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科學建構論
人文社會科學的語源學考察
西方社會科學體系的形成有兩個關鍵時期,一為13、14世紀的西歐中世紀末期,一為19世紀末、20世紀初。西歐早期的學科分際和中國當時一樣不甚明顯,許多學者都在當時知識總量有限的年代裡擅勝多方面領域而成為當代眾多社會科學的淵源彙集之所在。西歐中世紀可以說僅有一門學問,即神學。所以,培根多年努力的目標就在於將科學教學正式納入大學課程。這似乎在今天看來有些不可思議,然而事實就是如此。文藝復興運動高揚人文主義的旗幟,提倡人性而反對神性,崇尚理性而反對神啟,造就了西方人文學術的黃金時代。文藝復興以後,歐洲世俗性的學校除「神學學科」外又添設「人文學科」,人學或者說人文科學是作為與神學相對而稱後神學時代、即啟蒙時代的產物。而作為一門統一性學科的名稱在中國是20世紀初才從英文翻譯過來的。
在西方「社會科學」則是一個相對晚出的概念,是近二三百年才從「人文學科」中分娩並發展起來的一個學科群。社會科學的概念應該追溯到在1792年法國革命中孔多塞將「社會科學」(lessci?encessociales)作為問題提出。孔多塞為法國國民教育體系上的概念引入「社會科學」的術語。是時,「社會科學」是作為在初等教育中「兒童能夠理解社會秩序的原則」課程而出現。孔多塞希望從這個階段人的發展重視對「社會科學」教育。他指出:「在這些學校(小學等初等教育的學校),社會科學的原理及其應用應該優先進行。市民對憲法與人權宣言展現熱情也不是基於偏見,也不會基於童年的習慣,將能夠與他們交談如下。諸位對社會負有義務、對社會有權要求權利同時教育的人權宣言,諸位以生命擁護憲法,都不過是按照自然和理性被表達的簡單原理的發展,而且為了認識到永恆的真理,這些原理應該從小學習。」後來,狄爾泰將法國革命後社會秩序的認識體系的構築為「社會科學」,在「日益增加的勞動者大眾與國家權力衝突」的情況下,這個新的事實的認識體系被表述為「社會科學」是值得重視的。接著,在1822年,孔德在「社會重新組織的科學基礎」中闡述「社會科學」論。在孔德理論中,「社會科學」(「社會物理學」「社會哲學」的體系),沒有從顛覆人類社會現有的、保守的秩序,建構新的政治、社會秩序的革命體系觀點出發加以構築。然而,即使在孔德,「科學」是不反映現實,在糾正這種現實的意義上,「社會科學」具有「科學」的元素。所謂「社會科學」是和「社會」有關的、因而可以在「社會」中發揮作用的科學:所謂社會科學,一般來說,是社會有關的科學,但它意味著,事實上,在現實中對社會將貢獻動力的理論。
民族國家與人文社會科學的雙重建構
當代眾多的「研究主題」和「學科」名稱都是在19世紀提出的。西方近代社會科學體系的結構化與民族國家的建構密切相關,民族國家的建構是吉登斯所謂的配置性資源和權威性資源同步增長的過程,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具有空間上無限擴張的特性,雄厚的配置性資源為社會科學的發展提供財力的保障,而社會科學的發展本身即構成民族國家權威性資源的聚集。正如劉小楓在《現代性社會理論緒論》中所言,自然科學是現代科學之頭胎生子,而「現代科學的第二胎生子(歷史學)和第三胎生子(社會科學)置換了傳統的神學形而上學,致力於建構關於國家、社會、法律、道德、宗教的理性化知識系統」。
按照沃倫斯坦等人的報告《開放社會科學》中的分析,在西方19世紀形成的歷史學、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和人類學五大社會科學領域中,率先取得自律的制度化形態的學科實際上是歷史學。史學雖然本身是一門古已有之的學問,但近代科學意義上的「歷史學」卻是自被譽為西方近代史學之父的蘭克提出「如實直書」開始的。19世紀西方傳統史學主要是書寫以一個國家的地理邊界為準的本民族歷史,於是已經存在或正在確立的國家邊疆目前所佔據的空間範圍也從時間上被回溯至過去。不僅19世紀西方史學是民族國家建構得心應手的工具,而且經濟學的出現亦與民族國家的建構具有不解之緣。在馬克思所處的時代,學者們通常致力於「政治經濟學」的研究。按照沃倫斯坦等人的觀點,只是到了19世紀,才開始出現一個叫做經濟學的學科,它有時被放在法學院里,但經常都被放在哲學院里。
19世紀的社會科學門類的劃分漂移性極其明顯,學科邊界的重新定義不斷發生。經濟學的自立門戶對政治學的乘勢合法化獨立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為政治經濟學作為一個研究主題遭到貶斥,人們開始認為國家和市場是按照而且也應該按照各自不同的邏輯來運行,所以要求建立一個獨立的學科來對政治領域進行科學研究。「國家」無疑是西方政治學的主題,許多論著都將19世紀德國的「國家學」視為政治學的前身,但這兩者之間實際上存在深刻的歧異。沃倫斯坦等在《開放社會科學》中指出:國家學的領域用現代術語來說系由經濟史、法理學、社會學和經濟學等幾門學科混合而成,「強調不同『國家』具有歷史的特殊性,拒絕採用正逐漸通行於英法兩國的學科區分標準。『國家學』這個名詞本身就表明,它的倡導者們正試圖佔據政治經濟學以前在英法兩國曾經佔據的思想空間,從而使國家學發揮與政治經濟學相同的作用,即提供至少從長遠來看對國家有用的知識」。後來,在19世紀日耳曼地區曾被建構起來並興旺發達的國家學作為一門綜合性學科最終被淘汰出局,國家學領域裡一些較年輕的領袖人物,如馬克斯·韋伯率先建立起德國社會學年會。
社會學作為一門學科之所以在19世紀下半葉發展起來並取代德國的「國家學」,表面上似乎超越了國家的界域,但仍主要是肇端于吉登斯所謂的民族國家內部綏靖。霍布斯鮑姆在《民族與民族主義》中明確指出:「崛起於19世紀最後20年的社會學,正是以國家的社會整合為核心。」所謂「社會」的概念,在許多學術著作中事實上指謂依民族國家的政治邊界而定義或多或少抽象的現象,隱喻著每個社會乃存在於特定的政治邊界之內。換言之,「社會」這一範疇在知識分子的話語中往往並不是一個獨立於國家支配權威之外的「市民社會」,而是一個與國家、民族緊密整合為一有機體的「民族社會」。從語源學角度而言,「社會」一詞長期以來即被社會學的開山鼻祖如滕尼斯、塗爾乾等人轉化為與「共同體」相對立的、政治地理空間上與民族國家相重合的整體國民社會。在當今國際學壇聲名卓著的英國社會學家吉登斯即反覆強調,「民族國家即是社會學家所說的『社會』。社會學文獻中對『社會』一詞漫不經心的使用掩蓋了變遷的複雜性,而只突出了變遷所創造的那個具有邊界的統一體。」
19世紀西方學術界體制化的另外兩個學科,即人類學和東方學應該說並不是以國家為中心的。具有濃厚地方性知識色彩的近代西方國際法空間適用效力在民族國家的「門檻原則」繩墨下自限過嚴,亞非拉所謂「不開化」地區被排斥於民族國家組成的歐洲國際公法俱樂部之外,被尊奉唯獨民族國家擁有歷史的西方學者視為「無歷史的民族」,即便印度和中國有著漫長的紀年史,但最多只不過是一部「自然史」。這樣,對無文字的原始人類的研究構成人類學的領域,對有文字但無思辨能力人類(中國、印度和阿拉伯世界)的研究則成為東方學的領域。對非民族國家的研究,本質是與西方民族國家建構相關聯的同一歷史進程的有機部分,是西方民族國家進步形象的反襯和以19世紀西方民族國家為核心概念裝置的社會科學的「剩餘領域」。當19世紀末梁啟超所說的歐洲民族帝國主義飛揚顯赫之時,人類學亦在歐洲光大其傳,這對後來「地區研究」的興起和以民族國家為社會分析單位的解構在某種意義上是導夫先路,但另一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地區研究的興起促使西方歷史學以及政治學、經濟學和社會學三門注重研究普遍規律的社會科學將自身的經驗領域擴張到非西方世界,從而使非西方地區也開始被納入到以國家為軸心的分析模式中去,以二律背反的方式進一步固化了民族國家作為社會科學基本分析單位的角色地位。
具有地方風情的人文社會科學
現在世界各國對科學的理解大體上有兩種:一是英美的科學概念,認為科學應是具有高度的邏輯嚴密性的實證知識體系,必須同時滿足如下兩個條件:其一,具有儘可能的嚴密的邏輯性,能夠公理化,運用數學模型;其二,能夠直接接受觀察和實驗的檢驗。因此,這種科學主要指建立在實驗基礎上的自然科學。二是德國的科學概念,認為科學就是指對事物進行系統的研究後形成一切體系化的知識。無論人文社會科學還是自然科學,都屬於科學的範疇。
我2011年又去德國時,從德國不萊梅出發到柏林坐火車,因為沒有買到坐票,距離僅兩小時,上車後坐在空位子上沒多久,下一站上來人就得騰地,如是兩次,遂不願在車廂里坐著,直接到兩節車廂的連接部位站著。列車員是極胖的中年婦女,以為我是打工者,要檢查我的車票,我按照要求出示了車票,其看後沒問題,竟然超出常理要求我出示護照,顯然認為我存在某種嫌疑。但等我掏出護照,她一看,「科學家」(Wissenschafter)!立刻流露出自慚形穢的神態。德國人對於身份、等級的觀念還是比較濃厚的。事實上,本人是從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按照中國的表述是「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並非從事自然科學的「科學家」。人文社會科學在中國人眼裡至多是「軟科學」,而自然科學才是「硬科學」。但在德國人眼裡,無論人文社會科學還是自然科學的研究者,都是「Wissenschafter」,相當於英文中的scientist。因此,我的這幾次經歷可謂都是藉助於「Wis?senschafter」的光環的庇護。
2013年我在美國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訪學。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成立之初的定位就是純理論研究的柏拉圖式的學院,比大學檔次高一級,不進行教學,專門致力於世界一流的研究,和普林斯頓大學沒有任何互屬關係。這裡過去僅僅有三個研究部門,即物理、數學、哲學和社會科學,近些年增加了一個部門,即自然。傍晚時分,在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的春日湖邊漫步,湖水在四周綠草和大樹綠葉的襯托下如同一塊綠得令人心醉的碧玉,令人感慨做學問沒有一方光明的凈土,其實是因為自己心靈缺乏一片清澈的湫潭。鐫刻在小憩石凳上的銘文告訴人們科學和學術的真諦。而德文Wissenschaft其實就相當於美國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石凳上銘文中所說的科學和學術(scienceandscholarship),既包括自然科學(Naturwissenschaft),也包括人文社會科學(Geisteswissenschaften)。
德文Wissenschaft的對象並不限於自然事物。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都涉及「科學性」的問題。所謂「科學性」,是指一門學問所以成為該學問的原則性理據。在德語中「法學」(Rechtswissenschaft)一詞的出現於以薩維尼為代表的歷史學派密切相關,本來在拉丁、盎格魯·撒克遜、斯堪的納維亞法系中的專業術語中都沒有與此等同的術語,諸如sciencededroit,le?galscience等用語,無一例外都是在德國的影響下形成的,是對德文「Rechtswissenschaft」的譯詞而已。在對法律的研究從Juris?prudenz轉向Rechtswissenschaft的同時,Geschichtswissenschaft(「歷史科學」)一詞也取代了Geschich?tssehreibung(「歷史書寫」)一詞來表述職業歷史學家所做的與工作。這裡科學的概念就包含一種以研究的邏輯為中心所規定的嚴格方法論的指導而獲得的客觀知識,表現出知識型上的關聯。德國的這種觀念來自於狄爾泰等人關於社會科學方法論的辯論。狄爾泰在《精神科學導論》中主要從主題上區分了精神科學和自然科學,其名言是:「我們解說自然,我們理解靈魂生命。」所有各種以社會實在和歷史實在為研究主題的學科在狄爾泰的書中都被歸在「精神科學」這一標題之下。惟其如此,德國的科學中是允許價值關涉的。
在法國,science實際上指稱數學和實驗室精密科學。正是這樣,法國的人文社會科學往往也不乏建立實驗室的情形,與自然科學相類似。布洛赫以實驗室精密科學的模式理解歷史科學的榜樣,指出:「歷史學不是鐘錶製造業,不是高級細木工。」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的30年之間,許多年鑒派的歷史學家們都對於允諾會有一種牢靠而客觀的知識的那種社會科學研究路線入了迷。布羅代爾強調的長期持久的結構與文化的物質基礎,也未能免於這種唯科學主義。20世紀60年代,在社會科學中進行量化這一普遍的幻念也席捲了年鑒派。年鑒派歷史學家們越來越想成為科學家。他們往往稱他們的研究所是「實驗室」,談論著作為一門科學的歷史學,而且肯定它是一門社會科學;然而他們反覆在說,假如它要成為科學的話,就必須是量化地進行工作。伊曼努爾·勒·羅瓦·拉杜里在1973年曾評論說:「凡是不可量化的歷史學,就都不能聲稱是科學的。」法國高等研究院第六部自始便與英國「劍橋人口史和社會結構組」、法國「國立人口統計研究所」兩個現代西方人口統計研究中心建立密切聯繫,成立高等研究院歷史人口實驗室。在人類學領域,列維-斯特勞斯因為1955年《憂鬱的熱帶》的出版聲名大噪,在1959年被布羅代爾等現代派一族當成「一匹小馬駒」推選成功申請法蘭西學院教職。列維-斯特勞斯到法蘭西學院後成立的社會人類學實驗室最初條件有限,最終的定位也懸而未決。法蘭西學院教授大會一致通過決議,在1965年秋把社會人類學講座移到「實驗室講席」的框架之內,實驗室的機構行政地位才被確定下來,由法蘭西學院和高等研究實踐學院第六系共建。
在中國當代現實生活中,存在「人文社會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等不同表述,一般可以通用。但也有學者認為,將「哲學」與「社會科學」並置而統稱為「哲學社會科學」,乃是基於哲學的抽象性、統攝性和基礎地位而一般設定:哲學是關於世界觀的學說,是高度抽象的意識形態,對人類認識和實踐活動具有規範和指導作用。這種觀點是非常正確的。從語用學的角度,這種表述與管理體制存在密切關係。我國教育主管部門則一般使用「人文社會科學」的概念,因為教育主管部門負責領導的各個高校既有社會科學,也有人文學科,而且尤其師範類、藝術類院校的人文社會科學佔比相當大,哲學社會科學概念不能夠全面予以涵蓋。而且正如皮亞傑所言,「在人們通常所稱的『社會科學』與『人文科學』之間不可能做出任何本質上的區別,因為顯而易見,社會現象取決於人的一切特徵,其中包括心理生理過程。反過來說,人文科學在這方面或那方面也都是社會性的。」
作為社會事實的人文社會科學
按照海德格爾的論述,現代科學本身作為研究具有企業活動的特點,所以研究所成為必要。科學的現代的企業活動特性的決定性展開也造就了另一類人。學者消失了,被不斷從事研究活動的研究者取而代之。學術界認為,人文社會科學的分科是以研究不同的社會運動規律為對象進行劃分的,這種規律的異質性的客觀性導致人文社會科學學科劃分具有客觀性。但是,這種觀點難以解釋人文社會科學存在相互競爭、邊界模糊乃至交叉的現象。從歷史上看,人文社會科學的劃分是一種不斷建構的歷史,具有極大的主觀性。
學科是一種社會事實,不同於物理事實,具有人造的成分,旨在滿足作為主體的人的需求。可以說,實踐需求是一切知識生產的動力源泉,同樣,實踐需求是學科形成的內在動力。人文社會科學的劃分並非是純粹客觀理性的產物,而是如同托馬斯·庫恩的研究得出的結論那樣,和自然科學一樣均是特定範式的產物。範式的成立,是學科真正成立的實質所在。社會科學的學科劃分本身是沒有客觀標準的,並非是理性思考的結果,而是一種社會性的建構,在很多情況下是權力資源配置使然。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也不是自然存在的,建構的成分居多。在市場經濟作用下,以經濟利益為度量的標尺很大程度上左右了學科的生存。例如,美國的社會學、國際關係學特別發達。國際關係學在美國的興盛容易理解,因為美國作為全球霸主,需要有全球性的視野,而社會學在德國破土、卻到美國勃發恐怕和美國人重視經驗思維密不可分。
在德國,研究法律的風氣很濃厚。我曾在弗萊堡的郊區一片森林裡的小社區住過一個月,因為離大學較遠,騎車約25分鐘,經常在路上看到有人車筐里裝著德國法律系大學生的紅寶書DeutscheGesetztBuch。我認識到,社會科學的學科劃分本身是沒有客觀標準的,因此在《經濟法學理論發展研究》(第二次全面修訂版,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寫下這樣一段文字:
在改革開放之初,當時人們為了強調向西方學習,提出培養幾百萬律師、幾百萬會計師等等目標,拿美國平均多少人有一名律師、而中國平均幾百人才有一名律師之類數據為證。其實,這樣的目標模式是存在問題的。所謂西方的概念就是一個泛概念,歐洲大陸國家和英美國家就是兩種迥然異質性的文化。從哲學角度而言,英美是經驗主義哲學發達的國度,而歐洲大陸國家則以理性主義為其傳統;從經濟制度而言,英美國家推崇自由主義,歐洲大陸國家的計劃色彩則較為明顯;從法律制度而言,一為判例法系,一為大陸法系。律師只是在美國比率才比較高,這是因為其採取「大司法調整主義」所致。而在採取「小司法調整主義」的日本、甚至英國的律師都沒有那麼多。所以,以西方為範式的法制建設不能單純以美國的情況為藍本。再者,社會科學的學科劃分本身是沒有客觀標準的。以美國和德國相比較而言,德國是社會學的發源地之一,馬克斯·韋伯即其代表,但目前在德國,社會學並不像美國那樣發達,這就是存在學科替代性的問題。德國人是先規則後行動,美國人則是實用主義的摸著石頭過河的探索,是判例法國家。所以德國人花很大力氣研究法律,其法律實際上起到了一部分社會學的功能。且不說本身法社會學的問題,德國的法律研究就是在進行社會工程的設計與校正。而美國人不拘一格地大膽探索,等到出現問題在進行社會學的事後校正。在我看來,美國的律師其實起著社會工作者的功能。這一趨勢其實在美國建國後表現的比較明顯。
這個問題其實道理極為淺顯,譬如一個人的飲食一樣,正常攝入的能量是大體一定的,如果吃菜多了,那麼主食可能就吃得少了;西方人吃飯用刀叉,中國人則有自己的傳統,用筷子照樣起到這些功用。科學學創始人貝爾納在分析科學所呈現的主要形相時指出:「科學可作為一種建制;一種方法;一種累積的知識傳統;一種維持或發展生產的主要因素;以及構成我們的諸信仰和對宇宙和人類的諸態度的最強大勢力之一。」學科的產生是主客觀交互作用的結果。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社會客觀需要是產生人文社會科學的基礎,但學科的產生也取決於經濟資源、智識才能與行政權力。美國法律經濟學之所以得以植基立礎,即在於奧林基金會的支持、芝加哥學派一步一步利用經濟學方法對各個部門法紮實的研究。尤其在行政權力較為強大的國家,學科在體制上的建立還取決於行政機關的裁斷,而立法、行政裁斷和製作香腸一樣並不得賞心悅目。即便基於學術自治體制的評議,人的主觀因素勢必夾雜其中。
啟蒙運動、資本主義體制建構、現代社會治理分別產生人文學科、社會科學和管理科學三大變化。國家成為人文社會科學的怙主。西方近代社會科學各學科分門劃界建立專業空間不單純是知識論層面學術理性的產物,更是學術權力柵格化的結果。既有的各個學科之所以能夠確立,主要依賴於更多地提供那些足以邏輯自洽的研究。事實上,在日本學者森谷正規看來,甚至每一個國家的技術創新都是該國地域文化的產物,總是反映了該國的文化特點,呈現出某種「技術風土」。由斯而言,中國的人文社會科學具有中國的本土特色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
推薦閱讀:
※論謝宇的「社會學本土化」議題|鄒至庄
※說說民國文人那些任性的婚姻
※關於瑪雅文明的邏輯探討
※2018自媒體月入過萬的最新玩法
※當下社會科學實證研究的現實謬誤及其所暗示的可能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