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對治|在家人,能否有愛?——索達吉堪布的「佛眼看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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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國際佛學網

25:20

愛的對治

佛陀在《法華經》中說:「諸苦所因,貪慾為本,若滅貪慾,無所依止。」

一切痛苦的根源就是貪慾,如果滅盡了貪慾,痛苦就會煙消雲散。就像牆已經頹倒,牆上的花紋不復存在一樣。但是,要了解並運用滅除愛欲的方法,就要學習和修持前輩高僧大德甚深的教言。

很多人對感情特別耽執,實際上你所執著的,只是對方的肉身。在《毗奈耶經》、《大智度論》、《中觀寶鬘論》和《入菩薩行論》等諸多經論中,對人體的構成和心靈的顛倒執著進行了系統的分析,並提供了不凈觀等多種修法,來療愈我們的痼疾。

我去泰國時,見到泰國人對屍骨修不凈觀。剛開始時,人們不一定有明顯的感受。但如果經常對著屍骨,觀想它的構成,它慢慢腐爛,終成一具白骨的過程,漸漸地,你會意識到:噢!我對他人身體的愛欲其實是非常愚昧、盲目和不合理的,這種執著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錯誤。通過修行不凈觀,許多人生起了一切事物均為無常變化、痛苦不凈、無有真實本質的理念。

在《中觀根本慧論》等無相法門的經論中,則通過理證將一切萬法抉擇為空性,並在空性的見解中安住的方法來對治貪慾等煩惱。此時,能耽執之心和所耽執的對境都無有絲毫真實、固有、無條件的自性。至此,萬法展露出其緣起性空的本性。

尤其是在密法中,有許多殊勝的竅訣:或是觀察心的本質,了解它猶如虛空一樣,顯現的當下即是空性的真理;或是在愛欲心生起時,觀察它的本體是妙觀察智,是無有任何所依的智慧的妙用。一旦用尖銳的教言來觀察,所謂的愛就會顯露出沒有些微值得貪執的本面。

有些人過去對感情特別執著,通過學習諸法無常、痛苦、不凈、空性的真理後,行為與前判若兩人,面對對境,可以完全無動於衷。也有個別人因為前世以來,在無數時日中,在這方面的串習相當嚴重,不能立即斷除貪慾。但是,依靠上師三寶的加持,在對自心的煩惱進行觀察,對所貪的對境加以剖析之後,也能將煩惱轉為道用。

佛法中確實有許多熄滅煩惱的方法。而在其他一些宗教中,雖然也有對治煩惱的方法,比如不能偷窺異性的面容,不能接觸異性等,但基本上只是一種戒條,是暫時的自我剋制,並沒有佛教那樣完整的理論體系,也沒有從根本上顛覆的修行。

無論在任何一所大學,任何一位知識分子面前,如果要談修行境界,我有點不敢說。你有沒有見到過本尊啊?有沒有神通神變?我只有像念《心經》一樣:無眼耳鼻舌身、無神通、無神變、無……

但如果從佛教理論上和我辯論,我還是有一套的。如果有人舉手說:感情是美好的、合理的、值得執著和追求的。那我根本不怕。任何一位理論家的智慧,都無法超越佛教的真理。

我會問他,既然是正確、美好的,為什麼會讓人痛苦?只要按照大乘論典的方法一一剖析,誰都會承認:任何一個人,從上到下,從內到外,都沒有值得迷戀的地方。所謂的愛是無常的、是憎恨、是痛苦、是虛妄顛倒,不值得希求。「愛」只是一種傳統、一種習慣、一種惡業執著、一種習氣而已。

從道理上明白這一點至關重要。如果在座的佛教徒發現:「啊!佛陀所說千真萬確,只不過眾生的迷惑和實執太深重了,無始以來,人們都把愛執為實有啊。」

這樣,他們就不會沉迷於它,不會追逐它。無始以來,有無數成就者斷盡了情執,獲得了自由和自在、洒脫和歡樂,抵達了心性光明的終極境界。

能否有愛

有些人以前世今生的因緣,此生出家為僧。

比如,學院里有一個十四歲的小居士,前一段時間,她對我說:「如果不讓我出家,我天天不吃飯。我父親不同意我出家,我七天不吃飯,後來,父親實在沒辦法,就同意了。現在我到了學院,你如果不同意的話,我照樣不吃飯。」

我說:「如果你不吃飯,我就不同意;如果你吃飯,我就同意你出家。」

也許,她出家的因緣已經成熟,此時,誰也阻擋不了,也沒有必要阻擋。但不是每一個人都是如此。

既然按照佛教的見解,感情是顛倒,是一個錯誤。那居家之人是否不能擁有夫妻生活呢?也不是。首先,我們要洞察它的本質,但過正常的夫妻生活是允許的。對此,佛陀在《大寶積經》、《優婆塞戒經》,尤其是在《善生經》中,詳細宣說了妻子應該怎麼對待丈夫,丈夫應如何善待妻子的內容,前者約有十三條,後者有五條。

《華嚴經》也說:「在家宅中,與妻子俱,未曾暫舍菩提之心。」作為居家之人,和妻子兒女一起時,不能捨棄為了一切眾生的究竟解脫,求證菩提之心。

所以,我們並非一概排斥,也不要求所有人都出家。而且,一個特別和合、孝順父母的佛化家庭,對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具有良好的作用。

《大般涅槃經》說:「在家之人。有四種法。宜應修習。

一者恭敬父母。盡心孝養。

二者恆以善法。訓導妻子。

三者愍念僮僕。知其有無。

四者近善知識。遠離惡人。

汝等若恆行此四法。現世為人之所愛敬。將來所生。常在善處。」

當今世界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國家民政部在一份資料中說,1990年時,中國離婚人口約有80萬對,2010年,增至196.1萬對,二十年中,翻了兩倍之多。有的佛教徒在聽聞輪迴痛苦、壽命無常等教言後,立馬與家人離婚,出家後卻又很快還俗,這樣輕率、不合理的行為,佛教決不會讚歎和允許。

華智仁波切在《蓮苑歌舞》里寫道:金蜂的妻子死了以後,他到蓮喜尊者面前準備出家,尊者對他說:「偶爾厭離天王所幻化,君豈不知此心不久長?」

我的原則是,在家人有自己的命運。你還是過一種清凈的居家生活,一邊學佛,一邊做丈夫、妻子的善知識。

《雜阿含經》中,有一位天子問佛陀:

「什麼人能做商人的善知識?

什麼人能做居家的善知識?

什麼人能做通財的善知識?

什麼人能做後世的善知識?」

佛陀回答:

「商人之導師,遊行善知識;

貞祥賢良妻,居家善知識;

宗親相習近,通財善知識。

自所修功德,後世善知識。」

有個又學佛、又心地善良、行持善法的妻室,是讓丈夫從無始以來的輪迴中得以解脫的人。所以,一個非常賢良、貞潔的妻子,是丈夫的善知識。在世間中,我們也看到一些特別美滿的佛化家庭,夫妻相敬相愛,一生行持善法,非常圓滿。

按照現代醫學和心理學的觀點,胃癌等癌症百分之五十的病因,源於我們心情焦慮、抑鬱、急躁、怨恨等緣起。所以,家人和睦、諒解、過清凈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這也是佛教的觀點。

大城市中學佛的人很多,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即生中不一定能出家,也沒有必要出家。佛陀在眾多典籍中,為在家人宣說了不同層次的居士戒,讓他們以此方式行持善法。只要能如理如法依教奉行,通過上述修行方法斷除心中的貪慾,也會有解脫的機會。

《毗奈耶經》中說,在服喪期間,由於過於哀傷,喪失了生活的勇氣,此時,不能開許其出家;與家人劇烈爭執之後,尤為痛苦厭世,此時,也不能同意其出家。否則,時過境遷,他會重又想起世間,想起他的家人。

由此可見,佛教並非完全提倡離欲。對大多數在家人來說,正常的夫妻生活是合情合理的。(完)

於喇榮 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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