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經》卷十八龍樹菩薩造
07-23
問曰:云何是諸法實相? 答曰:眾人各各說諸法實相,自以為是。此中實相者,不可破壞,常住不異,無能作者。如後品中佛語須菩提:「若菩薩觀一切法,非常非無常,非苦非樂,非我非無我,非有非無等,亦不作是觀,是名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是義,舍一切觀,滅一切言語,離諸心行,從本已來,不生不滅如涅槃相;一切諸法相亦如是,是名諸法實相。如贊般若波羅蜜偈言: 「般若波羅蜜,實法不顛倒,念想觀已除,言語法亦滅。 無量眾罪除,清凈心常一,如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 如虛空無染,無戲無文字,若能如是觀,是即為見佛。 若如法觀佛,般若及涅槃,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 諸佛及菩薩,能利益一切,般若為之母,能出生養育。 佛為眾生父,般若能生佛,是則為一切,眾生之祖母。 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力,為之立異字。 若人得般若,議論心皆滅;譬如日出時,朝露一時失。 般若之威德,能動二種人:無智者恐怖,有智者歡喜。 若人得般若,則為般若主,般若中不著,何況於余法! 般若無所來,亦復無所去,智者一切處,求之不能得。 若不見般若,是則為被縛;若人見般若,是亦名被縛。 若人見般若,是則得解脫;若不見般若,是亦得解脫。 是事為希有,甚深有大名,譬如幻化物,見而不可見。 諸佛及菩薩,聲聞辟支佛,解脫涅槃道,皆從般若得。 言說為世俗,憐愍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 般若波羅蜜,譬如大火焰,四邊不可取,無取亦不取, 一切取已舍,是名不可取,不可取而取,是即名為取。 般若無壞相,過一切言語,適無所依止,誰能贊其德? 般若雖叵贊,我今能得贊,雖未脫死地,則為已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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