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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信四大認識之四 認識救你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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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耶穌是你獲救的唯一道路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

上帝已經說明罪的刑罰乃是死,既包括屬靈的死,也包括肉體的死。沒有任何東西能改變它,因為這審判乃是聖潔上帝的審判,是完美無瑕的。上帝不會對人的罪視而不見,正義必須得到伸張。上帝律法的要求,對違背律法的懲罰,必須得著滿足。上帝恨惡罪,然而在神聖的大愛中,上帝已經預備了對罪的救助方法,要按罪所當受的懲罰來報應罪,同時對那些罪人提供赦免。

在大愛和憐憫之中,上帝宣告說祂願意接納一個替代者代替罪人而死。然而,上帝的律法要求,這位替代者必須是全然無罪的,因此,他自己是不當受死的。無人能滿足這樣的要求。因此,上帝的獨生子成為人,一個聖潔、完美、無罪的人,祂的名字就是耶穌。請仔細讀讀《羅馬書》3章25至26的話吧:「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上帝對你的罪的救助完全出自祂的恩典。「恩典」的意思是:你所做的任何事都不配得這樣的救助,你對此沒有絲毫的助益。它激勵你尋求上帝。其實,不是你尋求上帝,而是上帝尋找你。我們的主、全能的上帝已為你親自提供了救助之道,使你可以認識祂,愛祂。而這救助之法唯有在主耶穌基督里才能找到。因此,要尋求上帝,認識主耶穌乃是關鍵。

二. 主耶穌救贖的大愛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

為什麼一般人不認識真神,也沒有體驗到他的大愛呢?因為「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價乃是死(隔絕)」(羅3:23;6:23),所以不能認識上帝和體驗他的愛。罪的工價不只是死,聖經還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人死之後還要面對審判,有罪的人在聖潔之神的公義審判台前,怎能站立得住呢?  

1. 沒有人能靠著行為稱義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3;10、20)這世界上固然有不少的好人、善人、道德操守高尚的人,但是以上帝絕對聖潔的標準來衡量,誰又能說他一生的行為、意念、言語中,連一絲一毫的錯誤都沒有呢?因此,在絕對聖潔、絕對公義的上帝面前,沒有一個人能靠著自己的行為稱義。 

  2. 耶穌為了人來到世上

  本來所有的人類都要在罪中走向死亡,受審判、下地獄,但是上帝不只是公義的上帝,他也是全然慈悲仁愛的上帝,他不忍心人類走向死亡,與上帝隔絕下到地獄,因此,上帝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來到地上。

  耶穌,這位上帝的兒子,他以神跡的方式成孕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腹中,並自甘卑微的降生在馬槽里。耶穌,這個名字的意義就是救世主,「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馬太福音1:21)

  耶穌來到人世間,是要向貧窮人報好消息;要人類宣告:被擄的,要得釋放;瞎眼的,要得看見;受欺壓的,要得自由。並宣告:上帝拯救人的日子已來到(參考路加福音4:18-19)。

但是,耶穌來到人世間卻另有一個更主要的目的……。 

 3. 耶穌為了人類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降生在人世間,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要「死」,要為人類的罪而死。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價乃是死」,耶穌就是要以聖潔無罪之身,代替人類死,為我們償付罪應當償付的代價。 

  耶穌三十歲始傳道,他三年之久走遍巴勒斯坦的各城各鄉,他為人醫病、趕鬼、行神跡、宣講天國的福音。 

  正如耶穌自己所預言的,後來,猶太人的首領--祭司長和文士,果然以莫須有的罪名捉拿耶穌。祭司長和文士以違法的手段在夜間審問耶穌,並且買通許多人以假見證控告耶穌。他們吐口水在他的臉上;將他的眼睛蒙起來,打他,並嘲弄地說,你是先知,可以告訴我們是誰打你。他們以各樣的方法來凌辱耶穌,但是他卻沒有權力將耶穌處死,所以他們就將耶穌送交給羅馬巡撫彼拉多,希望能定他死罪,達到他們除去耶穌的目的。彼拉多雖然命令兵丁鞭打耶穌,並在他頭上戴一個用荊棘編的冠冕來羞辱耶穌,但彼拉多卻幾次向百姓宣布:「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後來,彼拉多在猶太首領的政治壓力下,判處耶穌死罪,將耶穌交給兵丁帶到各各他的地方釘十字架。受盡凌辱、鞭打的耶穌,最後被兵丁以長釘穿透手心、掌心,釘在十字架上。耶穌被高掛在十字架上,不只是忍受身體被撕裂、血液一滴一滴流盡的痛苦;更慘絕的痛苦是:全人類的罪都歸算在聖潔無罪的耶穌身上,以致公義的上帝棄絕他的獨生子而不顧。十字架的耶穌只能錐心泣血的大喊著:「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剎時間,全地都黑暗了,耶穌大聲喊說:「成了!」就斷氣了。 

4. 成了――耶穌死為你成就一切

  「成了!」這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最後一句話,這也是最真確的宣告,耶穌的死果然真成就了一切。

  

三. 主耶穌為你成就了事實

耶穌受釘死,至少成就了幾件與你有關的事情:

   (1)你的罪耶穌擔當  耶穌的死是為了替你死,要擔當你的罪。聖經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義上活。」(彼得前書2:20)你記得趙氏孤兒的故事嗎?戰國時代,晉國宰相屠岸賈專權,陷殺忠良,忠臣趙朔一家三百餘口受抄斬,僅趙夫人帶一孤子漏網逃至公孫杵臼家。屠岸賈下令懸賞捉拿,否則十天後將與趙氏孤兒同年之嬰孩皆斬殺。趙家忠僕程嬰,年近半百,僅生一子。程嬰乃獻自己獨子,由公孫杵臼攜往自首,以保留趙氏孤兒之命。  

  上帝也是這樣愛我們,捨棄他獨生子耶穌的生命為我們死,擔當我們的罪。 

  (2)你可以得救贖  耶穌為我們死不但擔當我們的罪,他更以自己的生命為贖價,救贖我們脫離魔鬼和罪惡的轄制。正如聖經所說,「人子(耶穌)來……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20:28)「我們藉這愛子(耶穌)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以弗所說1:7)

  我們原來是罪惡和魔鬼的俘虜,耶穌以他的生命做為贖價,將我們救贖回來,使我們生命的地位能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魔鬼權下歸向上帝」。使我們脫離罪惡和魔鬼的轄制。

(3)你可以得稱為義  聖經說,「因一次的過犯(亞當犯罪),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耶穌釘十字架),眾人也就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道,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5:18~19)因耶穌的替代,將來在上帝的審判台前,你可以被稱為義,而進入上帝所預備的新天新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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