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學位掛鉤論文」當休矣
2012-07-23 胡樂樂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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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日前報道,長江學者、南開大學李衛東教授指導的十幾位博士生,盡管通過了博士論文答辯,但因為沒有發表論文而無法正常拿到學位。國內不少高校將博士學位與發表論文掛鉤,李衛東教授指導的博士生均卡在這一規定上。對學位與發表論文捆綁在一起的做法,李衛東稱, 「我不是反感——我是逆反」。此事在學術界引起強烈反響。
客觀而言,李衛東教授對南開大學「博士學位掛鉤論文」這一「土政策」表達自己的強烈不滿和抵制,是對綁架式的論文發表制度的拷問。按常理來說,一個博士生只要通過了畢業論文答辯,學校規定的課程的學業成績也合格,而且沒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即可授予博士學位。至於博士就讀期間是否發表個人論文,則不是必要指標。 「博士學位掛鉤論文」的做法來自哪裡?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六條明確規定,「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授予博士學位:(一)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二)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顯然,大學「博士學位掛鉤論文」的「土政策」,是對「獨立研究能力」、「創造性成果」的粗糙量化,隱含著一種簡單粗放的「學術GDP」思維。 李衛東教授的態度並不是特例,有不少博導和博士生也持與他類似的觀點。在理工類知識分子密集聚集的「科學網」上,眾多網友在這個新聞頁面下發表的評論,足以印證李衛東教授的這一意見的確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為了順利畢業、拿到學位,博士生被迫增加學術「產能」,導師也不得不幫助博士生疏通關係發表論文。這毫無疑問助長了粗製濫造、抄襲剽竊、買賣造假等學術不正之風,嚴重危害了學術的健康發展。 在「與國際接軌」、「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成為高等教育目標的情況下,「博士學位掛鉤論文」明顯是一道逆流。許多西方知名大學,並無必須在什麼檔次的期刊上發表多少篇論文才能獲得博士學位的要求。並且,事實上,歐美一些研究做得很好的博士,也沒有把他們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其中的一部分拿出去發表。但是,因為他們的研究具有開創性,所以即使沒有公開發表,被引用的次數照樣很多。兩相比較,我國的大學盲目地為了追求「學術GDP」和所謂的「影響因子」,以學位脅迫博士生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這既違逆學術研究的自身規律,也造成了一種畸形的人才培養模式。
為了發表而發表的學術論文,其學術價值可想而知。「博士學位掛鉤論文」當休,「學術GDP」思維當休,如此,才能讓學術研究和人才發展回歸其自然規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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