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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沉思錄》——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27-4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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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

(三)基督在士兵手中受苦,被釘十字架

太27:27-44

27 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裡。

28 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硃紅色袍子,

29 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30 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

31 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32 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34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35 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36 又坐在那裡看守他。

37 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38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39 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40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上帝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41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

42 「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43 他倚靠上帝,上帝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上帝的兒子。』」

44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他。

這段經文描寫的是我們主耶穌基督被彼拉多定罪後受苦——他在殘忍的羅馬士兵手中受苦,最後在十字架上受苦。這些經文成了不可思議的記錄。當我們想起這受苦的人是誰,這記錄就顯得不可思議——上帝永遠的兒子受苦!當我們想起主為哪些人受苦,這記錄就顯得不可思議。我們和我們的罪,是這一切受苦的理由。他「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15:3)

讓我們首先留意,我們主受的苦範圍何等之大、何等之真實。

把我們主身體所受一切痛苦彙編成冊,確實讀起來就令人懼怕。很少這樣的苦,是在人生最後幾個鐘頭之內載入一個人身體之上的。最野蠻的部落,安最精鍊的兇殘之道,也不可能超過堆積在我們親愛的主的身體之上的折磨。讓我們絕不要忘記,他有一個真實的人的身體,和我們自己一模一樣的身體,一樣敏感,一樣脆弱,一樣能感受劇痛。然後讓我們來看那身體承受了什麼。

我們一定要記住,我們的主已經一夜沒睡,極其疲勞。他從客西馬尼園被帶到猶太人公會,從公會被帶到彼拉多的審判庭。他兩次受審,兩次被不公正地定罪。他已經受鞭打,被棍棒殘忍的擊打。現在,在這一切受苦之後,他被交給羅馬士兵,一群毫無疑問是擅長殘忍、在各色人等中最不可能以溫柔憐憫行事的人。這些兇殘的人,馬上開始按他們的意思行事。他們「叫全營的兵都聚集」。他們剝去了我們主的衣服,為譏笑他,給他穿上一件紅色的袍子。他們編織了一頂尖銳的荊棘冠冕,嘲笑著加在他的頭上。然後他們譏笑著在他面前下跪,當他不過是因為假冒的王。他們往他身上吐唾沫,打他的頭。最後他們把他自己的衣服給他穿上,帶他出城,去到一個叫各各他的地方,在那裡把他釘在十字架上,釘在兩個強盜中間。

但到底什麼是十字架?我們努力的理解它,明白它的苦楚。被釘十字架的人,背靠一根木頭,被放在上面,木頭上頂著一根橫木,或背靠著一段樹桿,有伸出的樹枝,都是為了達到同樣的目的。他的手臂被伸展開,貼橫木上,釘子穿透雙手,把手固定在木頭上。他的雙腳也同樣被釘在十字架豎立的那一段上。這時,身體已經被牢牢的固定,十字架就被豎起,堅固地穩定地在地上。那不幸受苦的人被掛在上面,直到痛苦和衰竭把他帶到生命的盡頭——不是突然死去,因為他要害的部分,沒有一處受到傷害——但要忍受手腳最劇烈的疼痛,不能動彈。這就是釘十字架的死。這就是耶穌為我們經歷的死!六個小時之久,他被掛在那裡,在一群盯著他觀看的人面前,全身赤裸,從頭到腳流著血。他的頭被荊棘刺破,他的背被鞭撻撕裂,他的手腳被鐵釘撕開,他被殘忍的仇敵譏笑辱罵,直到最後。

我們常常默想這些事,讓我們常常一氣讀完耶穌釘十字架和受難的故事。讓我們記住,主承受這些可怕的痛苦,卻沒有一句怨言,沒有一句不耐煩的話從他嘴裡發出,這並非一樁小事。他的死的時候和他活著的時候一樣完全。直到最後,撒旦在他裡面仍是毫無所有(約14:30)。

第二,讓我們留意,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受的苦,都是替代的受苦。他不是為他自己的罪,而是為我們的罪受苦。他在一切的苦難中,他很明顯的是我們的替代。

這是一個至為重要的事實。沒有這一點,我們主受苦的故事連同它所有的細節,就必然顯得神秘和莫名其妙。然而這是聖經經常講到的事實,也是用確定的說法說的。我們被告知,基督「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他「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上帝的義」,他「為我們成為了咒詛」,他「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耶和華使我們的罪都歸在他身上」(彼前2:24,3:18;林後5:21;加3:13;來9:28;賽53:5-6)。

願我們熟記這些經文,這些是福音的基石。

但我們絕不可滿足於一種含糊泛泛的信念,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是替代的受苦。上帝讓我們在基督受苦的每一方面看到這個事實。我們可以跟著他,從彼拉多的審判台前,去到他死的那一刻,經歷整個過程,看他每一步都是在我們大能的替代、我們的代表、我們的頭、我們的擔保、我們的代理——身為上帝,又是我們的朋友,代替我們而擔當一切,用他受苦無價的功德,買得我們的救贖。

他受鞭打了嗎?這是為了「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他雖然無辜,仍被定罪嗎?這是為了讓我們雖然有罪,卻可以被宣判為無罪。

他被戴荊棘冠冕嗎?這是為了讓我們可以帶上榮耀冠冕。

他的衣服被剝去嗎?這是為了讓我們可以披戴永遠的義。

他受譏笑辱罵嗎?這是為了讓我們可以得尊榮蒙福。

他被算作作惡的,被列在罪犯之中嗎?這是為了讓我們可以被算為無罪的,得稱義脫離一切的罪。

他被人說成是不能救自己吧?這是為了讓他可以拯救別人到底。

他最終死去,經歷一切死當中,最痛苦最羞辱的死嗎?這是讓我們可以永遠活著,得高升到有最高的榮耀。

讓我們好好深思這些事情,它們值得紀念。得平安的關鍵,恰恰就是正確理解基督代替的受苦。

讓我們在看完我們主受難的故事時深深地感恩。我們的罪又多又大,但基督已經為它們獻上極大的贖罪祭。基督一切的受苦都有無限的功德,因為受苦的那一位既是人又是上帝。我們天天因著基督死了而向上帝稱謝,這是這肯定是恰當、正確的,是我們當盡的本分。

最後,讓我們從這受難的故事中不斷地學習,要痛恨罪。罪是我們救主一切受苦的原因。是我們的罪編織了那荊棘冠冕,我們的罪把釘子釘進他的手腳。因我們的罪,他的血流出。的確,想到基督被釘十字架,這就應當讓我們恨惡一切的罪。《聖公會受難日佈道文》(Church of England Homily of the Passion)說得好「讓基督釘十字架的畫面常常印在我們心上。讓這激發我們對罪的仇恨,激發我們將狂熱的愛獻給大能的上帝。」

作者: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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