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輝斌:陶淵明的年壽問題
在李唐以前的詩人中,陶淵明的生平是最為複雜的。如被朱自清先生稱之為「此六者皆犖犖大端」[1]的名字、年號甲子、居址、出處、世系、年歲等,至今仍是眾說紛紜,難斷甲乙。以其年壽為例,自劉宋以降,即有六十三歲、七十六歲、五十六歲、五十二歲、六十餘歲諸說。持六十三歲說者乃肇始於沈約《宋書·陶潛傳》,梁啟超《陶淵明年譜》[2]則首發其難而創五十六說。陸侃如、馮沅君《中國詩史》[3]從梁說。七十六說者為宋人張糹寅 在《吳譜辯證》[4]中最先提出,清人黃璋等則從之不疑,但梁《譜》認為是說亦不能成立。宋雲彬《陶淵明年譜中的幾個問題》一文,認為《宋書·陶潛傳》的六十三歲說「蓋無明據」,其齡當在「六十歲左右」。[5]古直《陶靖節年譜》[6]首倡五十二歲說。賴義輝《陶淵明生平事迹及其歲數新考》[7],雖然認為古《譜》所用證據皆不可能成立,但其從新的材料上證實陶淵明年壽仍為五十二歲,與古《譜》之說偶合。
又逮欽立《陶淵明事迹詩文系年》(以下簡稱《系年》) [8]雖從六十三歲之說,然其前此所撰之《陶淵明年譜稿》卻贊同古《譜》的五十二說。固然,《系年》的六十三歲說在材料上雖採用了「舊瓶裝新酒」之舉,但其中的矛盾與疑竇卻是舉不勝舉。如《系年》在義熙十一年內認為陶淵明三十五歲時始生長子阿舒(儼),而於太元十九年陶淵明三十歲時則說:「是年喪妻。」如此,就表明阿舒乃為陶淵明的繼室翟氏所生。其實,這種說法與陶淵明的《與子儼等疏》的記載是大違其背的。《疏》云:「然汝等雖不同生,當思四海皆兄弟之義。……他人尚爾,況共父之人哉!」這裡的「不同生」與「共父之人」,已極明白地告訴我們,陶儼是非翟氏所生而為陶淵明的元配所生。至於《系年》為成六十三歲說而臆改「閑居三十載」為「閑居三二載」,解釋「一去三十年」為「一去十年」等等,更屬無根之談。由是看來,中華書局編輯部在《陶淵明集·出版說明》一文中,指出逮欽立對《陶淵明集》的注釋,以及對陶淵明生平與詩文的系年多為「偏頗之語」的批評,是既為中肯又頗為中的的。
以上的情況表明,陶淵明的年壽自劉宋迄今存在於學術界的種種說法,都是很難成立的,而其生平也就由此構成了一道文學史上的難解之題。本節意在以陶淵明的宦歷為審視點,結合有關材料,對其年壽、生年試作一次新的探求。
一、陶淵明年壽考論
對於陶淵明的宦歷,首載者乃為沈約的《宋書·陶潛傳》,其有云:
親老家貧,起為州祭酒,不堪吏職,少日,自解歸。州召主簿,不就。躬耕自資,遂抱贏疾。復為鎮軍、建威參軍……以為彭澤令,即日解印綬去職。……義熙末,征著作佐郎,不就。[9]
從這段文字可知,陶淵明在解州祭酒後與「復為鎮軍、建威參軍」之間,有著一段生平中的時間空白,而沈約對此則僅以「躬耕自資,遂抱贏疾」八字搪塞之。事實上,沈約的這種作法是不可取的。按陶集中有《還舊居》詩云:「疇昔家上京,六載去還歸。今日始復來,惻愴多所悲。」這詩表明,陶淵明一度曾在「上京」家居「六載」之久。但對於詩中「上京」之所指,說者有三,即栗里、京都建康、上荊(即荊州)。按栗里在廬山,與柴桑近在咫尺,來去可當日往返,若陶淵明在彼居「六載」後還柴桑「舊居」,其何得有「惻愴多所悲」之境況呢?更何況將「上京」作為廬山之一里名者,乃始於淳熙十二年宋人朱端章的《南康志》,以宋人之著述來作為對東晉時期的「上京」的考證材料,這本身就是不科學的,所謂考證之大忌者,此即其一也。將「上京」箋作「上荊」即荊州者,為梁啟超《陶淵明年譜》所首倡,然是說與陶集中它處的「上京」之用,則迥不相符。如《答龐參軍》詩云:「大藩有命,作使上京。」又是詩之序云:「從江陵使上都,過尋陽見贈。」顯而易見,「上京」所指非「上荊」而為京師建康無疑。
陶淵明為什麼居「上京」?又於何時居「上京」?對此,以前的諸多年譜大都將其與《始作鎮軍參軍經曲阿》詩聯繫起來考察。如逮欽立校注本《陶淵明集》即認為:「劉裕起事在京口,並在此坐鎮,京口在晉陵丹徒縣,曲阿在晉陵曲阿縣,彼此相距甚近。」其實,這種說法是大有間題的。按劉裕為鎮軍參軍,事在興元三年(公元404年),歷《還舊居》的「六載」為晉安帝義熙六年(公元410年),屆時,陶淵明辭彭澤令已為數載,何得仍居「上京」而「去還歸」呢?此則表明,是說之為誤,乃是不言而喻的。又有論者以為鎮軍將軍即劉牢之,但劉牢之一生不曾供此職,可見,是說也是無法成立的。考陶集《飲酒》其十有云:「在昔曾遠遊,直至東南隅。道路迥且長,風波阻中途。」《擬古》其二云:「辭家夙嚴駕,當往志無終。」又其八云:「少時壯且厲,撫劍獨行游。」《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於規林》二首其二云:「久游戀所生,如何淹在茲。」這些詩句表明,在陶淵明的生平中,曾有過一段「遠遊東南隅」的經歷,而《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於規林》詩題,又點明他此行「還舊居」的時間為「庚子歲」(公元400年),以此上推「六載」,則其始游「東南隅」乃為晉簡文帝太元二十年(公元395年)。據此可知,陶淵明所謂居「上京」六年者,蓋乃指他進行了一次以京師建康為中心而長達六年之久的東南漫遊,時間則為公元395年至公元400年。又據「久游戀所生」五字,知陶淵明「庚子歲五月」的此行之所以從京師還柴桑者,蓋為挂念在「舊居」的「所生」即老母故也。而此期,陶淵明的「家叔「陶夔正在京師任太常卿,其之漫遊「東南隅」,當與陶夔任職京師不無關聯。
陶淵明歸家柴桑未久,即「投耒去學仕」,開始了對功名的專意謀取。時年為二十九歲,這有《飲酒》第十九首中的「行行向立年」五字可證。這就是說,陶淵明二十九歲時乃在「庚子歲」即晉安帝隆安四年之後。而據我們的考察,這個「之後」實際上只有兩年的時間(詳後),如此,「庚子歲」陶淵明就為二十七歲,推之則其生年乃在公元374年,也就是晉孝武帝永康二年。顏延之《陶徵士誄》云:「春秋若干,元嘉四年月日,卒於尋陽縣之某里。」元嘉四年為公元427年,以此計之,可知陶淵明的年壽為五十四歲。
陶淵明的年壽不過六十,顏延之《陶徵士誄》早有記載,云:「年在中身……視死如歸,臨凶若吉。藥劑弗嘗,禱祀非恤。傃幽告終,懷和長畢。」[10]其中「中身」,乃典出《書·無逸》中之「文王受命惟中身」,即五十歲之謂也。然朱自清《陶淵明年譜中之問題》一文注此引《偽孔傳》云:『文王九十七而終。中身即位,時年四十七。言中身,舉全數。』『全數,不必即指五十也。」按朱說乃誤。若「全數」不必即指「五十」而為「六十」或者「七十」,其顯然是不符合「中身即位,時年四十七」之本意的,蓋因「五十」以外的任何「全數」,均不能視為文王即位的代年歲之詞故也。通欽立《陶淵明集·跋》對此又另創新說,認為:「中身不一定是指五十多歲。如《晉書·陸玩傳》說:『臣已盈六十之年。』『又上表曰:臣年中壽,終命歸全,將復何恨。薨年六十四。』可見在晉人眼裡,六十以上亦可稱中壽或中身。」
按「中身」並不等同於「中壽」,逯《跋》在這裡因不明此而混淆了兩詞的概念。如前所述,「中身」典出《書·無逸》,在這裡為年歲五十代指的專用詞,而「中壽」則因時代之不同其所指也就不同,這是絕對不能與「中身」相提並論的。如《左傳·僖公三十二年》云:「中壽,爾墓之木拱矣。」疏云:「中壽百。」而《莊子·盜拓篇》以「中壽」為八十,《淮南子·原道》以「中壽」為七十,《呂氏春秋·安死》則以「中壽」為六十。晉人將「中壽」作六十者,除《晉書·陸玩傳》外,尚可在葛洪的《抱朴子·至理》等著述中找到例子。可見,「中壽」作為年齡的代名詞乃為一種「可變之物」,而「中身」作為年齡的代名詞,因典出《書·無逸》,就只能專指五十而言。逮《跋》未明二者間的各自之真諦,擅作斯說,實謬之甚也。
其實,陶淵明壽不過六十,我們從他與顏延之的交往關係中亦可窺知。蕭統《陶淵明傳》云:「先是顏延之為劉柳後軍功曹,在尋陽與淵明情款。後為始安郡,經過尋陽,日造淵明飲焉。」[11]這一記載告知我們,顏延之曾兩次在尋陽與陶淵明過從,一為任劉柳後軍功曹時,一為任始安太守途經尋陽之際。顏延之為劉柳後軍功曹,史無明載,清人陶澍《陶靖節年譜考異》考訂在義熙十年至十二年之間,可從。按顏延之生於晉太元九年甲申(公元384年),至義熙十一年(公元415年)為三十二歲,陶淵明的生年若以上考公元374年計之,屆時為四十二歲,較顏延之年長十歲。否則,如持六十三歲說者所言,陶淵明義熙十一年為五十二歲,乃長顏延之二十歲,二人在年齡上的距離竟為一代人之隔,如此「情款「,豈可理喻?
二、陶淵明生年稽考
陶淵明的年壽既然不可過六十,那麼,本文上考其「庚子歲」為二十七歲究竟有無可靠的材料證明呢?下面從三個方面對此進行考察。
(一)上引《宋書·陶潛傳》云:「親老家貧,起為州祭酒,不堪吏職,少日,自解歸。」又云:「潛弱年薄宦,不潔去就之跡。」陶淵明為江州祭酒,從宋人王質的《栗里譜》到今人王瑤注釋的《陶淵明集》,以及途欽立《陶淵明事迹詩文系年》、廖仲安《陶淵明》等著述,皆認為乃在他二十九歲之時,所依證據,便是《飲酒》第十九首中的「投
耒去學仕」,「是時向立年」兩句。按「學仕」一詞雖從《論語》「學而優則仕」化出,但後者所強調的是「學」,只有「優」才能為「仕」,而非「優」者是不能入仕的,所以,「學仕」非如舊注所釋為「已入仕」、「從政」、「做官」之類意,而是指謀取功名言,這有陶淵明的《祭從弟敬遠文》為證。是文云:「余償學仕,纏綿人事,流浪無成。」這十二個字,是陶淵明在義熙七年對昔時「流浪」生活的回憶,其中「無成」一詞,便是「學仕」為謀取功名的佐證。若「學仕」為「已入仕」或者「從政」與「做官」,則「流浪無成」就不可理喻。明乎此,知「是時向立年」等,是不能用來證明陶淵明任江州祭酒乃在他二十九歲之時的。
那麼,陶淵明的「起為江州祭酉」 又究竟在哪一年呢?我們認為,《宋書·陶潛傳》的「弱年簿宦」對此作了明確記載,即其為江州祭酒必在二十歲無疑。以陶淵明年壽五十四歲推之,知其二十歲時乃為太元十八年(公元393年),據吳廷燮《東晉方鎮年表》[12],屆時的江州刺史為大書法家王羲之的次子王凝之。《晉書·王羲之傳》云:「王氏世事張氏五斗米道,凝之彌篤。」[13]則王凝之乃為一個「彌篤」的五斗米道徒。當時的江州刺史既為王凝之,那麼,陶淵明在王凝之州幕供祭酒之職即可遽斷。至此,我們即可明白,《晉書·陶潛傳》所載陶淵明「吾不能為五斗米折腰」云云,所指非為傳統而又流行的奉祿說,而是說陶淵明不能折腰於如王凝之這樣的一個五斗米道徒。但有論者認為,《晉書》乃唐人所撰,材料來自蕭統的《陶淵明傳》而又有所改變,當以蕭《傳》為準。按二《傳》所不同者,唯蕭《傳》於「豈能為五斗米折腰」云云的後面,有「即日解緩去職,賦《歸去來》」一句,持論者即據此,認為陶淵明當時所說這番話者,非為供職江州祭酒而為彭澤縣令。其實,蕭統的《陶淵明傳》此載是頗為錯誤的。按陶淵明辭彭澤縣令,事在義熙元年,原因乃為胞妹病卒武昌故,對此,其《歸去來兮辭》的序文有明確記載:「尋程氏妹喪於武昌,情在駿奔,自免去職。仲秋至冬,在官八十餘日。」此即明證。
由上可見,陶淵明一生曾兩次辭職,一為太元十八年的辭江州祭酒,原因為不願折腰於王凝之這樣的一個五斗米道徒;一為義熙元年的辭彭澤令,原因為「程氏妹喪於武昌」的緣故。而前者,又與《宋書》的「不堪吏職,少日,自解歸」極為扣合。正因為陶淵明在他二十歲時不願與五斗米道徒王凝之為伍,故當「州召主薄」時,他即以「不就」而罷之。對於以上史實,逯欽立《系年》亦已注意,然因其迷信陶淵明的年壽為六十三歲說而系之於他二十九歲之時,因而就產生了與「弱年搏宦」無法關聯的矛盾。對於這一無可避免而又無法解決的矛盾,《系年》又不得不以避而不談的方法予以了之。我們認為,此舉既不嚴肅又不科學,顯然是削弱了《系年》的學術性的。
(二)陶集中的《怨詩楚調示龐主薄鄧治中》有云:「弱冠逢世阻。」逯欽立校注本《陶淵明集》注云;「弱冠,二十歲。逢世阻,即《有會而作》所謂『弱年逢家乏』。」其實,這種注釋是有悖於史籍的記載的。考《晉書·孝武帝紀》,陶淵明二十歲的太元十八年內有如下之記載:春正月地震,二月又地震,六月始興、南康、廬隴大水,深五丈,七月大旱;三月翟劍冠劍南,閨七月司馬徽反,九月楊佛篙反。一年之內,兩次地震,一次水災,一次大旱,三次戰禍,天災戰亂驟降,正所謂「逢世阻」也。若陶淵明二十歲之年,如持六十三歲說者在太元九年,持五十六歲說者在太元十六年,持五十二歲說者在太元二十年,持七十六歲說者在簡文帝咸安元年,這些年內的天災戰亂,是均遠非太元十八年可比的。又據《晉書·簡文帝紀》、《孝武帝紀》載:咸安元年既無天災、亦無戰亂;太元九年有戰亂兩次而無天災;太元十六年戰亂一次亦無天災。太元二十年天災、戰亂僅各一次。兩相比較,可知「逢世阻」之指,是非太元十八年莫屬的。或有論者以是詩中的「結髮念善事,亻黽 亻免 六九年」為據,認為陶淵明在詩中已「明言時年為54歲」,而是詩又非陶淵明的絕筆,安能用以證實陶淵明的年壽為五十四歲呢?按此說亦不的。這是因為,詩中的「亻黽
亻免 六九年」,一本作「掩挽五十年」,若據後者,則是詩不作於陶淵明五十四歲之年甚明。否則,就必須以確實可靠的證據,來證實「亻黽 亻免 五十年」是錯誤的。事實上,要做到這一點是很困難的,所以,我們認為,還是陸侃如先生在《陶公生年考》一文中說得好:「在未能確定這些異文孰是孰非以前,所有數目均無作證資格。」[14]故而,我們在重新考察陶淵明的年壽時,對陶集中的異文如「奄出四十年」(一作,奄出四九年」) 《戊午歲六月遇火》(「戊午」一作「戊申」》、「開歲倏五十」(一作「開歲倏五日」),以及《游斜川》詩序的「乙丑正月五日」(「乙丑」一作「辛丑」,又作「辛酉」、「辛亥」)等,概不取之。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無端「訟案」的出現,才能迫使我們從新的角度和材料去重新考察陶淵明的年壽。
(三)《雜詩》第十首云:「驅役無停息,軒裳逝東崖。……荏苒經十載,暫為人所羈。庭宇翳余木,倏忽日月虧。」詩中前兩句所指,即陶淵明太元二十年始游「東南隅」事,歷「十載」正為他辭彭澤令的義熙元年。在這十年中,陶淵明從東南漫遊到投耒取功名,繼而再到供職荊州,始作鎮軍、建威將軍與彭澤令,皆離家在外與人周旋,故云「暫為人所羈」。按逮欽立校注本《陶淵明集》注「驅役」云:「差遣徭役。」並據以認為,「驅役無停息」是指陶淵明屆時已在京都供職,且於《系年》中的隆安三年(公元399年)內云:「是年為桓玄官吏。」繼又於翌年即隆安四年內云:「是年曾以官使使都,有《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於規林》二首。詩云:『自古嘆行役,我今始知之。』知此次至都,乃以官事,而非私事。」逮文之所以作如是結論者,皆因釋「役」為「徭役」即「官使」故也。按此二詩中的「役」,皆指行役即「行旅之事」而非「官使」。考曹植《情詩》有云:「眇眇客行士,徭役不得歸。」是「役」非為「官使」專利的明證。《系年》在隆安四年內又云:
又詩云:「久游戀所生。」知陶仕玄為官不自今年始,若自令年始,方至五月,不得言久游也。據《晉書·桓玄傳》,玄「屢上疏求討孫恩,詔輒不許。恩逼京師,復上疏請討之,會恩已走」云云,按《安帝紀》,孫恩陷會稽,在去年(公元399年)十一月,至丹徒逼近京師,在明年(公元401年)六月,則陶之奉使為玄初次上疏當在本年(公元400年),其仕於玄,當在是年。
按桓玄自領荊、江二州刺史,據《晉書》等材料,知事在隆安三年(公元399年)十二月,而《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於規林》二詩表明,陶淵明此行至京師至遲是必在隆安四年即「庚子歲」的五月之前的。陶淵明為「桓玄官吏」,即以桓玄為荊、江二州刺史的隆安三年十二月計之,至翌年五月也實際不足半年,亦與「久游戀所生」不符。此其一也。其二,《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於規林》二首其一云:「一欣侍溫顏,再喜見友於。」其二云:「久游戀所生,如何淹在茲。」所紀者皆為陶淵明長期在外而急欲歸家與歸家後之心情,何曾有一字涉及「奉使為玄初次上疏」之事?可見,強以《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於規林》二首為據,認為陶淵明在隆安三年十二月於荊州仕玄云云,乃是毫無道理的。而將此詩繫於「疇昔家上京,六載去還歸」之歸時,與陶集中所述淵明生平行年無一不合。
根據以上三個方面的考察表明,無論是《宋書·陶潛傳》對陶淵明20歲時仕履的記載,抑或陶淵明在詩中對他20歲時行事的披露與反映,均與史籍所載之史實毫無軒輊可言,故其生於公元374年、享年即年壽為54歲,當是可以遽斷的。
注釋:
[1]見《陶淵明年譜中之問題》,載《朱自清全集·文史論著》,江蘇教育出版社1988
年版。
[2]梁啟超《陶淵明年譜》,載年譜叢刊本《陶淵明年譜》,中華書局1986年版。
[3]陸侃如、馮沅君《中國詩史》,作家出版社1956年版。
[4]張糹寅 《吳譜辨證》,載年譜叢刊本《陶淵明年譜》,中華書局1986年版。
[5]載《新中華》復刊第六卷第三期。
[6]古直《陶靖節年譜》,載年譜叢刊本《陶淵明年譜》,中華書局1986年版。
[7]載《嶺南學報》第六卷第一冊。
[8]逮欽立《陶淵明詩文事迹系年》,《陶淵明集》(逮欽立校注)附錄,中華書局1979年版。
[9]沈約《宋書》,中華書局1963年版。
[10]顏延之《陶徵士誄》,載嚴可均輯《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華書局1958
年影印本。
[11]蕭統《陶淵明傳》,載《陶淵明研究資料彙編》,中華書局1962年版。
[11]陸侃如《陶公生年考》,載《國學月報彙刊》第一集
[12]吳廷燮《東晉方鎮年表》,中華書局1980年版。
[13]房玄齡等《晉書》,中華書局1974年版。
(本文原載《西南民族大學學報》1993年4期,又載吉林文史出版社《先唐詩人考論》第五章第一節,第144—1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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