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項銀行服務收費7月起免除 全面規範銀行亂收費-搜狐財經

34項銀行服務收費7月起免除 全面規範銀行亂收費

來源:新京報    三部委下發通知,免除工資卡、醫保卡等卡年費;跨行查詢等收費項目未免除

   昨天,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三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十一類三十四項服務收費,開戶、銷戶的手續費、工資卡醫保卡等特殊種類卡的年費都將免除。 【第三方| 34項銀行服務收費免除,涉嫌作秀!】

   此次免除的收費項目主要包括一些基礎金融服務,如開戶和銷戶手續費、密碼修改和密碼重置手續費、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也包括一些使用最為廣泛的基礎金融服務費用,如代發工資、退休金、低保、醫保、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裝張、匯款費用等。

   記者注意到,在34項免除的收費項目中,有部分是原本不收費的項目,如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境內本行查詢服務費。大部分則是新減免的收費項目。

   如開戶費用,目前各家銀行均要收取5元的工本費。此次減免的代發工資等特殊類賬戶,目前各家銀行不收小額賬戶管理費,但要收取5元-10元不等的年費。再如賬單查詢費,記者昨天致電中國工商銀行,目前該行執行的收費標準是,免費提供3個月的賬單,但3個月-1年之內的明細賬單,則需要交10元手續費,3年-5年之內的收費20元,5年以上50元。雖然減免收費項目達到34項,但對於此前爭議較多的跨行查詢、跨行取現收費並不在此次免除範圍之內。

   在免除34項收費之外,三部委還要求銀行履行服務收費告知義務,並表示未經客戶授權,不得對客戶強制收取簡訊服務費。

   免除收費的銀行服務

   1 本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2 本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3 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

   4 密碼修改手續費和密碼重置手續費;

   5 通過本行櫃檯、ATM機具、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收費;

   6 存摺開戶工本費、存摺銷戶工本費、存摺更換工本費;

   7 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戶、退休金賬戶、低保賬戶、醫保賬戶、失業保險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

   8 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

   9 以電子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

   10 以紙質方式提供本行當月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11 以紙質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焦點

   銀行「亂收費」有待全面規範

   去年6月,部分銀行對零錢存款收取點鈔費,隨後的7月,多家銀行將跨行取款費從2元提高至4元。自2003年,國有銀行率先取消ATM取款「免費午餐」之後,銀行收費項目隨著其資產一同膨脹,並在近幾年愈演愈烈。小額賬戶管理、零鈔清點、跨行取款、跨行查詢、簡訊服務等多項業務從免費到收費。

   「為什麼收了小額管理費又要收年費,這是重複收費」、「異地ATM取款手續費為何無上限」等等,銀行收費問題引起了消費者的質疑。在今年「兩會」上,銀行亂收費問題受到了不少代表和委員的關注。全國人大代表夏績恩就建議,修改《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取消屢遭各界廣泛質疑的收費項目;明確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收費的具體服務項目,明確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從根本上遏制商業銀行亂收費的行為。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副市長吳剛也提交了《關於清查和禁止銀行亂收費行為的提案》,建議監管部門整頓銀行經營秩序,進一步完善投訴、獎懲、考核、督查等制度。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收費執行的標準是按照2003年10月1日由發改委和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明確銀行收費項目有300多種。

   去年7月,國家發改委稱,已經研究起草了新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同年8月,由國家發改委、銀監會聯合修訂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已經下發各商業銀行和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徵求意見,但尚未正式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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