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代思維的誕生】(14)自然神論與基督教的衝突
本節接著講述自然神論(Deism)的觀點,比較它和基督教教義的差異。這些差異引起的辯論,一直延續到今天。
本文是我對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教授AlanKors的講座【現代思維的誕生】的譯述,不代表我的觀點。文中插圖均轉自互聯網,鳴謝!—— 風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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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文明的進步過程中,最驚人、最具影響力的意見衝突是自然神論與基督教的辯論。本來,即使沒有自然神論,在西方思想史上對於上帝就有兩種不同的理解,反覆衝突和對抗:一種是哲學家的上帝,強調上帝廣義的、普適的特徵;另一種是虔誠教徒們的上帝,強調上帝對人事的特殊干預。早在十七世紀,虔誠的教徒們就把聖湯瑪斯.阿奎那的系統神學理論看作是一種威脅,因為阿奎那所描述的上帝不同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耶穌的上帝。(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是「舊約」中的人物,猶太人歷史上的英雄。在舊約故事中,他們和上帝都有著特殊的關係,有「契約」;他們多次見過上帝顯靈,直接接受上帝的指示,甚至和上帝討價還價。——風鈴)但是哲學家們對上帝的詮釋比較廣義、普適、抽象,這讓虔誠的基督徒們感到不安。而自然神論的上帝,更是直接和傳統的猶太-基督教的耶和華、和「三位一體」的上帝概念相矛盾。這個矛盾引起了最本質的論戰,論戰的焦點在於:人類對上帝的認識是什麼性質的?也就是說,宗教知識的性質是什麼?具體地表現在下面的對比:
讓我們用20世紀的通常的語言來想一想這個問題。假定因為高速公路上交通堵塞,某人誤了飛機。然後飛機出了事,那人幸免於難。他接受媒體採訪說,「感謝上帝!上帝一定留著我有別的用。」那麼他是相信「特殊的神意」,相信上帝是這麼想的:「甲,你上飛機;乙,你上飛機;丙,你也上飛機;丁,我另有計劃,讓我來把你上機場的路堵住,不讓你上飛機。」這種上帝和人的關係是特殊的,不是對每個人都一樣的,顯示的是特殊的神意。假如你相信祈禱可以改變自然事件,那你也是相信特別的神意。你所愛的某人生了病,你向上帝禱告不要讓那人死去。那人活了下來。假如本來那人生病的自然結果是死亡,但是因為你的祈禱,被上帝聽到了,干預了這件事,修改了那普遍的自然法則,讓病人不死,那麼這也屬於特殊的神意。(2011年,美國德州嚴重乾旱。州長RickPerry號召大家祈雨三天,無果。最近又有乾旱,德州人又在祈雨了。——風鈴)
美國德州求雨禱告牌
如果某人計划了幾個月,準備在明天開野餐會,他向上帝祈求好天氣,那麼他表達的是對上帝特殊神意的信仰。不是感恩的禱告,而是向上帝提出請求的禱告,祈求上帝改變既定規律的禱告:「親愛的上帝,請你不要在明天下雨。」這是相信上帝能聽到祈求,暫停明天要下雨的規律,讓艷陽高照。
但是自然神論者不承認有這種特殊的神意,不承認上帝和他的造物之間有這種特殊的關係,從而否認了禱告改變自然進程的力量。這是極富戲劇性的。類似地,自然神論也否認上帝對猶太人和基督徒「顯靈」的歷史事件。這種顯靈是猶太教-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在聖經中有很多描述。對於自然神論者,這些顯靈的事不可能發生。他們常說,上帝和人類的關係怎麼可能取決於出身的偶然?多數人信什麼宗教與他們的出身有關,生在印度教的家庭,他就信了印度教;生在穆斯林家庭,他就信了穆斯林教;生在天主教或是清教徒家庭,他就成了天主教徒或者清教徒。上帝會選擇用這種方法來顯靈嗎?既然上帝是掌管整個宇宙的,是萬物的創造者,那麼所有的人都會有機會見到上帝顯靈,那就是通過自然與科學。
如何看待宗教信仰體驗,還有著更廣的意義。辯論的雙方在這個問題上實際上是各說各話。基督徒說:「你們聲稱只相信由經驗得來的知識,這宗教也是很多人的親身體驗啊。」自然神論者則說:「非也,那只是暫時的熱情,暫時的幻覺,暫時的迷信。真正的經驗是通過對自然的研究,經由我們的感官才能體驗到。」
自然神論認為,上帝不會幹預自然或歷史;那會與上帝創世的完美相矛盾。上帝不會像一個人那樣造了一樣東西還要去修理。上帝的意願體現在他所創的自然及其運行法則中。人類才是易變的,上帝的意志不變。上帝造了自然和人,讓人類生存,以實現上帝的意志。只有在這個終極的意義上,人類歷史才是受神意支配的。
而自然神論認為,人生的目的是現世的幸福。這是上帝賦予人類的,通過人的行為和慾望之規律教給人類的、符合道德的。自然神論者們對此意見不一,有的認為好人死後會進天堂作為獎勵,有的認為沒有這一說,而且他們常常為此辯論。但這種辯論並不改變他們對人生目的的看法。他們都同意沒有永在其中受懲罰的地獄,說那不符合上帝的善良。
至於人性之邪惡,在整個18世紀,基督教會說那是亞當夏娃墮落的結果,我們作為亞當的後代,繼承了他的原罪。而自然神論否認原罪,說人類的邪惡只是因為我們被誤導了;惡行不能導致真正的幸福,而我們人生的目的是追求幸福,所以惡行是反自然的,我們被欺騙而脫離了正道。人類是無知的,知識越多,我們就越能辨別善惡,越能做好人。
這兩種不同的觀點引起了道德觀的爭論。在18世紀,儘管基督教內部也有反加爾文主義的派別對人性採取比較樂觀的立場,基督教整體來說是認為人類已經墮落到不能自拔的地步,必須有超自然的神恩來拯救人類。上帝的拯救才能讓我們發揮最大的潛力,用慈善、愛、與信念激發出善行。而自然神論相信,人類在道德上是自給自足的,他們有天然的道德意識和感受,有上帝授予的本能。作為自然的一部分,我們的目的是完成讓人類幸福的願望,同時也能帶來人類的互相理解、兄弟之情、和平、與尊嚴。
假如有人問 「如何才能成就人類的道德?」基督教徒會回答:第一,要自我剋制;第二,要信教。因為人類的原罪,因為人的邪惡,我們必須有極大的自我剋制才能不做壞事。而由於宗教對人的救贖和行善不可缺少,所以國家的功能之一就是保存宗教的真理,防止人們因為不信教或者信錯教而無法被救贖,無法取得道德上的成就。而自然神論會說:幸福是人類的願望,達到幸福需要有一個和平的、有尊嚴的、安全的、人道的社會;只有經過啟蒙,認識到自我的利益,又能以最大的自由去發展上帝賦予我們的本能,才能成就人類的道德。
從這些問題中,產生了與我們的文明相關的最深刻的爭論。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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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倫.考爾斯教授是牛津出版社出版的四卷《啟蒙運動大百科全書》的總編輯。如果您有意聽考爾斯教授原汁原味的講座,可以通過美國的公共圖書館借到CD書《TheBirth of the Modern Mind: 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the 17th and18th Centuries》。更多資料見:http://www.thegreatcourses.com/tgc/courses/course_detail.aspx?cid=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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