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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買茅台、喝茅台?

  又到一年新春佳節,也是酒消費的旺季,53度飛天茅台一路攀升至接近2000元,對此,上海市人大代表、新華社上海分社社長慎海雄等日前向市第十三屆人大第五次會議提交了「建議公款消費不準喝茅台酒」的書面意見。  其實,茅台沒有原罪,它之所以成為腐敗標籤,不是茅台的錯,錯在喝茅台的人。不必盯著茅台,而應該盯住喝高檔名酒的官員。日前,深圳市委書記王榮直言,公款吃喝擾亂了市場秩序,導致現在大酒店的價格很扭曲。「茅台那麼貴,如果不是公款消費絕對不會到那個價格。」斯言誠哉!因此紀檢部門不妨到大酒店看看都是哪些人在公款吃喝,哪些官員在喝茅台等高檔名酒?  還應該盯住制度落實。中央一直禁止大吃大喝,並為此出台不少禁令,但禁令往往遭遇軟抵抗。去年年底,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明確要求政府部門「不得採購奢侈品」,而在日前的「全球十大最值錢奢侈品牌榜」中,茅台排列在世界著名奢侈品牌路易威登、愛馬仕和寶馬之後,名列第四。既然如此,為何仍有政府官員採購茅台,大肆喝茅台?  其實,要想真正管住公款吃喝,遏制官員喝茅台,還應該在財政預算上下工夫,在公眾監督上下工夫,在提高問責力度上下工夫。在香港,公務午宴及晚宴每次開支上限分別為每人350港元及450港元,鼓勵中式宴會上只點6道菜,不能點昂貴食材或魚翅等瀕危物種,且吃剩的飯菜需打包拿走。港府公務吃喝儉省的門道在哪裡?一是,在編製預算時細緻入微,不給過度公務開支預留制度後門。二是,審查嚴格,不給過度公務消費以生存空間。三是,監督嚴格,使公務人員不敢亂花費,否則吃不了兜著走。  由是觀之,僅僅建議公款消費不準喝茅台酒還不夠,還需要制度發力。只要制度設計嚴密、執行嚴格、監管嚴厲,權力的恣意和狂放才不敢表露出來。所謂的公款吃喝難題就能得以化解、預防,消弭於無形之中。   石城客(江蘇 職員)   ----原載2012年1月17日《北京青年報)A2版 原標題《禁止喝茅台,誰會偷著樂?》 現標題是轉發者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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