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 教育是愛與責任的結合(師德論文)
沒有愛就沒有教育,師愛更多流淌在平凡的日子裡。我深刻感悟到,「沒有愛就沒有教育」, 「是什麼力量把一個人見人煩的孩子,變成人見人愛的孩子?是愛。愛是陽光,可以把堅冰融化;愛是春雨,能讓枯萎的小草發芽;愛是神奇,可以點石成金。有的老師「用大山一樣的情懷,讓愛在大山中不斷延伸」;有的老師指出「師愛是嚴慈相濟的愛、只講付出不計回報的愛、無私廣泛而沒有血緣關係的愛。」學生「親其師」,才會「信其道」。「師愛是師德的靈魂」。教師對於學生的愛不是產生於血緣關係的親情,而是產生於責任。做為教師應該首先有對於國家、民族振興的責任,有對於人民的樸素的感情。真切的明白,自己的工作,自己的一言一行,關乎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復興,關乎無數個家庭的希望,關乎無數個孩子的幸福。顧嚴武說:「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何況我們是人民教師,從事著「太陽底下最光榮的職業」,更加應該「鐵肩擔道義」。有了這樣的認識自然就會忠誠於教育事業,自然也就會「笑臉看兒童」,對於學生的有愛也就有發自內心的真誠,而不會是只表現於職業化的僵硬的笑臉。
有人說:「作為一名優秀教師從不對學生髮火,從不懲罰一個學生,從不向一個學生家長告過狀,這便是偉大的師愛。」我倒認為一味地賞識學生,廉價地表揚學生,而在教育中沒有了批評甚至懲罰,這不是真正的師愛,也不可能達到我們的教育目標。因為我們的教育是「成人成才」的教育,而不是哄小孩高興的保姆式打工。1972年,國際教育發展委員會提交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學會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的報告中指出:「把一個人在體力、智力、情緒、倫理各方面的因素綜合起來,使他成為一個完善的人,這就是對教育基本目的的一個廣義的界說。」無獨有偶,哈佛的校長在談到大學教育的目的時也說到:「大學要提供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最佳教育。這種教育不僅賦予學生較強的專業技能,而且使他們善於觀察,勤于思考,勇於探索,塑造健全完美的人格。特別是通過不同學科領域知識的滲透,使從事科學研究的人懂得鑒賞藝術,從事藝術創造的人了解科學,使每個人的生活更加豐富多彩。」因此我認為:人格完善是教育的理想與追求,使學生人格完善也就應該是師愛的基點和終點。這樣看來,師愛與責任是緊密地聯繫在一起而不可分離的。孔子在兩千五百年前就大聲疾呼:「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愛我們的學生,自然應該使他們勞作辛苦,常言道:「艱難困苦,玉汝於成」;忠誠於教育,自然應該對學生施加嚴格的教育,讓學生經歷各種不如意,甚至承受挫折和打擊,犯錯就受到批評與懲罰。這些都必須包含在學校教育之內,也必然是師愛的應有內容。孟子在論及「父不教子」時,有以下論述:公孫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孟子曰:「勢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繼之以怒。繼之以怒,則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則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則惡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
孟子強調父不教子,因為「教育一定要用正確的道理,如果教以正確道理而無效果,執教者就會發火。而父親發火,易傷父子感情,使父子之間產生隔閡,從而導致惡果。」孟子這段論述,從另一個角度去理解,不就是教師在以正確道理教育而無效時,應該對學生施以處罰嗎?自然,處罰必須是恰當的,必須是從師愛出發的。當然,教師發火,處罰學生也會傷害師生感情,教師應該慎用,但出於教育之目的,為了學生的健康成長而必須處罰時,教師應「執之以正」,而不能以傷感情為借口放棄「處罰」這一教育手段,因為我們承擔著父母都不可能完成的教育責任。
教師對於學生的愛源於教育責任,對於學生的愛也是為了完成教育責任。沒有責任的擔當,愛就會只是形式化的,虛假的;同時,沒有愛的真誠,責任也就不可能真正的落實,教育任務也不可能完成。我們每位教育必須記住:教育必須是愛與責任的完美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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