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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贖史的觀點看 《創世記的全景》— 19 公義的神

19 公義的神

19 章

19章是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滅亡和羅得家庭得救的內容。從救贖史的脈絡看19章時,重點不在於滅亡,而在於拯救。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救贖史是拯救的歷史,不能把重點放在審判上。所以,不能把19章的焦點放在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滅亡上。無論何時,神在審判中總會預備出路。不顧迫在眉睫的審判,依然留戀那地的羅得家人和在這緊迫的時刻,拯救羅得家人的仁慈的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所以,19章要同時從審判和拯救的角度去看。首先,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滅亡與洪水審判一樣,是末日審判的預表。沒有實體的影子是不存在的。換句話說,影子是實體存在的明證。洪水審判和所多瑪、蛾摩拉的硫磺火審判證明末日審判的真實性。主的話更證明了它的真實性,「又好象羅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路 17:28-30)

那麼,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時,預備的出路是什麼?洪水審判時,凡進入到「約」里的,無論是誰都得救了,這是那時的救法。我們要尋找和發現那個得救的方法。因為這是正處在末世的我們如何得救的問題。亞伯拉罕的中保禱告給了我們光照。

以西結書22:30說:「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絕這國,卻找不著一個。」神在審判之前尋找中保者。(參考:賽59:16)亞伯拉罕的禱告是呼籲神的公義,不可把義人和惡人一樣看待的內容。一句話,「你不該拯救義人嗎?」「當然,義人一定要拯救。」這就通過所多瑪、蛾摩拉的滅亡,看到的拯救的方法。這在「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創 18:17-19)這句話已經有所暗示。

亞伯拉罕禱告說:「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18:25)亞伯拉罕直等到「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的應允,才肯罷休。當我們說所多瑪因為沒有十個義人才滅亡的時候,應當小心。因為這麼說的意思是雖然沒有十個義人,但還是有幾個義人,而且羅得和兩個女兒得救,好象他們是義人似的。

亞伯拉罕的懇求為什麼要停留在十人呢?因為亞伯拉罕的公義標準不允許他再容忍了。如果亞伯拉罕向神懇求說:「假如能找到一個義人,怎麼樣呢?」神也會答應不滅的。因為論到比所多瑪和蛾摩拉聖潔得多的耶路撒冷城時,神對耶利米先知說:「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在寬闊處尋找,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耶 5:1)聖經還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要記住,所多瑪、蛾摩拉滅亡,不是因為沒有十個義人,而是因為沒有一個義人。如果說通過所多瑪、蛾摩拉的滅亡,啟示給我們的救法是惟有義人才能得救的話,那麼最終審判的時候,是否有可得救的義人呢?

聖經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的。」所以,能得救的人別說是十人,就連一個也沒有。但是慈悲的神有拯救人類的計劃。聖經說:「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余種,我們早已象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羅9:29)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余種,所以我們才有指望。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正是這個,「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 22:18)神公義審判的日子正在臨近,可是亞伯拉罕尋找的義人在哪裡呢?曾經宣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的神,卻開了一條「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 5:19)的拯救之路。

亞伯拉罕呼籲了神的公義,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也滿足了神的公義。在末日審判的時候,也決不會有義人與惡人一同滅亡的事。神會用公義審判。

但是神的公義借著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臨到我們的時候,我們要因稱義而讚美神。末日審判的時候,惟有得稱為義的人才能得救,這是通過所多瑪、蛾摩拉的審判啟示給我們的救法。可能有的人會說,這是理論的飛躍,但是神把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消息告訴亞伯拉罕是在什麼時候?是緊接著把得子的好消息告訴撒拉之後。 神說:「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創 18:18)如果知道神說了這話之後,才告訴他審判的消息,他們就不會說這是理論的飛躍了。神是在說完要通過亞伯拉罕的後裔生出彌賽亞,借著他拯救萬民之後,才把審判所多瑪、蛾摩拉的消息告訴了他。從這種意義上說,本一無是處的羅得也稱為「義人羅得。」(彼後 2:7)這是在強調,在最後的審判中只有義人才能得救。

其實,聖經說,羅得得救是「當 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創 19:29)亞伯拉罕的中保禱告雖然僅拯救了羅得,但是在神和人中間作中保的耶穌基督(提前2:5)是為「凡靠著他進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 7:25)

用救贖史的觀點看聖經的意思,不是把聖經看作一段故事,而是在歷史的脈絡中看聖經。這就象穿糖葫蘆一樣,把新舊約貫穿在救贖史這一根竹籤上。創世記19章,最近,要與12章亞伯拉罕的蒙召聯繫起來;最遠,要與人類的墮落聯繫起來看。只有這樣看,才能得到光照,不但知道這件事是末日審判的預表,而且也知道那日的得救方法。

最後,看一下所多瑪、蛾摩拉的滅亡給我們的教訓。亞伯拉罕是在午正時分坐在帳棚門口迎接主的,而羅得是在晚上坐在城門口迎接主的。(19:1)坐在帳棚門口,意味著有屬天盼望的末世論的生活態度;坐在城門口,意味著紮根世界的屬世信仰。當羅得的女婿們聽到所多瑪滅亡的消息時,他們以為是開玩笑。這不僅說明他們靈性的無知,更說明羅得信仰生活的虧欠。這從羅得遲延不走,(16節)對天使的催促不屑一顧的態度中也略見一斑。

聖經說:「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路 17:32)「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創19:26)變成了鹽柱如同一個紀念碑,向世世代代的人昭示「愛世界的人都要如此。」

弟兄們,你的信仰態度是在帳棚呢?還是在城門呢?你的光是在正午呢?還是在晚上呢?

黙 想

1,所多瑪、蛾摩拉受審判的時候,滅亡或存留的標準是什麼?

2,在末世,得救的方法是什麼?

3,所多瑪、得蛾摩的滅亡給我們的教訓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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