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有害」「有益」的界線在哪兒
現實業態的冰冷、工作固有的辛勞、實習學生的羸弱、學校管理的不力、部門監管的缺位等多種因素的制約,使得職業院校學生的專業實習變得亂象叢生、險象環生。前一階段,不少媒體用「廉價的勞動力」「變相的打工」「放羊式的管理」等衝擊讀者眼睛的標題用語,對職業院校實習背後的實習目的不明確、實習專業不對口、實習管理不規範、實習權益不正當、監控管理不到位等一系列問題進行報道。針對當下職業院校實習中的偶發、多發、頻發的各種亂象,解決以往「失之以寬、失之以松、失之以軟」的問題,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門曾聯合頒布《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從制度上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儘管如此,各種以「實習名義」,打著「實習旗號」侵害職校生權益的不端行為依舊時有發生。人們不禁要問,如何準確界定職校生實習「有害」和「有益」?其界線在哪裡?
安全是「紅線」實習是否安全,是界定職校生實習「有害」和「有益」的首道防線,也是必須遵守的制度「紅線」。生產必須安全是現代工業的客觀需要,但由於生產人員的不當行為、工藝及設備的不完善、相關保護措施及監管的不到位等原因,導致意外或者人為的安全事故是難免的。因此,「安全」是生產的前提,生產必須講安全,職校實習中的安全要求同樣居於「首要地位」。
對於到生產部門開展實習的職校學生來說,人人必須樹立安全意識,並掌握必要的安全保護知識和方法。當職校學生意識到生產實習中可能會出現或者明顯存在安全隱患之際,可以向指導生產實習的師傅以及安全管理者反映,對於以各種理由拒絕實習生安全訴求的用人單位,職校學生可以通過學校或者直接向相關部門舉報,以尋求必要的安全保護。
對接納學生實習的企業來說,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有關規定。這些規定專業性較強,實施要求較高,企業必須從安全生產的要求出發狠抓管理,而且對於職校學生實習安全的要求應該更高、更嚴、更到位。
對於職業學校來說,安排學生到生產部門實習,除了要重點考慮實習單位的生產安全外,還要考量職校生的人身安全、食宿安全和往來實習單位途中的交通安全等。
總之,是否會對學生的身心健康帶來安全隱患,是職業學校遴選實習單位並簽訂實習協議的首要條件。對於《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第十五條和第十六條提出的實習「九不得」的禁止性情形,要堅決執行「一票否決」。
質量是「底線」是否有利於實習質量的形成,是界定職校生實習「有害」和「有益」的根本防線,也是育人目標實現的基本要求。從已經暴露出的各種職校實習亂象來看,許多實習只是打著實習的幌子,行的是損害職校學生權益包括學生學習權、休息權和勞動收益權等的勾當。
為此,一要樹立實習是「教學」而不是「就業」的正確認識,防止實習「變味」。在用工緊張的大背景下,職業學校與企業間因不當的利益輸送,常以組織學生到企業開展專業實習為借口,變相出賣學生的勞動力。更有甚者,直接強迫學生到非所學專業的相關企業實習,將學生視為廉價的打工者。
二要按照實習計劃開展實習教學,防止實習「變質」。職業學校實習是專業學習的延伸與綜合,需要在不同的崗位進行實踐鍛煉。凡是長時間在某個崗位從事單一頂崗生產的行為,都是「變質」的實習。用人單位必須依據與職業院校共同協商的實習方案,進行輪崗實習,以便實習生熟悉不同的崗位及相關的技能要求,為學生未來綜合素質的形成奠定基礎。
三是要加強對實習過程的指導,防止實習「變形」。目前對職校學生實習詬病最多的是,實習過程的實習指導不到位。職業學校因師資不足,不能派出教師跟蹤實習;企業因人手不足,不能隨崗指導。多數學生是在技術含量較低的崗位進行所謂的「頂崗實習」,實際上是在從事著簡單的無技術要求的「崗位生產」,而且不能獲得必要的勞動報酬。難怪有職校學生抱怨說,實習了半年,既沒學到技術,也沒獲得相應的報酬,想轉崗實習,又不同意,甚至還被不斷地要求學生延時加班。
所以,應該保證職校實習生對實習計劃的知情權,並按照實習方案開展實習。實踐證明,不端的實習動機、不規範的實習過程、不到位的實習指導,不僅難以保證實習教學質量,而且會制約職校學生職業能力的真正形成。
責任是「防線」責任是否到位,是界定職校生實習「有害」和「有益」的條件保障,也是彰顯制度效力的剛性要求。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頒布《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為職校生的實習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證。但是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實習規定對學生實習的規範與保護作用應體現在貫徹中。
為了保證實習規定的強制執行,實習規定對職業學校及教育主管部門明確了責任,但對實習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責任則不夠明確。為了築牢職校學生實習保護的「防線」,須進一步強化相關主體責任。
一是職業院校必須切實承擔起學生實習的「首管責任」,因為學生是職校的學生,實習是學校教學的一部分,是學校分內之事,必須做好職校實習的計劃,並與相關實習企業共同制定好實習安排。
二是教育主管部門必須切實承擔起「首監責任」。規定提出教育主管部門要做好統籌指導和監管工作。由於職業學校專業門類較多,合作的實習單位也較多,「統籌指導」在宏觀上難以到位,但學校在遴選實習企業時,教育主管部門可以與學校一起先期參與,監管關口前移,從而確保監管到位。
三是企業要切實承擔起實習指導的「具體責任」。前提條件是,在確保學生實習安全基本保障到位的情況下,按照學校與實習單位共同制訂的實習方案確保實習的平穩、有效實施。至於學校與實習單位雙方的權益,應在實習協議中明確,而且不能以犧牲學生的權益為代價。
四是實習學校的跟崗實習教師和實習單位隨崗實習師傅要切實承擔起實習管理的「協調指導責任」。頂崗實習既要兼顧到實習教學的要求,更要遵守安全生產的要求。
總之,只有相關主體的責任「防線」築牢了,才能共同編織起學生實習的「防護網」,才能對置身於不同工作情境中的學生實施分層分級保護。
(作者:徐健,單位:江蘇海安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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