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這件小事 - 蘿蔔網 - 人人都是藝術家
蔡康永說,所謂「失戀」,並不只是失去一個戀人。所謂「失戀」,是你因這個戀人,而寫的詩、而拍的照、而想像出來的幸福、而變成的那個比較好的自己,一下子都失去了依據。就像你正在蓋一座城堡,而那人離開時,把城堡底下的土地、一起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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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四個月前新婚。甜蜜幸福的婚紗照還擺在那裡,一對好看的新人,擠滿歡顏。兩個月前,見到她,挽著一個男人。旁人提醒:那是她男朋友。恩,是男朋友,不是老公。我愣住,新婚,就離了?好好的啊,老公在家裡呢。
不可思議的看著她和「男朋友」親密無間,宛若天配。再次看到她,挽著「老公」,也是甜蜜,席間你情我濃羨煞旁人。
只是,如果不愛,為什麼要結婚呢?很多婚姻,如張愛玲那個著名的比喻,從來都是一件看似華美的袍子,裡面爬滿了虱子。華美是給別人看的,穿上癢不癢,只有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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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小姑娘,聰明,眼睛亮亮的,開玩笑時會捂著嘴笑。她大三,不喜歡現在讀的這個專業。她就讀名校,卻不打算找工作。婆婆和他不喜歡我出去工作,20歲的她用「婆婆」這個詞。訂婚的男友家在香港,畢業就嫁過去,住進富人區,生小孩後好好養他(她),搓麻,炒股,買賽馬。她跟你想像中「傍大款的女大學生」完全不一樣,她本身不缺錢,也不拜金,男友的家世背景彷彿未在她心裡增添什麼份量。
我本以為會聽到什麼感天動地的愛情故事,隨即認識到,這樣的「預期」總是可疑的。
你愛他嗎?不愛。
你覺得婚姻里一定要有愛情嗎?不覺得。
結婚是為了什麼?能有一個孩子,我一直希望能在25歲前生個孩子,好好教育他(她),對他(她)好,孩子像生命的延續。
為何嫁他?因為他很愛我,很想娶我,儘管我也不知道他喜歡我哪一點。
你相信愛情嗎?相信。
就這樣。如此而已。你所預期的「故事」都沒有,你胸中涌動的愛情和婚姻理想主義的熱火剛想燃燒起來去「批判些什麼」,就碰到了一堵無形的牆。
你只能說,噢,原來這樣。如此而已。
3.
W,長發,漂亮,聰明,才華橫溢,符合你對姑娘的一切想像。我的偶像+老師,已過而立,仍舊單身。活得瀟洒恣謔,牛逼閃亮。你感覺得到,她內心有多年輕。但我等凡夫俗子,仍不免替她著急。每提及,笑說,只要家裡不急,我自己才不急呢。在她眼裡,大多數男人應該都是笨拙的呆瓜吧,想像不到什麼樣的同齡人能配得上她。也許只有四十多歲的智慧大叔吧,閱盡世事,懂得人生的悲苦喜樂,熟稔體貼。
她在開心網更新狀態:好的愛情,是彼此之間有足夠的距離和空間,遠到能讓人放心擁抱。
是不是,我們一個人成長得越久,相遇得越晚,所構建的自我就越堅硬、強大呢?於是相處時的陣痛期更久,摩擦也更激烈,甚至,終究已無法敲碎那些根植入骨子裡的性情,只能隔空相愛、擁抱,中間擠壓著未能一同經歷的過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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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打算要兩個小孩,30歲前生完,小孩相差三歲,那我27歲就得生第一個,26歲就得懷孕,想懷孕之前二人世界兩年,那我24歲就得結婚,想訂婚後,見家長,旅行,準備婚禮用一年時間,那23歲就得訂婚,訂婚之前怎麼也要拍兩年拖,那21歲就要遇到這個人,拍拖前怎麼也得先做一年朋友,如今我2X歲了,可是這個人在哪?」
剩,對有些人來說,是底氣,是自由的生活。但對很多依然想要「循規蹈矩」婚戀的人來說,是一點就著的焦慮。更絕望的是,焦慮有用嗎?
一個同齡的女孩子。眼睛亮亮的,笑起來很好看,聲音很好聽,溫柔得體,真美好。我問,我能愛你嗎?不能。為什麼?因為你是在路上的人,拴不住;而我是想結婚的人,跟不上你。
於我而言,婚姻還是如此遙遠的事情,但於她卻已是需要規劃並「急著去做」的事情。急切到跟所有不以婚姻為目的的談戀愛絕緣的地步,因為會耽誤最終目的,會走彎路。拋開男女適婚年齡的不對等,她也不過是對於傳統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有一份類似信仰的憧憬罷了。相信海枯石爛的愛情,期待天長地久的婚姻。
跟自己愛的人結婚,彼此有各自的生活空間但是相互關心疼愛;各自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業;一起孝敬陪伴雙方父母;生一個或兩個孩子,好好培養他們、愛他們;努力一起陪伴到老。
她說。
其實每個人對於美好都是嚮往的,我們所警惕的,也不過是「可能的糟糕」罷了。如果個人自由和兩人幸福之間必有取捨的話,我永遠守護個人自由。
對於我等故事多而又註定晚婚的人來說,最好的「報復」莫過於接踵而至的「前女友婚禮」了吧。一個朋友,確切的說是前女友,不久前結婚了。看著她幸福的結婚照,心裡暖暖的,只有無盡的祝福。於是我寫道,「我文章里那些對婚姻和「美好默契持久穩定的感情」不屑一顧的字句簡直是胡說八道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文字是靠不住的,對於幸福對於美好的嚮往,人同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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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誠勿擾2》裡面說,婚姻怎麼選都是錯的,長久的婚姻是將錯就錯。
雖是戲謔,卻正中要害。「今天,60後、70後相繼進入中年危機與七年之癢,80後的離婚率高達50%,90後以閃婚閃離而著稱,更別提還有所謂的「T3離婚」――度完蜜月,回到首都機場三號航站樓徑直去離婚,因為蜜月期間發現並不合適。」
其實,愛戀乃至婚姻中出現的種種問題,都不過是由於我們對它的過度期望。是我們的期望壓垮了它,它太累了。婚姻不僅用來傳宗接代、經濟安全、相互扶持,甚至改變人生命運,還要求它青春永駐容顏不老,要求它拖著厭倦疲乏的身子講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童話。
可是,情愛如同生命,有生老病死,有聚散別離。是誰用一把無形的手扼住了它的喉嚨,是誰粗魯的寫下這規定:相愛就會永不離散,婚姻就要攜手到老。沒有人能確定,因為無人能預知未來。人們總是自欺欺人的說,相愛到永遠。可是永遠有多遠?是否能遠過死亡的召喚?是否能超越生活的改變人心的疏離?更荒唐的是,人們常用「那個對的人」,「Mr.right」來形容未來,相信註定和宿命。我理解人的軟弱和無力,需要支撐,需要憧憬並相信未來的力量。可是,哪有註定呢,連生命都是偶然的,所謂「那個對的人」是不存在的,它可能是很多人,也可能永遠不出現。
但我們仍然選擇相信,仍然「雖不能至,心嚮往之」,仍然把所有繁重的東西堆滿情愛的肌體。於是我們會期待、會索取、會患得患失、會追問、會嫉妒、會佔有、會過度期待、會傷害。於是我們親手把情愛壓垮,讓那些碎片野蠻生長成心裡的刺。
一個姑娘說,我喜歡你,現在喜歡,以後不知道。這是我聽過最動人最靠譜的情話。不由想起19歲時,一個愛著的女孩子要去美國,走之前,她眼圈紅著說,等我6年,好嗎?我說,好。注意!我說,好。如果有時光機,我多想跳進去把那個傻小子拉出來抽兩耳光:你知道6年會發生多少事情嗎?別騙她,別騙自己,約定都是以後的刺。
上次KTV,我問一個朋友,為何會跟相戀數年羨煞旁人的女友分開。其實問之前我有點猶豫,因為不知他會用慣常的戲謔輕輕帶過,還是如我期盼般認真回答。他淡淡的說,兩年可以等,四年太久了。眼睛裡有無奈閃過。我事先有對「內情」的種種預期,但結果不過「距離」二字,如此而已。
沒有人喜歡失去、別離,正如沒有人喜歡敲碎自我的影像,會痛。蔡康永說,所謂「失戀」,並不只是失去一個戀人。所謂「失戀」,是你因這個戀人,而寫的詩、而拍的照、而想像出來的幸福、而變成的那個比較好的自己,一下子都失去了依據。就像你正在蓋一座城堡,而那人離開時,把城堡底下的土地、一起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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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歡看見我,我也喜歡看見你;我跟你呆在一起感覺很舒服,你跟我呆在一起也感覺很舒服;於是在一起。有一些美好、健康的性愛,或者沒有。溝通成本較低的愉快交談,或者只是安靜沉默的呆在一起。相愛很久,或者很快分開。
難道從一開始情愛不就是這樣原始的嗎?一件叫做「喜歡」的小事,簡單的小事。如此而已。
「據說好的婚姻激發人天性中好的一面,壞的婚姻激發人天性中壞的一面。希望你們是前者,我們所有的人也都這麼衷心祝福。但如果是後者也沒什麼,誰能總那麼幸運呢,不必互相指責,死不認錯,計較自己所付出的。都去尋找更好的,更有益於雙方成長的關係就是。婚姻只是所有人類關係中的一種,不比別的關係更好,也不比別的關係更壞。如果你們都明白這一點,現在,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其實,所有情愛也都只是人類關係中的一種,不更壞,但人們總期望它更好,甚至它的「終極召喚」就指向了「更美更快樂」,「幫助我們更好的完整自己的宇宙」。甚至,某種意義上說,情愛跟生命一樣,只不過是一個人的事情。跟戀人相處,不過是跟自我的影像對話、相處,在其過程中不斷的了解、發現、完善自己,「看到更大的世界」。學愛人,何如先讀懂自己。
彭浩翔的《戀人絮語》和《志明與春嬌》無一例外有著舒緩的節奏,清淡的韻味,天才的鏡頭。他眼裡的情愛,如此簡單、平常。他們可以叫志明與春嬌,也可以叫梁山伯與祝英台、張生和崔鶯鶯,再或者叫王某和張某,A和B。會在簡訊里欲拒還迎情話撩人心,會鬥智斗勇糾結於是誰先主動誰更熱情,會沿著小石子路一直走談天說笑接吻擁抱,會跟閨蜜訴衷腸向兄弟討經驗,會為對方的每一個眼神和動作意亂情迷,也會背叛傷害歇斯底里的爭吵;有雙戀,有單戀,有暗戀,有畸戀,有苦戀,有熱戀,有異性戀也有同性戀;會心動,會糾扯,會欲求,會感動,會快樂,會流淚,會相互疼愛也會彼此傷害。
不涉宏旨,無關道德,其實情愛也不過是如此這般的一件小事罷了。
更有趣的是,它從來都沒有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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