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寶馬案」肇事者二次鑒定仍為精神病 受害者家屬接受
事發20個月後,此前備受關注的南京「寶馬車肇事案」,因為一份司法鑒定意見書,再次回到公眾視野。
據現代快報3月1日報道,2015年6月20日下午2點左右,南京友誼河路、石楊路路口發生多車相撞惡性交通事故,2人當場死亡,1人受傷。
2017年2月28日下午,記者丁晟從案件受害人薛某委託代理律師、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的趙子耀律師處獲悉,2016年下半年,政法大學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對肇事者進行了第二次精神鑒定。肇事司機王季進第二次鑒定結果為:其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司法鑒定書顯示,鑒定認為:儘管王季進在案發當時違法行為受到精神病狀態的影響,辨認能力、控制能力有所削弱,但尚未完全喪失。
該報告最終的鑒定意見為:王季進在案發前、案發當時處於精神病狀態,被鑒定人王季進2015年6月20日實施違法行為時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對於此次鑒定報告,受害者雙方家屬均表示接受,不會再進行第三次的鑒定。
寶馬撞毀馬自達致2人死亡
另據微信公眾號「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報道,2015年6月20日下午,南京市秦淮區石楊路、友誼河路口,一輛南京牌照的馬自達轎車,遭到一輛西安牌照的寶馬轎車橫向撞擊,車身解體,車內兩人當場死亡。隨後,寶馬車還撞上了一輛正常行駛的公交車和一輛計程車。警方在距離現場三四百米處,找到滿臉是血的寶馬車駕駛員,並將其控制。南京警方確認,寶馬車通過路口時,車速高達195.2公里/小時。
事發後,南京警方稱,肇事者王季進無吸毒史、未酒駕,系普通商人。2015年6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向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肇事者王季進。
2015年7月初,王季進妻子委託辯護律師,申請對王季進進行鑒定。當年8月31日,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王季進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因遇難者家屬有異議重新鑒定
由於遇難者家屬的不同意見,2016年5月9日,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做出決定,重新鑒定。
3月1日,記者王煜獲得的一份由中國政法大學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第二次鑒定結果,維持了首次鑒定意見,王季進被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上述鑒定書,獲得包括警方、辯護律師在內的多名涉案人員確認。事發近兩年,該案仍未開庭。
對話
遇難者薛某父親:總要過日子 接受結果
3月1日,獲得這一鑒定結果後,遇難者馬自達車駕駛員薛某的父親薛玉翔告訴記者,兩年來,自己幾乎沒有睡過一天好覺。
記者:看到鑒定結果時,心裡怎麼想?
薛玉翔:拖了這麼久,已經沒有什麼期待了。我就拆開,然後從頭到尾慢慢看,看到最後說,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心裡什麼都沒有想,一片空白。
記者:接受這個結果了?
薛玉翔:接受了,不接受能怎麼樣呢,這麼久了,總要過日子。
記者:這兩年生活有什麼改變?
薛玉翔:生活全變了。我原來是江蘇省冶金機械廠的工人,2000年買斷工齡下崗了,後來因為身體不好,一直在家。生活來源就是孩子給錢。現在就靠朋友救濟,這一家吃一點,那一家吃一點。
記者:事發當天,是什麼場景?
薛玉翔:那天,孩子說要出門接一個同事,然後就走了,隔了幾分鐘,就出事了。鄰居沒敢直接跟我說,過來就問我,你家孩子在不在家,我說不在,他們讓我去路口看看,離我們家很近,就兩三分鐘。亂鬨哄的,滿地都是車碎片。後來讓我回家等消息。你知道什麼叫坐立不安嗎?就是有一點希望,又覺得其實沒希望。
記者:未來有什麼打算?
薛玉翔:先把現在過好吧。兩年了,沒有一天能睡好的。不喝酒就睡不著,我知道喝酒對身體不好,但是就是睡不著,能有什麼辦法呢?做夢老夢見孩子問我,錢夠不夠花。太可惜了,才25歲。
探員追問
刑事責任能力如何鑒定?
家屬可提出申請,司法機關受理
記者注意到,在第二次司法鑒定書中,鑒定方提出,王季進本人「否認精神病史」。而此前,南京警方一名曾參與偵辦該案的民警稱,王季進被捕後,曾出現攻擊民警,用頭撞牆等行為,因此在王的家屬提出刑事責任能力鑒定的要求後,警方採納並委託受理。
遇難者代理律師,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律師曹艷秋確認,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嫌疑人及受害人家屬可以個人名義,向司法機關提出刑事責任能力鑒定的申請。司法機關在收到申請後,再委託具備條件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曹艷秋同時透露,首次鑒定由肇事者家屬提出申請,而第二次鑒定,則由受害者家屬提出。
上述民警表示,為保證公平,指定司法鑒定機構時會進行搖號,隨機決定實施鑒定的機構。
鑒定過程能否保證準確?
專家稱可無限逼近案發時的精神狀態
精神疾病不同於生理疾病,無法用肉眼識別,通常也無外在反應,在此案中,如何區分正常的心理壓力與精神障礙的界限,成為輿論關注熱點。
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人員曾公開表示,在首次鑒定過程當中,5位參與鑒定的醫生分別單獨閱讀了公安機關送檢的所有案卷,包括有關視頻資料,並進行了補充調查,詢問了目擊者。最終,綜合各方面情況給出「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這一鑒定意見。
北京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副主任李獻雲介紹,如果要確診「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需患者同時具備幻覺、妄想和攻擊別人等癥狀,且沒有超過一個月。
南京腦科醫院心理衛生專家陳建國告訴記者,在司法鑒定中,精神類疾病的認定包含一個人的認知、行為和過往經歷,無限逼近案發時的精神狀態,儘可能還原嫌疑人精神活動。他表示,從理論上來說,矇混過關,「可能性非常低。」
鑒定結果對案件有何影響?
很快將會開庭審理,肇事者或接受強制治療
南京資深法官俞曦表示,在辦案中,由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是法官量刑的重要依據。
記者注意到,南京警方此前認定,王季進超速、闖紅燈行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多名法律界人士確認,「限制刑事行為能力」的鑒定結果,在量刑上有利於肇事者王季進。
而曹艷秋稱,「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指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同於「完全不負刑事責任」,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不是必須。
南京多名公檢法系統工作人員向記者重申了上述意見,即鑒定結果出具後,案件將很快開庭,實際庭審中,法官極有可能採信鑒定結果,並因此減輕對於肇事者處罰,但對於王季進而言,很有可能要接受強制治療。
案情回顧
據現代快報2015年06月21日報道,天氣不錯,路上也不算太堵,這本該是個愉快的端午假期,但是兩起慘烈車禍給假日籠罩了悲傷的氣氛,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守法謹慎駕駛,出行沒有什麼比安全更重要的了!
昨天下午,一起發生在南京秦淮區石楊路與友誼河路交叉路口的車禍,打破了端午假期的平靜。一輛南京牌照的馬自達2轎車,遭到一輛西安牌照的寶馬740轎車撞擊後,後半車身幾乎解體。馬自達轎車上兩名年輕人被甩出車外,不幸當場身亡。事發後,警方在距離現場三四百米處,找到滿臉是血的寶馬車駕駛員,並將其控制。經查,寶馬車高速度闖了紅燈,並撞向馬自達。目前該車駕駛員已因交通肇事罪被刑拘。昨晚,警方相關人士介紹,據初步檢測,肇事駕駛員並不存在酒駕、毒駕行為。那他上述行為,緣何而起呢?今天上午,南京警方將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相關情況。
還原 · 事發經過
目擊者 一片狼藉,被撞車上兩人飛了出來
「撞得很慘!馬自達轎車上的錢、銀行卡,車輪子、電瓶,還有一個姑娘和一個小夥子,全甩出來了」這是南京市民盧先生親見的事發瞬間。他告訴記者,當時,自己正好騎車從石楊路與友誼河路路口經過。兩車撞擊發出的震耳巨響傳來後,他看到了上述一幕。
盧先生說,馬自達轎車被撞後,後半個車身幾乎全部解體,碎片遍地都是。更慘的是車上的兩個年輕人,男的被甩出數十米後,滾落到對面車道上一輛計程車的前輪下,女的則趴在距離馬自達不遠的地方,沒了呼吸。「兩人當場死亡,很快就被蓋上白布了。」
因事發突然,盧先生並沒有看到兩車碰撞的瞬間,但隨後發生的驚險場面,他全程目擊:被撞飛的半截馬自達轎車車身打著轉,沖向了正在拐彎的一輛公交車和一輛計程車,還砸向旁邊一輛賓士轎車。盧先生描述,那一瞬間,馬自達的座椅、輪胎和電池四處飛,非常危險。
「地上一片狼藉,很慘!剛開始還見到寶馬車上下來一個男的,後來就不見了。」昨天下午,回想起事發瞬間,盧先生驚魂未定。他感嘆,兩名年輕人很可惜,就這麼沒了。有目擊者稱,現場地面上還看到嬰兒尿不濕。這讓不少網友倍感揪心:有沒有孩子受傷或者孩子失去了親人?
監控視頻 寶馬高速闖紅燈直行,撞上左拐的馬自達
石楊路與友誼河路路口路面寬敞,事發時紅綠燈也是正常作業。那麼,這兩輛車是如何相撞的呢?事發後不久,該路口的一段監控錄像,在網上迅速傳播開來。這段監控只有短短几秒時間,不過,有現場圍觀者看到後,直嘆「慘不忍睹!」
監控畫面顯示,十字路口處,一輛 87 路公交車和一輛計程車正同向左拐,從友誼河路上石楊路。這時,馬自達轎車突然出現在畫面右下角,奔著公交車和計程車衝來。「馬自達像是中了炮彈,裹著煙飛過來了。」一名圍觀者眉頭緊鎖,這樣描述道。
記者看到,公交車停穩後,擋住了繼續前沖的馬自達,而那輛計程車則被撞得打了個轉後,反向停在快速車道上。撞擊瞬間,馬自達轎車的大量碎片飛向天空,附近數節護欄被撞壞。但最讓人揪心的是,畫面上,一個身影從馬自達轎車裡甩出,重重摔在地上。
昨天下午,記者在現場看到,警方拉起的警戒線內,清障車正在拖運事故車輛。肇事寶馬車的氣囊已完全炸開,車前臉破損嚴重,被撞計程車右側車身變形,公交車受損較輕,只有前門玻璃破裂。另有圍觀市民稱,一輛賓士車也被砸壞,但已離開現場。
警戒線中央,帶著血跡的半截馬自達轎車車身,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這車只剩下前半截了,估計是被寶馬追尾了。」「寶馬速度那得多快呀,才能把馬自達橫腰撞斷?應該是側面撞過來的。」
昨天下午,記者從南京交警二大隊了解到,事發前,馬自達正按照交通指示燈,由南向西左拐上石楊路。車子行至路口時,遭遇了由西向東疾馳的寶馬,而寶馬當時是闖了紅燈的。而視頻中的公交車,是由北向東左轉。
記者探訪 所幸公交車上無乘客,一名的哥受傷
馬自達轎車被撞飛後,沖向一輛從事發路口經過的 87 路公交車。有圍觀者看得心驚膽顫,擔心造成更多人員傷亡,直到公交車停穩後,大家才發現,當時公交車上空蕩蕩的,只有駕駛員一人。
在事發現場,被撞公交車所屬車隊的一名駕駛員告訴記者,當時開車的同事沒有受傷。巧合的是,因為臨近底站,車上也沒有乘客,所以未造成其他人員傷亡。不過,事發時的驚險一幕,還是讓公交師傅的心提到嗓子眼:「兩車相撞,速度還那麼快,萬一被撞上,還是蠻危險的。」
而那輛計程車的駕駛員則受了傷,被送往醫院治療。在醫院裡,受傷的哥表示,突然遭受撞擊後車子轉了一個圈,當時整個人都懵了。
痛惜 · 生命消逝
知情者透露,被撞身亡的兩位 90 後是同事
「看了石楊路的車禍,心情特別沉重,大家都想開開心心地過節,沒想到竟然是飛來橫禍 ……」這是昨天下午的事故發生後,一位網友發出的感嘆。而更多得知這起慘烈車禍的人們,又何嘗不對兩個年輕生命的逝去,感到痛惜呢。
事發後,有傳言稱,被撞身亡的兩位 90 後是一對情侶。不過,昨晚,記者了解到,暫無法確認兩人的情侶關係。有知情者表示,小伙曾是一家汽車 4S 店的職員,後辭職進入一家新的單位,而逝去的姑娘就是他在這家新單位的同事。「一場飛來的橫禍,兩個家庭破碎。痛心啊!」市民錢先生說。
另據消息人士透露,肇事的寶馬車駕駛員並非該車登記的所有人許某。肇事者姓王,在南京做小生意。關於他的更多身份信息,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另外,事發後,有傳言稱,肇事者王某屬於無照駕駛。不過,警方相關人士否認這一說法,表示王某是有駕照的。
法學專家
嫌疑人責任能力不宜由醫院來判定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從醫學上看,間歇性或突發性的精神病都是一種病症,這在此前許多公共事件中曾多次出現。同時,對患者事後鑒定同樣是可行的。
但是,有一點值得商榷的是,警方公布的腦科醫院結論中提到,嫌疑人「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那麼,醫院到底能否給出責任能力判定呢?
「根據我國精神衛生法、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如果嫌疑人確實是精神障礙,鑒定機構可以就其是否具有精神障礙及其等級做出鑒定,即醫學意義的鑒定,但不應做出責任能力的判定。嫌疑人的責任能力應該是由人民法院依照相關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相關材料、證據,依法就刑事責任能力作出判斷。」
對此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人員表示,他們是依據《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能力評定指南》做出的評定。專家指出,儘管這份指南由國家司法部發布,但其中涉及的司法鑒定人員評定刑事責任能力的規定,還是和現行刑法、刑事訴訟法衝突。即使醫院使用的字眼是 " 鑒定意見 " 而非「決定」,依舊會影響法院的判斷。她認為,允許司法鑒定人員評定刑事責任能力,是「司法部越權立法的一種體現 」。
此外,精神疾病不同於一般衛生或疾病診療問題,許多精神障礙不能通過病理檢測證實,這是精神病院鑒定往往不產生爭議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很多國家,精神病醫生權力要受專門立法規範。但是目前我國精神障礙鑒定在某些方面存在混亂。
專家建議,國家應該在相關立法中明確規範精神病院的鑒定程序,限制其結論或鑒定意見對公民造成的損害;另外,一定要將醫院、司法鑒定機構的許可權和司法權力分開,也就是說,它們不能就人民法院審判權力範圍的事項作出法律結論,同時司法機關也不應被動接受其鑒定意見。
總之,如果嫌疑人確實是精神障礙導致犯罪,他的權利應該依法受到保護,但同時,受害人家屬的權利也應得到維護,不能偏重某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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