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隸制度下奴隸的生活很慘嗎?

一項好的研究的重要特點是:在研究者告訴你結論之前,你不認為其研究結論的對的,而在其將論證過程和結論告訴你之後,你會認為,哦,原來該結論是常識。美國經濟學家福格爾對美國奴隸制的研究就是具有這樣的特點。而對美國奴隸制的研究也是福格爾拿到諾貝爾經濟學獎的重要原因之所在。

其實,從經濟學常識的角度看,福格爾的邏輯非常的簡單,我們以一個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例子為例說明之。

假設你剛拿到駕照,你可以自己買車,也可以向租車公司租車,在那種情形下你會更愛惜車?答案是肯定的,自己的車自己會更愛惜。

同樣,我們可以將上述的邏輯推理到奴隸制。現在你需要人去干一件對幹活的人身體有傷害的活,你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僱傭工人,一個是用自己的奴隸,你會選擇讓誰去干這件活?結論也是顯而易見的,僱傭工人而不用自己的奴隸。

從產權的角度看,奴隸主對奴隸擁有全部的產權,即奴隸主可以獲得奴隸一生的收益,但也要承擔其一生的成本,因此奴隸主會非常小心的使用奴隸,以實現自身利潤的最大化,從該角度講,對奴隸的掠奪式使用往往是不經濟的。而僱主對工人並沒有(全部)所有權,因此僱主在僱傭期間對工人的掠奪式的使用的收益可以為僱主所獲得,而其成本往往由工人自己承擔,則使得相較於奴隸主,僱主更容易掠奪式的使用工人。

此外,從人力資本投資的角度講,僱主對工人的人力資本投資相較於奴隸主對奴隸的人力資本投資更少。原因在於,如果僱主對工人進行人力資本投資,在投資完成後,工人可能會離開該僱主,從而使僱主的投資血本無歸;即使工人不離開,其可以以離開相威脅,要求僱主加薪。作為僱主,其在對工人進行人力資本投資以前,就會預料到這兩種情形的可能發生,因此,其最優策略是最初就不給工人進行人力資本投資,除非工人和僱主之間簽訂奴隸契約,即工人沒有換僱主的自由。而在奴隸制下,不會發生對奴隸的人力資本投資不足的現象,因為奴隸主需要承擔對奴隸進行人力資本投資的成本,也可以獲得對其進行人力資本投資的全部收益,奴隸主會按照人力資本投資的邊際收益等於邊際成本的原則對奴隸進行人力資本投資。

相對於僱主對工人,奴隸主對奴隸會更人性化,更注重長遠的激勵。原因同樣在於奴隸主對奴隸,(包括奴隸的後代)擁有全部的產權,奴隸主和奴隸之間的博弈更像是無限次重複博弈,奴隸主對奴隸一次非人性的對待(或掠奪式的使用)會影響奴隸,包括其後代工作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奴隸主(折現)的收益。而僱主對工人之間的關係更像是有限次重複博弈,對工人的一次掠奪式的使用對僱主未來的收益的影響較小,因此僱主對工人的激勵也較為短期。

當然,上述分析以奴隸較為稀缺,奴隸的價格較高為前提。同樣是一輛車,30萬的華晨寶馬和10萬的北京現代,你會更珍惜那輛車?

最後,強調一下,作者沒有任何替奴隸制唱讚歌的意義在裡面。人不能成為奴隸就構成廢除奴隸制最強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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