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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樂教

禮樂皆得謂之有德---中國古代的樂教

  演講人:彭林

  簡介: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儒學聯合會理事,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主要從事先秦史等歷史文獻學和中國古代學術思想史的教學和研究,尤其注重對儒家經典《三禮》以及中國古代禮樂文化的研究。

  引言:

  中國文化的核心是「禮」,但是這「禮」包含著「樂」,講得周備一點,中國文化是禮樂文化。《禮記·樂記》說:「禮樂皆得,謂之有德。」只有把「禮」和「樂」的真諦都得到了,才是有德之人。其中的道理何在呢?我今天就來談一談。

  全世界無論哪個地區、哪個民族,它的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都會認識音樂,用音樂自娛、互娛或者娛神。但是,沒有一個民族像中國這樣,把音樂作為教化的工具。《禮記·經解》提到孔子的六經之教,其中,以禮為教稱為「禮教」,以樂為教稱為「樂教」。在中國文化中,「樂」不僅是娛樂的手段,而且是社會教化的重要工具。

  上古音樂成就及儒家音樂理論

  中國是音樂發端非常早的國度,根據文獻記載,中國音樂的起源可以上溯至黃帝。相傳黃帝時有許多創造,其中之一就是發明了十二律。音樂中有1(哆)、2(來)、3(咪)、4(發)、5(嗦)、6(拉)、7(西)等七聲音階,它們之間的音高是不平均的,有兩個半音,在一個複雜的演奏當中,需要把這個七聲音階平均起來,才可以旋宮轉調,它的基礎就是把七聲音階分割成十二律。

  《尚書·堯典》記載:「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敖。詩言志,歌永言,聲依詠,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當時舜帝任命了一批官員,其中一位名叫「夔」,職責是「典樂」。夔掌管音樂,主要是教育「胄子」,使他們通過學習音樂,正直而溫和,寬厚而懂得敬畏,剛毅而不暴虐,行事簡而無敖。「八音克諧」,就是用金、石、土、革、絲、木、匏、竹等八種材料製作的樂器在一起奏響也能和諧。

  中國人懂得和諧的道理是從音樂開始的。整個社會由不同的人組成,不同特長、不同思想的人在一起,能做到和而不同,和諧相處,好比「笙」的七根管子,高低、粗細、大小不同,但能圍繞著主旋律吹奏出和諧的曲子。這就是中國人的思想,不要求同一,但能在大主題下追求和諧。既保留個性,又能找到共性。夔說,啊!我很高興,我重重地敲編磬(石),一奏起樂,鳳凰來儀,鳥獸皆舞,天下一片和諧景象。

  上述關於堯舜時代音樂生活的記載,長期以來被人們所懷疑,四千多年前的中國,音樂水平有這麼高嗎?然而,考古學提供了大量可以佐證的材料,僅舉幾例。比如河南舞陽賈湖出土的骨笛。賈湖文化大約距今七千到九千年,比仰韶文化還要早。賈湖遺址發現了16支用鶴類的肢骨製作的笛子,先民將鶴的腿骨兩端截掉,在一側鑽6~8個孔,但沒有吹孔,也沒有貼膜的孔。實驗演奏證明,需要直著吹,吹時口與管壁形成一個角度,把氣吹到內壁上,使笛子內部產生氣流震蕩而發聲。經過儀器測音,其中的20號骨笛,音準相當精確。這些笛子手工製作,孔與孔之間距離不等,說明已經懂得某種數理關係,知道距離和音高是有聯繫的,且每個孔位都做有記號,不斷調整,以求最佳音準。有的小孔只比針眼大一點,很難想像它是用什麼工具鑽的。這是世界上最早的吹奏樂器之一。再如殷墟出土的一件五孔陶塤,已經具備十一個半音,離十二律只有一步之遙。

  更有讓人嘆為觀止的是湖北出土的曾侯乙編鐘。曾,是古代一個名不見經傳的諸侯國,國君的名字叫「乙」。這套編鐘共64枚,分3層懸掛在銅木結構的鐘架上,編鐘與銅構件的總重量達4400公斤。編鐘是合瓦型的,敲擊鐘的中間和兩側會發出兩個不同的樂音,稱為「雙音鍾」。鐘體多有銘文,註明該鐘的音高以及與有關國家音律的對應關係。編鐘的音域寬廣,跨五個八度(現代鋼琴為七個八度),中心區域可以旋宮轉調。兩千多年前,小小的曾國的樂器就已發達到這種程度,當時諸侯、天子的樂器,水平又將是如何,簡直令人不敢想像。

  古代群眾性的歌唱活動也非常普及,著名歌手史不絕書。《列子·湯問》提到,薛譚到秦青門下學習唱歌,一段時間之後,自我感覺特好,故不想再學,欲辭別老師。老師很傷感,在郊外為他餞行。秦青「撫節悲歌,聲振林木,響遏行雲」,連白雲都停下來聽他唱。薛譚非常慚愧,自知淺薄,便留下來繼續跟老師學習。

  《列子·湯問》還提到民間女歌手韓娥,她遊歷到齊國,最後斷糧了,就在臨淄城下唱歌求食,她美妙婉轉的歌聲吸引來很多民眾,人們紛紛贈以食糧。她離開之後三天,當地人們發現,家裡樑上還回蕩著她的歌聲,這就是「餘音繞梁,三日不絕」典故的來歷。

  《昭明文選》里《宋玉對楚王問》記載,有客在郢中唱歌,一開始唱《下里巴人》,國中屬而和者達數千人;接著唱《陽阿薤露》,國中屬而和者猶有數百人之多;最後唱《陽春白雪》,音調高亢,國中屬而和者依然有數十人。當時群眾性歌詠活動之盛,於此可見一斑。

  尤其可貴的是,春秋戰國之際,在器樂、聲樂都發展到一個相當高的水平以後,學術界開始研究音樂理論,包括音樂的起源、分類、功用、社會價值等,形成了獨具中國特色、堪與古希臘音樂思想媲美的音樂理論,它的代表作便是儒家經典《禮記》中的《樂記》篇。

  提到音樂,人們往往會聯想到「黃鐘大呂」、「弦歌干揚」之類的道具,《樂記》說,這些不過是音樂的外在形式,屬於「樂之末節」,不是音樂的本質,所以,「童者舞之」,讓舞童去操演便是。音樂的本質究竟何在?儒家對此進行了深入的探索,其中「聲、音、樂三分」的理論,是儒家音樂思想的核心。

  音樂的起源與人的心理、情感活動密切相關。《樂記》說「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於中,故形於聲。聲成文,謂之音。」人是有著豐富情感的動物,人心被外物打動後,情感隨之而起,並且會「形於聲」。《毛詩序》說:「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動於中而後會形於言,如果覺得這樣還不足以表達內心的情感,就會「嗟嘆之」;如果覺得還不足,就會「永歌之」,甚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手舞足蹈。人的情感一層一層地漸次高漲,就形成了各種表達情感的方式。

  「情動於中」而「形於聲」,用「聲」表達情感,是音樂的最低層次,想要吼一嗓子,把心聲喊出來。「聲」,是最低的層次,單調,直白,沒有審美情趣,連動物都能感知。

  古人通過長期的探索,發現了七聲音階。藉由七聲音階,以及調門和旋律等技術手段創作的樂曲,表達的情感更加豐富、生動,具有審美價值,更容易打動人心。「聲成文,謂之音」,「文」是文采,是藝術規律,由此形成的「音」,是高於「聲」的第二個層次,相當於今天所說的音樂。

  音樂的種類很多,或者莊嚴,或者典雅,或者頹廢,或者放蕩。不同的音樂,給人以不同的感受,好的音樂催人向上,讓人的心智、理想沿著正確的方向走;也有的音樂讓人沉溺不起。因此,喜歡聽什麼樣的音樂,人的氣質也會隨之改變。

  儒家認為,「音」的範圍太過寬泛,良莠不齊,理應有所區別,再作細分,把那些內容健康純正,風格典雅,能體現道德教化的「音」單獨提出來,這一層次格調最高,稱為「樂」。《樂記》說「德音之謂樂」。「音」和「樂」很相近,都是七聲音階,都是根據一定的旋律、調門創作出來的,但是兩者在本質上不同,有優劣、高下、精粗之別,這正是《樂記》中子夏說的「夫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所體現的思想。

  《樂記》還講到「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人不能沒有快樂,人一快樂就自然而然地想跳舞或唱歌。君子關注的是,如何把握住娛樂活動中的道。一味追求感官的刺激與情緒的發泄,心性由此失去理性的把握,迷離惑亂,泛濫不歸,就不會有真正的快樂。如果用道來制約,就能達到樂而不亂的境界。所以,要懂得「以道制欲」,倡導健康、高雅的歌曲,那麼,社會風氣才會端正。

  《樂記》說:「德者,性之端也。」人心顯露在外的,是德。人心的仁、義、理、智四端都是德的體現。「樂」是「德之華」。「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氣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髮外。」真正的樂,猶如道德之花,而道德是人性的開端。金、石、絲、竹,只是表達這種情感的器具。

  《樂記》又說:「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樂者,通倫理者也。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眾庶是也。唯君子為能知樂……是故,不知聲者不可與言音,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知樂,則幾於知禮矣。禮樂皆得,謂之有德。德者,得也。」「音」是人的心聲,從「音」區別出來的「樂」,可以通倫理。禽獸只能感知「聲」,人能創作「音」,這是人與動物的區別之一。眾庶由於受教育的機會不足,所以只懂得「音」而沒法懂得更高層次的「樂」。君子真正懂得「樂」的精義與妙用。

  有個典故,譏諷魏文侯知音而不知樂。魏文侯喜好附庸風雅,有一天,他和孔子的學生子夏討論音樂。他問子夏,「吾端冕而聽古樂」,總是擔心會睡著;而「聽鄭魏之音」,就不知疲倦。「敢問古樂之如彼何也?」「新樂之如此何也?」子夏就說,古樂「進旅退旅」,進退齊一,「和正以廣」,表達的是平和中正之道。「弦匏笙簧,會守拊鼓,」用的都是非常正的樂器,互相配合,沒有奸聲。君子聆聽到此,可以說出古樂的義理,然後想到文武之道,想到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但是新樂不然,行伍雜亂尊卑不別,一曲終了,君子不知所云。「此新樂之發也」,非常之膚淺。最後子夏譏笑魏文侯,「今君所問者樂也,所好者音也。」你不懂什麼叫樂,所以聽了會睡覺。《樂記》說,如果你連「聲」都不懂,那怎麼討論「音」?如果連「音」都不懂,又怎麼討論「樂」?懂得「樂」的人,就一定懂得「禮」。在先秦文獻中,「德」與「得」可以互訓,得到事物真諦的人,才是有德之人,所以說「德者,得也」。禮使人的行為合於道德理性,樂使人的心性中正平和。按照「禮樂」的要求來生活,便能內外兼修,成為德性高尚的君子,所以《樂記》說:「禮樂皆得,謂之有德。」

  音樂通乎政

  古代君子特別注重音樂的社會教化作用。

  音樂與為政得失、社會風氣好壞緊密相關。街上流行什麼樣的音樂,就可以知道民風如何。如蘇州人說話,吳儂軟語,評彈從內容到唱腔都是纏綿悱惻,所以當地民風柔弱,多出才子佳人,鮮出武將。西北則完全不同,秦腔激越高亢,人們每每在田間吼著嗓子唱,所以民風就比較剛烈。民風與音樂有關,這是不爭的事實。人在唱歌之時,內心必然受到熏陶,天長日久,就會隨之轉移,所謂「潤物細無聲」,就是這個道理。

  《呂氏春秋·音初》說「聞其聲而知其風,察其風而知其志,觀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賢不肖、君子小人,皆形於樂,不可隱匿。故曰:樂之為觀也深矣。」聽聽當地流行的民歌,可以知道民眾的志向,他們崇尚什麼,道德水準如何。所以一個社會的盛衰,一個人是賢還是不肖,是君子還是小人,只要看他喜歡什麼樣的音樂,就不難洞悉,通過音樂可以觀察到非常深的問題,所以《呂氏春秋》又說「音樂通乎政」。

  《禮記·王制》記載,上古君王要定期巡守四方,了解風俗人情。所到之處,地方官員要述職,內容之一,是展示當地的民歌。音樂能夠反映民情。《樂記》說「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有道之君,上下和樂,民聲一定安詳愉悅,清正典雅。反之,昏君當道,其政乖違,民生困頓,民聲必定怨而怒之。至於行將滅亡的國家,民生困頓,民聲必然怨恨。

  歷史上聖明時代,必定有時代頌歌,有史詩般的歌曲出現。相傳黃帝時代的樂章叫《咸池》,顓頊的樂章叫《承雲》,帝嚳的樂章叫《唐歌》,堯的樂章叫《大章》。這種標誌性的時代樂章,稱之為「聖樂」。

  除了堯舜這些傳說中的聖賢之外,但凡有功於天下百姓的,也會留下歌頌他們的樂章。如大禹治水,萬民歡欣,留下的樂章叫《夏迭》;湯商伐桀,除暴安良,留下的樂章叫《大護》、《晨露》;武王克商後,周公作的樂章叫《大武》。王國維先生曾有論文專門考證《大武》樂章。成王時,殷民叛亂,周人曾用大象衝鋒陷陣,所作的樂章叫《三象》。

  《呂氏春秋·適音》說,「故有道之世,觀其音而知其俗矣,觀其政而知其主矣。」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是把音樂與政治、與為政得失如此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只有中國。

  孔子所處的春秋晚期,社會風氣非常之衰敗,表現在音樂上,則是流行音樂的泛濫,其中鄭國的鄭聲尤其糜爛淫蕩。孔子對此非常生氣。他反對這些格調低下的、不健康的音樂,他說,「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論語·陽貨》)硃色是正色,紫色不是,但是人們不喜歡正色,反而喜歡不正的顏色,紫色把硃色的地位、影響都掩奪了。鄭聲就好比是紫色,把雅樂搞亂了。另外還有所謂「利口」,即能言善辯、巧言令色之徒,他們足以把國家給顛覆了。所以,孔子極其厭惡這不正的紫色、令人頹廢的鄭聲,以及佞巧的「利口」。

  需要指出的是,後史書上所說的「禮崩樂壞」,並不是說那個時候沒有音樂、沒有樂器,而是說音樂的格調低下,樂手的樂器雖好、技巧雖高,但演奏的已經不是德音雅樂,而是靡靡之音,鄭衛之聲。儒家在分辨這些音樂的時候,有一個背景,那就是流行音樂的產生。在歷史上,雅樂和流行音樂的較量都沒停止過,時至今日,依然如此。

  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治理一個國家,最基本的問題是治民,民風民情淳樸敦厚,則社會安定,百業興旺。但是人心難測,不易措手。此外,中國幅員遼闊,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古文明都無法相比的,由此帶來的問題是風俗歧異,難以統一。所以,古時曾有學者用「如朽索之馭六馬」來比喻治理百姓的艱難。

  在儒家文化的體系中,音樂的功用,從根本上講是要解決人心的問題。《郭店楚簡》講:「凡學者,求其心為難。」要變化人的心最難,與人相交要得到彼此的心也最難。「雖能其事,不能其心,不貴。」一個人雖然能把一件事做好,或者儘管做的是好事,但如果動機不正確,沒有把心放正,就並不可貴。《郭店楚簡》有兩句話講人心與音樂。一句是「凡聲,其出於情也信,然後其入撥人之心也(厚)。」「信」是真實的意思,心聲是真實的感情,最能打動人,撥動人的心弦。另一句「樂之動心也,濬深鬱陶」,樂能直接打動人心,深入人心。這是音樂的重要特點。孔子聽了歌頌舜的樂曲《韶》,居然「三月不知肉味」,感慨說「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想不到聽好音樂能達到如此境界。

  儒家認為,治民並不困難。《詩經》說「誘民孔易」,「誘」是誘導、教育,「孔」是非常的意思,誘導民眾向上,其實很容易,因為人心本善,性情相同,經常聽德音雅樂,是教化民眾,敦厚社會風俗的最佳途徑。教化,不是生硬地強迫百姓去認同,而是用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在愉悅的氛圍中涵養德性,化民成俗,做到「民不教而自化」。

  古人深諳此中奧妙,所以想方設法利用各種場合推廣樂教。例如周代每隔三年,各鄉就要選舉賢能之士,推薦給國君任用。在向國君舉賢之前,要在鄉學中舉行「鄉飲酒禮」。在整場禮儀活動中,一鄉之人按照禮儀規定依序喝酒,而樂工在堂上堂下奏樂助興,這些音樂經過精心選擇。首先,樂工歌唱《詩經》中的《鹿鳴》、《四牡》、《皇皇者華》,說的都是君臣之間的平和忠信之道。接著,笙奏《南陔》、《白華》、《華黍》,說的都是孝子奉養父母之道。然後,堂上、堂下輪奏,堂上鼓瑟唱《魚麗》之歌,堂下笙奏《由庚》之曲;堂上鼓瑟唱《南有嘉魚》之歌,堂下笙奏《崇丘》之曲;堂上鼓瑟唱《南山有台》之歌,堂下笙奏《由儀》之曲。最後器樂與聲樂合起,奏唱《周南》的《關雎》、《葛覃》、《卷耳》,《召南》的《鵲巢》、《采蘩》、《采蘋》,說的都是人倫之道。一鄉之人揖讓升降,觥籌交錯,涵詠於笙歌雅樂之中,潤物細無聲,為德音雅樂所化。

  《禮記》說,「是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這是發自內心的因「和」而生的敬;「在族長鄉里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長幼之順,也是發自內心之和;「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總之,社會各層面的和諧,都是通過德音雅樂的傳唱來完成的。

  中國傳統文人撫琴彈曲,旨在陶冶心性,凈化靈魂,追求意境是第一位的。因而在撫琴之前,要沐浴焚香,靜坐入定。輕輕撥動琴弦,腦海里出現的是靜謐的山林,有曲徑通幽,松濤與瀑布聲徐徐入耳,心靈寧靜。由琴聲導入,深深涵泳其中。一曲終了,靈魂如洗。要成為一位溫良親和、有品位的人,就要懂得這樣用樂來諧和自己的心性。

  《禮記·樂記》說:「樂者所以象德也,禮者所以綴淫也。」「樂」是內心德行的體現,「禮」是防止行為出格的規範。「禮」和「樂」令你內外兼修,盡顯君子風範。

  改革開放之初,中央樂團首席指揮李德倫痛感大學校園瀰漫低俗音樂,嚴肅音樂幾乎沒有聽眾,作為有社會責任感的音樂家,他率領中央樂團走進北京各高校,親自講解交響樂的基本知識,並演奏西方古典樂章。每一樂章演奏完畢,全場鴉雀無聲,半分鐘後,全場響起暴風雨般的掌聲。在場的一位同學感嘆地說:「心靈就像被洗過了一樣。」心靈寧靜、靈魂升華的感覺,油然而生。演出結束後,李德倫先生與筆者交談時,引用《孝經》里的兩句話:「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足見李先生是一位懂得樂教理念,並且身體力行,將它付諸實施的音樂家。

  古希臘著名學者畢達哥拉斯認為,音樂可以培養人的美德,可以治療疾病,可見儒家的音樂思想與古希臘哲人的理念是相通的。時至今日,西方人依然非常重視青少年的古典音樂教育,認為這是人生教育的基礎,所有孩子從小都接受系統的古典音樂,以此樹立學生的文化根基,涵養貴族氣質。

  近年,關於音樂具有緩和人的情緒的功用,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重新認識。報載,德國某個小鎮的汽車站,等車者常常在此吵架。有人就提議,在那裡裝個喇叭放古典音樂。自那以後,吵架的現象明顯下降。候車者聽著巴赫、莫扎特的音樂,會跟著哼起來,吵架的心情隨之消失。還有一則報道,說新加坡的監獄,每到放風時,都是囚徒尋釁鬧事、打架鬥毆的好機會,這在新加坡、香港的電影里時常可以看到,警官一來馬上裝作沒事。後來,嘗試在放風時放古典音樂,結果囚犯鬧事者明顯減少。此外,台灣的東海大學,一位女教師開設一門音樂欣賞課,一開始,課上的男同學都坐不住,但幾堂課下來,這些學生都變得沉穩、安靜了。這就是音樂的妙用。

  遺憾的是,上述古人都懂的道理,我們偏偏渾然不知了。改革開放之初,西方音樂蜂擁而至,我們不加甄別,一概歡迎,某些低俗的、不健康的音樂,在我們有意無意的幫助下流行國中。我們甚至認為,音樂的本質是娛樂,是純粹的個人行為,任何人無權干涉,因而放棄了引導大眾的責任。之後,商業加入音樂文化生活,把收視率、票房價值作為衡量作品高下的唯一標準,一些高雅的作品遭到唾棄與排斥。筆者有一位朋友,立志在民間提倡高雅音樂,把《蘭亭序》譜成曲,在小範圍演唱,極受歡迎。但卻很難進入國家媒體,原因是收視率不可能高!如今學聲樂、器樂的孩子越來越多,但孩子的氣象並沒有整體提高。其原因是,不少家長讓孩子學習音樂,純粹出於孩子高考可以加分的功利目的,從而背離了音樂教育的本質,使之淪落為純粹的「術」,令人扼腕長嘆!

  今之於古,時代不同了,但社會面臨的問題依然沒有改變:如何讓人的身心走向完美。從這一點而言,禮樂的社會價值依然沒有過時。創作出符合我們這個時代的德音雅樂,引領社會進步,依然是我們的歷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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