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夜讀 | 上癮:互聯網產品如何做到讓你欲罷不能?
覺得難以理解嗎?那就看看斯金納的鴿子實驗在現代人的數字生活中是如何體現的吧。假設有一位名為 Michael 的記者,發郵件和收郵件是他的重要工作組成部分。平均而言,他每 45 分鐘就會收到一封新郵件,有時候兩封郵件的間隔甚至不到 2 分鐘,但另一些時候下一封郵件要過 3 個小時才會到來。這些郵件往來並不都是需要馬上處理的緊急事務,其中有些不過是輕鬆一下。然而不久之後,只要 Michael 能夠連上網,就會開始每隔 30 分鐘強迫性地刷新一次收件箱,之後發展成每隔 5 分鐘刷新一次,甚至最後成了 2 分鐘刷新一次。沒錯,不用多長時間,Michael 就成為了那隻患上強迫症的鴿子。我們是否應該指責 Michael 將自己寶貴的時間都花在了不停按刷新按鈕上呢?當然,你大可以說他自控力太差,並且選擇了一種以電子郵件交流作為重要工作形式的職位。那我再問一次,你覺得在斯金納研究大腦的開創性試驗中,那些不停啄盒子以求得到穀物的鴿子們是否應該被指責呢?到底誰該為鴿子們這種強迫性行為負責,是實驗環境,還是鴿子自身,或者是設計了盒子實驗的斯金納本人?你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上鉤到 2015 年,將互聯網描述為人們注意力分散的罪魁禍首已經屬於陳腔濫調,我們現在應該來談談數字生活是如何讓人們上癮並且形成強迫症。在這個討論中我們會提到人們網路生活中的基本配備與常用 App——電子郵件、Facebook、Netflix 以及 Twitter,並將它們的成癮性與冰毒及老虎機進行比較。自 1996 年以來,心理學家就一直在討論網路成癮的可能性,那時候主流瀏覽器 IE 剛剛問世 3 年。但是關於如何診斷網路成癮的討論一直沒有形成共識,甚至學界都沒有完全統一看法關於網路成癮是否是一個真實存在的心理問題。判斷一個人是否網路成癮的標準大相徑庭,畢竟互聯網不像海洛因,它不會直接將你殺死,因此網路成癮也不會有特別明顯的表現。此外,人們也很難釐清一般的網路使用成癮與網上色情及在線賭博成癮之間的關係。在很多情況下網路成癮只反映出了特別極端的案例,它們並沒有包含進去廣泛的網路使用場景。比如說當人們對那些痴迷網路的網蟲開玩笑時,或者是談論自己對 Tumblr 與 Facebook 不可自拔的時候,都沒有意識到這些都是網路成癮的一部分。然而對於數百萬使用者來說,互聯網已經讓他們陷入了強迫症的狀態。有批評者指責這是互聯網本身屬性造成的,還指責說這都是因為用戶自身的意志力薄弱。這些批評都是毫無意義的。互聯網不是一種預先設置好的使用體驗,它是一個互相連接的系統與協議,使用全球計算機網路並不會必然導致強迫行為。指責用戶個人的不自製也是不嚴謹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人們確實要為自己的網路成癮行為負責,但是更重要的是意識到有許多網站和應用就是為了引起你強迫症一般的使用行為而專門精心設計的。少數科技公司已經決定了我們大多數人日常使用網路的基礎行為。這些公司大多需要依靠獲取用戶注意力,並將其轉化為頁面瀏覽量和點擊率來賺錢。他們將自己未來賺錢的期望寄托在培養用戶的使用習慣上,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獲得儘可能多的關注。成功的互聯網公司會專門組建團隊去收集大量的用戶個性化數據,並且以此去創造出能夠牢牢抓住用戶的產品。「用戶確實需要加強自己的意志力與自控力,這對於自身肯定是極好的,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承認這不是用戶自身的意志力就能解決的問題,」Tristan Harris 在 Google 的工作是關於如何在產品設計中體現道德,他發表意見的時候並不是站在公司的立場。Harris 告訴我在科技巨頭企業中都擁有眾多極其聰明畢業於頂尖名校的的統計學家與計算機科學家,他們的工作就是瓦解你的意志力。簡而言之,讓用戶與這幫天才進行對抗不是一個公平的戰鬥。我們為何沉迷網路不可自拔?
矽谷創業顧問 Eyal 總結了 Facebook 與 Pinterest 讓用戶成癮的方法,這些公司的目標就是讓用戶進入一個無限循環之中,欲罷不能。那麼這些公司是如何通過屏幕上的數行代碼就實現了對於用戶的行為控制呢?這裡面有一個簡單的四步走模型。以 Facebook 的信息流為例,前兩步是非常明確的——你遇到了一個觸發器(提示你向下滾動或者信息摘要),得到了一個採取行動的機會(你向下滑動刷出更多信息)。最為要緊的是,在設計中用戶採取行動後得到的結果應該是不可預測的(你不知道會刷出什麼大新聞),能得到何種滿足是充滿變數的,這樣用戶才會在不停地刷屏中充滿期待。在 Facebook 的信息流中,你可能會刷出一段令人心情好的萌貓視頻,也可能會看到一個討人厭的熟人發的新帖子。在 Eyal 看來,最後一步就是要讓用戶有做出某種互動行為投入其中的機會,可以是點贊或是發表評論。這種互動投入應該可以逐漸累積,直到用戶陷入這種「刷新-互動」的循環當中,不停地想要通過自己的使用行為得到心理滿足。這時候,你就已經上鉤了。與斯金納實驗中的鴿子一樣,不確定的獎勵反饋會誘發強迫性的行為。賭博行業這麼多年來一直深諳這種心理操控技巧,連斯金納本人都承認,將這一實驗結果在實踐中運用得最為淋漓盡致的就是賭場裡面的老虎機。紐約大學人機交互專家 Natasha Schüll 對這一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發現賭博成癮與網路成癮有著本質的區別。人們一直認為沉迷賭博的賭徒最關心的是自己能不能將錢贏回來,但是根據 Schüll 的研究,進入強迫狀態的賭徒處於一個意識恍惚的機械行為狀態中。在機械重複的賭博過程中,人對於時間、空間以及個人身份的認知都完全模糊了。賭博成癮與沉迷網路當然是不一樣的。在前者中,你為了不確定的回報投入越多的時間,失去的金錢就越多,而對於根植於注意力經濟中的科技公司而言,你為了不確定的回報在網路使用上花費越多時間,他們就越能從廣告中賺到更多的錢。雖然人們總是誤以為互聯網會使人分心,其實當你神經兮兮地不停刷新郵箱與 Facebook 時,當你沉迷在糖果粉碎傳奇遊戲中時,你其實處於一種特殊的專心致志狀態下,一門心思就在追求從網路使用中獲得心靈上的回報。我們總是會指責是那些網路成癮者本身有問題,但是 Schüll 卻為他們抱不平:「各種互聯網產品應用的設計其實是很狡猾的,它們的目標就是獲取你的注意力,然後再推卸責任將你沉迷其中的原因歸咎於意志力薄弱。」換句話說,你不能指責說網路成癮者是咎由自取。我們上網不是為了沉淪,而是想要娛樂自身,與別人溝通交流,獲得信息。有時候難免在做這些事情的過程中分心,而科技公司十分擅長製造機會讓你分心——拿走我們想要的東西,塞給我一些不相干的東西。你本想刷 10 分鐘 Facebook 對於新信息有個大致了解,往往是一刷就不知不覺過去了半小時。講好聽點,這就是普通網路用戶與試圖瓦解他們意志力的專業工程師之間的權利不平衡,講難聽點這其實就是強制用戶為他們創造廣告利潤。研究賭博對於我們理解網路成癮很有幫助,它提供了一個可怕的教訓:精心設置的機器能讓人不可抑止地產生獲取好處的衝動。一旦將這個機制運用於互聯網產品的設計中,從道德上來說就是有缺憾的。理解那些為了獲利而出現的精心設計
為了理解互聯網的盈利模式,你可以將互聯網想像成一個無線擴展的圖書館。每一篇文章、每一個應用、每一個網頁、每一個遊戲都是圖書館其中的一個房間,每當你打開一個鏈接進入一個新的網頁,就等於是走入了一個房間。如果你想要從中賺錢,你首先應該在房間裡面銷售產品。也許是一篇出色的新聞報道,也許是一個好玩的遊戲或者炒菜秘方,還有可能是一個能將你傳輸到另一個房間的項目。在這種模式里,互聯網提供了一種簡單直白的賺錢邏輯。隨著時間的推移,除了從每個房間出售的產品中獲利,科技公司開始從每一扇門上套現。他們為進入房間的大門配上了感測器,每一次當你經過就會有人獲得報酬。這一方法立即開始被複制,有些人開始往圖書館裡添加各種新的門,還有些人乾脆就建造了大量裝上門內里卻空空如也的房間,這種空房間類似於數據的驛站,它們被設計出來的意義就是讓儘可能多的人進進出出。當人們通過裝有廣告的門可以使網站賺錢時,有些網站就開始走偏了。表面上網站應該做的是讓你進入一個房間專心閱讀高質量的文章,但實際上他們期望著你能分心,在通過吸引大量人進入房間再迅速將他們送出去這個過程中網站已經賺得盆滿缽滿,不管是把你送到一個廣告頁面還是讓你去看另一篇文章,都是有利可圖的,這時候誰還在乎房間里文章的好壞呢?事實也是如此,科技作家 Farhad Manjoo 與 Chartbeat 在追蹤了網上閱讀者的行為之後,發現有 38% 的人在打開一篇文章後根本沒有進行閱讀,不足 25% 的人打開一篇文章會從頭讀到尾,還有 5% 的人看了一眼標題就離開了。Manjoo 不由得感嘆人們現在似乎已經進入了一個略讀時代,而最讓人吃驚的還不是這些數字,而是這種浮躁的閱讀體驗正是互聯網企業為了盈利而想要追求的。有可能做到有效使用網路卻不至於成癮嗎?
現在已經有某些技術可以幫助人們提高自控力。比如說有些應用可以允許你禁止打開那些讓人流連忘返的網站,有些應用可以讓你為自己設置 Facebook 的使用時間,定時關閉,還有些應用可以在你想要靜靜工作時將那些系統通知全部暫時轉移到後台。不少生產力工具型應用能夠幫助用戶追蹤自己的在線訪問行為,通過分析改進減少工作中的分心。Time Well Spent 是一個幫助人們有效利用上網時間的應用,其創始人 Harris 將傳統網站比喻為傳統的工業化食品,選擇有限且大部分有毒,不是高油高糖,就是打滿農藥。他希望能夠開發一種工具讓人們在上網時可以像食用健康的有機食品一般。Harris 甚至希望政府能夠給網站提供「有機」認證,讓網站證明自身是有益於用戶而不是引誘他們沉淪的。這個比喻雖然聽上去很精妙,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提高食品工業的安全保障選擇更多,有機食品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還可以由政府對於食品工業進行監管。而回到有效使用網路這一問題上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即便有可用的工具,也需要用戶花費一定的精力並具有相當的專業知識去輔助。很多提高網路使用效率的生產力工具型應用覆蓋人群都相當狹窄,主要用戶是那些具有專業技術背景的人,甚至可以達到三分之二用戶都是軟體開發者。而提到政府監管網路,這聽上去就更可怕了,尤其是對於那些隨著近 20 年互聯網發展而成長起來的具有自由主義思想的人們來說。我們對於政府出面調解網路技術十分抵觸,這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我們通常認為網路成癮是用戶個體強迫行為或者網路產品內在運行機制導致的,而不是處於科技公司戰略角度被設計出來的上癮體驗;另一方面,針對未成年人用戶,我們更傾向於由家長來監督他們的網路使用。在這種情況下,網路使用監管所出現的形式就不具有特別大的侵入性或者戲劇性,它只不過是給予用戶更多的控制權去掌握自己的在線使用體驗。三種讓人不至於網路成癮的改進方向
首先,我們可以要求主流的社交媒體、遊戲網站、電子郵件供應商以及智能手機製造商提供可由用戶自行操作的限制分心的設置,這樣用戶就可以控制自己的使用體驗,限制某些容易沉迷其中的功能。當然更好的方式可能是完全禁止那些會誘發用戶強迫行為的某些特性,比如無限滾動與下拉刷新。像 Facebook 以及 Twitter 這樣的網站會不斷自動更新頁面內容,除非你不停地往下刷,否則就看不到最底部信息。類似的,Tinder 也支持你向左向右無限地划來划去,YouTube 以及 Netflix 這些視頻網站都會自動載入下一個視頻。對於互聯網公司來說這種特性好處多多,可以將用戶牢牢吸引。但是這種無限下拉刷新的功能對於用戶來說並沒有多少好處,它的存在幾乎完全繞過了自控力的範圍。其次就要提到外部監管了,網站應當設計防沉迷系統,對於已經出現強迫癥狀的用戶提出警告。雖然網路成癮很難清晰定義,但是 Facebook 等網站確實能夠清楚地知道哪些使用行為已經趨於病態。Facebook 與 Twitter 知道你每天查看了多少次頁面,花費了多少時間,遊戲公司也知道你使用了多少次遊戲當中的免費局數。如果這些公司想要在防沉迷上做些改進是完全可行的,只要他們自己願意。我們應該促使網站對於那些明顯可能會誘發心理問題的使用行為進行提醒。第三種選擇屬於溫和的反饋,在這個模式中,網站或者瀏覽器需要包括那些有助於用戶監控自己使用行為的工具——在網站上花費了多少時間,一天中訪問幾次及其他可量化指標。網站甚至可以允許用戶為自己設置界限:如果我今天刷 Twitter 超過了一小時,就請將我的賬戶鎖定。互聯網公司會通過上述三種途徑緩解網路成癮問題嗎?我覺得至少在美國是不太可能。因為美國是出了名的不願意對科技公司進行過多管束。不過有時候即便在現實中做不到,討論一下管束的必要與方法也是很重要的,這至少讓人們對於問題有進一步的了解。在任何一段關係中,雙方權力都應該是平衡的,但是如今的網路明顯是偏向設計者一方。難道你真的願意讓自己像斯金納實驗中的鴿子一樣,為了不值一提的事情耗費自己的注意力嗎?文章來源:aeon,TECH2IPO / 創見 陳錚 編譯,首發於創見科技(http://tech2ipo.com/),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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