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印斌:茅台會不會成為政府禁購「奢侈品」?
2012年01月14日 10:03來源:新京報 作者: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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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的拒不「入奢」暴露出時下法規的粗疏之處,讓違規違紀者總有文字遊戲可玩,有漏洞可鑽。
在日前胡潤發布的一份報告中,茅台、五糧液位列「2012胡潤全球十大最值錢的奢侈品牌排名」。面對這一飛來「美譽」,茅台和五糧液並不感冒,茅台方面表示,這個評選跟茅台沒任何關係;而五糧液則稱,從來沒有定位自己是奢侈品。(《羊城晚報》1月13日)
其實,茅台早就被視為「身份」、「品味」的象徵,視為當然的奢侈品。胡潤在這個時候將其「入奢」,不過是一次遲到的確認罷了。
那麼,茅台和五糧液又為什麼紛紛「舉手反對」?個中原由,一方面,可能與茅台、五糧液的產品定位確有關係,即只想著「悶頭髮大財」,並不願意頂上一個什麼「奢侈品」的華冠華而不實;另一方面,也與國務院法制辦去年年底公布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之相關規定有些關聯,該條例第十四條明確規定,政府各部門不得採購奢侈品,違規者將受到嚴厲處分。
儘管目前尚無準確數據表明,在每年的「三公」支出中購買茅台所佔的數量和比例,但在很多人的心裡,公款招待是茅台、五糧液的重要市場。一旦真的被確認「入奢」,很有可能影響到茅台、五糧液在政府採購中的份額,銷售業績必將受到影響。
因此,目前的當務之急是,《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中「不得採購奢侈品」的相關規定如何落實。
首先,《條例》中的「奢侈品」應該確定一個細化的認定標準。到底什麼樣的「貨物和服務」才算得上奢侈品,什麼樣的才是經濟適用,需要設定一個標準,不可過於模糊、含混。
比如茅台,其在胡潤榜單上高踞第四,而茅台方面則矢口否認,那麼,茅台算不算禁止採購的「貨物」?這需要一個相對明確的說法。在這個過程中,不妨多聽聽民意,多參照一下公眾的意見。
其次,「奢侈品」的標準還應該與時俱進,不斷推陳出新以適應快速發展的社會現實。隨時納入新的產品,也隨時退出那些「飛入尋常百姓家」的舊時名品,才有可能形成一池活水,才有可能真正踐行厲行節約、反對奢華、杜絕浪費的政府運行原則。
如果說,一瓶市價2300多元的茅台酒還不算奢侈品的話,那顯然無法說服民眾。不過,茅台的拒不「入奢」也暴露出時下法規的粗疏之處,讓違規違紀者總有文字遊戲可玩,有漏洞可鑽。公款吃喝是這樣,其他的公車消費、公務出國也是這樣。巨大的公務消費不僅擠佔了寶貴的公共財政,也造成了像茅台這樣「奢侈品」的畸形繁榮。
公眾並不反感奢侈品,反感的是那些用公共財政滿足個別人群慾望的濫權行為,反感的是以公務運行之名而行個人私慾的饕餮之舉。從這個意義上講,胡潤的榜單不過是一次提醒,問題的關鍵還在於政府採購要有明確的標準,如此,方能令行禁止,真正杜絕國幣公帑的靡費。
□胡印斌(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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