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百年海大 講講海上絲綢之路
12月13日,光明講壇走進有著100年歷史的大連海事大學。在海大展館報告廳,該校教授王傑溯古追今,為當代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提供借鑒;趙微教授則從法律保障上為建設海上絲綢之路提出思考。本報副總編輯劉偉、大連海事大學校長孫玉清為演講活動致辭。
光明日報副總編輯劉偉
大連海事大學校長孫玉清
如同古代海上絲綢之路,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同樣以西向為重點,從我國沿海港口出發,一路向南穿過馬六甲海峽、印度洋到非洲和歐洲地區。
王傑教授講到,中國人很早就開始了對海洋的探索。貿易是航海發展的主要推動力。我國的海外貿易歷史悠久,元代依託海上絲綢之路,已同近百個國家和地區發展了海上貿易關係,涉及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廣闊海域,明朝鄭和七下西洋更使中國古代官方貿易達到高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貿易進入快車道,2013年進出口總值首次突破4萬億美元,超越美國,成為全球外貿進出口第一大國。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是我國進出口貿易的主要對象,我國同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頻繁貿易往來,為當代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商業基礎。
王傑教授
王傑接著介紹了我國悠久的航運歷史:漢朝的漢使航程、唐朝的廣州通海夷道、明朝的鄭和七下西洋,都是世界航海史上少有的壯舉。活躍的民間航海活動使得古代中國沿海不斷湧現世界級的大港口,如古代廣州港、泉州港、明州港、揚州港等。
21世紀我國港口吞吐量已經連續十一年排名世界榜首,全球前十大港口中,有八個來自我國;全球前十大集裝箱港口中,我國佔據七席。中國海運船隊總運力規模達1.42億載重噸,佔世界海運總運力8%,位居全球第四位,我國最大海運企業中國遠洋運輸集團船隊規模位居世界第二。日益增強的航運實力,為我國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建設打下了堅實的通道基礎。此外,我國的造船業也源遠流長,古代造船技術曾長期領先於其它國家。
「航運開道、法律護航」是趙微教授演講的開場詞。我國唐宋時期興盛的海運貿易使宋高宗感悟道:「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當所得動以百萬計」,相反,措施不當的政策與法律也會一夜之間毀掉一切。
公元1371年12月朱元璋一道「禁濱海民不得私出海、」「片帆寸板不許下海」的禁海法令就強行阻止了中華民族延續1500多年的海上貿易活動,也硬生生地關閉了海上商貿與文化交流的國門。
趙微教授
這讓我們明確地認識到,作為一項國際性的經濟與文化戰略舉措,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必須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制度規範引領國家之間的合作行為,在公平合理的法律制度框架下滿足利益主體的各種訴求,通過嚴格的機制運行保障這一戰略規劃的有序進行。
趙微介紹,2001 年6月13 日,一艘駛往馬來西亞並裝載了600 噸有毒的工業化學苯酚和16 噸柴油的印度尼西亞油輪在新加坡對岸的馬來西亞南岸傾覆,周圍85個養殖場的魚和海貝全部因苯酚污染而死亡,此事故處理結果僅僅是民事賠償。
2002年西班牙發生了「Prestige」號重大溢油事故,泄漏的原油和燃油在加利西亞海岸綿延300多公里,12萬漁民「望油興嘆」,政府投入4200萬歐元進行清污工作仍未能挽回幾十萬隻海鳥和水獺的生命。此事件促使歐盟出台了一系列保護海洋環境的舉措,包括禁止單殼油輪運輸重油、禁止方便旗船進入歐盟水域、用一套通用的方法調查海上事故、對船舶污染事故責任人進行刑事處罰等。上述規則與法令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統一的制度標準與規範的管理模式將是經濟帶沿岸各國繞不開的法治問題,具體而言,在海上航運領域需要構建起符合國際行業規範標準的船舶登記制度、船舶檢驗制度、船舶簽證制度、航線管理制度、船員保護制度、海上救助打撈制度、國際航運保險與稅收制度、海洋生態保護制度等等。拿海洋環境保護來講,必須儘快建立船舶污染的預防和懲罰制度,否則,沿海人民尚未享受合作成果之前便可能失去了潔凈的家園。」(劉茜)
該講內容將會在近期「光明講壇」和本公眾號刊發,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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