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一份裁判文書的好與壞?
編者按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司法作為國家判斷是非、定分止爭、平衡利益之重器,理應獲得至高無上的公信和權威。而法律文書作為當事人看得見、聽得到的主要載體,承載著重要職能,擔負著巨大使命。
《民主與法制》周刊擬將不定期為讀者推出經典法律文書點評專題,通過專家學者的精彩點評,讓大家了解優的文書究竟好在哪裡,而劣的文書又差在哪裡!
一份判決書,或長或短,或規矩嚴謹,或說理煽情,不管最終以怎樣的形式呈現,都是我國當代法官水平的最好體現。一份優秀的法律文書寄託了人民群眾的信任與期待,考驗辦案法官的功底。如何提升我國法律文書寫作的整體水平,一方面需要時間的打磨,另一方面也需要我們認真去加強研究。期待我國法律文書擔負起重任,通過充分說理,全面實現司法公正與司法公信。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許雲鶴與王秀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
一份判決書,或長或短,或規矩嚴謹,或說理煽情,不管最終以怎樣的形式呈現,都是我國當代法官水平的最好體現。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推進審判公開和推動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公開作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1月13日發布的《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14年1月1日開始,除中西部部分基層法院外, 全國各級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全部上網,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為發布平台,向社會公布。
無疑,裁判文書的全面上網意味著司法公開新時代的來臨,作為司法公開的重要舉措,裁判文書公開上網既具有個案效應——讓當事人看得見、聽得到、定分止爭,也具有司法的整體效應——促使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更進一步說,裁判文書公開外肩負起公眾獲得知情權、監督權的社會職能,內承載著法院內部倒逼司法公正的需求。
從最高法院的《規定》來看,文書上網被寄予「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厚望。的確,在設計上,文書上網既可以陽光下防腐,發揮到媒體公眾的監督權,又可以促進法院統一適用法律,減少「同案不同判」的現象;既可以使辦案法官加強文書的說理性,倒逼裁判文書質量的提升,又可以促進司法公正,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018年,進入到裁判文書全面上網的第五個年頭,回顧過往四年,文書上網是否達到了最初的期望?
掌聲與噓聲之間的差距在哪裡?
每每發生社會熱點案件,案件的走向不論引發怎樣的社會輿論,人們在或憤慨或擔憂的情緒中往往都將目光投到法院最後的定槌。雖然對於辦案法官來說壓力不小,但是這也寄託了人民群眾的信任與期待。法院究竟獲得掌聲還是噓聲,說到底,還要看法官釋法說理的能力。
過往幾年,出現過各色各樣的裁判文書之最,有最溫暖的、最洋氣的、最雞湯的、最長的、最臭的、最詩意的、最讓人熱淚盈眶的、最荒唐的??其實不論具體的案例如何,它們中的每一份都有值得評價的地方。
「從常理分析,其與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較大。如果被告是見義勇為做好事,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應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僅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達後,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實經過並讓原告的家人將原告送往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被告未作此等選擇,其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2007年,當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作出如此判決,江蘇彭宇案又一次被推向輿論熱議的新高潮。
2014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許雲鶴與王秀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等四起侵權糾紛典型案例。案例發布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負責人就案例所涉相關重大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前幾年的彭宇案,從一審的證據看,彭宇確實與原告發生了碰撞,一審判決在證據評價和事實認定上並無錯誤,在審理結果上也並無不當。
那麼,為何會引起爭論呢?
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一審判決沒有正確理解和運用生活經驗推理。該案中,在擁有彭宇的自認、交警的電子筆錄、交警與原告兒子等目擊證人的當庭質證、適用民事訴訟的優勢證明標準這些基本可以認定事實情況的證據下,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卻信心不足地畫蛇添足,以「人性惡」的個人經驗作出了「既冒犯道德信仰又違背證據原理的事實推定」,讓人詬病,使其判決被戴上「最臭判決書」的帽子。
那麼,什麼樣的判決書才是一份好的判決呢?
這裡我們要聊聊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作出的一個二審判決。現如今,子女結婚父母出錢置辦新房的現象雖屬無奈但早已是司空見慣。不過要是細究起來,父母的出資到底是算借還是算送?相信怎麼說的人都有,也正是因為存在爭議,當矛盾發生,才出現了本案中老兩口將兒子兒媳告上法院的無奈之舉。
趙老太太的兒子結婚,老兩口替新人支付了新房首付、裝修款等共計161萬餘元。在老人看來,這錢是幫助孩子渡過難關的,畢竟要讓剛入職場的年輕人一下子掏出這麼多錢付首付,根本是不可能的。小兩口則認為,現下「男方(家)付首付,夫妻共同還貸款」是風俗,這些錢理應視為贈與行為。
雙方爭執不下,老兩口將小兩口訴至法院,諸暨市人民法院判令小夫妻倆應當歸還趙老太太除去部分款項無法提供交付憑證外的購房款137萬餘元。兒媳認為老人討要房款是因為自己與他們的兒子正鬧離婚,三人串通損害她的利益。遂向紹興中院提起上訴。紹興中院在判決書中寫道:
「敬老慈幼,是為人倫之本,亦為法律所倡導。慈幼之於父母,依法而言即為養育義務之負擔。」「兒女萬不能以為父母出資乃天經地義,須知父母養育兒女成人已為不易,兒女成年之後尚要求父母繼續無條件付出實為嚴苛,亦為法律所不能支持。」「在父母出資之時未有明確表示系贈與的情況下,基於父母應負養育義務的時限,應予認定該出資款為對兒女的臨時性資金出借,目的在於幫助兒女度過經濟困窘期,兒女理應負擔償還義務,如此方能保障父母自身權益,並避免兒女成家而反使父母陷於經濟困窘之境地,此亦為敬老之應有道義。」
一句話,成年子女要求父母無條件付出,法律不支持!這樣一份將證據清晰羅列,法理清楚釋清,曉之以理之後,動之以情,怎能換不來當事人的理解、社會的信服!
為繁榮法律文書學研究鼓與呼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司法作為國家判斷是非、定分止爭、平衡利益之重器,理應獲得至高無上的公信和權威。而法律文書作為當事人看得見、聽得到的主要載體,承載著重要職能,承載著艱巨使命。
一改現下上網法律文書質量良莠不齊的局面,提高辦案法官寫作能力的做法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優秀裁判文書背後是法官的優秀素質,代表了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要想寫出一篇質量過硬的裁判文書,法官的法律功底、語言掌握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社會經驗閱歷一個都不能少。優秀法官寫出優秀文書,優秀文書煉就優秀法官,這正是裁判文書上網公開的功能之一——倒逼裁判文書質量提升,提高文書說理充分的有力體現。
那麼,究竟要怎樣提高裁判文書的寫作水平,或者再把眼光放長遠一點,怎樣提高審判、檢察、偵查、辯護的法律文書,甚至可以延展至公證、仲裁、行政執法、企業法務等領域的文書的寫作能力?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用自己的努力給出了答案。
2017年9月24日,司法責任制與法律文書改革論壇暨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2017年學術年會在雲南省昆明市舉行。這是2017年度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主辦的學術年會,來自全國各地的130餘名法院、檢察院、公證處、高校專家學者齊聚一堂,共同探討如何在司法責任制背景下進行法律文書的改革。會上,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孫海龍在發言中強調,現階段法律文書存在的問題主要在於「四不夠」——說理不夠、公開不夠、評價不夠、責任追究不夠。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東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尹吉在點評中,就裁判文書公開的範圍和及時性如何改進加強的問題,提出了如何進一步提高的構想。文書公開是司法改革當中的重大問題,所以說,要從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全面發展的角度,來看待公開性問題,而不是僅從審判工作或者檢察工作的角度來看待。
2017年11月15日,為進一步推動監獄法律文書研究與寫作,提升監獄執法水平和罪犯教育改造質量,促進監獄從底線安全向治本安全轉變,由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和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金盾學院)聯辦的「監獄法律文書與治本安全觀研討會」在四川省德陽市舉行。
監獄法律文書是實現法律目的的工具,是實現刑罰公正的載體,研究監獄法律文書,對於促進治本安全觀在監獄的落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此次研討,加強了司法實踐與法學教育、法學研究的互動,明晰了治本安全觀視野下監獄法律文書的發展方向,概括出監獄法律文書製作、使用中的難題,推動了未來法治人才的培養。既實現了以會促教,提升了警院對行業的服務能力和話語權,又有利於四川省監獄系統「四型監獄」建設和「全面一流」目標的實現。
2017年12月10日,「裁判文書公開與律師行業發展」研討會在江蘇省南京市舉行,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通過此次會議,帶領大家進一步探索如何在裁判文書與律師行業發展間實現有效互動,如何通過裁判文書載明律師代理意見從而倒逼提升律師執業的專業水準,如何通過審判大數據提高律師工作效率並對案件有更準確的預判等問題。
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副會長劉桂明在閉幕總結時評價,裁判文書的公開使法律服務進入了實名化、透明化、數據化的時代,在帶來有利影響的同時也存在著諸多問題。但是,問題就是最好的導向,這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律師應該通過反思加強自己的服務能力,以獲得更好的發展。
2017年12月24日,由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主辦的「刑事法律文書高端論壇」在安徽師範大學舉辦。60餘名來自中國法學會、知名高校、各地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的法律專家們齊聚蕪湖,就刑事法律文書實證分析等相關議題展開研討,並開展法律文書進校園活動。
除了以上活動,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還於2017年11月25日開展對外交流活動,成功在海口召開文書交流論壇,邀請德國漢堡大學法學院克萊蒙教授發表題為「法律寫作在德國法律教育中的作用」的演講,介紹了德國的法律文書寫作旨在培養學生「像法官那樣去思考」和「像律師那樣去思考」的做法,強調與法律實踐相結合,即把法律理論和方法運用到實踐中。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悉尼地方法院法官吉布森通過辦理的實際案件,與參會代表一起分享了澳大利亞法官的「判決形成過程」和「律師如何說服法官」等備受關注的司法實務。
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探索建立的學術活動「1+N」模式(1個學術年會,N個學術論壇)初具雛形,以上會議即是2017年年度學術活動內容。為提升整個社會法律文書的質量,研究會總結兩屆優秀法律文書評審的工作經驗,鼓勵立志於法律文書創新的法學研究者和實務工作者積極探索研究。據了解,2018年研究會將繼續完善法律文書評選活動的形式,公開整個評選過程,加大獎勵力度,讓法律文書在社會實踐的過程中展現出勃勃生機。
如何煉就優秀的法律文書?
如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2017年學術年會上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孫海龍所說,現階段法律文書說理不夠、公開不夠、評價不夠、責任追究不夠。
說理是法官的義務,必須遵循法律邏輯,說理對象應該以當事人為主,兼顧學者和社會公眾。但是,也如劉桂明副會長會議總結時所說,許多法律職業人士多是不會說理、不願說理、不敢說理、不屑說理。即使是說理,也存在說理不夠、說理不全、說理不清、說理不通、說理不公、說理不明的情況。最重要的是,許多人還不清楚說理的「理」究竟包括什麼。在許多專業人士看來,這個「理」就應該包括法理、學理、情理、事理、文理乃至天理。
在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馬明利看來,一份合格的裁判文書要實現裁判文書公開價值不僅要追求實體內容的公正,程序上形式結構也必須公正,要讓每一位當事人都能受到平等對待;在法律文書寫作當中效率問題也是不能迴避的問題,比如在文書寫作的繁簡分流中,不是說文書寫作的越長越好,文書也要具備適讀性。該繁則繁,該簡則簡,合適的文書才是好文書。
除了這些能引起廣泛共鳴的聲音,舉辦研討會的最大好處之一還在於能聽到出人意料讓人眼一亮的新看法。
有沒有可能讓我們的法律文書形成一些範本,讓社會廣而告之乃至口口相傳?在裁判文書中能否表述不同的事實乃至不同的意見,有沒有統一的公式?不同的案件形成為同類案件時,如何書寫?如何看待「法官寄語」與「法官後語」?如何平衡國家安全保密與個人信息保護?不同載體如何體現法律文書的實用與美觀?有沒有統一的樣式,比如封面、字型大小如何確定、字體能否變化?法律文書的本質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專業,如何加強理論與實務的有效對接、教學與實踐的有效連接?
毋庸置疑的是,不論是法律文書學的研究,還是實務中法律文書製作者的能力提升,都需要時間的雕刻打磨,無法一蹴而就。正如一名一線法官所說:司法公開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制度運行初期的「陣痛」甚至「反覆」在所難免,需要我們以客觀和理性的認知加以看待。
關注我國法律文書質量的人們是熱心的看客,也是司法公正的監督者。本刊2018年第一期為讀者奉上2017年度法律文書盤點,選出了2017年最值得我們關注的十篇裁判文書,它們中的每一篇都有值得學習點評的意義。而本期,本刊精選四篇裁判文書,邀請四位專家學者給大家帶來鞭辟入裡的精彩點評。
偷一部手機的刑事案件為何要被省法院提審?為什麼法院判救人生命的人有罪我們還要鼓掌?媒體和司法到底誰更可靠?什麼樣的判決書能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揚?希望看完本期系列報道,您能找到答案。
來源:《民主與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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