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財產多寡評定的兵種:羅馬帝國的第一軍團
羅馬軍團為羅馬共和國及羅馬帝國時期的正規軍隊,以其高效的適應性及機動性徵服了地中海沿岸地區。馬略改革之前的羅馬軍團推行義務兵役制,武器裝備全靠自備,所以就憑財產多寡評定兵種。
羅馬隊列其基本單位為支隊,每個小隊構成一組。將它與希臘方陣混為一談是種極為普遍的誤解。
步兵支隊戰術的出現,使戰鬥合理化:1、防止揮舞武器時遭到阻礙。2、為能迅速移動,各支隊之間留出容納一支部隊通過的空間。3、可以換下傷亡慘重的部隊。4、可以應對敵人的移動。
每橫列40人,縱3人。兩人之間間隔1.8-2米。橫列的各支隊之間留出容納一支部隊通過的空間,各支隊交錯排列。
整個隊列通常由三線列組成。
青年兵組成的第一橫列。
壯年兵組成的第二橫列。
後備兵組成的第三橫列。
由兩個百人隊(Centuria)組成一個基本戰術單位--支隊(Maniple),一個百人隊實際為60-80人。一個支隊通常有120-160人,若為成年兵隊,則只包含一個百人隊。
三個支隊組成一個大隊(Cohort),一個大隊大約有450-570人。包含大約120-160名輕步兵,120-160名青年兵,120-160名壯年兵,60-80名成年兵,同時含有一隊30人的騎兵。馬略改革後,每個軍團還有一個第一百人隊,比普通百人隊的建制大一倍,其百人隊長的地位也較高。
十個大隊組成一個羅馬軍團(Legion),一般由4500--6000人組成。同時,一個羅馬軍團配有一個附屬軍團,也稱聯合軍團。兩者的建制類似,但是附屬軍團的騎兵為600人,且輔助軍團隨著徵召地區的不同也有不同。
兩個羅馬軍團與兩個附屬軍團共同構成了執政官統帥的集團軍,由一名執政官指揮。
副執政官則可以指揮一個羅馬軍團和一個輔助軍團。
輕步兵(Velites)
缺乏訓練,盔甲簡陋,裝備標槍、90公分直徑左右的盾和近身用短刀,有在頭盔外帶狼皮頭盔(Galea)的習慣。
青年兵(Hastatii)
缺乏戰鬥經驗,組成軍團的第一橫列。裝備兩支標槍(前期為一支輕標槍Pila,一支重標槍Pilum;公元2世紀後就只攜帶一種)、一支寬刃短劍(Gladius)和一個卵形盾牌(Scutum)。
壯年兵(Principes)
年齡在三十歲左右,為軍隊的核心,組成軍團的第二橫列。武器與青年兵同,盔甲由於年齡與財產也許更好。
後備兵(Tiarii)
年齡最大,經驗最豐富。通常構成軍隊的後備隊。組成軍團的第三橫列。以傳統希臘重步兵姿態上陣,裝備長矛與長盾。
騎兵(Equites)
在裝備都要靠自己準備的義務兵時代,只有最富有的人才能負擔起馬匹,這意味這他們數量稀少,通常只用來偵查與傳令。裝備騎槍與小圓盾。
武器裝備有:
摺疊戰劍
近距離武器。長50~75厘米的雙刃劍。鐵制,重約一千克。劍頭尖利,適合穿刺。劍柄用木,骨,象牙等製成。握把處的切削與手指的形狀吻合。
摺疊盾牌
傳為借鑒凱爾特人盾牌,起初為卵形,後來逐漸變成長方形,厚度也逐漸變薄,盾牌寬80厘米,長120厘米,用三張0.2厘米厚的木板重疊拼合,覆蓋上皮革,再蒙上布。並用L形的金屬配件提高強度。騎用圓盾輕裝步兵用。
摺疊狼皮帽
狼皮頭盔,戴在輕裝步兵頭盔外面。
摺疊鎖子甲
一般軍團兵的鎖子甲是在皮革底料上縫上串接起來的鐵環而成。重約9千克。上臂部分用皮革防護(覆肩甲分直條的希臘風格與魚鱗狀的凱爾特風格)。
摺疊標槍
遠距離武器,近戰也可用作短矛使用。前端為四點五英尺的金屬長桿,附有一個鐵槍尖。後端為四點五英尺的木製長桿,上面繞有一根繩索,在投射的瞬間拉動繩索,使標槍旋轉前進,可刺破盾牌或盔甲,紮上標槍的主要起到打亂敵軍陣型和削弱敵人的作用。為了使飛出去的標槍不會被扔回,用過前端使用軟金屬(凱撒時代),以及連接部分使用木釘固定,投中時木釘會飛散開來使槍頭脫落(馬略時代)等辦法。到了帝國時代,為使重標槍增加貫穿力而增加重量,一般使用鉛制物,禁衛軍用的是青銅製的。
摺疊鱗甲
比鎖子甲防護較差,易於損壞,而且柔軟性差,所以並沒有普及。但由於誰都能製造,且易於維修,所以價格低廉。而之所以百人隊長會穿很可能是因為他在鱗甲里還穿著鎖子甲。
摺疊脛甲
青銅製,保護小腿,只有百夫長裝備(另,又一個辨認百夫長的辦法:只有百夫長的冠羽是橫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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