玉具相當普遍。此外,玉印、玉剛卯等亦為前代少見或未見。(見彩圖[玉帶鉤]玉帶鉤、[玉璧]玉璧、[玉印和玉人]玉印和玉人、[金縷玉衣(上:男;下:女)]金縷玉衣(上:男;下:女))與前代相比,除了在扁平的玉片上施淺浮雕的玉器以外,還流行高浮雕和圓雕的玉器,而鏤孔透雕和細線雕刻的花紋也頗有增加。玉器表面的拋光技術,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除了與戰國時代相同的綠色和黃褐色的玉料外,乳白色的羊脂玉大量增多。玉料主要來自新疆的和田。漢代少府屬官尚方令,主管御用玉器的製作。另一方面,東園匠專為皇帝製造喪葬用品,其種類包括玉衣和其他各種「葬玉」。諸侯王等貴族死後所用的玉衣之類,也多屬「東園秘器」,由朝廷發給。陶瓷器秦漢的陶器,除了實用的以外,還包括大量專為隨葬而作的明器。鉛釉陶器的盛行,是漢代陶業的特點之一。東漢後期出現的青瓷,更是陶瓷史上的重要創新。秦漢的灰陶,火候較高,陶質較堅實;西漢中期以後,繩紋基本上絕跡,一般器物大體上是素麵的。在長江以南的廣大地區,除灰陶外,還流行硬陶,燒制火候比灰陶高,器形和紋飾也與灰陶有異。專為隨葬而作的明器,可分模型和偶像兩大類。秦和漢初首先出現的是模型類的倉和灶。從西漢中期以降,迄於東漢後期,除倉、灶以外,井、磨盤、豬圈、樓閣、碓房、農田、陂塘等模型及豬、羊、狗、雞、鴨等動物偶像相繼出現,時代愈晚,種類和數量愈多。鉛釉陶開始出現於西漢中期,主要流行於黃河流域和北方地區。釉藥中含氧化鉛,呈色劑是氧化銅或氧化鐵,燒成後呈棕黃色或綠色。器物的種類除容器以外,還包括各種明器。鉛釉陶器的出現,可能是受西亞的影響。(見彩圖[釉陶鼎]釉陶鼎、[釉陶樓閣]釉陶樓閣、[彩繪陶壺]彩繪陶壺、[陶船]陶船)青瓷器用石灰釉,由於含有少量氧化鐵,釉呈淡青色。器形多為廣口、平底的四系罐。東漢後期開始出現於浙江省紹興、上虞一帶,以後普及到江淮各地。除浙江、江蘇各地東漢後期墓以外,安徽省亳縣曹氏墓中也有多量的發現。北方燒制灰陶的窯築在平地上,窯室較寬、較高,火道不長。南方燒制硬陶和青瓷器的窯築在山腳坡面上,窯身細長,傾斜度較大。後者便於通風,使溫度提得更高。秦漢陶器往往有「咸亭」、「河亭」、「河市」、「陝市」、「邯亭」「安亭」和「市府」等的戳記,說明各地制陶作坊往往是由當地政府中主管工商業的「市府」管理的。磚瓦制磚造瓦是秦漢陶業的一個重要的方面。和前代相比,瓦的製作有了改進,除了戰國時代以來的空心磚以外,還發明了以長方磚為主的小型磚,使得當時的建築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磚有長方磚、正方磚、楔形磚、榫卯磚等類,多用於造墓,也用於造屋,其形狀、尺寸都有一定的規格。瓦有板瓦和筒瓦兩種。板瓦斷面約為四分之一圓周,筒瓦斷面為二分之一圓周,製作都已相當規格化。筒瓦前端的瓦當有半圓形和圓形的,半圓形瓦當主要限於秦和西漢前期。瓦當上的花紋多為各種雲紋,也流行用「長樂未央」、「千秋萬歲」等吉祥文字作裝飾。王莽時用於禮制建築物上的瓦當多為青龍、白虎等「四神」紋樣。北方邊境城邑所用瓦當有飾「單于和親」、「單于天降」等文字的,西海郡所用瓦當則飾「西海安定」的文字,顯示了地方的特色。西漢都城長安及三輔地區宮殿、官署的瓦當,所飾文字如「上林」、「蘭池宮當」、「宗正官當」等都為宮殿和官署的名稱,說明當時政府設有專為宮廷、官府造瓦的作坊。長安城遺址出土瓦片多印有「都司空」、「右空」等戳記,說明造瓦的作坊為「都司空」等機構所主管,作坊中的工匠多為被判罪的刑徒。舟車秦漢的交通工具主要是車和船。車的實物遺迹,發現於臨潼秦陵的兵馬俑坑、滿城漢墓、曲阜九龍山漢墓和北京大葆台漢墓;作為明器的車的模型,則有秦陵和武威雷台漢墓的銅車,雲夢秦墓、和武威磨嘴子漢墓的木車,和成都揚子山漢墓的陶車等,各地漢墓的壁畫、畫像石和畫像磚上的車馬圖,也是研究車制的好材料。秦陵的銅車,為皇帝的專車,有其特殊的規格,但大體上是繼承戰國時代的車制。兵馬俑坑中的木車,則為用於戰爭的兵車。漢代最常見的車為軺車,又有輜車、駢車、安車和高車,多為雙轅,轅木多彎曲。各種車輛都用馬駕引,運輸貨物則多用牛車。東漢後朝,統治階級所乘的車亦常用牛駕引,影響及於後代,竟成長期的風尚。秦漢船舶的實物,至今未有發現。和林格爾漢墓的壁畫、四川德陽漢墓的畫像磚及沂南漢墓等許多漢墓的畫像石上都有一些船的圖形,但不甚清晰。江陵漢墓、長沙漢墓和廣州漢墓中作為明器隨葬的木船和陶船模型,製作得相當細緻,由此可了解當時船舶的形制和結構。長沙西漢墓的木船,船身細長,船艙不高,兩舷共置16支棹,船尾另有一支大棹,其特點在於輕捷。廣州東漢墓的陶船,設前、中、後3艙,尾部又有望樓,兩舷各設3個棹架,船首懸錨,船尾置舵,其特點在於穩重(見彩圖[陶船]陶船)。1976年在廣州發現了一處秦至漢初的造船工場的遺址,發掘出3個造船台及其附近的木料加工場的遺迹。從造船台的規模估計,可以製造長約20~30米、寬約6~8米、載重量約10噸的大型木船。貨幣、度量衡及印章貨幣和度量衡器代表秦漢時代國家在經濟方面所建立的最基本的制度。各時期所鑄錢幣質量的優劣,往往反映當時政局是否穩定,經濟秩序是否正常。印章體現了當時的官制,而印章及封泥上的地名則又為研究各時期的行政區劃提供材料。貨幣秦漢的銅鑄幣,主要可分「半兩錢」、「五銖錢」和「新莽錢」三大類。前兩類都是圓形方孔。後一類品名繁多,形狀不一。漢武帝建元元年(前140)曾鑄「三銖錢」,但不久作罷,故發現甚少。半兩錢根據發掘出土品,秦始皇統一後流行的半兩錢直徑約2.5~2.7厘米,重約3~3.5克,比戰國時代秦國的半兩錢小而輕;文獻記載說「重如其文」,與實際不盡相符。據記載,西漢呂后時所鑄半兩錢重八銖,文帝時所鑄半兩錢重四銖。就出土的實物而言,西漢前期的半兩錢直徑約2.2~2.5厘米,重約2.5~2.8克,多為文帝時所鑄。當時諸侯王和郡國豪強往往自行鑄錢,錢文亦為「半兩」,但極為輕薄,直徑僅1厘米左右,後世稱為「榆莢錢」。五銖錢漢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始鑄五銖錢,直徑2.3厘米,重為五銖,合今約3.5克。從元鼎五年(前112)起,禁郡國鑄錢,五銖錢的鑄造集中在首都長安。從武帝到平帝,鑄造量達280億枚。根據紀年的錢範和發掘出土的錢幣實物,可以辨認所鑄五銖錢在細節上的特徵。經過王莽時期的間斷,東漢光武帝於建武十六年(公元40)重新發行五銖錢,鑄工精良,但重量稍減,一般約為3克,其文字細節與西漢五銖錢又稍有差別。東漢中期以後,幣制漸混亂,所鑄五銖錢較粗陋,重量往往只有2~2.5克。至東漢後期,甚至將五銖錢鑿開,成為「剪輪錢」和「環錢」。靈帝中平三年(186)新鑄五銖錢,質量較好,重3.6克,背面自方孔四角鑄出四道斜線,故稱「四齣五銖」,但發行量小,發現不多。新莽錢王莽攝政和稱帝期間所鑄的銅幣,按形狀可分為「泉」、「布」、「刀」3種,每種又各有等級。計有「小泉直一」「么泉一十」「幼泉二十」、「中泉三十」「壯泉四十」「大泉五十」、「小布一百」、「么布二百」、「幼布三百」、「序布四百」、「差布五百」、「中布六百」、「壯布七百」、「第布八百」、「次布九百」、「大布黃千」,「契刀五百」、「一刀平五千」,後者「一刀」二字用黃金錯出,故稱「錯刀」。在各種銅幣之中,以居攝二年(公元7)始鑄的「大泉五十」始建國元年(公元9)始鑄的「小泉直一」和地黃元年(公元20)始鑄的「貨布」、「貨泉」以及文獻失載的「布泉」為常見。度量衡秦始皇統一度量衡,是以戰國時代商鞅變法以後的秦國度量衡製為標準。漢因秦制,基本上保持不變。王莽改變漢朝各種制度,但未改動度量衡制。東漢建武年間,整頓度量衡,由大司農頒發標準器,其標準仍與前代大致相同。長度據的實物和銘文核算,秦一尺應為23.1厘米。據滿城漢墓的鐵尺和曲阜九龍山漢墓殘銅尺測定,西漢一尺約為23.2~23.5厘米。新莽時一尺的長度,據傳世的始建國元年的嘉量測算,應為23.1厘米。東漢前期一尺的長度,根據傳世的建初銅尺,為23.5厘米。東漢後期,按照各地發掘出土的銅尺和骨尺,一尺約為23.8厘米,似有增長的趨向。漢代長度單位為十進位的分、寸、尺、丈、引,而以六尺為步,三百步為里。容量根據商鞅量和傳世的其他秦代方升測算,當時的一斗為2000毫升。西漢的一斗,據江蘇省銅山崖墓出土的銅量及各地漢墓出土有銘銅器的容積計算,亦為2000毫升左右。經測定,一斗約為2000毫升不變。東漢的容量,據建武平斛和光和銅斛測算,一斗為2000±40毫升。漢代容量單位是二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亦稱石)。其實,當時容量有大小兩種制度。據居延漢簡記載,小石(斛)為大石(斛)的六斗。重量據高奴權實測,秦一石(一百二十斤)重為30.75公斤,一斤應為256.26克。西漢的重量,以滿城漢墓的「三鈞」鐵權測算,一斤應為249.9克(此權鈕部略有損缺,原重應稍增)。從各地出土有銘銅器測計,西漢單位重量的數值頗有出入,但以一斤合今250~254克的為多。以嘉量計算,新莽的一斤為226.6克;但據傳世的天鳳元年倉平斛及各種圜權的重量測算,一斤應為240~246.97克。東漢的重量單位,據傳世的光和二年(179)銅權測定,一斤為250克。漢代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印章(附封泥)秦漢的印章,可分官印和私印兩大類。前者包括從皇帝、諸侯王到各級官員的印章,印文為稱號和官職,不具姓名。後者不論是官是民,印文為姓名,不加職稱。由於當時公文、書信都用竹簡和木牘,所以印章多蓋在簡牘檢木的封泥上。一般說來,封泥上的印文多為官印。官印秦代唯皇帝之印稱「璽」。漢代則皇帝、皇后、諸侯王、王太后等人的印都稱「璽」。皇帝璽雖未發現,但傳世有「皇帝行璽」的封泥。據記載,皇帝六璽皆用白玉、螭虎鈕,皇后的璽亦如此。1968年在咸陽漢長陵附近發現的「皇后之璽」為白玉質、螭虎鈕,與記載相符。但是,1983年廣州出土的南越王僭用的「文帝行璽」為金質、龍鈕。諸侯王的璽,傳世的「淮陽王璽」為玉質、龜鈕,1981年江蘇省邗江出土的「廣陵王璽」,為金質、龜鈕,1954年陝西省陽平關出土的「朔寧王太后璽」亦為金質、龜鈕。丞相、太尉等最高級大官用金印,其他秩比二千石以上的大官用銀印,它們都為龜鈕,印文稱「章」。秩六百石以下的中下級官吏用銅印,多為瓦鈕或鼻鈕,印文稱「印」。少數民族首領被漢朝封為「王」的,如雲南省晉寧出土的「滇王之印」為金印;其他職位較高的官佐用銀印,一般的僚屬用銅印。為了區別於漢朝的官印,它們多為駝鈕或羊鈕,滇王的印用蛇鈕。印章的大小,亦與等級有關。南越王的「文帝行璽」方3.1厘米,咸陽的「皇后之璽」方2.8厘米,各為當時的一寸三分和一寸二分見方;西漢的官印多為方2.5厘米,新莽和東漢時官印多為方2.3厘米,大體上都是當時的一寸見方。官印是行政權力的憑證,官吏調遷或死亡時,必須繳還。因此,墓中隨葬的官印,即使鑄造工整,也未必是實用的原物。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長沙丞相」印和「侯之印」,文字草率,可判定是死後為隨葬而仿製的。滿城漢墓出土的中山靖王的玉璽,螭虎鈕,2.7厘米見方,但不刻文字,顯然是隨葬品。傳世的少數銅印和發掘出土的木印,既署官職,又加姓名,也是專為隨葬而作的。私印私印沒有嚴格的制度。印的形狀除方形以外,有長方形、圓形、橢圓形,東漢還有柿蒂形等。除銅印以外,還有玉印和銀印,東漢更有琥珀印和瑪瑙印。印鈕有鼻鈕、橋鈕、壇鈕和龜鈕,東漢還有虎鈕和獸鈕。有的印兩面有字,沒有鈕。印的大小各異。印文除姓名以外,有時還加上籍貫和表字。所有差別並不代表等級。除多為男子使用外,女子亦有用印的,滿城2號漢墓出土的竇綰銅印即是一例。繪畫、雕刻、書籍和碑碣廣義的繪畫包括各種器物的圖紋,但狹義的繪畫在秦漢時代主要是帛畫和壁畫。帛畫易朽,出土甚少,而壁畫在墳墓中遺留,有大量的發現。秦漢雕刻藝術種類甚多,而以漢代畫像石最具特色,它與壁畫一樣,是漢代考古的重要資料。漢代雖已發明造紙,但應用遠未普及,所以秦漢的書籍主要是簡冊和帛書。中國古代的碑碣,開始於戰國而盛行於秦漢,它們和石經相似,是刻於石材上的文獻,可以補書籍記述的不足。壁畫秦漢的壁畫,主要繪描於宮殿和陵墓。宮殿的壁畫,迄今僅發現於。陵墓的壁畫則大量地發現於各地從西漢後期到東漢後期的空心磚墓、磚室墓和石室墓中。壁畫的題材大體上可分4大類。第1類包括車騎出行圖,燕居、田獵、庖廚宴飲、樂舞百戲等享樂生活圖,城郭、衙署、倉庫、樓閣等建築物圖,以及農耕、畜牧和莊園圖等,都是繪描當時的現實。第2類是古代聖賢、忠臣義士、孝子列女等歷史人物故事圖,但仍多按漢代的衣冠服飾繪描。第3類是東王父、西王母、伏羲、女媧之類的神話傳說圖及麒麟、白象、青龍、朱雀等祥瑞動物圖,所畫神人、奇禽和異獸等出於虛構,但反映了當時的宗教意識。第4類主要是日、月、星宿、雲氣等天象圖,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當時的天文觀念。繪描以毛筆為工具,用礦物質顏料著色。繪描方法包括線描、平塗和渲染,已能講求大小比例和遠近透視的效果。(見彩圖[河南洛陽西漢墓壁畫]河南洛陽西漢墓壁畫、[河北望都漢墓壁畫:屬吏圖]河北望都漢墓壁畫:屬吏圖、[河北望都漢墓壁畫:祥瑞圖]河北望都漢墓壁畫:祥瑞圖、[內蒙古和林格爾漢墓壁畫:寧城圖(部分)]內蒙古和林格爾漢墓壁畫:寧城圖(部分)、[山東梁山漢墓壁畫:淳于車馬出行圖]山東梁山漢墓壁畫:淳于<imgsrc=、[遼寧遼陽漢墓壁畫:車馬出行圖]遼寧遼陽漢墓壁畫:車馬出行圖)畫像石漢代的石刻畫像,主要施於河南、山東、蘇北、陝北等地區的許多石室墓或磚石混合結構墓的石材上,稱為「畫像石」。墓域地面上的石祠和石闕,如山東長清縣和嘉祥縣和闕,也由畫像石構成。四川成都平原的崖墓也有刻畫像的。石刻畫像的題材,與壁畫相似,大體上可分5大類:第1類是表現當時的現實生活,如車馬出行圖,庖廚宴飲、樂舞百戲圖,農耕、紡織、煉鐵等勞動圖,城郭、庭院等建築物等。第2類是歷史人物故事圖,如忠臣義士、孝子列女等。第3類是伏羲、女媧、東王父、西王母、佛像以及各種仙禽、神獸等的宗教神話圖。第4類是日、月、星宿、雲氣等的天象圖。第5類是作為陪襯裝飾的垂幛紋、流雲紋、菱形紋、三角形紋等各種圖案花紋。石刻畫像的製作,是先構圖,後雕刻,當初還使用了彩色。雕刻的技法主要有陰紋線刻、減地平、減地肉雕和透雕等。在同一畫像上,有時是兩種技法並用,如在減地平或浮雕的圖像輪廓上又用陰線刻出細紋。簡冊秦漢時代最常用的書寫材料是竹簡和木簡。前者稱「簡」,後者稱「牘」和「札」等。將簡編聯起來,便成為冊。在羅布泊、尼雅、敦煌及居延地區的遺址中,發現過漢和魏晉的木簡和竹簡。在雲夢睡虎地秦墓、江陵鳳凰山漢墓、長沙馬王堆漢墓、阜陽雙古堆漢墓、臨沂銀雀山漢墓、武威磨嘴子漢墓和旱灘坡漢墓等墓葬中,也發現秦漢的竹簡和木簡。簡的長度大約有69厘米左右、56厘米左右、28厘米左右、23厘米左右、18厘米左右、13.5厘米左右等幾種,分別相當於當時的三尺、二尺四寸、一尺二寸、一尺、八寸、六寸。每簡所寫的字數因簡的長短而不等,但大體上有所規定。將零散的簡編成冊,用的是絲綸或麻繩。從簡冊的實物觀察,都是先編聯,後書寫,綸繩所過之處空而不寫。簡冊的內容極廣,有經典、書籍、詔書、律令、公文、名籍、帳簿、歷譜、藥方、日忌、雜占、書信,以及用於隨葬的「遣策」等類。有《語書》、《效律》《封診式》、《秦律雜抄》、《法律問答》《為吏之道》和《日書》等書籍。阜陽雙古堆漢簡為詩經、《刑德》、《蒼頡篇》等書籍。臨沂有《孫子兵法》《孫臏兵法》、《六韜》、《尉繚子》《元光元年曆譜》等書籍和歷譜。武威磨嘴子漢簡為儀禮經,並有日忌、雜占以及關於王杖授受的律令等。武威旱灘坡漢簡為藥方。江陵鳳凰山漢簡為鄉里名籍及關於賦稅、徭役、貸糧、錢財收支等的帳簿。長沙馬王堆漢簡為列舉隨葬品名目的「遣策」。居延和則有詔書、律令、牒書、品約、劾狀、爰書、符傳等公文,以及《尚書》、《論語》等經書和《急就篇》、《蒼頡篇》等啟蒙讀物。帛書縑帛也是秦漢時代的重要書寫材料。用縑帛寫成的書籍,稱為帛書。當時帛書的數量甚大,只是不易保存,迄今發現的,僅限於長沙馬王堆3號漢墓出土的帛書。帛書的幅度,大的用整幅的帛,寬48厘米;小的用半幅帛,寬24厘米。書寫前,先用硃砂或墨在帛上均等地畫出界線,每行寬各7厘米左右。書的篇題都寫在末行的空白處。帛書的內容有《老子》甲乙本及附寫的佚書各4篇,乙本所附佚書有《經法》、《十六經》、《稱》、《道原》的篇名;有《戰國策》及其他史籍;有天文書、相馬書、醫書;還有長沙國南部地形圖、長沙國南部駐軍圖2幅地圖(見)。石經東漢立石經於太學,是文化事業上的一大創舉。通過石經,可以考訂儒家經典,研究古代書法,還可了解當時學術的繁榮和太學規模的盛大。漢靈帝熹平四年(175),為正定經本文字,決定刊刻於碑石。自當年至光和六年(183),凡9年才完成。共有46碑,立於太學講堂東側。其內容為《魯詩》《尚書》、《周易》、《儀禮》、《春秋》、公羊傳、《論語》等7經,稱「熹平石經」。魏文帝黃初元年(220),重建太學。正始二年(241),又新刻石經,立於太學講堂西側,稱「正始石經」。20世紀20年代以來,加強了對石經的研究。其成果在於石經碎片的收集、碑的形制和行款的復原,並確定了正始石經共有27碑。1957年以來對太學遺址的發掘,使得對石經置立的地點及其排列次序等都有了新的認識。碑碣秦漢的刻石,主要可分3類:第1類稱「碣」,其形狀大體上是方而近圓,上小下大,但沒有嚴格的規則。第2類為「摩崖」,是利用天然的崖壁。第3類是「碑」,完全由人工雕治而成,碑身長方,頂部成圭形或圓弧形,趺座多為長方形。秦始皇刻石紀功,開樹立碑碣的風氣。到了東漢,碑刻大盛,其影響及於後世。秦刻石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為進一步鞏固統治,先後五次巡視全國,並刻石紀功。據記載,共有嶧山、泰山、琅琊、芝罘、東觀、碣石、會稽等7石,字體為小篆。秦二世巡行各地,又加刻詔書及從臣姓名。琅琊殘石至今猶存,泰山刻石僅存數字,其他都已湮沒,但有重摹本流傳。除碣石刻石外,都是立石而刻,應該是碣。東漢的碑刻按內容不同,可分頌功記事的刻石和墓碑2種。頌功記事的刻石,如「西狹頌」、「石門頌」、「劉平國刻石」、「禮器碑」、「張遷碑」等,有的為摩崖,有的為碑,而「裴岑紀功碑」則不同於一般的碑,應屬碣的一類。墓碑都為長方形的碑,見於著錄的甚多,有的保存至今。發掘出土的墓碑有天津市武清縣的雁門太守鮮於璜碑。東漢摩崖及碑刻多用隸書,但碑額往往用篆體。少數民族的遺址和墓葬對邊境地區少數民族的研究,是秦漢考古的重要組成部分。少數民族有各自的社會制度和文化面貌,但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漢族的影響。特別是西漢中葉以後,隨著漢朝政府在各邊境地區增置郡縣,在西域設都護府,少數民族與漢族在政治、經濟和文化方面的關係更趨密切。匈奴和東胡秦漢時代,北方草原地帶的游牧民族主要是匈奴和東胡,後者分烏桓、鮮卑兩部。就中國境內而言,匈奴活動範圍在內蒙古大部和新疆北部,烏桓活動範圍在內蒙古東南部和遼寧省北部,鮮卑活動範圍在內蒙古東北部。東漢時,南匈奴入居塞內,北匈奴西遷,鮮卑遂據其故地。二蘭虎溝墓地在內蒙古集寧市北察右後旗寒烏拉山。墓地面積約1萬平方米,密集地排列著許多土坑墓。1956年前往調查,收集到許多器物。陶器有漢式的和土著的兩種,後者為手制的灰褐色夾砂粗陶,器形為附有單耳、雙耳或三耳的罐。銅釜也附雙耳。許多透雕的銅牌鑄成動物形,也有少數為幾何圖案形。這裡應是匈奴的墓地,年代相當於西漢。西岔溝墓地在遼寧省西豐縣西,地當漢遼東郡境內長城以北。墓地面積約8000平方米,共有500多座墓。1956年發掘了其中的60餘座,都是長方形土坑墓,單身葬。出土的銅製和鐵制的刀、劍和矛,具有北方民族的特徵。透雕銅牌的紋樣多為各種動物,也有佩劍武士。漢式的刀劍、馬具和工具等也很多。墓地的年代約在西漢中期到後期。有人認為是匈奴的墓地,但也有人主張應屬於東胡族的烏桓。札賚諾爾墓地在內蒙古滿洲里木圖那雅河東岸。墓地上共有長方形土坑墓約300餘座,排列甚密。1959年發掘了其中的30餘座。均為單身葬,葬具為樺木棺。出土的陶器為灰褐色夾砂粗陶,器形以大口平底罐和單耳罐最具特色。銅器主要是透雕的動物紋銅牌。鐵器有刀、矛和鏃等兵器。木弓及其兩端所附的骨遺留甚多。漢式物品有方格規矩鏡和織錦。墓的年代屬東漢。一般認為這裡是鮮卑的墓地,但不能排除屬於匈奴的可能性。客省庄匈奴墓在陝西省長安縣客省庄,是一座長方形的土坑墓。隨葬品如透雕銅牌、銅環、金環和鐵飾等屬匈奴的製品。墓的年代約在西漢前期,墓主人可能是死在長安的匈奴使者。上孫家寨匈奴墓在青海省大通縣大通河西岸。這裡是一處東漢的墓地。該墓為磚室墓,墓的形制和隨葬品與其他東漢墓無異。其中的一枚「匈奴歸義親漢長」的駝鈕銅印,證明墓主為匈奴的酋長,說明南匈奴入居內地後,已完全與漢族融合。西南夷秦漢時代的西南地區聚居著許多少數民族。今貴州省西部有夜郎、且蘭,雲南省滇池周圍有滇,四川省西南部有邛都、西北部有冉等。漢代統稱之為西南夷。黔西的夜郎墓1977~1978年,在貴州省赫章、威寧境內發掘土坑墓近200座。有些墓採用二次葬,以紡織物或草席包裹人頭,置於銅鼓、銅釜或鐵釜內,不用棺木,不葬死者的軀肢。隨葬品以當地所產的陶器為主。銅器分兩類,一類有土著特色,一類為中原的產物。墓的年代屬西漢。這裡漢初屬夜郎,漢武帝以後為犍為郡的漢陽縣,故推測為夜郎的遺存。滇池周圍的滇墓1955~1960年,在雲南省晉寧石寨山發掘了數十座土坑墓,其中6號墓有金質的「滇王之印」隨葬,確定了它們是滇墓。1964年在安寧太極山,1972年在江川李家山,又發掘了數十座相似的墓。墓的年代約從戰國後期到東漢初期。墓坑形狀不甚規整,葬具為木棺,除個別的墓為合葬以外,多為單身葬。隨葬品因墓的年代不同而有變化。戰國後期至西漢前期多為銅鼓、貯貝器(見彩圖[銅貯貝器(西漢)]銅貯貝器(西漢))、尖頭鋤、粗莖劍、空首鉞、透雕動物紋飾牌等具有濃厚土著文化特徵的銅器,貨幣全為海貝,鐵器稀少。西漢中期至後期,上述各種土著銅器減少,洗、熏爐、鏡、弩機等從中原地區輸入的漢式銅器大增,半兩錢和五銖錢代替了海貝。到了東漢,土著器物近於絕跡,漢式器物占絕對優勢,鐵器增多,還出現了陶質明器。川西南的「大石墓」1975年以來,在四川省西昌、冕寧、喜德、德昌等縣境內發掘了數十座「大石墓」。其構造是在地面上用巨石砌成墓室,有的在墓門外立大石,有的在墓室上加封土。墓內埋葬人數甚多,年齡、性別各有不同,屍骨零亂,系分多次葬入。早期的墓年代在西漢之前,隨葬品除大量的粗質陶器外,有劍、鐲和環等少量銅器,也有刀、鏃等石器。晚期的墓年代相當於西漢,隨葬品中銅器增多,出現了鐵器,而石器不再存在,個別的墓還有漢式的銅印。從文獻記載看來,這些「大石墓」可能屬當時的邛都等族。川西北的「石棺墓」1963年和1978年在四川省汶川、理縣和茂汶縣境內發掘數十座「石棺墓」。其構造是在長方形土坑內砌石成壁,形狀略如棺。一般多為單身葬,少數為二次葬或火葬。隨葬品只有少數陶器,個別的墓有許多銅器和鐵器,它們都有顯著的地方性特徵,但也有從中原輸入的半兩錢等。墓的年代在西漢。對照文獻記載,推測上述的「石棺墓」可能屬於當地的冉等族。西域新疆地區漢代屬西域。據記載,南疆有樓蘭(鄯善)、焉耆、龜茲、于闐等國,北疆有車師,烏孫等國,西漢初期共有36國,西漢後期增至50餘國,統稱為「西域諸國」。羅布淖爾遺址在新疆羅布泊之西。1930~1934年中國學者在此參加調查發掘工作,1949年以後又繼續進行。這裡本屬樓蘭,西漢昭帝時出兵佔領,改稱鄯善。孔雀河兩岸的墓葬,可分早晚兩期。早期為船棺葬,年代在西漢前期,隨葬品以別針、梳等木製品為多,也有石鏃和骨鏃,陶器甚少,銅製品僅有少量飾物,羊毛織品以素地的為多。晚期的墓在葬具和隨葬品方面保留早期的若干習俗,但有許多絲織品、漆器和「日光鏡」等中原器物,陶器和木質器皿也與中原的相似,鐵器也已出現,其年代在西漢後期之後。在孔雀河南岸,發現西漢後期至東漢的居住址。其中最重要的一處在周圍用夯土築圍牆,形如城堡。從出土的漢文木簡看來,這裡應是漢代經營西域的據點,魏晉時繼續沿用。遺址中出土許多中原器物,也有不少當地產品,包括織有精美圖紋的毛織品和經過染纈的棉織品。尼雅遺址在新疆民豐縣北尼雅河沿岸,年代約從東漢前期到魏晉。這裡本屬精絕國,東漢時為鄯善所並。出土簡牘上的「鄯善郡印」封泥、採集的「司禾府印」和許多漢文木簡,說明了漢朝在這裡的經營。據1954和1959年的調查發掘,房屋的結構與羅布泊的相同。出土的器物以瓢、勺、桶、槌和捕鼠器等木製品為多,陶器甚少。銅製品有頂針和戒指。附近有煉鐵遺迹,斧、刀、鏟等鐵器為本地所產。農作物有小麥、青稞、糜谷等類。從中原輸入的物品有絲織品、漆器和銅鏡,五銖錢已成為通用的貨幣。大量的盧文簡牘是重要的發現。墓地在遺址的北部,多為船棺葬。1959年發掘的一具木棺則為長方箱形,夫妻合葬。屍體保存甚好,除所穿衣物外,還覆蓋整幅的絲綢。隨葬的「君宜高官」銘連弧紋鏡,可證墓的年代在東漢後期。買力克阿瓦提遺址在新疆和田縣南,玉瓏喀什河西岸。1958、1977和1979年曾3次調查。遺址是一座方形的城堡,城內西南部有許多土台,似為官衙或貴族的住宅。中部有陶窯,燒制各種夾砂粗陶器。北部居住址內發現一口大陶缸,內存大量西漢五銖錢。東北部有寺廟,遺有壁畫和佛像的殘塊。從各方面來看,這裡可能是漢代于闐國的一處城府。阿拉溝的「石垣木槨墓」在新疆烏魯木齊市的南山。1976~1978年發掘了80餘座古墓,其中4座是「石垣木槨墓」。石垣用卵石堆砌,圍成長方形的墓域。豎穴式的墓坑在墓域中部,地面上用石塊堆封。墓坑內築木槨,內置木棺。每墓葬1人或2人。隨葬品以各種虎紋、獅形的金牌、金箔帶及獸面金飾為最突出,也有銀牌、珍珠和瑪瑙等。銅器有高足方盤,鐵器有刀和鏃,陶器為細泥紅陶。漆器的花紋與長沙馬王堆漢墓的相似。墓的年代相當於戰國至西漢,墓主人應為當地的統治階級。伊犁河流域的「土墩墓」分布在新疆昭蘇、特克斯、新源、尼勒克、鞏留、察布查爾等縣的境內。地面上有圓形的墳丘,形如土墩。據1961年以來的發掘,墓室為豎穴式土坑,坑內築木槨。在一個土墩之下,往往有2個或4個墓室。夫妻合葬有同室或異室兩種方式。一般的墓,隨葬品甚少。大墓不僅有絲織品、毛織品、金器、銅器和漆器等隨葬品,而且還有殉葬人。墓內的鐵農具說明當地已有農業。有些陶器和鐵器,形制與中原地區的相似。從遺物並結合文獻記載看來,可能是西漢烏孫人的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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