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經》卷十八龍樹菩薩造

問曰:云何是諸法實相?   答曰:眾人各各說諸法實相,自以為是。此中實相者,不可破壞,常住不異,無能作者。如後品中佛語須菩提:「若菩薩觀一切法,非常非無常,非苦非樂,非我非無我,非有非無等,亦不作是觀,是名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是義,舍一切觀,滅一切言語,離諸心行,從本已來,不生不滅如涅槃相;一切諸法相亦如是,是名諸法實相。如贊般若波羅蜜偈言: 「般若波羅蜜,實法不顛倒,念想觀已除,言語法亦滅。   無量眾罪除,清凈心常一,如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   如虛空無染,無戲無文字,若能如是觀,是即為見佛。   若如法觀佛,般若及涅槃,是三則一相,其實無有異。   諸佛及菩薩,能利益一切,般若為之母,能出生養育。   佛為眾生父,般若能生佛,是則為一切,眾生之祖母。   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力,為之立異字。   若人得般若,議論心皆滅;譬如日出時,朝露一時失。   般若之威德,能動二種人:無智者恐怖,有智者歡喜。   若人得般若,則為般若主,般若中不著,何況於余法!   般若無所來,亦復無所去,智者一切處,求之不能得。   若不見般若,是則為被縛;若人見般若,是亦名被縛。   若人見般若,是則得解脫;若不見般若,是亦得解脫。   是事為希有,甚深有大名,譬如幻化物,見而不可見。   諸佛及菩薩,聲聞辟支佛,解脫涅槃道,皆從般若得。   言說為世俗,憐愍一切故,假名說諸法,雖說而不說。   般若波羅蜜,譬如大火焰,四邊不可取,無取亦不取,   一切取已舍,是名不可取,不可取而取,是即名為取。   般若無壞相,過一切言語,適無所依止,誰能贊其德?   般若雖叵贊,我今能得贊,雖未脫死地,則為已得出!」

《大智度論 卷十八》龍樹菩薩造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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