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代思維的誕生】(14)自然神論與基督教的衝突

本節接著講述自然神論(Deism)的觀點,比較它和基督教教義的差異。這些差異引起的辯論,一直延續到今天。

本文是我對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教授AlanKors的講座【現代思維的誕生】的譯述,不代表我的觀點。文中插圖均轉自互聯網,鳴謝!—— 風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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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文明的進步過程中,最驚人、最具影響力的意見衝突是自然神論與基督教的辯論。本來,即使沒有自然神論,在西方思想史上對於上帝就有兩種不同的理解,反覆衝突和對抗:一種是哲學家的上帝,強調上帝廣義的、普適的特徵;另一種是虔誠教徒們的上帝,強調上帝對人事的特殊干預。早在十七世紀,虔誠的教徒們就把聖湯瑪斯.阿奎那的系統神學理論看作是一種威脅,因為阿奎那所描述的上帝不同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耶穌的上帝。(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是「舊約」中的人物,猶太人歷史上的英雄。在舊約故事中,他們和上帝都有著特殊的關係,有「契約」;他們多次見過上帝顯靈,直接接受上帝的指示,甚至和上帝討價還價。——風鈴)但是哲學家們對上帝的詮釋比較廣義、普適、抽象,這讓虔誠的基督徒們感到不安。而自然神論的上帝,更是直接和傳統的猶太-基督教的耶和華、和「三位一體」的上帝概念相矛盾。這個矛盾引起了最本質的論戰,論戰的焦點在於:人類對上帝的認識是什麼性質的?也就是說,宗教知識的性質是什麼?具體地表現在下面的對比:

  • 關於對上帝的認識。幾乎所有的基督教神學家都同意:從自然中可以看到上帝的存在。基督教有相當廣的自然神學(naturaltheology),不依賴於上帝的神跡(revelation)。從大自然中,我們可以了解上帝的威力、智慧、和善良;這也不需要超自然的奇蹟(miracle)來證明。但這種自然神學的局限在哪裡?對此基督教內部雖然有爭論,但他們一致認為僅僅從自然界認識上帝是不夠的,不可能對上帝有深刻的理解,深刻的理解只能通過見識上帝超自然的神跡來達到。自然不能使我們理解耶穌、三位一體(Trinity)、以及人類的救贖。而自然神論認為:上帝只通過自然來統御我們——他給了我們的感官,讓我們理解世界;人類只能通過研究上帝造出的自然世界來認識上帝。
  • 關於上帝之愛。這是個關鍵的問題。基督教說,從自然界當然可以感受到上帝的愛。看一看天下雨、莊稼生長,水分蒸發、又變成雨水落下這樣周而復始的循環,難道不是上帝的智慧和愛?但是對於基督教來說,上帝愛人類的終極表現是讓自己的兒子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替人類贖罪。這個最重要的認識是依賴於神跡的。(這裡的神跡指耶穌的死而復活。——風鈴)而自然神論者相信上帝愛世界,把救贖設計成自然的一部分,時時存在,處處都有,等待人們去發現、去理解、去應用。這兩種對於神愛的理解有極大的區別。
  • 關於創世(Creation)。18世紀幾乎所有的神學家們都同意,上帝在六天中創造了世界,第七天休息,這是聖經「創世紀」里所說的故事。他們相信上帝創世發生在約6000年前,上帝造了最早的人亞當和夏娃,他們是所有人的祖先。而對於自然神論者來說,上帝是物質世界的創造者,是牛頓定律所描述的那個精緻非凡的宇宙的作者、設計師,是自然規律的作者。創造發生在何時,當時怎麼樣,後來又怎麼發展到現在的樣子,都是科學和自然知識的範疇。
  • 關於上帝和他的「作品」之間的關係。圍繞著這個問題,發生了18世紀發生的最深刻的論戰。基督教相信特殊的神意,相信上帝和他的作品之間有特殊的關係,特別是和人類的關係。而自然神論相信上帝只在普遍的意義上和他的造物有關係。
  • 讓我們用20世紀的通常的語言來想一想這個問題。假定因為高速公路上交通堵塞,某人誤了飛機。然後飛機出了事,那人幸免於難。他接受媒體採訪說,「感謝上帝!上帝一定留著我有別的用。」那麼他是相信「特殊的神意」,相信上帝是這麼想的:「甲,你上飛機;乙,你上飛機;丙,你也上飛機;丁,我另有計劃,讓我來把你上機場的路堵住,不讓你上飛機。」這種上帝和人的關係是特殊的,不是對每個人都一樣的,顯示的是特殊的神意。假如你相信祈禱可以改變自然事件,那你也是相信特別的神意。你所愛的某人生了病,你向上帝禱告不要讓那人死去。那人活了下來。假如本來那人生病的自然結果是死亡,但是因為你的祈禱,被上帝聽到了,干預了這件事,修改了那普遍的自然法則,讓病人不死,那麼這也屬於特殊的神意。(2011年,美國德州嚴重乾旱。州長RickPerry號召大家祈雨三天,無果。最近又有乾旱,德州人又在祈雨了。——風鈴)

    美國德州求雨禱告牌

    如果某人計划了幾個月,準備在明天開野餐會,他向上帝祈求好天氣,那麼他表達的是對上帝特殊神意的信仰。不是感恩的禱告,而是向上帝提出請求的禱告,祈求上帝改變既定規律的禱告:「親愛的上帝,請你不要在明天下雨。」這是相信上帝能聽到祈求,暫停明天要下雨的規律,讓艷陽高照。

    但是自然神論者不承認有這種特殊的神意,不承認上帝和他的造物之間有這種特殊的關係,從而否認了禱告改變自然進程的力量。這是極富戲劇性的。類似地,自然神論也否認上帝對猶太人和基督徒「顯靈」的歷史事件。這種顯靈是猶太教-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在聖經中有很多描述。對於自然神論者,這些顯靈的事不可能發生。他們常說,上帝和人類的關係怎麼可能取決於出身的偶然?多數人信什麼宗教與他們的出身有關,生在印度教的家庭,他就信了印度教;生在穆斯林家庭,他就信了穆斯林教;生在天主教或是清教徒家庭,他就成了天主教徒或者清教徒。上帝會選擇用這種方法來顯靈嗎?既然上帝是掌管整個宇宙的,是萬物的創造者,那麼所有的人都會有機會見到上帝顯靈,那就是通過自然與科學。

  • 關於宗教信仰。18世紀的神學家們認為,人對上帝的認識雖然也從對自然的認識得來,但更重要的是從信仰得來,這和理智與實證並不矛盾。而自然神論認為,通過理性和實證才能相信,才能有信仰。這麼一來,自然神論就否定了所有的宗教信仰。這將成為基督教與自然神論的論戰題目。基督教說上帝存在的實證包括了人們主觀的體驗、宗教的體驗,那些體驗來自嘗到神意果實的信眾。而自然神論說,那些自稱的、主觀的、無法重複的宗教體驗不能作數,就好像說:「我知道這個科學道理是對的,並不是因為你也能體驗這個道理,而是因為我對它有體驗,而且是很強烈、很令人信服的體驗,強到改變了我的生命。」
  • 如何看待宗教信仰體驗,還有著更廣的意義。辯論的雙方在這個問題上實際上是各說各話。基督徒說:「你們聲稱只相信由經驗得來的知識,這宗教也是很多人的親身體驗啊。」自然神論者則說:「非也,那只是暫時的熱情,暫時的幻覺,暫時的迷信。真正的經驗是通過對自然的研究,經由我們的感官才能體驗到。」

  • 關於上帝的干預。基督教相信,上帝不但直接干預了創世,而且直接干預了人類的歷史。他干預不完美的自然而使它完美。自然不是上帝,自然本身並不完美,常常需要上帝的手來改變自然的進程。因此,18世紀多數的神學家們都在不同程度上強調上帝的奇蹟是真實的,先知的預言是真實的,聖靈的禮物是真實的。他們視人類歷史為神意的、被上帝之愛所干預的。而新教(宗教改革後的基督教)相信,日常的、普通的事物受自然法則主導,但那是次要的。上帝作為自然法則的作者,可以隨時讓它們暫停,上帝想怎樣就可以怎樣。
  • 自然神論認為,上帝不會幹預自然或歷史;那會與上帝創世的完美相矛盾。上帝不會像一個人那樣造了一樣東西還要去修理。上帝的意願體現在他所創的自然及其運行法則中。人類才是易變的,上帝的意志不變。上帝造了自然和人,讓人類生存,以實現上帝的意志。只有在這個終極的意義上,人類歷史才是受神意支配的。

  • 關於人生的目的。對基督教,人生的終極目的是上帝的榮耀和靈魂的得救。現世固然重要,但是死後靈魂去哪裡更重要,是去地獄還是在天堂得到永遠的幸福?整個18世紀,雖然基督教不斷地更新對於自然和人類本性的看法,越來越認同追求人生幸福也是神意,只不過是「次要」的神意,在多數情況下自然規則能夠按照上帝的本意運作,得到上帝想要的結果。但對他們來說,總有一個終極的世界,那個終極世界、上帝的榮耀、靈魂的救贖才是人生的基本目標。
  • 而自然神論認為,人生的目的是現世的幸福。這是上帝賦予人類的,通過人的行為和慾望之規律教給人類的、符合道德的。自然神論者們對此意見不一,有的認為好人死後會進天堂作為獎勵,有的認為沒有這一說,而且他們常常為此辯論。但這種辯論並不改變他們對人生目的的看法。他們都同意沒有永在其中受懲罰的地獄,說那不符合上帝的善良。

  • 關於邪惡與道德。自然界有邪惡如地震、洪水、乾旱、龍捲風,人類心裡也有邪惡如狠毒、加害於人。對於基督教,自然界的邪惡是我們無法理解的,就像聖經里約伯所說:「誰能懷疑上帝?」最終,他們服從上帝,服從信仰,儘管他們之中也有一些人試圖用哲學來解釋自然界的邪惡。自然神論對此則採取樂觀的態度,認為所謂自然的邪惡只是一種幻象。既然上帝創造了世界萬物,那麼所有的事物都是有益的,上帝造了它自有用處,只是也許我們暫時還不了解上帝的好意。假如我們說「自然世界中不該有蜜蜂,換了我來造這個世界,那我不會去造蜜蜂」——那我們就是把自己放在了上帝的位置。但上帝是完美的,他當然知道得比我們多,他造出的世界充滿了神奇,我們人類不必懷疑上帝。假如我們對蜜蜂了解得更多,看到蜜蜂要用螯針來保護自己,使得自己不被滅種,那我們就越加理解上帝是對的。同樣,看起來是自然界邪惡的事情也有它的廣義的好處。
  • 至於人性之邪惡,在整個18世紀,基督教會說那是亞當夏娃墮落的結果,我們作為亞當的後代,繼承了他的原罪。而自然神論否認原罪,說人類的邪惡只是因為我們被誤導了;惡行不能導致真正的幸福,而我們人生的目的是追求幸福,所以惡行是反自然的,我們被欺騙而脫離了正道。人類是無知的,知識越多,我們就越能辨別善惡,越能做好人。

    這兩種不同的觀點引起了道德觀的爭論。在18世紀,儘管基督教內部也有反加爾文主義的派別對人性採取比較樂觀的立場,基督教整體來說是認為人類已經墮落到不能自拔的地步,必須有超自然的神恩來拯救人類。上帝的拯救才能讓我們發揮最大的潛力,用慈善、愛、與信念激發出善行。而自然神論相信,人類在道德上是自給自足的,他們有天然的道德意識和感受,有上帝授予的本能。作為自然的一部分,我們的目的是完成讓人類幸福的願望,同時也能帶來人類的互相理解、兄弟之情、和平、與尊嚴。

    假如有人問 「如何才能成就人類的道德?」基督教徒會回答:第一,要自我剋制;第二,要信教。因為人類的原罪,因為人的邪惡,我們必須有極大的自我剋制才能不做壞事。而由於宗教對人的救贖和行善不可缺少,所以國家的功能之一就是保存宗教的真理,防止人們因為不信教或者信錯教而無法被救贖,無法取得道德上的成就。而自然神論會說:幸福是人類的願望,達到幸福需要有一個和平的、有尊嚴的、安全的、人道的社會;只有經過啟蒙,認識到自我的利益,又能以最大的自由去發展上帝賦予我們的本能,才能成就人類的道德。

    從這些問題中,產生了與我們的文明相關的最深刻的爭論。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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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倫.考爾斯教授是牛津出版社出版的四卷《啟蒙運動大百科全書》的總編輯。如果您有意聽考爾斯教授原汁原味的講座,可以通過美國的公共圖書館借到CD書《TheBirth of the Modern Mind: 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the 17th and18th Centuries》。更多資料見:http://www.thegreatcourses.com/tgc/courses/course_detail.aspx?cid=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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