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的畸形掠奪造就了鄉村的凋敝

春節很快就過去了,對「農村凋敝」、「故鄉淪陷」的一年一度的憑弔也隨著潮水般的返城人流一同迅速消退,只留下一段日漸疏離的關於鄉村的無奈記憶。

然而,除卻社交媒體上那些傷感的文學抒情、空洞的道德指控和欲言又止的個人體驗式報道之外,我們總還是應當多做一些什麼,方能讓我們祖祖輩輩的家園免於一天天繼續凋敝下去。

當代中國農村的凋敝是一個囊括了經濟衰敗、生態破壞與道德滑坡等社會生活諸多層面問題的系統性的困境,它的成因和解決方案毫無疑問也應該是複雜、多樣和系統性的。最表面和直觀的原因是中國史無前例的大規模城市化吸納走了鄉村中的青壯年——他們既是經濟財富的創造者,也是最有活力的社會中堅力量,而將「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的沉重負擔扔給了鄉村。這種觀察也是在當下中國最容易激起鄉村與城市、底層與中產之間對立撕裂的理由。

城市化是經濟和社會現代化的必然趨勢,然而城市化必然導致鄉村的凋敝嗎?可以說,歐、美、日等絕大多數發達國家走過的現代化路程均不支持上述判斷。因此,當代中國農村的凋敝不是社會演化至某一階段的普遍問題,而是一種鮮明的「中國特色」。我剛才已經說過,這是系統性問題,需要系統性和多樣化的解決方案。但在本文中,我只選取其中一個我認為比重重要的視角來討論。

從很大程度上說,無論是經濟蕭條、生態惡化還是民風敗壞……這些問題都可以追究到一個重要原因上:中國農村公共產品供應的嚴重不足——它包括基礎設施、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休閑娛樂等等。當然,從很大程度上說,公共產品供應不足的主因,又是縣鄉兩級公共財政的嚴重困窘。

循著這一邏輯,我認為,上世紀80年代興起的「(地級)市管縣」行政體制和90年代的分稅制改革,是造成當前農村衰敗的兩個最重要的動因。

一、地級市

「市管(轄)縣」差不多是一種全世界獨有的行政管理體制,它的誕生幾乎與改革開放同步。不過,自上世紀80年代初首次出現「市管縣」以後,有關它的爭議就從來沒有停止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並沒有地級市這一層級,憲法第三十條規定: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縣、自治縣、市」。也就是說,「市」與「縣」在國家根本大法中處於同一層級,並非目前實際上的上下級關係。而且,無論是橫向比較當今國際通行情況還是縱觀古代中國,實行的都是三級行政體制。事實上,新中國成立一直到上世紀80年代,中國也都一直是「中央-省-縣(市)」三級行政機構,但從80年代之後逐漸演變成為中央、省、市、縣四級。如果加上最基層的鄉(鎮)的話,實際上是五級行政體制。

也有人認為,四級體制自古就有(古代省與縣之間的「府」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區別只在於「虛四級」還是「實四級」。實際上,當代中國的省與縣之間原來也有一個被稱為「地區行署」的小型機構,今天的所謂「地級市」便是在地區行署的基礎上誕生的。但地區行署並非一個「實」的層級,實際上只是省政府派出的一個聯絡協調辦公室。

然而,隨著時間推移,這種「市管縣」行政體制顯現出日益嚴重的弊端。因為在現行財政轉移支付和分稅制的情況下,地級市為了中心城區的發展需要,往往截留所轄縣的資金,並動用各種行政力量將絕大多數要素都集中到城市,致使城鄉差距越拉越大。有句話十分形象地指出了這種城鄉差距:中國城市像歐洲,而農村像非洲。

我父母的故鄉在與上海一水之隔的江蘇省海門縣,它現在是地級市南通市下轄的一個縣級市。如同中國的所有鄉土地方一樣,海門縣也有自己引以為豪的歷史人物和地方特產,包括近代著名政治家、民族實業家張謇,金石書畫家王個簃及詩人卞之琳,還有茵陳酒(頤生酒)等。其中最出名的當數末代狀元、洋務運動幹將張謇。由於他是海門縣長樂鎮(現稱常樂鎮)人,且長期跟隨合肥籍的晚清重臣李鴻章從事洋務運動,因此我老家有一副流傳甚廣的對子,叫作「狀元長樂百姓憂、宰相合肥天下瘦」,以形容晚清末年中國民不聊生的社會狀況。不過,自從海門成為地級市南通市管轄的一個縣以後,張謇就變成了南通人,他的博物館也建在南通市區內;當然,茵陳酒等自然也變成了南通特產……

我並非站在海門一縣的立場上,氣量狹窄地不願意讓家鄉的歷史文化在更廣層面上讓更多人分享。海門人張謇的確在整個南通許多地方留下過重要的歷史印記,毫無疑問也是南通人,他還是江蘇人,當然更是中國人。假如南通市的確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和發揚本地的文化傳統,那麼它將張謇和茵陳酒據為己有,讓更多人知道,客觀上應該是一件好事情。但撇開張謇與海門及南通的相對複雜的關係不說,事實上,眼下許多地方為了爭一個歷史名人——甚至是像諸葛亮這樣1000多年前的古代人物——的籍貫地,究竟是出於何種動機。相信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所謂「文化搭台,經濟唱戲」嘛!這些事例讓我們一目了然地看到「市」是如何掠奪「縣」的文化資源的。文化資源畢竟還只是一種十分間接的資源,其他能夠帶來更直接的財富的自然、經濟和社會資源,也就更加可想而知了。

因此,自2005年的「十一五」規劃開始,中央政府就提出要理順省級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推行「省直管縣」的財政體制,到目前為止也已在多個省份和地區進行了多年試點改革,據說有些地方已經取得一些成效。

但要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行政分級管理體系,僅從財政上單兵突進,前景是不樂觀的。因此,財政「省管縣」只能是行政「省管縣」的一個前奏和短暫的過渡。事實上,在沒有後者的情況下僅在財政上貿然實施「省管縣」,已經造成了更為意想不到的政府行為扭曲。

例如,對於某些經濟比較發達的地級市,在「市管縣」體制下,市對縣多少還是有財力支持的。實行「省管縣」後,市級財政當然就會認為從此再沒有相應的責任了。因此,在某些財政配套資金問題上,原由市級財經配套的部分,卻由於管理體制的改變而不能到位。原本是為了改善縣域經濟的「財政省直管縣」反而進一步加重了縣級財政的困難。相信,今後地級市域內一定會出現比現在更多的「斷頭路」和「半截管道」現象。此外,「財政省管縣」體制會使地級市產生強烈動機,將所轄的富裕縣改為區,同時千方百計把貧困縣踢出去。幾年前,浙江省湖州市試圖把下轄的長興縣改為區,而湖南省衡陽市試圖把下轄衡山縣的一個富裕鎮劃入市區,都遭到了當地老百姓近乎一致的反對,幾近釀成嚴重群體性事件。

而站在地級市的立場來看,財政「市管縣」實在是一種在原來的事權不匹配並未得到任何實質性改變的前提下增加新的事權不匹配的做法——市對縣沒有了財權,但卻要繼續承擔過去的所有責任,如市場監督、社會治安等公共服務。

可以想像到的另一種可能性還不是上述行為改變,而是市利用對縣的其他行政權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幹部人事權——以各種變相手段阻礙財政「省管縣」的真正落實。按照目前幹部管理體制,地市級黨委直接領導縣級黨委,縣一級官員的任免權還牢牢掌握在地級市黨委手裡,這就決定「縣」很難有能力違抗「市」的意志。而在當下的中國,許多經濟活動和財務往來遠遠超出了公開賬面上的那個「錢袋子」,只要市仍舊管著縣的「官帽子」,縣在財政上與省之間的直接往來就難免遭遇「梗阻」,其獨立性也就難免大打折扣。所以有縣級官員已經說了,「你怎麼也翻不出人家的手掌心,其中關係微妙,只可意會」。

二、縣級市

在稍微輕一點的程度上,上世紀90年代出現的「縣級市」也是這種行政主導的「攫取型」城市化大合唱的一個聲部。

仍然說說吾鄉海門,1994年,在「撤縣建市」的大潮中,它也急不可耐地扔掉了已經穿在身上1000多年的那件土裡土氣的「縣」的外衣(據史書記載,海門第一次建縣是在五代十國時期的後周顯德五年,即公元958年),改稱自己為海門市。

不過,出生和居住在上海的我以及我的親戚們在碰到各種表格中的「籍貫」一欄時,依舊會認認真真地填上那個實際上已經不存在了的「江蘇省海門縣」。另外,我這一生也從未在任何錶格的籍貫欄上填過「南通市」。我那對故鄉充滿眷戀的老父母一向認為自己是江蘇人氏,是海門人氏,但他們從來沒有告訴過我,他們是南通人。在我觀念里,南通與我的關係差不多相當於蘇州或無錫——它們都是我老家農村的鄰近城市。

我妻子祖輩的老家是江蘇宜興,她似乎也從來沒有認為過自己是無錫人(現在的宜興市也是一個縣級市,隸屬於地級的無錫市,歷史上的更多時候在常州府之下)。我想,這大概就是中國這個歷史悠久的廣袤國家的自然和文化傳統。「縣」是一個擁有2000多年歷史的基本行政單位,「省」只有七八百年歷史,而「市」則完全是近代以後的產物。因此,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中國鄉土的方言、風俗以及建立在它們之上的地域歸屬和認同也是以縣為基本單位的。比縣更高一級的認同單位則比較複雜,通常是省,但也有超越省域範圍的。例如,我一般不會把南通市人當同鄉,但我反而會把上海市崇明縣人視為同鄉。因為海門縣和毗鄰的啟東縣原先是長江泥沙堆積成的一塊沙洲,那裡的最初居民是在明朝後期從崇明島遷徙過去的,這三個地方的方言和生活習俗至今仍然幾乎完全相同。

海門從「縣」變成「市」以後,縣城的面積確實成倍擴大,城中心廣場上還豎起了一個外形很像埃菲爾鐵塔的巨大的電視信號發射塔,從老遠的田間就能看見它。我每次陪父母回老家,都能感受到它的一派熱火朝天的城市化景象。

說起這個城市化,有一點讓我父親頗為不滿。他小時候曾經從鄉下到縣城的海門中學求學,那時還是民國末年。就像所有的縣城一樣,過去的海門縣城也是有自己的名字的,叫茅家鎮。它甚至未必是全縣規模最大的鎮,與縣域內其他10幾個鎮的唯一不同之處只在於縣政府設治於此。這個名字寄託了我父親少年時代的艱苦歲月和美好夢想。可是當「海門縣」變成「海門市」以後,乾隆年間就有的茅家鎮的歷史也就畫上了句號。如今,如果在過去的鎮中心隨便向一個小孩打聽「茅家鎮在哪裡」的話,他多半會以為你問的是一個外地名字!我妻子的老家宜興差不多也是這樣,只是「陽羨」(宜興古稱)這個擁有2000多年歷史的古老名稱消失得比茅家鎮更早。我當然不是一個食古不化的人,從不認為我們不能夠對歷史上沿襲下來的東西做任何改變。我舉上面的例子只是想說明,歷史和文化的自然延續有其自己的道理,靠行政力量驟然改變它,也許會產生許多意想不到的後果。好比說把江蘇省改為江蘇直轄市的話,那麼六朝古都南京的命運就將是從此被在史書中抹去。

正如我們已經見到的,縣城與地級市區的急速擴張,都是以鄉村和其他市鎮的凋敝為代價的。比如在宜興,自古以來,以出產紫砂壺而著稱於世的丁蜀鎮的經濟實力一直遠遠強於縣城宜城鎮,其市況之繁華也遠勝於後者。但僅過了短短20多年,今天你再去比較一下丁蜀鎮與宜興市區的市容市貌,差距恐怕不會小於縣級的宜興市之與江蘇省會南京市!過去20多年裡,我對父母故鄉的最大印象是:每回去一趟,就會感覺鄉村比過去不但沒有令人欣喜的改觀,反而更加髒亂不堪,小時候寧靜美麗的田園記憶日益被污濁的河流和雜亂空置的房屋所覆蓋。如今,我的那些堂表兄姊們相繼離開祖先的鄉村,遷入一天比一天膨脹的「海門市」,從「農民」變成「市民」。2008年秋天,連我母親出生的那幢建於晚清時期的搖搖欲墜的老宅也被一場大火最終吞噬……

三、分稅制

1994年實行的分稅制改革則進一步加劇了縣鄉兩個基層行政層級的財政困難。財政部科研所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1994年之後,中央財政收入佔總收入的比重從之前的40%上升到了55%左右,省級財政從16.8%上升到了30%左右,市級財政的收入比重也有所上升。五級財政中上面三級財政收入的比重都在上升,而縣鄉財政收入大幅下降。而且,越是貧困的地級市,這種情況就越嚴重。因此,「市管縣」在很多地方被形象地稱為「市卡縣」、「市擠縣」或「市刮縣」……

撇開國家與省之間的收入支出關係不論(這是另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需要另外專題討論),造成這種財權重心上移、事權重心下移狀況的根源恐怕並不是分稅制改革本身,而是邊界劃分清晰的分稅制僅能落實於國家與省的層面,省以下不可能真正實行分稅制。正如財政部科研所所長賈康以前曾經撰文分析的:「20幾種稅,在五個層級里怎麼分?分不下去!」於是在省以下就形成了實際上是討價還價、複雜易變、五花八門、很不規範的「分成制」、「包干制」等。這種隨意和混亂的狀況給地方行政高層級「上提財權、下壓事權」留下了很大的空間,也使轉移支付根本做不實。

從這裡我們就能夠清晰地看到,如果不把在西方發達國家良好運行了幾百年的分稅制進一步推進到省以下的層級,簡單地將財政上的「市管縣」改為「省管縣」,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它所改變的只是「討價還價」的主體而已——市能夠利用行政權力去「刮」縣,省就一定不會了嗎?別忘了,省可是比市的權力大得多!而且在現行體制下,省對於集中資源發展省內中心城市——尤其是省會城市——的熱情,一點也不會比地級市片面追求地級市政府所在城市發展的熱情來得低。

要將分稅制改革推進下去,精簡財政層級當然是至關重要的環節——分三層顯然比分五層要容易和可行得多。不過,改革國家現有稅收體制及國家與省之間的分稅格局也註定是不可或缺的。簡單地說,國家應當留給省更多的稅源,這樣它對其下一級的縣、市才有稅可分。從政治效應上來看,如果國家層面開始就有明顯的「上提財權、下壓事權」的取向,怎麼能指望省和省以下各級政府不依樣效尤呢?

四、城市化

存在了至少250年的茅家鎮的確沒有必要繼續存在下去,因為它「吃」掉了整個海門縣,憑藉這一點,它上升為「市」。假如這就是80年代以來中國城市化的基本邏輯的話,那麼這是一種對農村和中小市鎮進行攫取和掠奪的畸形城市化。而在更高的地一級的層面,情況更加突出。與我們在世界上最早實現城市化的歐洲所看到的如畫的鄉村景緻作一比較,這種「中國式城市化」與真正的「現代化」是完全背道而馳的。

的確,工業化和城市化是中國未來的一項長期任務,也可以說是中國經濟在本世紀內能夠保持持續快速增長的最重要的引擎。而且,發達國家農村城市化的歷史,也確實伴隨著資本、人才和其他要素資源向城市集聚的過程。但是,這種要素流動的原動力應當是市場本身,而不是行政力量。也就是說,要素往能夠產出更大效益而不是行政權力更高的地方流,而真正市場化的要素流動一定是雙向的。這樣的城市化,必定是城市與鄉村相互支持、相互補充、共同發展,而不像我們這裡目前的這種城市依託行政力量對農村進行單向的剝奪和榨取。高端要素可能的確會向城市集聚,但城市的產業也一定會隨著土地、勞動力等要素價格的逐步提升而向周邊農村輻射,進而對後者的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拉動效應。

我在籌劃寫這篇文章時,有朋友向我提出了一些更為根本性的宏大問題,例如財政分稅制與聯邦制的匹配關係及中央集權國家與聯邦制國家在行政管理上的優劣等。我認為,這些討論在理論層面都是有益和多多益善的,但由於它們都涉及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因而這種討論短期內恐也僅能停留於理論層面。就其在目前中國的政治體制和憲法框架內的現實操作性而言,我認為逐步撤銷地級市這一層級,撤銷縣級市,恢復縣制,並重新回到「國家-省-縣(市)」的三級傳統行政管理體制,是最為穩妥可行的改革路徑。

這涉及一個城市化究竟應該行政主導還是市場主導的問題,在我看來,今後無論省城、行政級別為地級(廳局級)的省內二線城市,還是縣域內的城鎮,其發展壯大都應遵循讓市場來配置資源的邏輯。

經常有人貌似合理地提出,縣作為獨立單元的行政管理體制是傳統農業社會的產物,不能適應現代工業文明發展的需要。立足於現代經濟的視野,單個縣域的土地、勞動力等各項資源的確都有可能不能滿足大規模生產流通的要求,這一點在珠三角和長三角等經濟發達的省份已日漸明顯。然而,正如我在前面已經提到的,合理的資源整合應當遵循市場經濟、自願等價交換的基本原則。這或許的確會造成縣與縣之間、鄉鎮與鄉鎮之間「博弈成本」的顯著提高,不利於短期效率,但通過有違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強制性行政手段「節省」下來的市場博弈成本,必定會在其他方面加倍索還。人們今天哀嘆的「故鄉淪陷」還僅是其中最為和平的一部分,我們經常看到的強征農民土地、強制動拆遷所引發的基層暴力衝突以及政府權威受到的嚴重挑戰,正以更為慘烈的形式向我們展現出一幅中國式的「掠奪性」城市化的黯淡圖景。

不說遙遠的歐美國家,日本和我國台灣地區都是比中國大陸更加發達的現代經濟體,它們的歷史背景與中國大陸相同或接近,因而在現代化和城市化進程中想必也面臨過類似的縣域資源不足的情況。而且,事實上它們早已完成中國大陸尚在進程中的城市化,農村和農業人口比例比中國大陸更少,但它們的鄉村不僅沒有在這一過程中衰敗凋敝,反而處處呈現出比大城市更加經濟富足、社會和諧、民風淳厚、環境優美的巨大吸引力。這裡面的原因或許也是複雜的、系統性的,但我認為,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它們完好無損地保持了縣乃至更低層級的鄉鎮的公共財政體系的獨立性和完整性。

放到更為寬廣的歷史中去審視,自秦制「廢封建、設郡縣」以來2000多年間,中國政治的核心問題之一便是如何管理好郡縣。我們的社會正在經歷著從傳統文明向工業文明的劇烈轉型,縣本身的職能也正在經歷著轉型,從傳統的農業型經濟社會單元轉向現代的工業化經濟社會單元,但有一條古老原則恐怕是不會改變的:郡縣治則天下治。

因此,我很希望年年春節的「鄉村凋敝」話題能夠讓越來越多的人搞清楚這樣一些基本問題:「縣」是什麼?「市」又是什麼?什麼是真正的城市化?以及中國需要什麼樣的城市化?……

說到底,不管是「省管縣」還是「市管縣」,最終的目標都是要將縣「管」得更好。在市場經濟和多元社會的條件下,何為「管」好?其實就是要讓以縣為代表的基層行政擁有更大的自主權,成為充滿活力的獨立的經濟單元和社會單元(而以我之見,財政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樞紐)。惟其如此,方能扭轉我們在社交媒體上越來越多地看到的日益衰敗凋敝的悲哀景象。

寫於2016年2月24-25日

原標題:鄉村凋敝與「行政主導型」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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