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腹瀉不宜用哪些藥物
07-22
臨床上治療腹瀉的藥物很多,有專門用於止瀉的功能性止瀉藥,亦有根據病因選用的抗菌葯、抗病毒藥,以及各種腸粘膜保護劑、微生態調節劑等。上述藥物在治療腹瀉中雖然療效較好,但其中有些藥物對於機體發育尚不健全的小兒來說則不宜。鑒於小兒腹瀉是兒科常見病、多發病,為人父母者又習慣自行給葯,因此有必要講述一下小兒腹瀉不宜選用的藥物。易蒙停適用於各種病引起的急慢性腹瀉的治療。但其作用強烈,用於低齡兒童易致藥物不良反應,如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等,加之曾有新生兒用藥致死的報道,故國內外均限制用於低齡兒,如我國易蒙停使用說明書中就規定5歲以下兒童禁用。復方苯乙哌啶適用於急慢性功能腹瀉及慢性腸炎的治療。該葯每片含鹽酸地分諾酯2.5毫克、硫酸阿托品0.025毫克,其中地芬諾酯對腸道作用類似嗎啡,可直接作用於腸道平滑肌,作用亦很強烈。由於國內外不斷有應用該葯致小兒中毒甚至致死的報道(死亡病例集中於小於兩歲嬰幼兒),又因該葯小兒用藥劑量至今尚無統一標準,因此兩歲以下嬰幼兒禁用,兩歲以上小兒若用亦須慎之,要嚴格控制用藥劑量。氟哌酸致病性大腸桿菌、沙門氏菌屬等所致的胃腸炎、菌痢有良好療效,臨床應用廣泛,為人們熟知。但因該葯及其同類(喳諾酮類)藥物有引起骨病變的可能,因此,16歲以下小兒不宜選用。四環素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治療感染性腹瀉具有一定療效。但8歲以下小兒應用四環素及同類藥物如土霉素、強力黴素、美滿黴素等可致恆牙黃染、牙釉質發育不良和骨生長抑制,因此8歲以下的小兒應避免應用此類藥物。藥用炭能吸附導致腹瀉及腹部不適的多種有毒與無毒刺激物,減輕對腸壁的刺激,減少蠕動,從而起到止瀉作用。但由於該葯吸附作用強且無選擇性,對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活性均有影響,長期應用可致小兒營養不良,故3歲以下小兒腹瀉或腹脹,禁止長期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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