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立峰:釣魚島問題與中日關係
07-22
內容提要:在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之際,釣魚島問題成為影響中日關係發展的重要因素。大量歷史文獻證明,釣魚島群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這一點是不容置疑的。日本必須把於1895年竊取的釣魚島群島完整地歸還中國。石原慎太郎和日本政府妄圖通過「買島」以彰顯其「主權所有」,這種「洗島」陰謀必然破產。因釣魚島問題是事關國家核心利益的重大關切問題,中國果斷應對已取得較好效果。今後中國應不斷加強各種力量,掌握主動權,力爭早日解決釣魚島問題,以使中日關係能夠出現更大的跨越式發展。 關 鍵 詞:釣魚島問題 釣魚島群島 中日關係 和平方式 作者簡介:蔣立峰,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員。 中圖分類號:D8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874(2012)05-0032-17 201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回顧中日關係40年來的發展,顯然並非一帆風順,而是歷經諸多曲折。時至今日,兩國經貿合作成績斐然,人員往來規模不斷擴大。但遺憾的是,由於日本政經學界一些人的言行破壞了中日兩國欲求「政治互信」的現實基礎,中日關係在諸多方面正顯示出越來越強的「戰略競爭」態勢。與此相關,兩國民眾的心靈之間的距離正漸行漸遠,親近感下降已成明顯趨勢。「四十而不惑」竟然成為評價當今中日關係的不恰當辭彙。 究其原因,國內有觀點認為在於中國的快速發展造成日本的不適應乃至驚恐,甚至產生「戰略焦慮」,為日本的前途擔憂。這種觀點乃屬自我評估過高,有硬給他人戴帽之嫌,或可理解為實為日本客觀開脫的「發展失衡觀」。日本一些人鼓吹的「中國威脅論」,冷戰時代即已有之,與中國改革開放後的快速發展不存在直接的聯繫。何況目前中國的綜合國力(尤其科技創新能力和軍事投放制御能力)遠未達到能夠全面威脅日本發展的水平,連越南、菲律賓一類國家都敢在領土問題上無中生有地向中國叫板,何況似日本之強國。其實日本並非「戰略焦慮」,而是「戰略衝動」。美國在阿富汗以西的「問題」大致解決後,明確提出了「重返亞洲」(實即重返東亞)的戰略。日本的「戰略家」們自以為適逢難得的重大戰略機遇期,或以為中國共產黨集中精力準備十八大而無暇外顧,趁此「良機」日本必須為鞏固乃至提高在亞太的地位放手一搏。從首倡「自由與繁榮之弧」到推進「價值觀聯盟」,從制定新的《防衛力量整備計劃》將軍事力量南移到積極與韓國簽訂《軍事情報保護協定》(在最後一小時遭韓國拒簽),從承諾向菲律賓贈送12艘巡邏艦艇到承諾幫助越南培養海岸警備人員等等,日本為在中國周圍拉幫結夥、製造遏制中國的包圍圈動作頻頻,不遺餘力。 在日本採取這一系列行動的大背景中,有兩項直接以擴大日本權益、同時遏制中國發展為目標的動作更值得關註:其一是妄圖指沖之鳥礁為島,藉以圈出大片的管轄海域及「大陸架」甚至「外大陸架」;其二是妄圖通過將釣魚島等島嶼「公有化」或「國有化」,使日本佔有釣魚島等島嶼更加「名正言順」,使其以釣魚島為一基點划出的東海中間線理由更加「充分」。其前項動作已遭遇挫折,其後項動作正在變本加厲地進行。中國對此當然不會漠然置之,而是果斷採取應對措施。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挑起的紛爭,已經嚴重破壞了紀念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所應具有的熱烈友好的氣氛。 一 解決好釣魚島問題就是維護中日關係大局 進入2012年,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動作不斷。1月,日本政府以將為作為日本專屬經濟區基點的39座離島命名為名,將釣魚島群島內的四座小島礁夾帶其中,以顯示日本對釣魚島群島的「主權」。對此,《人民日報》刊文指出,日本「企圖對釣魚島附屬島嶼命名,是明目張胆地損害中國核心利益之舉」。「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中國捍衛釣魚島領土主權的決心是堅定不移的。」日本「不要一意孤行,不要試探中國維護主權的意志和決心」。[①]然而,日本政府仍一意孤行,於3月2日正式「公布」其命名,並聲稱將根據2010年頒布實施的《日本低潮線保障法》進一步加強對島嶼的「管理」,例如實施類似沖之鳥礁的變礁為島「工程」,向國際社會明示日本領海的範圍,趁機佔有「大陸架」,擴大專屬經濟區。顯然,日本的做法嚴重違背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基本規定。 4月16日,開口閉口稱中國為「支那」的日本右翼政客、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訪美演講中表示,東京都要通過向「尖閣諸島」(即日本在竊占我釣魚島群島後起的日本名)的所有權人購買的方式實現其公有化,以「保衛尖閣諸島」。隨後在華盛頓接受媒體採訪時宣稱,美國曾將釣魚島「作為沖繩縣的一部分返還日本」,中國說要打破日本的「實際控制」,「這些話聽起來就像是針對日本的宣戰布告」,日本政府必須更加強硬。[②]石原真說真干,在熱熱鬧鬧地募集「捐款」的同時,一方面積極與「私有主」聯繫「購買」相關事宜,另一方面組織都議員等赴釣魚島周圍「釣魚」、考察,不斷向政府施加壓力。7月2日,石原在《產經新聞》著文稱,回首歷史便知,改變世界的「絕對的力量」,極言之就是「軍事力量」。如果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屈服於中國的壓力,輕率地將日本的國土島嶼交給中國,這「無異於國家的自殺」。[③]7月5日,日本石垣市兩名議員登上釣魚島群島中的北小島。7月7日,野田佳彥首相宣布「尖閣諸島國有化」的方針,並立即開始了相關工作。7月24日,野田佳彥首相在參議院回答質詢時表示,日本政府已正式開始著手收購釣魚島手續,目前正在準備籌措預算,爭取在明年4月政府同土地所有者之間的租約到期之前,將釣魚島國有化。 回顧2012年上半年中日之間關於釣魚島問題的應對往來,日本挑事在先,中國應對在後,但鬥爭的主動權正在越來越多地轉到中國一方,日本反而日益陷入被動。之所以出現這種局面,與中國外交方面堅持原則、措施果斷分不開。針對日方在釣魚島問題上嚴重威脅我主權的一系列無理舉動,一些學者視之為「鬧劇」,是無聊政客在「刷人氣」、「博選票」,主張「以中日友好大局為重」,注意「中日關係不能被石原綁架」,甚至提出「中日都要防範極端分子挑事」。[④]但中國外交方面認識到日本這次在釣魚島挑事的嚴重性,對日本的每一個動作都毫不含糊地嚴肅回應,表明決不退讓的堅定立場,強調「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方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歷史和法理依據。中國的神聖領土決不允許任何人拿來買賣。中國政府將繼續採取必要措施堅決維護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主權」[⑤]。7月11日,中國外長楊潔篪在與日本外相玄葉光一郎會晤時,重申了中方在釣魚島問題上的原則立場,「敦促日方切實信守雙邊迄今達成的有關共識和諒解,回到與中方通過對話協商管控分歧的正確道路上來,以切實行動維護兩國關係大局」[⑥]。在此同時,中國漁政船編隊多次進入釣魚島附近海域進行常態化護漁巡航,面對日方船隻的擠壓和喊話干擾,中方漁政船以嚴正立場回應日方。日本當局對此曾兩度向中方提出交涉和抗議,但中國外交部均表示拒絕接受,並對日方船隻干擾中方公務船執行公務表示強烈不滿。 2012年上半年中國在處理外交問題上表現出了新的特點,取得了一大進步,以致使日本看慣了中國外交「出牌」方式的人直呼「看不懂」。[⑦]中國外交最主要的變化是,從理想回歸現實,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相結合。在對日外交方面,既主張維護大局,又注意解決實際問題。所謂「大局」不是空洞抽象之物,而是由許多具體事物(實際問題)組成的。不解決好這些實際問題尤其影響深遠且重大的問題,則難以維護大局。所以,不能因顧慮一時的影響而對解決實際問題猶豫不決,不能總想著犧牲小局以維護大局,而應該是努力解決小局問題以維護大局。無視或掩蓋小局問題,對於維護大局來說是很危險的。大局與小局是相互存在、相互影響甚至在內外條件滿足時可能相互轉化的關係。類似這次釣魚島問題,如果面對日方的挑事抱息事寧人的態度,束手無策或措施失當,致使日方的企圖得逞,則中日關係可能遭到嚴重破壞,甚至釣魚島問題自身就會成為決定中日關係發展或倒退的大局。另外,大局所包含的內容也不是固定不變的。40年前,中日關係的大局是實現邦交正常化,相對而言台灣問題是小局,中方可以在如何處理「日台和約」等問題上適當做出原則性的讓步。此後數年,簽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成為中日關係的大局,相對而言釣魚島問題是小局,中方則提議將釣魚島問題留待後人解決。中國改革開放後,友好合作成為大局,歷史認識問題本可以放一放,但由於小泉純一郎首相多次參拜靖國神社,大局受到嚴重影響,才由兩國政府協商,通過中日歷史共同研究等方式解決歷史認識問題,以維護大局。在「戰略互惠」成為中日關係大局的今天,釣魚島問題雖然仍是小局,但已不是長久擱置無礙的小局,而成為應認真解決的小局。解決好釣魚島問題,就是維護中日關係大局。如果看不到這些變化,一味地以「維護大局」來限制解決小局問題,則大局最終難以維護。 處理外交問題往往涉及國家利益,所以理應慎重。對於如何解決這些重要的外交問題,一些「戰略家」們的口頭禪便是「抓住戰略機遇期發展自己」。這句話雖然沒有錯,但如果將抓住戰略機遇期與解決外交實際問題尤其是解決事關國家根本利益的重要實際問題對立起來,則有失偏頗。在這次處理釣魚島問題的過程中,這種「機遇論」聽得不多,客觀環境較為寬鬆。這一變化使得外交方面在應對日方挑事時有更大的可操作空間,應對更加自信,決策更加合理、有力。 中國是儒家文化圈的核心,中國外交自然要受到儒家文化的影響。這就是太重君子之道,有些「好面子」。如果對方的外交是君子之道加小人之術,甚至以小人之術為主,則只懂君子之道者難免陷於被動,甚至吃虧上當。回顧17世紀以來的日本外交,對琉球是先肢解(將北部諸島併入薩摩)、後改名,最後全部吞併;甲午中日戰爭、日俄戰爭及太平洋戰爭,日本都是先搞突然襲擊消滅敵方有生力量,然後再宣戰;「九一八」事變和「七七」事變都是日本一手製造的事件,以此製造出不斷擴大侵華、妄圖最後鯨吞中國的借口;當代則有強行對我東海各油氣田和釣魚島群島中的島嶼命名,不僅無視中國對東海大陸架的合法權益,甚至對其划出的所謂「東海中間線」以西至距日本200海里處也主張日本的權益;通過變沖之鳥礁為島以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及350海里外大陸架等等,日本外交中的這類小人之術不一而足。[⑧] 中國重君子之道,在對外交往中以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約束自己,行事謹慎小心。在對方不按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行事時,中方若仍機械地依國際法或國際慣例要求對方,恐怕很難達到目的。國際法和國際慣例並非萬能,不可能包羅國際萬事,國際法和國際慣例也需要在解決層出不窮的新的國際矛盾過程中不斷得到擴展、充實和改進。所以,應以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約束自己而不是束縛自己,不得已的情況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或許效果更好。在考慮釣魚島問題的應對措施時,中國已經這樣做了,今後當然會繼續這樣做。 二 釣魚島群島是中國固有領土不容置疑 針對日本在釣魚島的每一次挑事,中國外交部都做出明確回應,強調「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方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歷史和法理依據」。而且至今,中國已經發表了大量的歷史資料和分析文章,充分證明了中國上述主張的正確性是無可置疑的。 從中國已發現的相關歷史資料看,可以明確以下幾點: 第一,從地理要素看,琉球群島不包括釣魚島群島。釣魚島群島在中國東海大陸架上,隔琉球海槽(亦稱沖繩海槽)與琉球群島相望。自古所稱「琉球三十六島」,島島有名,根本不包括釣魚島群島。琉球三山國時代及琉球王國時代其施政範圍始終限於此36島之內(17世紀初36島中的與論島以北諸島被日本割走歸薩摩藩並改名奄美群島),西以古米島(日本後稱久米島)為界,從未越過琉球海槽。[⑨]所以,琉球群島不包括釣魚島群島,這是世人公認的事實。琉球群島無論其上施政狀態如何變化,均與釣魚島群島無涉。 第二,釣魚島群島為中國最先發現,並加以利用。15世紀初期中國明朝完成的《順風相送》一書,就已記載了釣魚島是福建、琉球間航線的指標地之一,此後歷朝的琉球冊封使在出使記錄中多次記錄下釣魚島群島的航標作用。[⑩]數百年來,包括台灣漁民在內的中國漁民從未間斷在釣魚島周邊漁場捕魚、在釣魚島上進行採集等開發利用活動。在1895年前長達五個世紀的時間裡,中國一直在行使這些權利。日本人對這一點並不否認,但卻認為利用不等於主權管轄,主權管轄必須有明確無誤的標識或歷史依據。 第三,釣魚島群島是中國神聖領土即接受中國歷代王朝主權管轄有充分的歷史依據。中國國內對此已有極多闡述,摘其主要者有下述三個方面: 其一,官方史料記錄。1534年(明嘉靖十三年),琉球冊封使陳侃記曰:「……過釣魚嶼,過黃毛嶼,過赤嶼,目不暇接,……十一日夕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夷人鼓舞於舟,喜達於家。」[11] 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琉球冊封使郭汝霖記曰:「赤嶼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其意為赤嶼乃毗連琉球的臨界山,或稱分界山,過赤嶼後就要進入琉球海域了。[12] 1606年(明萬曆三十四年),琉球冊封使夏子陽記錄冊封后的回程云:「二十九日隱隱望見一船,眾喜謂有船則去中國不遠,且水離黑入滄(從黑水駛入滄水,即船向西駛過黑水溝),必是中國之界。」[13] 1663年(清康熙二年),琉球冊封使張學禮記曰:「初九日,浪急風猛,水飛如立。舟中人顛覆嘔逆,呻吟不絕。水色有異,深青如藍。舟子曰:入大洋矣。頃之,有白水一線,橫亘南北。舟子曰:過分水洋矣,此天之所以界中外者。」[14]從「浪急風猛」和水色「深青如藍」分析,此處所記「大洋」即黑水溝,亦被視為「分水洋」,「白水一線」即黑水溝之邊際,看到「白水一線」時,表示即將駛過「分水洋」,黑水溝這裡就是天然形成的中外之界。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琉球冊封使汪楫詳細記述了出使琉球過程中過黑水溝祭海的情況:「二十五日見山……遂至赤嶼,未見黃尾嶼也。薄暮過郊(或作溝),風濤大作,投生豬羊各一……久之始息。問:郊之義何取?曰:中外之界也。界於何辨?曰:懸揣耳。然頃者恰當其處,非臆度也。」 [15]可見,汪楫明確記錄此溝為「中外之界也」。 此後,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琉球冊封副使周煌亦記曰:「舟過黑水溝,投牲以祭,相傳中外分界處。」[16]在其《琉球國志略》卷五中尚記曰:「(琉球)環島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溝,與閩海界」。[17]顯然,「與閔海界」即與中國領海交界。 這些記錄十分重要。它清楚地表明,中國與琉球以赤嶼與古米島之間的黑水溝為界。結合地理要素分析,上述冊封使所記之黑水溝應為琉球海槽,因兩島緊傍海槽西東,之間沒有其他地理要素可考慮。[18]所以,黑水溝以西即琉球海槽以西的赤尾嶼及釣魚島其他各島皆為中國領土,琉球海漕以西海域為中國主權管轄海域。上述記錄者均為中國朝廷派出的正式使臣,其記錄完全可以視同正式官方文件。 其二,歷史地圖。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鄭若曾的《萬裏海防圖》、1562年(明嘉靖四十一年)福建總督胡宗憲與鄭若曾編纂的《籌海圖編》一書中的《沿海山沙圖》、1621年(明天啟元年)茅元儀繪製的中國海防圖《武備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圖》等,都將「釣魚嶼」、「黃尾山」和「赤嶼」納入其中,證明當時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等島嶼都在充分體現中國主權的福建海防範圍以內。1863年(清同治二年),胡林翼、嚴樹森等編繪了《皇朝中外一統輿圖》,其上用中文地名標出了釣魚嶼、黃尾嶼、赤尾嶼等島,而其他凡屬日本或琉球的島嶼,皆注有日本地名。這些官方地輿圖也是釣魚島群島向為中國領土的有力證據。 其三,慈禧太后詔諭。清朝時盛宣懷藥局就將采自釣魚島的藥材製成藥丸,「施診給葯,救濟貧病」,進奉皇室,「甚有效驗」。1893年(清光緒十九年)10月,慈禧太后特下詔諭,「即將該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三小島賞給盛宣懷為產業,供求葯之用」。[19]此詔諭1972年1月始見世,此後一直有人置疑此詔諭的真實性。如果此詔諭為真,則說明釣魚島群島明確無誤地在中國的版圖之內;如果此詔諭近假,此詔諭亦非毫無價值,它仍能說明此詔諭的製作者在當時即已知道釣魚島群島乃由中國朝廷主權管轄之領土,否則編造這樣的詔諭沒有任何意義。而且,此詔諭的製作應是1893年或之前,因為1894年甲午中日戰爭爆發,中國一敗塗地,台灣及其附屬島嶼被日本搶走,此後再編造這類詔諭已無實際意義。總之,關於慈禧太后詔諭之事仍需進一步研究,應設想多種情況進行調查,而不能簡單地予以否定。 以上歷史文件足以證明釣魚島群島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固有領土,這一點不容置疑。對此,日本聲稱釣魚島群島是日本的固有領土,但日本不再拿所謂古賀辰四郎於1884年「發現」釣魚島說事,因為顯然這一「發現」要比中國人發現釣魚島晚400餘年甚至千餘年。日本政府故意漠視上述闡明「中外之界」的眾多中國官方史料,而在1972年公布《基本見解》稱:「自1885年以來,日本政府通過沖繩縣當局等途徑多次對尖閣諸島進行實地調查,慎重確認尖閣諸島不僅為無人島,而且沒有受到清朝統治的痕迹。在此基礎上,於1895年1月14日,在內閣會議上決定在島上建立標樁,以正式編入我國領土之內。」[20]這是百分之百的謊言。 歷史事實是,1885年日本已知釣魚島群島是中國領土而未敢輕舉妄動。針對1885年日本對釣魚島進行的調查,同年9月6日,中國《申報》及時在「台島警信」指出,「文匯報登,有高麗傳來信息,謂台灣東北邊之海島,近有日本人懸日旗於其上,大有佔據之勢,未悉是何意見,姑錄之以俟後聞」,從而提醒國人和清政府注意。[21]9月22日,日本沖繩縣令西村舍三的調查報告稱,久米赤島、久場島及魚釣島「與前時呈報之大東島所處地點不同,恐無疑係與《中山傳信錄》記載之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屬同一島嶼。若果真屬同一地方,則顯然不僅已為清國冊封原中山王使船所詳悉,且各附以名稱,作為琉球航海之目標。故是否與此番大東島一樣,調查時即建立國標仍有所顧慮」。10月21日,外務卿井上馨致函內務卿山縣有朋稱:「該等島嶼亦接近清國國境。與先前完成踏查之大東島相比,發現其面積較小,尤其是清國亦附有島名,且近日清國報章等,刊載我政府擬佔據台灣附近清國所屬島嶼等之傳聞,對我國抱有猜疑,且屢促清政府之注意。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國標等舉措,必遭清國疑忌,故當前宜僅限於實地調查及詳細報告其港灣形狀、有無可待日後開發之土地物產等,而建國標及著手開發等,可待他日見機而作。」 上言提到的「港灣」,乃指沖繩縣調查報告寫明釣魚島岸邊有碼頭及錨地。既然日本人是晚在1884年才「發現」即登上釣魚島,則此碼頭等建築顯然非日本人所為,而是中國先民開發釣魚島和清朝統治的遺迹。12月5日,內務卿山縣有朋指示:「沖繩縣令申請建立國標事,涉及與清國間島嶼歸屬之交涉,宜趁雙方合適之時機。以目下之形勢,似非合宜。」以上記載說明,日本沖繩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當時已基本確認,這些島嶼是中國領有之土地,當時若佔領必然會刺激中國,引起爭議,故而暫行擱置。[22] 直到1894年底,日本在甲午戰爭中已勝券在握,12月27日,內務大臣野村靖認為,「今昔形勢已殊」,關於「久場島、魚釣島建立所轄標樁事宜」,「有望提交內閣會議重議」。[23] 1895年1月14日,日本政府不等戰爭結束便迫不及待地通過「內閣決議」,認可「位於沖繩縣下八重山群島西北的稱為久場島、魚釣島之無人島為沖繩縣所轄,准許如該縣知事所請建設航標」。[24]日本就這樣將覬覦十年之久的所謂「無人島」釣魚島等中國主權島嶼劃歸沖繩縣所轄,搶在《馬關條約》談判前先行竊取了釣魚島群島。 對於日本政府竊取中國領土釣魚島群島的不光彩行為,日本著名歷史學家井上清在日本政府提出《基本見解》的1972年10月即出版專著予以批判。井上指出,日本政府從1885年開始調查到1895年攫取釣魚島群島,其所有的活動都是秘密進行的,包括閣議文件在內的全部相關文件都未公開,所以稱之為「竊取」毫不過分。 他還指出,此後在天皇於1896年3月5日裁可的第13號關於沖繩縣的郡編成的敕令中,並未將釣魚島群島包括在沖繩縣組成之內。 直到1952年3月《日本外交文書》第23卷出版,日本竊取中國領土釣魚島群島的真相才得以暴露,但直至1969年,日本各級政府尚未在釣魚島上豎立航標。井上明確指出,近代形成的所謂「無主地先佔」的國際法理是為殖民主義服務的,看到日本的主張,強烈感覺到日本帝國主義再起的危險性。[25]時過40年,井上清的言論仍值得後人三思。 日本橫濱國立大學教授村田忠禧深入研究釣魚島問題多年,他得出的結論是:「作為歷史事實,被日本稱為尖閣列島的島嶼本來是屬於中國的,並不是屬於琉球的島嶼。日本在1895年佔有了這個地方,但這是借甲午戰爭勝利之際進行的趁火打劫,而不是堂堂正正的領有行為。這一歷史事實是不可捏造的,必須有實事求是的認識和客觀科學的分析態度。」[26] 日本著名政論家大前研一在2010年釣魚島撞船事件發生後也著文談釣魚島問題,認為1895年關於將「尖閣諸島」劃入沖繩縣的「閣議決定是非公開的閣議決定,既不是國會的決定,也未以各外國能夠知曉的形式公布,所以比島根縣議會的《竹島領有宣言》還難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同」。[27] 2012年7月9日,美國政府發言人努蘭德稱:「尖閣諸島適用美日安全條約第五條的範圍,但美國對尖閣諸島的主權問題不持特定立場,期待當事人之間以和平手段解決之。」[28] 2012年7月11日,日本前外務省國際情報局局長孫崎享在《朝日新聞》發表文章《「擱置」狀態對日本有利》稱:「日本的主張以1895年將尖閣諸島編入沖繩縣的閣議決定為依據,雖然總說是日本固有的領土,但才有100餘年的領土能夠稱為『固有』嗎?而中國的主張是,早在14世紀其軍事影響力就波及尖閣諸島周邊,這是十分清楚的歷史事實;尖閣諸島屬於台灣,台灣屬於中國,所以,尖閣諸島是中國的領土。日本因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放棄了千島群島和台灣的領有權,儘管解釋不一,但中國的主張絕非沒有根據。」「這對日本人來說也許難以接受,但卻必須認識到,尖閣諸島並非日本的『固有領土』,而是一塊『爭議之地』。」「但遺憾的是,日本的政治家和國民都相信,應該對中國採取強硬姿態。但是,取悅輿論的外交有損國家利益。日本強硬,中國也不得不強硬,如果發展成軍事衝突,因為中國軍隊與自衛隊的實戰能力相比,具有壓倒性優勢,日本必將完敗。」「在國際上日本的主張也得不到認可。不讓領土糾紛升級是國際社會的常識。如果以只在國內通行的倫理來挑釁中國,只能遭到國際社會的孤立。」[29] 最近則有日本關西學院大學教授豐下楢彥的文章《「購買尖閣」問題的陷阱》。該文指出,美國政府在1971年6月簽署沖繩歸還協定之前,就已經決定了這樣的方針:「將把尖閣群島的施政權與沖繩一道歸還,但在主權問題上不表明立場。」石原購島計劃純屬對中國的挑釁行為,導致日中關係極度緊張。日本首先要拋棄「固有領土」這一毫無意義的概念。此概念在國際法上並無依據。如果日本繼續固執地強調「固有領土」概念,就應先遊說美國。如果連盟國美國的同意也得不到,日本就應該承認「存在領土問題」的事實,和中國舉行具體談判。[30] 從以上言論不難看出,日本政府的《基本見解》在日本國內並未得到學者和官員的一致支持,同樣也未得到美國的支持。日本不厭其煩地宣稱美國認同釣魚島適用《美日安全條約》第五條,這種拉大旗作虎皮的做法,只會向國際社會展露其二等國地位,暴露其外交外強內虛的本質,一旦離開美國,真不知日本外交尚何可作為。 因為日本是在1895年竊取的中國領土釣魚島群島,則日本此後一切有關釣魚島群島的所作所為,對釣魚島群島主權的擁有者中國而言無疑是非法而且無效的。日本拿出1920年《中華民國駐長崎領事的感謝信》、部分中國標註錯誤的地圖以及1953年1月8日《人民日報》的資料說事,在日本竊取釣魚島群島的前提條件下,日本這樣做只能是徒勞之舉。 三 和平方式是解決釣魚島問題的最好途徑 至2012年年中,釣魚島問題不僅沒有緩解,反而愈加嚴重。從半年多來圍繞釣魚島問題的形勢發展看,石原不鬧出個「子丑寅卯」來不想收手。他要實現的目標就是,第一步實現釣魚島群島的「(東京)都有化」即公有化,第二步通過「轉讓」方式實現國有化。不管中國怎樣表態,採取什麼應對措施,石原是鐵了心腸要做到這一點。他就是要把中日之間的矛盾挑得越嚴重越好,從而招致更多的日本人支持其買島計劃。 石原以為,中國對其挑事只能外交抗議,難有實質性應對,實在是打錯了算盤。中國政府與民眾早已看穿了石原及日本政府「買島」舉動的真實用心,日本政府聲稱「買島」是為更有效地維持穩定,這是瞞天過海,欺騙視聽。日本此舉類似以毒資買物「洗錢」,石原及日本政府深知,無論能否成功「買島」,此「買島」過程已向世人證明釣魚島群島是日本的領土無疑,從而達到目的。這顯然是名為「買島」,實為「洗島」。因此,中國只有採取果斷有效的實際措施,擊破其「洗島」美夢,進一步展示中國對釣魚島群島的主權權利,為在適當時間完整收回釣魚島群島做好準備。[31] 中國曆來主張不使用軍事力量而以和平方式解決釣魚島問題。為和平解決釣魚島問題,中國必需不斷尋機加強對釣魚島群島的控制力。日本認為釣魚島群島目前在日本的完全控制之下,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多年來任何人不得登上釣魚島群島,不得在釣魚島群島周邊海域進行開發活動,這都是中國對釣魚島群島具有一定的控制力的表現,當然這種控制力還不夠強。近年來,中國的海監船在東海尤其釣魚島群島海域開始常態化巡航,漁政船亦在相同區域同時進行護漁,這是中國加強對釣魚島群島的實際控制力的重要舉措,對今後解決釣魚島問題具有重要意義。中國的「維權」(維護主權)行動必然會繼續下去,如果日本政府許可或慫恿日本人登上釣魚島,中國就會有更加果斷的措施應對之,直到將日本的所謂「執法船」排除到釣魚島群島海域之外。 在此必須提醒的是,除了中國海軍與日本海上自衛隊的直接軍事對抗外,其他任何形式的解決都在和平解決的範疇之內,這包括中國海警、海監、漁政與日本海保的直接對抗。為此,中國迅速發展海警、海監、漁政力量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還有一點必須講明,中國曆來主張不使用軍事力量而以和平方式解決釣魚島問題,並不意味著中國對使用軍事力量解決釣魚島問題有所畏懼。野田佳彥身為日本首相,在2012年7月26日的眾議院答辯時竟然說:「如果周邊國家在尖閣諸島等日本領土和領海有不法行為,政府將毅然回應,包括在必要時動用自衛隊。」[32]日本防衛大臣森本敏27日也在記者會上表示,「法律確保」動用自衛隊應對「尖閣諸島」爭端。[33]這是明確無誤的對中國進行戰爭威脅。既然日本的首相和防衛大臣在正式的場合發表了其責任所在的談話,要動用自衛隊應對中國,則中國更需嚴肅對待之。中國必須從速加強海上及空中的軍事打擊力量,吸取歷史教訓,制訂出多套作戰方案,當日本欲以軍事行為侵犯我主權利益時,我方也應以軍事力量捍衛主權。[34] 中國之所以重視並回擊石原的「買島」舉動,還因為石原的舉動得到了較多日本人的支持,石原以此對日本民眾進行了一次生動有效的「民族主義教育」。在2012年4月24日,即石原在美國披露「買島」數日後,支持石原「買島」者達到主動在網上表態者總數的九成。[35]石原連續四次高票當選東京都知事,他在東日本大地震後發表「天譴論」而遭到民眾批判時,擺開一副「世人皆醉我獨醒」的架勢。 但在2011年12月《朝日新聞》進行的全國輿論調查中,對於「無論是否國會議員,誰適合當首相,請從現在活著的日本人中僅選一人(自由回答)」的提問,在未設定人選範圍的情況下,石原則以8%的被選擇率位居「適合當首相人物」第一位(第二位橋下徹6%,第三位小泉純一郎4%)。[36]石原因此而忘乎所以,以為自己可以呼風喚雨,為所欲為,想在釣魚島問題上再賭一把。一方面積極與「私有主」談判,另一方面提出登島調查的計劃,給政府出難題。因日本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是平級關係,所以儘管中央政府向石原施加壓力,石原實現「買島」的可能性仍不能說完全沒有。為此,中國必須準備多套應對預案,做到有備無患,時刻主動。 因中國採取了主動有力的應對措施,沒有按照石原預想的路子出牌,石原未佔到便宜。預言未來,石原此舉不僅最終必然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而且必將會把日本拖入更加不利的被動局面。在日本,「志士」與「死士」相通。在現實中,石原與三島由紀夫曾是好友。石原認為「包括國民在內的整個國家在衰退、墮落」,對此憂心忡忡,以「憂國憂民之士」自居。石原自稱已經寫好了給社會大眾的「遺書」,等到一旦「買島」失敗,則怒「愚劣之官僚」與「幼稚之國民」之「不爭」的石原還有一條「光榮」之路可走,那就是去造訪三島以傾訴「苦衷」。[37] 中國主張釣魚島群島自古以來是中國的固有領土,這就意味著釣魚島群島事關中國的核心利益,決不容他人侵犯,在這一點上與日本無可談判。這才是「主權在我、擱置爭議」的應有之義。中國對他國沒有任何領土要求,同時也決不允許任何外國勢力侵犯中國的神聖領土。今後,中日兩國有關部門關於釣魚島問題的談判,主要應談日本如何將釣魚島群島完整地歸還中國,在此條件下,如果日本有意願,中國也有需求,才能談到日本能否與中國合作開發釣魚島海域資源的問題。今後這類談判應逐步習慣於在公開環境下進行,即每次談判後均發布較為詳細的談判紀要。這樣一來,中國的各項對日政策和舉措一定能得到越來越多的民眾的理解和支持。只有在民眾的支持與監督下,隨時注意民意變化,這類談判才有可能取得成效。這也是「人民外交」的應有之舉。 中國今後應該且能夠採取的措施很多,在此不一一列舉。有一點可以做的就是,中日兩國的學者應為解決釣魚島問題發揮應有的作用,如同中日歷史共同研究對解決中日間歷史認識問題發揮作用那樣。通過兩國學者的共同研究,在兩國共同發布相關資料及觀點主張,使兩國民眾更多地了解對方的資料和觀點,知曉釣魚島問題產生的歷史原委,冷靜客觀地傾聽對方的意見,從而將石原一類狂熱的民族主義者邊緣化,這樣就有可能實現令雙方滿意的釣魚島問題的最終解決。注釋 [①]參見鐘聲:《中國維護領土主權的意志不容試探》,《人民日報》2012年1月17日第三版「國際論壇」。本文所稱「釣魚島群島」即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同義。 [②] http://news.163.com/12/0418/15/7VCQ62CD00014JB6.html. [③]「殘酷な歴史の原理」、『産経新聞』2012年7月2日。 [④]參見庚欣:《中日關係不能被石原綁架》,《環球時報》2012年6月20日;葉小文:《中日都要防範極端分子挑事》,《環球時報》2012年7月27日。 [⑤]http://www.fmprc.gov.cn/chn/gxh/tyb/fyrbt/dhdw/t948876.htm. [⑥]http://www.fmprc.gov.cn/chn/gxh/tyb/zyxw/t950122.htm. [⑦]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07/14/c_123411717.htm. [⑧] 2012年6月28日,石原慎太郎在會見記者時充分表露其小人心態:「(熊貓)生了孩子是要歸還(中國)的,要不給他們起名『尖尖』和『閣閣』不好嗎?這樣一來,對方就能對熊貓進行『有效支配』了。」對這種卑劣的言論,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給予了嚴肅的批判:「石原慎太郎處心積慮破壞中日友好關係的拙劣表演為世人所不齒。不管石原慎太郎企圖給中國熊貓起什麼名,都改變不了這些熊貓屬於中國的事實。同樣,不管日本給中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起什麼樣的名字,都不能改變這些島嶼屬於中國的事實。」http://www.metro.tokyo.jp/GOVERNOR/KAIKEN/TEXT/2012/120628.htm.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2/06-29/3997497.shtml. [⑨]例如,1757年琉球冊封副使周煌在《琉球國志略》中既對琉球36島一一記述,並稱黑水溝以東之「姑米(即古米島)為全琉門戶,(乃)封貢海道往來標準(標誌)」,位於黑水溝以西的任何島嶼顯然不屬琉球。參見周煌《琉球國志略》,清乾隆二十二年刊本,卷四上,輿地;卷七,第4頁。 [⑩]中國有學者認為,中國關於釣魚島的最早記載可追述到7世紀初的隋朝。隋煬帝曾特派使臣朱寬召琉球歸順。《隋書》中記載的610年朱寬赴琉球所經過的高華嶼即現在的釣魚島。但這一點有待進一步研究。 [11]參見陳侃:《使琉球錄》,明嘉靖甲午本,第8頁。 [12]參見《台灣文獻叢刊》第287種,《使琉球錄三種》,陳侃、蕭崇業、夏子陽撰,電子版第33頁。http://www.doc88.com/p-009803861496.html。日本《產經新聞》2012年7月17日載文稱,日本長崎純心大學副教授石井望查閱古籍後認為,郭汝霖之《石泉山房文集》收錄了郭氏冊封琉球後的奏文,其中有「閏五月初三日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嶼」句,解釋其意為「(船)行過琉球邊境,界地名為赤嶼」。顯然,石井對文中「涉」字的理解有誤。「涉」字義有兩解,「涉過」或「涉及」。此文中「涉」字應取後義,意即「到了琉球的邊境(但尚未進入),界地的名稱為赤嶼」。故此意與上文「赤嶼者界琉球地方山也」之意是一致的。郭汝霖在冊封琉球途中尚有多篇詩作,其五言律詩《赤嶼》有曰:「幽贊歸神貺,安全荷聖朝。海邦忽伊邇,早晚聽夷謠。」此句意即「到了赤嶼,海邦琉球突然變近了,以致早晚都能聽到琉球人唱的歌謠」。(郭文見《石泉山房文集》明萬曆吉水李交刊,卷七第13頁、卷三第13頁)所以,石井說「現判明到處都找不到中國領有尖閣(即我釣魚島——著者注)的史料,但至少看到了認為大正島(即我赤尾嶼,古稱赤嶼——著者注)屬於琉球的史料,因而更加明確了中國的主張是沒有歷史根據的」,是因誤讀史料而產生的誤判。參見: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20717-00000064-san-pol. [13]參見《台灣文獻叢刊》第287種,《使琉球錄三種》,陳侃、蕭崇業、夏子陽撰,電子版第88頁。http://www.doc88.com/p-009803861496.html. [14]張學禮:《使琉球紀》,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初編》1937年版,第3頁。張學禮一行駛過黑水溝後,至15日始至琉球,耗時較多。其原因是:過中外之界後,「連日無風,船浮水面,膠滯不前」,「唯有順流」,從而未能直駛那霸,而是繞遠到達了「琉球北山,與日本交界」處。 [15]參見汪楫:《中山沿革志?使琉球雜錄》,京都本,卷五,第5頁。 [16]參見周煌:《海山存稿》,清嘉慶丙辰本,卷十一,第11頁。 [17]周煌:《琉球國志略》,清乾隆二十二年刊本,卷五,第4、19~23頁。在此稍感遺憾的是,周煌在《琉球國志略》的「圖繪?針路圖」中,疏忽地將「過(黑水)溝」誤標在黃尾嶼與赤尾嶼之間。但在其後文具體敘述航船路徑時,仍是去程五虎門—釣魚台—赤洋(赤尾嶼附近海域)—過溝祭海—姑米山—那霸,回程那霸—姑米山—過溝祭海—台州石盤山—五虎門的次序,可見周煌與其他冊封使一樣,也認為黑水溝是位於赤嶼與姑米山之間的中外分界洋面。 [18]當然,關於這一點,中國學者應在條件具備時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一次古代琉球冊封使記錄航線實地考察。 [19]慈禧太后詔諭,參見吳天穎:《甲午戰前釣魚列嶼歸屬考》,北京:外文出版社,1998年,第116頁。 [20]http://www.mofa.go.jp/region/asia-paci/china/pdfs/r-relations_cn.pdf. [21]參見鞠德源:《日本國竊土源流 釣魚列嶼主權辨》,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下冊,圖54。 [22]外務省編纂『日本外交文書』、日本國際連合協會、1950年、第18巻、573~576頁。 [23]外務省編纂『日本外交文書』、日本國際連合協會、1952年、第23巻、571~572頁。 [24]http://www.jacar.go.jp/jpeg/djvu2jpeg?item=a0211202%2Frui11300%2F0728&p=1. [25]井上清『「尖閣」列島―釣魚諸島の歴史解明ー』、第三書館、1996年、124~135頁、50~57頁。 [26]http://j.people.com.cn/94474/7138819.html. [27]http://www.nikkeibp.co.jp/article/column/20101006/247616/?P=1. [28]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20710-00000736-yom-pol. [29]孫崎享「『棚上げ』の現狀、日本に有利」、『朝日新聞』2012年7月11日。 [30]豊下楢彥「『尖閣購入』問題の陥穽」、『世界』2012年8月號、41頁。 [31]釣魚島群島包括位於琉球海槽底線以西的釣魚島海域的全部島嶼、島礁及水面下各高低岩礁,既包括中國國家海洋局於2012年3月3日公布的《釣魚島及部分附屬島嶼標準名稱》名單中的全部島嶼、島礁(已有71個),還包括釣魚島海域內其他尚未列入名單的島嶼、島礁及全部水面下岩礁。鑒於日本變沖之鳥礁為「島」、非法以釣魚島群島中某些小島為基點劃海洋基線及以釣魚島為一基點劃中日「中間線」的作法,中國理當完整收回釣魚島群島,對釣魚島群島實施充分體現主權所有的完全的行政管理。 [32]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20727-00000096-san-pol. [33]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20727-00000059-mai-pol. [34]這便是「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日本早已將軍事方針由「專守防衛」轉變為「先制攻擊」(即先發制人),2003年日本制定的《武力攻擊事態應對法》明確規定,當日本遭到來自外部的武力攻擊,或遭到武力攻擊的危險迫在眉睫,甚至預測將會遭受武力攻擊時,為排除武力攻擊,自衛隊可行使必要的武力,部隊等可展開其他行動。這就是說,日本將會憑其「預測」對其認為可能對其進行武力攻擊的國家行使武力。所以,中國若再次與日本交戰,決不可書生氣十足。http://www.kantei.go.jp/jp/singi/hogohousei/hourei/kakuho.html. [35]http://32259407.at.webry.info/201204/article_25.html. [36]『朝日新聞』2011年12月30日。 [37]石原慎太郎『新?墮落論―我欲と天罰―』、新潮新書、2011年、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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