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轉感果 互為條件——十二因緣
佛陀成道,悟得眾生之流轉生死,皆由無明為緣,造業受果,而輪轉不息。觀其循環的因果關係,不出十二因緣,即人的生命起源和過程是由十二個相互聯繫的因果環節(分支)引起的。
無明
為過去煩惱的總稱,它以痴迷為性,由此無明妄動,眾生就輪轉世間,故為生死之本。
行
行是造作義,即依過去的無明煩惱,發動身語意三業,而造成善惡諸業。
識
即托胎時的心識,指由過去惑業的牽引,使識向與意志活動(行)相應的處所遇緣托胎投生。
名色
名色為胎相的完成,名是精神,色是物質性的形體、肉體,組成有情的要素。
六入亦名「六處」,分為內、外六入,「外六入」即指眼耳鼻舌身意(心)六根;內六入即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此時胎兒身心具足,即將誕生。
觸
觸是觸覺,即胎兒出生後六根與外境接觸而產生觸覺。根、境、識三者和合曰觸。由六根六識而產生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境(觸覺)。相當於幼兒階段。
受
指感受,由於年齡增長,身心漸次發育,六根六識與外境相接觸時,能產生苦、樂、不苦不樂(舍)三種感受。相當於童年階段。
愛
指渴望、貪愛、貪慾。人在青年階段對於外界事物由感受進而產生了貪愛。
取
指追求執取。人成年以後,貪慾轉盛,對外界可享受的一切,周遍馳求,執著不放。
有
指「業」即思想行為。由於執取而有種種思想行為,積聚並引起未來當有果的善惡業。換言之,有即存在,身語意所造的善惡業對招引自己的後果(果報)潛伏著一種力量叫做「有」,簡言之,業能導致未來果不亡,曰「有」。
生
指來世之生。有了愛、取、有所生起的迷惑和所造的善惡業,必然產生果報,從而導致來世的再生。
老死
有生必有老死,來生既然有了五蘊之身,必將衰老而至死亡,是為老死。
上述十二個環節,輾轉感果,所以稱為因;互為條件,所以稱為緣,合稱為十二因緣。十二因緣是說明眾生生死流轉是由因果聯繫在一起的,十二個環節組成為一總的人生因果循環鏈條,任何一個人,在沒有獲得解脫前,都依此因果律生死流轉。十二因緣是人生現象的總結,是生命痛苦的原因。由於無始以來的無明之惑蠢動,所以造作了前生的善惡諸業;由於前生的善惡諸業引導,所以感得今生的苦受之果;又由於今生的繼續因惑而造作諸業,所以要感得來生的生死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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