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物理教學中的一些方法
物理教學在遵循教學大綱的前提下,必須進行教材教法的改革。
一、將教材中的驗證性實驗改為探索性實驗高中物理教材中,實驗多為驗證性實驗,探索性實驗很少,這種先行理論、後行驗證的傳統做法,極大地抑制了學生的求知興趣,學生在認識真理的過程中處於被動狀態。從心理學角度分析,學生學習的最佳動力乃是對所學內容的興趣。當學生對某一問題有濃厚興趣時,便會產生一種強烈的求知慾。基於上述認識,在教學中,應將驗證性實驗改為探索性實驗。具體做法是:教師提出研究題目,學生設計實驗方案,並根據自己設計的方案進行探索性實驗,最後教師引導分析實驗數據,得出結論。實踐說明,這樣做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變被動為主動,不僅培養了學生的思維能力、動手能力,而且使學生掌握了研究物理問題的方法。
二、將教材中重要規律的純理論推導改為「舉例」性導出高中物理教材中,很多重要規律,如動能定理、機械能守恆定律、衝量定理等均是直接進行純理論推導而得出的。照此進行教學,多數學生勢必產生推導過程明白,而應用卻無從下手,特別是對於普通中學的學生更是如此。所以在這些物理規律的教學中,應將純理論推導改為「舉例」性導出,使學生由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由具體形象的思維過渡到抽象的思維,使教學過程符合學生的認識過程,從而達到「活化」的程度。如「動能定理」的教學,教師可只提出研究的題目:合外力所做的功與動能增量的關係。然後舉實例由學生討論得出結論。實例要從簡單到複雜,從直線運動到曲線運動。可先提出一定質量的物體做自由落體,進而提出做斜面運動,最後提出做平拋運動,讓學生研究討論物體在不同形式的運動中,合外力做功和動能增量的關係。使學生對這一物理規律產生一定的感性認識。在此基礎上,教師再做進一步引導,運用牛頓第二定律及運動學規律,從理論上加以推導得出W合=△Ek的結論。
實踐表明:先由實例得出個別結論,再由理論導出一般結論的方法,符合學生的認識過程,是普通中學進行規律教學的較為可行而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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