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與政治宗教——讀《舊制度與大革命》之一

革命與政治宗教——讀《舊制度與大革命》之一2012-12-25 16:25:40標籤: 雜談

[核心提示:與傳統宗教不同,革命的政治宗教的特點,是要把「天國」建立在現世。「法國革命正是依照宗教革命的方式展開的,但是法國革命涉及現世,宗教革命則為來世。」革命的可怕之處也在這裡:這個「上帝」同時拿著「聖經」和槍]。

托克維爾認為,法國大革命是一場以宗教革命形式展開的政治革命。法國革命不僅摧毀了社會中間組織和傳統習俗、權威,建立了統一的中央集權,而且摧毀了宗教,並在摧毀宗教的同時宗教建立了自己的宗教——政治宗教。

托克維爾寫道:「法國革命是以宗教革命的方式、帶著宗教革命的外表進行的一場政治革命」,「它不僅像宗教革命一樣傳播甚遠,而且像宗教革命一樣也是通過預言和佈道深入人心。這是一場激發佈道熱忱的政治革命。」革命的政治動員和宗教的佈道有類似的功能,它也像宗教一樣用「預言」(以某某「主義」標榜的「人間天堂」「遠大目標」)進行「佈道」,即意識形態宣傳。革命不但要改變制度,而且要改變日常生活,還要改變人的信仰,「靈魂深處鬧革命」。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它是徹底的,也是全面的,遠非古代的王朝更替可比。

從這個角度看,中國革命也是一種政治宗教,它不僅要改變制度,而且要改變包括信仰在內的一切。中國革命所謂的「破四舊立四新」早已超出了改變政權的範圍,它要改變的是包括制度、習俗、生活方式、信仰等等在內的一切。

當然,與傳統宗教不同,革命的政治宗教的特點,是要把「天國」建立在現世。「法國革命正是依照宗教革命的方式展開的,但是法國革命涉及現世,宗教革命則為來世。」革命的可怕之處也在這裡:這個「上帝」同時拿著「聖經」和槍。

宗教的特徵是把「人本身」作為考慮對象,而不是世俗層面的國家法律、制度、習俗。宗教的主要目的是要「調整人與上帝的總體關係,調整人與人之間的一般權利和義務,而不顧社會的形式。」而且宗教超越國界,它的規範並不限於某國某時的人,也不管法律、氣候、民族有何不同。宗教教義既然自以為植根於人性本身,便能為所有的人同樣接受,放之四海而皆準。「宗教革命因此不像一般的政治革命那樣局限於一國人民、一個種族的疆域之中。」(《舊制度與大革命》51)這就是宗教的抽象而普遍的特徵,也是中國社會主義革命的重要特徵:它的教義不僅適合於中國人,而且適合於世界上的一切人。

「宗教把人看作一般的、不以國家和時代為轉移的人,法國革命與此相同,也抽象地看待公民,超脫一切具體的社會。它不僅僅研究什麼是法國公民的特殊權利,而且研究什麼是人類在政治上的一般義務與權利。」這就是法國革命的普世主義和平等主義(無差別地對待所有人)的特點。「法國革命在社會與政府問題上始終追溯到更具普遍性的,也可以說更自然的東西,正因如此,法國革命既能為一切人所理解,又能到處為人仿效。」

「法國革命彷彿致力於人類的新生,而不僅僅是法國的改革,所以它燃起一股熱情,在這以前,即使最激烈的政治革命也不能產生這樣的熱情。大革命激發了傳播信仰的熱望:掀起一場宣傳運動。由此,它終於帶上了宗教革命的色彩,使時人為之震恐,或者不如說,大革命本身已成為一種新宗教;雖然是不完善的宗教,因為既無上帝,又無禮拜,更無來世生活,但它卻像伊斯蘭教一樣,將它的士兵、使徒、受難者充斥整個世界。」

這就是所謂的政治宗教,革命的徹底性、全盤性和破壞性在這裡都有了。中國革命就是這樣的一次革命。不僅如此,中國革命更進一步,它不但有自己的信仰和宣傳,而且還有自己的「上帝」毛澤東,甚至有自己的「禮拜」,即一套效忠毛澤東的儀式(「忠字舞」「早請示晚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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