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日本的海權觀及海洋戰略(下)

[ 中國智庫 www.chinathinktank.cn 2011年7月25日 ]
發布:三略觀察
 
中日之間的主權之爭主要體現在釣魚島問題上。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但長期以來由於諸多原因雙方從歷史、地理及國際法方面展開爭論,不時引發外交及輿論的交鋒。中日之間在大陸架及海洋專屬經濟區劃界問題上也存在爭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各沿岸國家為使本國超過200海裏海域的大陸架主權得到承認,必須在2009年5月之前,把有關本國大陸架界線的調查數據提交給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中日兩國已分別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如何劃定東海大陸架及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便成為一個現實問題。中國主張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劃界,即以中國大陸的海岸為基線劃界;日本則主張「等距離原則」劃界,即以釣魚島為基點劃界。而且圍繞大陸架及海洋專屬經濟區劃界問題,中日之間在沖鳥島「是島嶼還是岩石」問題上也發生爭議。該島由直徑數米的兩塊礁石組成。中國認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不能居住和進行經濟生活的「岩石」周圍不能劃定專屬經濟水域;日本則以漲潮時該島不被水面淹沒並已在該島實施過觀測為由,認為它不是「岩石」而是「島嶼」。中日之所以就該問題展開爭議,是因為它涉及該島周圍200海里經濟水域的劃界以及海洋資源的歸屬。

由於島嶼在大陸架及海洋專屬經濟區劃界上的巨大作用,日本已認識到應把大陸架、海洋專屬經濟區劃界與日本周邊有爭議的島嶼作為整體加以考慮。日本海洋產業研究會編寫的《邁向海洋開發利用新世紀》中就曾指出:「島嶼在確保日本200海里經濟區中佔有重要位置。」「假如這些島嶼不存在,日本海洋經濟區只限制在四個主島海岸200海里水域內,那麼其面積將從現在的約451萬平方公里變為250萬平方公里,減少200萬平方公里。」日本外務省也透露過,如果失去釣魚島和北方四島,日本的管轄海域將減少110萬平方公里,如果日本佔有釣魚島,並以釣魚島為基礎劃分東海的專屬經濟區日本將多得7~20萬平方公裏海域。

中日海洋能源之爭。中日兩國都是石油凈進口國,能源潛力巨大的海洋自然成為兩國關注的目標。目前中國正在東海進行天然氣開發。對此日本認為中國開發位於中日海洋專屬經濟區「中間線」附近的東海海底的天然氣,可能損害日本的利益,於是要求中國提供試開採東海天然氣資源的數據,並要求中國根據蘊藏比例分配給日本。但由於我國不承認日本的所謂「中間線」,因而拒絕了日方的要求。2004年6月自民黨「海洋權益工作組」擬定了有關保護日本海洋權益的報告草案,建議設立以首相為首的「海洋權益有關閣僚會議」以推動外務省、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等相關省廳之間實現情報共享,制定綜合戰略,儘快在東海日中「中間線」日本一側進行資源調查。

中日海上交通線的潛在爭議。日本早就認識到海上交通線被切斷將帶來的災難性後果,因此極為重視海上交通線的安全。目前對日本至關重要的海上交通線主要有兩條:一條是西南航線,從沖繩群島和台灣兩側海域,經南中國海在馬六甲海峽與連接西歐和亞太的歐亞航線銜接。一條是北太平洋航線,從日本東海岸,經北太平洋至北美,與連接亞洲國家和北美國家的國際貿易航路重疊。可見,對日本重要的海洋交通線對中國及其他亞洲國家同樣至關重要。目前,日本試圖介入台海問題、南中國海問題等,並主觀地認為「中國海軍設定了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確保距大陸沿岸約1000公里的『制海權』範圍……距大陸沿岸1000公里,相當於從千島群島到日本列島、台灣和菲律賓的『第一列島線』外側(東側),日本的海上通道也包括在內」,中日間在該問題上的潛在互動顯而易見。

網路人生看世界個人認為,在傳統海權觀和海洋戰略影響下,以海上力量謀求海洋權利,國家間在海洋上傾向於對抗,近代中日在海洋上的激烈衝突證明了這一點。在新綜合海權觀和海洋戰略作用下國家會通過海洋利益和海上力量謀求海上安全,即通過海洋經濟、科技開發所帶來的巨大利益和海上軍備來共同維護國家在海洋上的地位和安全。而全球化下的高度關聯性促使各國互相讓渡利益走合作開發之路,強調雙贏和共同安全。因此新綜合海權觀和海洋戰略易使國家間在海上傾向於合作。過渡時期的海權觀和海洋戰略具有雙重性,因此通常表現為對抗加合作。由於日本在殘留大量傳統海權觀和海洋戰略的同時,開始向新綜合海權觀和海洋戰略過渡,因此,儘管目前中、日在海洋上表現為相對較濃的對抗色彩,但從理論上分析還存在另一種發展趨勢。

基於日本正在向新綜合海權觀和海洋戰略過渡的總體判斷,我國應當因勢利導地採取相應的對策:

一:明確提出自己的海權觀和海洋戰略。我國作為後發展國家,在海權觀上應敢於實現跨越式發展。(「和平崛起」理論為我國擺脫傳統海權觀和海洋戰略的束縛、樹立新綜合海權觀和海洋戰略提供了全新的視角。)我國應在海洋戰略之中貫徹以海洋利益和海上力量謀求「海洋和平」的理念,並努力使其他國家理解與信任中國的合作發展意圖,避免出現戰略誤判。

二:積極推進我國與周邊國家的海上合作,構築有吸引力的合作平台。(這種合作將產生積極效果:合作中實現經濟共贏、合作中建立政治互信。)我國應努力創造良好的合作環境和合作平台以促使日本加入,因為任何國家都不願意被邊緣化,地緣意識極強的日本尤其如此。

三:利用中日已有的陸地合作,分層次地延伸到海洋合作之中。中日在陸地上已經存在廣泛的合作,但是當合作延伸到海洋時具有強烈海洋意識的日本難免存在著不適應感,畢竟兩國從未在海洋上展開過廣泛深入的合作。因此應利用兩國在陸地上已有的眾多合作項目、合作經驗,逐步延伸到海洋合作之中,並由易到難、分層次地展開。《網路人生看世界 時事評論》[編輯:張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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