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單證員考試輔導:5國際貨款結算-單證員考試-考試大

 5、跟單信用證的特點  ①跟單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  ②跟單信用證是一份自足的文件  ③跟單信用證是純粹的單據交易  6、信用證的開立  按照開立的方式來分,信用證有信開和電開兩種基本形式:  ①信開信用證(Mail Credit)  ②電開信用證(Teletransmission Credit)  電開信用證又可分成全電本和簡電本兩類:  ①全電本是以電文形式開出的完整信用證,這種信用證是有效的,可以憑以交單議付。在SWIFT中這類信用證通常採用MT700/MT70I格式。  ②簡電本是將信用證金額、有效期等主要內容用電文預先通知受益人,目的是使受益人早日備貨。但由於內容不完整,在簡電本後常常會註明「隨寄證實書(Mail Confirmation to Follow)」。在SWIFT中簡電本信用證通常採用MT705格式。  7、信用證種類  (1)以信用證項下的匯票是否附有貨運單據,信用證分為:  ①跟單信用證(Documentary Credit)。是開證行憑跟單匯票和規定的單據或僅憑單據付款或議付的信用證。單據是指代表貨物所有權或證明貨物已裝運的貨運單據,如提單、航空運單等。國際貿易所使用的信用證大多是跟單信用證。  ②光票信用證(Clean Credit)。是開證行僅憑受益人開具的匯票付款的信用證。有的信用證要求匯票附有發票、收據、墊款清單等非貨運單據,也屬光票信用證。光票信用證僅用於貿易從屬費用的清算和母子公司間貨款的清償。  (2)以開證行所負的責任為依據,信用證分為:  ①不可撤銷信用證(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是指信用證一經開出,在有效期內未經受益人及開證扮保兌行的同章,開證行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銷。只要受益人提供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開證行必須履行付款義務。這種信用證對受益人較有保障,因而使用最為廣泛。  ②可撤銷信用證(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是指信用證在被使用之前,開證行可不經受益人同意隨時修改或撤銷的信用證。  如果信用證中未清楚地表明不可撤銷或可撤銷,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規定,應視為不可撤銷信用證。  (3)根據信用證是否加以保兌,分為:  ①保兌信用證(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是指除開證行以外,還有另一家銀行參加負責、保證兌付的信用證。在信用證上加以保兌的這家銀行叫作保兌行(confirming bank),它通常由通知行擔任,也可以是其他銀行。信用證一經保兌,受益人就取得保兌行與開證行的共同付款的保證。保兌行對受益人獨立負責,受益人發貨後可直接向保兌行交單索償,只要在信用證有效期內,保兌行不能撤銷保兌責任,即使發生開證行倒閉或拒付的情況,也不能向受益人追索。保兌行與開證行的關係恰似開證行與開證申請人的關係。  ②不保兌信用證(Unconfirm Letter,of Credit)。是指未經另一家銀行加具保兌的信用證。  (4)根據付款時間的不同,分為:  ①即期信用證(Sight L/C)。即期付款信用證是指採用即期兌現方式的信用證,一般不要求受益人開立匯票。  ②遠期信用證(Usance L/C)。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匯票或單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保證付款的信用證。  (5)按受益人對信用證的權利可否轉讓,分為:  ①可轉讓信用證(Transferable L/C)。是指開證行授權有關銀行可在受益人要求時,將信用證的全部或一部分金額轉讓給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證。  ②不可轉信用證。  (6)其他形式信用證  ①循環信用證  ②對開信用證(Reciprocal L/C )。是指兩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互以對方為受益人而開立的信用證。其特點是第一張信用證的受益人和開證申請人就是第二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讓和受益人。  ③背對背信用證(Back to Back L/C)。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證的通知行或其他銀行以原證為基礎,另開一張內容相似的新信用證。  ④預支信用證(Anticipatory L/C)。是指開證行授權指定銀行向受益人預付信用證金額的全部或一部分,由開證行保證償還並負擔利息。預支信用證的特點是開證行付款在先,受益人交單在後。  8、《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S00》要點;《UCP600》最新變化  9、審證與改證  (1)重點審證項目  ①信用證的類別  1)若合同規定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則應檢查信用證標明的是可撤銷的還是不可撤銷的,若無該項表示,信用證應被視為不可撤銷。如果信用證中顯示「Revocable L/C」,則受益人應提出修改此項內容。  2)若合同規定為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則應檢查信用證內有無註明「保兌」字樣(Confirmed)、保兌行行名及保兌行明確的保兌條款或聲明。如果信用證缺少上述三項要素中的任意一項,則受益人有權要求修改信用證。  3)若合同規定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信用證,則應檢查信用證內有無註明:「可轉讓」字樣( Transferable)、自由議付信用證下的經開證行特別授權作為轉讓行的銀行行名。如果信用證中未同時滿足這兩點要素,則受益人必須要求修改信用證。  4)若合同規定為不可撤銷的循環信用證,則應檢查信用證內有無註明「不可撤銷」(Irrevocable)、「循環」字樣(Revolving)及信用證循環的恢復條件,包括相應的功能條款。如果上述內容不完整,則受益人有權要求修改信用證。  ②開證行的資質  ③信用證申請人、受益人的名稱與地址  ④信用證有效期限與各相關日期的合理性  ⑤信用證的到期地點  ⑥關於裝運貨物與金額的描述  ⑦關於保險條款的審核  ⑧關於運輸條款的審核  ⑨關於「軟條款」的審核  ⑩其他注意事項  (2)信用證修改的程序  改證(Amendment to Credit)是指對已開立的信用證中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的行為。信用證的修改,開證申請人或受益人都有權提出,而修證的程序一般應由開證申請人提出修改,經開證行同意後,由開證行以修改通知書電告通知行,再由通知行轉告受益人。  三、國際貨款結算的其他方式  (一)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  1、銀行保函的含義  銀行保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L/G)又稱銀行保證書,是銀行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由銀行作為擔保人,以第三者的身份保證委託人如未對受益人履行某項義務時,由擔保銀行承擔保函中所規定的付款貴任。  2、銀行保函的當事人  銀行保函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委託人、保證人、受益人。  3、銀行保函的基本內容  銀行保函的內容隨具體交易的不同而異,但就其基本方面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各項:  (1)基本欄目。包括保函的編號;開立日期;各當事人的名稱、地址和所在國家或地區;有關工程項目或其他標的物的名稱;有關合同或標書的編號和簽約或簽發日期等。  (2)責任條款。即開立保函中承諾的責任條款,?這是銀行保函最主要的內容。  (3)保證金額。保證金額是出具保函的銀行所承擔責任的最高金額。可以是一個具體金額,也可以是有關合同金額的某個百分率。  (4)有效期。即最遲的索賠期限,或稱到期日,它既可以是一個具體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有關某一行為或某一事件發生後的一個時期到期,例如在交貨後3個月或6個月,工程結束後30天等。  (5)索償方式。即索償條件,是指受益人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向保證人提出索賠。對此,國際上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認為是無條件卯,或稱「見索即償」(First Demand Guarantee);另一種認為銀行保函應是附有某些條件的保函(Accessary Guarantee)。  4、銀行保函的種類  根據擔保的職責和標的來分,主要有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和還款保函三種。  5、銀行保函與跟單信用證的區別  (1)就付款貴任而言,信用證的開證行承擔的是第一性的付款責任,而保函可能是第一性付款責任,也可能是第二性付款責任。  (2)就付款依據而言,信用證只憑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的單據付款,而與憑以開立的基礎合同無關。而保函項下支付的既可能是合同價款,也可能是某種賠款或退款。  (3)就使用範圍而言,信用證是用於正常履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場合,當賣方裝運貨物後,提交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的單據向銀行支付。而保函的使用範圍遠遠大於跟單信用證。  6、備用信用證  備用信用證(Standby L/C)又稱為擔保信用證或保證信用證(Guarantee L/C ),是指開證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請求對受益人開立的承諾承擔某項義務的憑證。  備用信用證屬於銀行信用;開證行保證在開證申請人未履行義務時,即由開證行付款。近年來,美國等一些國家已開始把備用信用證用於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項下貨款的支付。在世界範圍內,備用信用證的使用也日益增加。  (二)國際保付代理  1、保付代理的定義  2、國際保理業務的當事人  (1)出口人,或稱供應商( Supplier),對所提供的貨物或勞務出具發票,其應收賬款由出口保理商做保理的當事人;  (2)進口人,或稱債務人(Debtor),對由提供貨物或勞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負有付款責任的當事人,一般是貨物或勞務的購買者;  (3)出口保理商(Export Factor):在出口保理合同項下對供應商的應收賬款負責,並就供應商的履約行為對進口保理商負責的當事人;  (4)進口保理商(Import Factor):有責任向進口人催收由供應商出具發票表示的轉讓給出口保理商的應收賬款,並對已承擔信用風險的受讓應收賬款有義務支付的當事人。  (三)包買票據  1、包買票據的含義  2、福費廷業務中包買商承擔的風險  3、福費廷業務的流程  4、福費廷業務的利弊分析  四、不同結算方式的選擇使用  (一)匯款、托收、信用證三種結算方式的比較  (二)選擇結算方式應考慮的因素  1、客戶信用  2、貨物銷路  3、貿易術語  4、運翰單據  (三)不同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1、信用證與匯款結合使用  2、匯款和保函結合使用  3、信用證和保函結合使用  4、托收與保函結合使用-  5、信用證與托收結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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