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期·史學研究 ▎再論漢武帝晚年政治取向
再論漢武帝晚年政治取向:
一種政治史與思想史的聯合考察
楊勇漢武帝朝政治的核心內容是對外持續的大規模征伐、對內實行各種興利政策以及嚴刑峻法的酷吏政治,三者前後相續、迭為因果,構成了武帝政治三位一體的有機整體。因此論及武帝晚年政策轉折必須以這三者為主要考察對象。然而根據這個整體看《輪台詔》,以至整個武帝晚年的政治態勢,都不能得出武帝對其政治方略有根本轉折的打算,更沒有轉向「守文」即轉向儒家政治的意向。武帝去世六年後的鹽鐵會議才真正開啟了政策轉折及「守文」的有力呼籲。而從進一步對武帝朝後的霍光主政時代諸項內外政治方針轉換的詳細考察中更可以看到對武帝統治方略的調整是一個緩慢、複雜的過程。我們既不可否認《輪台詔》有重民生的調整傾向,在一定程度上開啟了政策轉折,但也要看到其遠未完成這一過程。
一、緒論
《清華大學學報》2014年第6期刊載辛德勇《漢武帝晚年政治取向與司馬光的重構》一文,對田餘慶先生《論輪台詔》一文基本觀點提出質疑。針對田氏關於漢武帝在去世前通過頒布《輪台詔》,成功完成政策調整,由橫徵暴斂、窮兵黷武向「守文」轉變的主要觀點,辛文指出《輪台詔》「只是一種調整對外作戰策略的權宜之計,而不是從根本上轉變漢廷的政治路線」,「只是有關西域輪台地區軍事部署的局部性問題,是因貳師將軍李廣利西征受挫所做的策略性調整,而不是朝廷的根本性大政方針」,「談不上治國理民基本的路線更張」。並著力從史料學的角度考證田文依據的主要史料取自《資治通鑒》,而非《史記》《漢書》等權威漢史記載。又進一步追溯《資治通鑒》的說法取自南朝王儉小說《漢武故事》,其語多杜撰不經,夾雜了王儉本人的政治體驗和認識。而司馬光在引《漢武故事》為己用時亦寄託了其服務現實政治的用意,「刻意構建符合其政治需要的漢武帝形象」。辛文環環相扣論證嚴密,讀之令人擊節稱嘆。
漢武帝晚年政治態勢,是秦漢史的重大問題。而在這一問題上,正如辛文指出「自清人黃中,到現代學者市村瓚次郎、田餘慶,在論述漢武帝晚年政治取向時,都把所謂『輪台之詔』,看作是劉徹徹底轉變其治國方針的綱領性文件」。尤其經田氏的論證獲得了廣泛認可,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成為史學界的定論。辛文也指出田氏的論斷自提出以來,「引起中國學術界廣泛關注和高度讚譽」,甚至「還有一些大學教材採納了這一說法,從而產生了更為普遍的社會影響」。就筆者閱讀所及,除了辛文所列舉,當前一些重要著作也都採用田說。但現在看來田說確有可商之處。辛文對此做了極有價值的探索,廓清了一些誤解,給人以極大的啟發。但從漢代歷史本身出發對這個問題的研討似尚可深入。本文擬從武帝朝政治態勢及思想背景出發,並具體結合武帝之後霍光主政時期的政治格局及嬗變,主要在漢代政治史和思想史的框架內再進行正面探討。
二、從武帝統治政策的內容看《輪台詔》
認為武帝晚年以《輪台詔》為標誌進行了政策轉折,是田文的核心內容。但是《輪台詔》是否真如田氏所言完成了「改弦易轍」,解決了「轉變統治政策的問題」?為了更好地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追本溯源先來探討武帝的統治政策究竟包括哪些主要內容。只有搞清楚這一問題,才能更好地認識《輪台詔》「政策轉折」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綜觀武帝一朝政治,紛繁蕪雜,其頭緒何在?其核心內容與主線又是什麼?在歷史上的獨特政治地位又何在?筆者經過長期閱讀、思考,認為武帝去世六年後(公元前81)召開的鹽鐵會議上文學的一段話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當公孫弘之時,人主方設謀垂意於四夷,故權譎之謀進,荊、楚之士用,將帥或至封侯食邑,而克獲者咸蒙厚賞,是以奮擊之士由此興。其後,干戈不休,軍旅相望,甲士糜弊,縣官用不足,故設險興利之臣起,磻溪熊羆之士隱。涇、渭造渠以通漕運,東郭咸陽、孔僅建鹽、鐵,策諸利,上下兼求,百姓不堪,抏弊而從法,故憯急之臣進,而見知、廢格之法起。杜周、咸宣之屬,以峻文決理貴,而王溫舒之徒以鷹隼擊殺顯。其欲據仁義以道事君者寡,偷合取容者眾。
此段材料價值有二:一是提出了武帝朝政治的三個核心範疇,即「奮擊之士」「興利之臣」與「憯急之臣」的活動。二是進一步指出三者的關係:由「奮擊之士」興而引起「興利之臣」起,再由「興利之臣」起而致「憯急之臣」進。三者迭為因果。所謂「奮擊之士」一事,指武帝即位後漸次開始用兵四夷,主要是對匈奴的軍事征伐,這是武帝朝政治活動的第一原動力。結果到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左右,連年征伐匈奴導致「財匱,戰士頗不得祿」,漢廷發生嚴重財政危機。在此嚴峻狀況下,東郭咸陽、孔僅、桑弘羊等「興利之臣」應運而生,政府積極開拓財源,增設了鹽鐵酒國營、均輸平準、算緡告緡、貨幣改革、入粟補官、入羊為郎、出貨贖罪等興利活動,在數年之間成功地化解了財政危機,且為武帝後半期的對外軍事活動提供了充足的財源,「給漢武帝時代的政治、軍事注入了有力的助推器」。然而興利活動卻攪亂了民生,造成了社會動蕩,人民大量陷於犯罪,於是武帝又在全國上下大興酷吏之治,以嚴刑峻法懲治的司法運動。這個過程正如徐復觀總結,「因黷武的關係,便逐漸實施戰時經濟政策。因實施戰時經濟政策,便不能不使用殘酷的刑法,三者互相因緣」。
文學這段話可謂言簡意賅,正確揭示出了武帝統治政策的實質。由於發言時間距武帝去世僅僅六年,可以說也代表了當時人們尤其知識階層對武帝政治的基本認識。而且這種認識也並非文學獨創,具有相當的普遍性。筆者再引三段史料加以說明。首先,司馬遷在《平準書》中對武帝朝政治也有類似的評論:「嚴助、朱買臣等招來東甌,事兩越,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彭吳賈滅朝鮮,置滄海之郡,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及王恢設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苦其勞,而干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百姓抏弊以巧法,財賂衰秏而不贍。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遲,廉恥相冒,武力進用,法嚴令具。興利之臣自此始也」。這裡所論主旨雖為「興利之臣」的源起,但其中實已言及「奮擊之士」「憯急之臣」的活動及三者先後推動關係。其次為元帝時貢禹,論曰:「武帝始臨天下,尊賢用士,闢地廣境數千里,自見功大威行,遂從耆欲,用度不足,乃行一切之變,使犯法者贖罪,入谷者補吏,是以天下奢侈,官亂民貧,盜賊並起,亡命者眾。郡國恐伏其誅,則擇便巧吏書習於計簿能欺上府者,以為右職;奸軌不勝,則取勇猛能操切百姓者,以苛暴威服下者,使居大位」,所論三大範疇及關係則與文學一致。再者班固在《漢書·西域傳》贊中言武帝朝歷史:「師旅之費,不可勝計。至於用度不足,乃榷酒酤,管鹽鐵,鑄白金,造皮幣,算至車船,租及六畜。民力屈,財力竭,因之以凶年,寇盜並起,道路不通,直指之使始出,衣綉杖斧,斷斬於郡國,然後勝之」,表達的也是對外戰爭引發財政危機,興利活動開始,繼而造成普遍犯罪,酷吏政治興起這樣一種順序。
如果我們要問武帝朝政治的主要內容及線索是什麼?無疑當是對外征伐、對內實行興利政策並大興酷吏政治三者。。武帝以此三者為核心構建了其統治政策,它們是武帝時代區別於之前文、景時代的主要標誌。《資治通鑒·卷二十二》征和二年記武帝謂大將軍衛青曰:「漢家庶事草創,加四夷侵陵中國,朕不變更制度,後世無法;不出師征伐,天下不安」,田文亦認為「變更制度,系泛指政治、經濟諸項改革而言」,這裡「變更制度」主要也就是指興利之事、酷吏政治(《資治通鑒》這句話也概括了武帝朝三大政治範疇)。武帝時代是一個軍人、興利之臣、酷吏用世的時代。而如果我們要討論《輪台詔》及武帝晚年政治的轉變,就應當分別從這三個角度予以具體考察。也只有這三個範疇最有變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然而從《輪台詔》的內容及武帝晚年的政治來看,卻沒有看到有對興利政策和酷吏政治進行調整的事實。此封詔書的主要內容,正如田氏所言「一類是軍事方面的屯田、築亭障等問題」;「另一類問題是政治方面的」,所謂政治方面,也就是詔書中「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修馬復令,以補缺,毋乏武備而已」的話,及班固所言「不復出軍」「以明休息」。首先,顯然它沒有涉及興利政策方面的問題,且及至武帝去世前也不見對這些政策有改變。而事實上武帝朝對之反對聲不斷。如鹽鐵國營,與民爭利擾民甚巨,元狩四年東郭咸陽、孔僅上奏實行時就言「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政策還未實施人們已聞風而動紛紛表示反對。其後卜式、董仲舒等人都從不同角度提出過反對意見而不被武帝理睬。武帝晚年若真有轉換政策之意,不會對這些興利政策置之不理。其次,《輪台詔》中「禁苛暴」一句,似乎武帝已經意識到上下各級酷吏苛察殘暴之弊,有調整、緩和的願望。但這封詔書真的就結束了酷吏嚴刑峻法之治么?恐怕不能僅憑此而簡單相信。《漢書·田千秋傳》載「千秋始視事,見上連年治太子獄,誅罰尤多,群下恐懼,思欲寬廣上意,慰安眾庶」,因「與御史、中二千石共上壽頌德美,勸上施恩惠,緩刑罰」。如果武帝願意調整司法政策,向寬和的風氣轉換,這是一個很好的契機,完全可以像頒布《輪台詔》一樣藉機頒布一道詔書,深刻檢討用法過於深嚴之失。但在武帝看來,「至今余巫頗脫不止,陰賊侵身,遠近為蠱,朕愧之甚」,巫蠱一事尚未結束,還須大興獄事,遂對田千秋的建議以「毋有復言」的態度堅決拒絕。據《漢書·百官公卿表》,田千秋為相在征和四年六月乙巳,此上書當距此時不久,與《輪台詔》頒行恰在同一年,武帝的態度與《輪台詔》「禁苛暴」的表示截然不同。史又載其後「巫蠱事連歲不決。至後元二年(公元前87,武帝去世當年),武帝疾,往來長楊、五柞宮,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上遣使者分條中都官獄系者,輕、重皆殺之。」如此屠戮完全繼續了治陳皇后、淮南王諸案的慘酷少恩之風,正是武帝朝嚴刑峻法酷吏政治的典型特點。除此事之外,《輪台詔》頒布後尚有較多濫用嚴刑峻法的屠殺,這一點田文也注意到,指出「巫蠱之亂中以迫害衛太子得功封侯的全部五人,他們在漢武帝統治的最後三兩年內,又全部被殺或被迫自殺。其中李壽於徵和三年伏誅,其餘的人都死於後元二年」,實則這些屠殺是武帝酷吏政治的繼續和發展,並詳細列舉於文中,可參看。那麼既然武帝去世前尚如此「苛暴」,又如何能禁止上下酷吏行苛暴之治呢?由此看來此時的司法不是更寬鬆了,反而走向了更酷烈的一面。《漢書·循吏傳》總結「武帝末,用法深」,準確概括了此時的司法狀況。可見武帝對酷吏政治不僅征和四年《輪台詔》未有任何調整,乃至其去世前亦不見有鬆動的跡象。
值得指出的是,田文以《輪台詔》為「政策轉折」之說,上引《漢書·西域傳》「師旅之費」一段為其重要依據,其文中開篇就提到了這段話。因為這段話班固在概括了武帝朝主要政治活動後,又言「是以末年遂棄輪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詔,豈非仁聖之所悔哉」,這種轉折性的因果論述確實給人一種武帝通過《輪台詔》進行了政策轉折的感覺。然而由此具體分析我們即可知「輪台詔」並沒有達到武帝經濟、司法等政治要素的轉折。田文雖然也注意到了「開邊、興利、改制、用法」是武帝「事業發展的高峰」,但其轉折之說恰恰只注意到了開邊一項,而對興利、用法兩者較為忽視。以對外政策的變化來統論武帝的整個「政策轉折」,筆者認為這是田文的最大可商榷之處。
缺少了經濟、司法兩大重要領域的調整,不得不說《輪台詔》「政策轉折」的意味就比較有限了。在上述三大範疇中,《輪台詔》僅僅涉及了對外征伐一事,但是這種對外政策的轉折到亦非完全的調整。這一點辛文已經指出:「漢武帝在詔書實際講述的『既往』之徵伐,卻只是此前一年之徵和三年開陵侯與貳師將軍李廣利西征的事情。更像是總結李廣利兵敗降虜和莽通軍因路遙乏食而損失過眾的教訓,審度雙方實力和武備狀況的對比,姑且先整頓邊防,積蓄財力,以伺機再戰,如其所說令郡國二千石獻策畜馬等等,就應該是為重新征戰而預做準備」,對此筆者完全贊成。當然也應該看到,《輪台詔》「深陳既往之悔」,其中「遠田輪台,欲起亭隧,是擾勞天下,非所以優民也」,「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的話,及「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養民也」的表示,以及其後任命趙過為搜粟都尉,發展農業生產,實行「一畝三甽」的「代田法」,取得「用力少而得谷多」的功效,也確實表明武帝已經對自己各項政策極度勞民傷財有一定認識,這一點也不能否認。這種姿態對後來霍光的政治產生了重要影響,後文筆者將涉及。但是終武帝之世,他並沒有能夠改革經濟、司法領域那些導致民眾疾苦的根本性政策問題,卻也是無可否認的事實。《資治通鑒》載征和四年武帝「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糜費天下者,悉罷之」的話,及司馬光對武帝「晚而改過」的評價,似都不符合歷史事實而有誇大之嫌。
我們只有明確這一點,才能更清楚為何後來鹽鐵會議上雙方辯論武帝以來政治得失及走向,會重點討論對外征伐、興利之事、酷吏專斷三個問題。從《鹽鐵論》文本來看,雙方關於武帝政治的討論基本上圍繞這三個範疇進行,一些相關子話題也由它們引申而來。具體來講,正式辯論第一篇至第四十一篇,主要圍繞鹽鐵諸利、均輸平準等經濟政策存廢進行辯論,以「興利之臣」事為核心,由此旁及民生、吏治及進一步的思想討論,當然這一部分對「奮擊之士」事與「憯急之臣」事的討論也間或出現,如第三十四篇《後刑》討論刑法誅殺之事,第三十八篇《備胡》論及匈奴問題。至會議餘論部分,第四十二至第五十三篇則以外事為爭論的核心,討論用兵四夷尤其是征伐匈奴的利弊;第五十四篇至五十九篇則以酷吏專斷問題為核心。鹽鐵會議的這種辯論內容也完全符合上引文學對武帝政治的概括。關於這次會議的相關問題下一節再專門討論。
此外還要提及的是武帝去世前一天確立的輔政集團及其人選問題。關於此《漢書》有兩處記載,一為《田千秋傳》:「武帝疾,立皇子鉤弋夫人男為太子,拜大將軍霍光、車騎將軍金日磾、御史大夫桑弘羊及丞相千秋,並受遺詔,輔道少主」。此處輔佐昭帝的包括霍光、金日磾、桑弘羊、田千秋四人;一為《霍光傳》:「上以光為大司馬大將軍,日磾為車騎將軍,及太僕上官桀為左將軍,搜粟都尉桑弘羊為御史大夫,皆拜卧內床下,受遺詔輔少主」。此處則包括霍光、金日磾、上官桀、桑弘羊四人。綜合兩條材料看,武帝指定的輔政集團應包括霍光、金日磾、上官桀、桑弘羊、田千秋五人。而霍光、金日磾、桑弘羊三人在兩處史料中都出現,應是這個團體的核心。然而由於金日磾在第二年即始元元年(前86年)九月即去世,這個輔政集團只剩下霍光、桑弘羊兩位核心人物。田文論曰「桑弘羊是漢武帝興利之臣的代表,他在漢朝轉變政策的時候有遣無功,到這時反而得到升遷,可能出於如下兩個原因:第一,他與衛太子死事無直接關係;第二,他從十三歲為侍中(即在武帝即位之初)起,長期在武帝身邊,元封元年為治粟都尉,治績顯著,使『民不益賦而天下饒』,所以霍光還需要他理財辦事」。這種說法亦值得商榷。桑弘羊是武帝朝重臣,主持興利事業功勞卓著資歷深厚,從鹽鐵會議上文學言武帝對桑弘羊「用君之義,聽君之計,雖越王之任種、蠡不過」來看,深受武帝的信任。桑弘羊與衛氏也不見得就沒有關係,史載杜周任執金吾期間「捕治桑弘羊、衛皇后昆弟子刻深」,顯示桑、衛兩家或過從甚密,其詳情已不得而知,但似乎這件事情並沒有影響武帝對他的信賴,巫蠱之禍也沒有涉及他。而要桑弘羊「理財辦事」的顯然也非霍光而是武帝本人。武帝去世前提升其為御史大夫輔佐幼主,這決非一時疏忽或者無他深意,而是具有明確政治目的的安排,除了希望其繼續推行各項政治方略外很難找到更好的解釋。而這恰恰也是武帝及至去世前仍對其大政方針無轉折的一個明白表示。從後來的鹽鐵會議上看,桑弘羊也是完全遵循武帝長久以來的政治路線的。
另外田文的另一個重要觀點,是根據《資治通鑒》載武帝對衛青「太子敦重好靜,必能安天下,不使朕憂。欲求守文之主,安有賢於太子者乎」一語,認為武帝通過《輪台詔》完成了向「守文」的轉變:「過去漢武帝把轉向『守文』的任務寄託給太子,現在卻不得不由自己來實現了」,「『內多欲而外施仁義』的漢武帝終於在現實面前轉向『守文』」。但對於「守文」的具體內容,及《輪台詔》與「守文」的關係卻並沒有進一步展開論證。漢武帝是否在晚年通過《輪台詔》轉向「守文」,是關涉漢代政治思想史的重大問題,亦需要做重新檢視。
首先我們要對《資治通鑒》中的「守文」一詞有個明確認知。辛文論曰「所謂『守文』,對外為慎興征伐,對內則為寬治民生,節用財力」,這種定義似乎還沒有完全明確「文」的涵義,尚可進一步推敲。考「守文」一詞,又見《漢書·董仲舒傳》,載武帝即位舉賢良,其制詔中有「夫五百年之間,守文之君,當塗之士,欲則先王之法以戴翼其世者甚眾」的話。則在武帝看來,「守文」之君當以先王為法,此亦即先秦儒家「祖述堯舜」「法先王之道」、「節威反文」之意。由此看來,「守文」之「文」,應該就是儒家的文教、文德。那麼「守文」就是堅守儒家禮樂文教之治之意。關於「守文」與儒學之間的關係,閻步克也已經注意到,指出守文「出於儒家思想的影響」,這一論斷是十分準確的。而田文在談到武帝通過《輪台詔》「守文」的轉變時也已經注意到這一概念與儒家政治思想尤其董仲舒思想的聯繫:「意識形態的變化同樣是一個重要原因……武帝時期出現的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新的儒家思想,主張以刑輔德,並且包含『更化』的內容……所以,『內多欲而外施仁義』的漢武帝終於在現實面前轉向『守文』」。田文也注意到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四度》「武刃而以文隨其後,則有成功矣」和《漢書·陸賈傳》「馬上得之,安可以馬上治乎」的話,但沒有注意到陸賈所說的逆取而順守,乃是其在高祖前「時時前說稱《詩》、《書》」的《詩》《書》等六藝,以及「行仁義,法先聖」之道,而這也正是儒家禮樂文教政治的主要內容。
根據上述對「守文」的定義,如果武帝通過《輪台詔》轉向「守文」,當標誌著其在政治指導思想上有偏向儒家政治的傾向。而田文與董仲舒「更化」聯繫起來說明「守文」,這很容易給我們一種武帝晚年偏向儒家政治的感覺。但事實是否如此呢?考諸史籍,武帝即位初確有認同儒家政治的表現,有組織趙綰、王臧等議古立明堂,草巡狩封禪改歷服色事。《董仲舒傳》載董仲舒在建元元年「天人三策」中言「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明確提出以孔子儒家之道為根本指導思想,黜退儒學外的其它學說,受到武帝的肯定。此次舉賢良後丞相衛綰上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得到武帝同意,又在建元五年置《五經》博士。這些舉措就是班固所言「孝武初立,卓然罷黜百家,表章《六經》」。董仲舒「天人三策」因此成為了漢代政治史和儒學史上的標杆。然而董仲舒描繪的這幅政治圖景,很快就因武帝內外政策的轉變,對外發動民族戰爭,對內實行興利政策和酷吏政治而在事實上成為一紙空文。儘管出現公孫弘、兒寬等儒者為公卿,但正如金春峰指出,武帝一個接一個的政策「改變了經濟和政治的發展,也改變了思想發展的軌道」,結果儒生在武帝時代「黯然失色,被歷史掃進了無權的角落」。這種狀況終武帝之世沒有看到有什麼變化。我們在《輪台詔》中看不到政治指導思想有向「守文」的儒家政治轉化的傾向,也沒有看到武帝後期有什麼推行儒家政治的舉措,而在《史記》《漢書》等正史中也沒有漢武帝晚年轉而「守文」之說,因此田氏「守文」之說似亦不確。
三、鹽鐵會議與武帝政治
論及《輪台詔》及整個武帝晚年並沒有完成政治轉折後,我們有必要來專門談一談鹽鐵會議的問題。武帝去世後六年,漢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二月,漢廷「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議罷鹽、鐵、榷酤」,召開了被後世稱為「鹽鐵會議」的廷議。御史大夫桑弘羊為首的公卿一方與各郡國基層儒生賢良、文學六十餘人就武帝以來政治得失展開了激烈的交鋒。這場廷議的主題是「問民所疾苦」,在賢良、文學一方看來,各種民間疾苦全根源於漢武帝以來的各項政治活動。他們遂向這些政策展開全面批評并力爭結束之。而上一節所言三大政治範疇,恰為雙方爭論之重點:
第一,關於對外征伐一事。桑弘羊極力為武帝用兵辯護,讚頌其軍功,言「先帝興義兵以誅強暴,東滅朝鮮,西定冉、駹,南擒百越,北挫強胡,追匈奴以廣北州,湯、武之舉,蚩尤之兵也」,「先帝征不義,攘無德,以昭仁聖之路,純至德之基,聖王累年仁義之積也」。並主張在武帝已取得很大成功的基礎上,繼續以武力手段將匈奴一舉臣服甚至消滅:「有司思師望之計,遂先帝之業,志在絕胡、貉,擒單于」,「今三垂已平,唯北邊未定。夫一舉則匈奴震懼,中外釋備」。賢良、文學則曆數武帝用兵之疾苦,「往者,兵革亟動,師旅數起,長城之北,旋車遺鏃相望。及李廣利等輕計,計還馬足,莫不寒心」,「甲士死於軍旅,中士罷於轉漕,仍之以科適,吏徵發極矣」,指出用兵四夷給人民帶來了巨大的負擔,各種勞役、兵役沉重,人民生活困苦難以為繼,甚至傾家蕩產,不能再繼續下去。並認為最好的方式是採取和親,「方今為縣官計者,莫若偃兵休士,厚幣結和親」,並主宣明德化以來四夷,「若陛下不棄,加之以德,施之以惠,北夷必內向,款塞自至」。
第二,關於興利活動一事。桑弘羊對鹽鐵國營、均輸平準百般維護,認為決不能罷,雲「先帝建鐵官以贍農用,開均輸以足民財;鹽、鐵、均輸,萬民所載仰而取給者,罷之,不便也」,「今鹽、鐵,所從來久矣,而欲罷之,得無害先帝之功,而妨聖主之德乎」,因為鹽鐵收入是對外征伐的保證,「欲罷鹽、鐵,擾邊用,損武略,無憂邊之心,於其義未便也」。賢良、文學則在會議伊始即提出罷鹽鐵、均輸,「願罷鹽、鐵、酒榷、均輸,所以進本退末,廣利農業,便也」,「立鹽、鐵,始張利官以給之,非長策也。故以罷之為便也」。詳細說明國營制生產的鐵器難以適應農民實際生產,給耕作帶來極大不便,又加重勞役等,平準制度也往往會走向物價飛漲的反面。而國營制也導致各級官吏尤其是上層官員的腐敗,所謂「因權勢以求利」。
第三,關於酷吏專斷一事。桑弘羊對武帝以來的酷吏政治完全肯定,言「夫理國之道,除穢鋤豪,然後百姓均平,各安其宇。張廷尉論定律令,明法以繩天下,誅姦猾,絕併兼之徒,而強不凌弱,眾不暴寡」,又言「杜大夫、王中尉之等,繩之以法,斷之以刑,然後寇止奸禁」。高度讚賞張湯、杜周、王溫舒等酷吏的治獄功績。賢良、文學則對此展開了猛烈批評:「滅人之祀,殺人之子,若絕草木,刑者肩靡於道。以己之所惡而施於人」,對張湯、杜周、減宣、王溫舒等酷吏的所作所為嗤之以鼻。列舉他們的慘酷作為,如王溫舒的濫殺,杜周治獄的繁雜,激烈斥責他們草菅人命,曲解法律以亂政,「不本法之所由生,而專己之殘心,文誅假法,以陷不辜,累無罪」。大興酷吏對民間造成了相當大的擾亂和疾苦,並指出這種風氣至今尚存。雙方由此進一步涉及其背後儒、法思想的爭論,賢良、文學批評商鞅「後禮讓,先貪鄙,尚首功,務進取,無德厚於民,而嚴刑罰於國,俗日壞而民滋怨」,韓非「非先王而不遵,舍正令而不從」,從理論上進一步打擊了武帝酷吏政治。
綜合這些爭論來看,賢良、文學懷著「不畏強御」的精神對武帝主要統治政策進行了深刻批判、總結,並進而指出了新的發展方向。相比《輪台詔》「遠田輪台,欲起亭隧,是擾勞天下,非所以優民也」,「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空泛地強調撫民,已經在到全面思考統治政策得失,二者的深度、廣度實在不可同日而語。這次會議才可以說在武帝政治轉折中具有標誌性的意義。辛文注意到了鹽鐵會議,指出此時「距離司馬光所說漢武帝在泰山石閭下詔罪己,已經過去整整八年,在御史大夫桑弘羊和那些賢良文學的話語里,卻一點兒也看不到漢武帝在晚年有過大幅度調整其政治取向使之轉而『守文』的跡象」,這是十分準確的。進一步講,如果我們承認武帝《輪台詔》已經對政治走向進行了大幅度調整,那麼雙方又何以要這樣激烈地爭論這些政策的存廢和走向呢?換句話說,如果武帝《輪台詔》已經進行政治轉折,則鹽鐵會議將完全沒有必要召開了。而縱觀雙方的發言,一方面支持武帝各項事業繼續進行,一方面則針鋒相對堅決反對,這就明白告訴我們:關於武帝政治走向直到此時還在激烈爭論中。田文雖然也注意到鹽鐵會議是「包括了鹽鐵問題在內的擴及全部國是問題的大辯論」,卻過分強調《輪台詔》的作用而忽視了這一會議對武帝政治的撥亂反正之功。
當然,也應該看到賢良、文學雖然對武帝諸項主要統治政策提出了深入批評,但會議看得見的成果僅僅是罷除關內鐵官及酒類專賣,漢廷並未馬上全面結束這些政策進而開啟一種新的政治格局。但鹽鐵會議無疑在更大程度上開啟了政策轉折的大幕,並預示了此下歷史發展的方向。筆者在下面一節將進一步討論這些具體的過程。
值得指出的是,上一節已經指出《輪台詔》頒行及至武帝去世,在轉向「守文」一點上實無進展。而鹽鐵會議上賢良、文學以儒家思想為據,提出「夫為君者法三王,為相者法周公,為術者法孔子,此百世不易之道也」的根本主張,主張「王者設庠序,明教化,以防道其民,及政教之洽,性仁而喻善」,通過仁德的教化來改造政治。他們在會上大力宣傳儒家政治之功效,在《論儒》、《殊路》、《孝養》、《大論》等篇中對儒學功能、作用等問題做了進一步的闡釋。如在《大論》中桑弘羊攻擊孔子為「強、貪、愚、恥」,文學斥責言:
孔子生於亂世,思堯、舜之道,東西南北,灼頭濡足,庶幾世主之悟……故適齊,景公欺之,適衛,靈公圍,陽虎謗之,桓魋害之。夫欺害聖人者,愚惑也;傷毀聖人者,狂狡也。狡惑之人,非人也。
類似言論在會議中較多。被桑弘羊譏諷「內無以養,外無以稱,貧賤而好義」的下層儒生賢良、文學以近乎純粹的儒家思想為指導,呼籲實行儒家禮樂王道政治,「反映出由儒家思想而來的政治主張」。在此背景下,他們遂多次呼籲要回歸「文德」之治:
方今為縣官計者,莫若偃兵休士,厚幣結和親,修文德而已。
昔齊桓公內附百姓,外綏諸侯,存亡接絕,而天下從風。其後,德虧行衰,葵丘之會,振而矜之,叛者九國。《春秋》刺其不崇德而崇力也。故任德,則強楚告服,遠國不召而自至;任力,則近者不親,小國不附。此其效也。誠上觀三王之所以昌,下論秦之所以亡,中述齊桓所以興,去武行文,廢力尚德,罷關梁,除障塞,以仁義導之,則北垂無寇虜之憂,中國無干戈之事矣。」
地利不如人和,武力不如文德。
由這些發言可以看到賢良、文學對棄武從文、以儒家仁義文德為基礎構建新的政治架構的高度重視和迫切心情,這是自董仲舒、公孫弘以來,尤其武帝後期以來所僅見的一段時間關於實行儒家政治的最強音。這標誌著儒學在武帝初期短暫復興,又在事實上被長期壓制不用後,經過長時間的醞釀積累了強大的力量,在武帝去世後帶著一種更大的激情,以一種更為強烈的入世精神重新抬頭,積极參与政治重建,從而開啟了儒學在漢代後期大範圍影響政治生活並且逐漸成為主導政治思想的歷程。由於這個因素,使得鹽鐵會議在儒學史上亦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為學界所高度關注,正如葛兆光指出,「在儒家成為漢代國家意識形態地位的過程中,鹽鐵會議是一次重要的插曲」。儒家政治不僅是漢代政治思想發展的方向,也是中國兩千年多年傳統政治的核心,所以賢良、文學的這種主張在當時是代表了歷史發展的大趨勢的。而賢良、文學之論若按照儒家「道統」來講,無論從立論的氣勢,還是具體的思想內容,都直接承襲了董仲舒「推明孔氏」的「更化」之論,可謂才重開啟了政治指導思想向「守文」的轉化。從這一點上講,鹽鐵會議之於「守文」的意義也是《輪台詔》無法相比的。
四、霍光政治對武帝政策的繼承與嬗變
為更清楚地定位上述關於武帝晚年政治「轉折」的觀點,這一節我們需要稍稍擴展視野,把眼光放到武帝去世後的一個歷史時段中,主要是霍光主政的時代(公元前87—前68),具體、詳細地考證相關史實,以支撐、延伸上文的結論。
昭帝即位後,霍光主政,甫主事即對民間疾苦較為重視,恤農措施屢屢出台。始元元年(公元前86)即「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二年秋八月,下詔「所振貸種、食勿收責,毋令民出今年田租」,減免農民一年田租,這是武帝期間從不曾有的惠政。顯然這些都是在貫徹《輪台詔》「止擅賦,力本農」的精神。而在馬政方面為了撫恤民生甚至還違背了《輪台詔》「修馬復令,以補缺」之言,始元四年秋七月下詔「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到五年夏進一步「罷天下亭母馬及馬弩關」,減輕上下的養馬負擔。始元五年又聽從杜延年「年歲比不登,流民未盡還,宜修孝文明政,示以儉約寬和,順天心,說民意,年歲宜應」的建議,舉賢良、文學,並在次年召開以「問民所疾苦」為主題的鹽鐵會議。對匈奴政策方面,武帝去世當年冬匈奴入朔方殺吏民,霍光也僅「發軍屯西河,左將軍桀行北邊」,這也正是《輪台詔》「毋乏武備」精神的貫徹。這些舉措,正如《漢書·昭帝紀》贊所總結「孝昭承孝武奢侈余敝師旅之後,海內虛耗,戶口減半,光知時務之要,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班固又評價霍光「承奢侈師旅之後,海內虛耗,光因循守職,無所改作」,「因循」與「無所改作」應都是以《輪台詔》為藍本的。此外尤其值得指出霍光已經注意到了對興利政策、酷吏政治的調整,前者的表現即召開鹽鐵會議罷除關內鐵官及酒類專賣;後者則表現在朝廷多次下詔赦天下,相關記載見於《昭帝紀》後元二年、始元元年、四年等。始元四年更是下詔「辭訟在後二年前,皆勿聽治」,這是真正秉承《輪台詔》「禁苛暴」精神,明白宣示對武帝酷吏政治下的混亂刑獄進行撥亂反正。有一件事可以看到這種撥亂反正的效果:當時雋不疑為京兆尹,一直任職到鹽鐵會議召開當年。史載他在任上:
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即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為飲食言語異於他時;或亡所出,母怒,為之不食。故不疑為吏,嚴而不殘。
京兆尹即太初元年(公元前104)之前的右內史,職責是「掌治京師」。內史一職在雋不疑之前多由酷吏擔任,如寧成、減宣、義縱、王溫舒等名酷吏均擔任過此職,是酷吏殺伐專斷的一重要職位。雋不疑曾在武帝末諫大開殺戒的繡衣使者暴勝之應「威行施之以恩」,使暴的殺伐有所收斂,可見其早有對酷吏殘暴的反感。在京兆尹任上他雖不能達到宣、元時期的循吏們「力行教化而後誅罰」之效,但能做到「嚴而不殘」,相對於之前的眾酷吏們已是一個很大的轉變。這樣的官員的出現無疑是霍光寬和司法的一種表現。這一點上,杜延年也功不可沒,他多次向霍光建言應「修孝文時政」。所謂「孝文時政」,正如班固評價文帝「斷獄數百,幾致刑措」,刑罰寬和應是其中一個主要內容。
鹽鐵會議後一年,霍光政敵桑弘羊捲入上官桀與燕王旦的謀反而被誅殺。通過這次事件霍光「威震海內」,成功地鞏固了其專權地位,開始了真正屬於他的時代,一直到宣帝地節二年(公元前68)去世。我們繼續來看此段時間政治與武帝舊政的承襲和嬗變關係。對於鹽鐵國營、均輸平準為主的興利之事,鹽鐵會議後亦繼續承襲,顯示霍光在財經政策上對武帝以來的政策無所改作,這一點不遑多論。我們主要關注其它方面。
首先來看匈奴問題。《漢書·匈奴傳》載,鹽鐵會議前後匈奴侵擾不斷,始元四年「入代,殺都尉」。五年又「發左右部二萬騎,為四隊,併入邊為寇」。六年「復遣九千騎屯受降城以備漢」。元鳳元年(公元前80)欲奪酒泉、張掖故地,又遣右賢王、犁吁王率「四千騎分三隊,入日勒、屋蘭、番和」,元鳳二年「三千餘騎入五原,略殺數千人,後數萬騎南旁塞獵,行攻塞外亭障,略取吏民去」。霍光對此採取堅決反擊。如始元五年「漢兵追之,斬首獲虜九千人,生得甌脫王」;元鳳元年「張掖太守、屬國都尉發兵擊,大破之,得脫者數百人。屬國千長義渠王騎士射殺犁汙王」。這幾次成功反擊初步遏制了匈奴自武帝末年來之侵擾,並在此過程中逐步積累經驗,在北邊建立了有效的防備系統。正如《匈奴傳》總結此時「漢邊郡烽火候望精明」,結果是「匈奴為邊寇者少利,希復犯塞。」其後長時間未見有入寇的記載。不難看出,這些反擊只是一種防禦基礎上的有限自衛反擊,而非主動出擊,更沒有像武帝時那樣深入匈奴,究其指導思想仍是來自《輪台詔》「毋乏武備」的指示。
然而霍光並未繼續堅持這種政策。匈奴在對漢數年侵擾皆不獲利後轉向烏桓、烏孫等部。據《漢書·匈奴傳》元鳳三年,匈奴擊烏桓。若按照霍光之前的方針,保持防備不受侵襲即可。但霍光「欲發兵邀擊之」,試圖背後襲擊匈奴一把,不顧趙充國「蠻夷自相攻擊,而發兵要之,招寇生事,非計也」的反對,遣范明友發大軍擊匈奴。後因匈奴退兵,范在霍光授意下改擊烏桓並大獲全勝。這一事,筆者認為在霍光近二十年主政期的漢匈關係中為一十分重要的轉折性事件,標誌著霍在取得防禦性勝利以後,開始拋棄因循的指導思想,積極展開對匈奴用兵。轉而開始實行的是桑弘羊在鹽鐵會議上主張的積極進攻政策。從此而下數年,桑弘羊一派的主戰主張在實際上重新佔據主導地位。
這種積極進攻政策的頂峰是本始二年(公元前72)漢遣田廣明、范明友、趙充國等五將軍率十六萬餘騎兵與烏孫配合大擊匈奴一役。這次征伐就人數上來講超過了武帝元狩四年衛青、霍去病絕幕遠征等大戰役;從深入里程上看,戰前即規定各路「出塞各二千餘里」,也達到之前數次深入較遠的距離。漢以此役一舉武力臣服甚至消滅匈奴的決心可以顯見,這正是武帝對匈奴武力政策的繼續和深化。我們知道,此時雖宣帝已即位,霍光有「歸政」之意,但這只是一個姿態,「諸事皆先關白光,然後奏御天子」,大權仍在霍光手中,這場戰役的謀劃者仍然是他。在桑弘羊死後八年,其在鹽鐵會議上「一舉則匈奴震懼,中外釋備」的主張,被其政治對手採用,這實在是歷史戲劇性的一幕。
然而此次大張旗鼓遠征匈奴的結果卻大出意外,除烏孫這支偏師斬獲甚多外,漢五路大軍皆無功而返。《漢書·匈奴傳》詳載其事:
度遼將軍出塞千二百餘里,至蒲離候水,斬首捕虜七百餘級,鹵獲馬、牛、羊萬餘。前將軍出塞千二百餘里,至烏員,斬首捕虜,至候山百餘級,鹵馬、牛、羊二千餘……蒲類將軍出塞千八百餘里,西去候山,斬首捕虜,得單于使者蒲陰王以下三百餘級,鹵馬、牛、羊七千餘。聞虜已引去,皆不至期還……祁連將軍出塞千六百里,至雞秩山,斬首捕虜十九級,獲牛、馬、羊百餘……虎牙將軍出塞八百餘里,至丹余吾水上,即止兵不進,斬首捕虜千九百餘級,鹵馬、牛、羊七萬餘,引兵還。
如此戰績,正如揚雄後來總結「鮮有所獲,徒奮揚威武」,與漢軍興師動眾的架勢形成鮮明對比,頗具諷刺意味。究其原因,一方面「匈奴聞漢兵大出,老弱奔走,驅畜產遠遁逃」。匈奴不敢迎擊而於茫茫草原迅速分散,這也印證了文學「匈奴牧於無窮之澤,東西南北,不可窮極,雖輕車利馬,不能得也,況負重嬴兵以求之乎?其勢不相及也。茫茫乎若行九皋未知所止,皓皓乎若無網羅而漁江、海,雖及之,三軍罷弊,適遺之餌也」判斷的正確性;另一方面此時軍隊上下也已逐漸失去衛、霍之時窮追猛打的精神而不敢深入。而這一戰役結果從事實上表明漢武帝以來所持武力臣服、滅亡匈奴的戰略確已難以實現。這促使霍光不得不放棄主動攻擊,重新回到原先的防禦政策。數年後霍光去世,漢繼續依託完備防禦系統使匈奴難以侵盜。雙方在此後十餘年間偶有衝突,但並無大戰,由此而下漸入和平一途。
其次來看酷吏專斷問題。上面已言及司法系統在霍光主政下朝著刑罰寬和的方向發展,這是對武帝酷吏政治的重大調整。由此而下,經鹽鐵會議對酷吏政治的深度抨擊,第二年主嚴刑重罰的桑弘羊等政敵又被誅滅,按理霍光應繼續深化其緩和方略,然而此時卻陡然出現轉折,史載:
自武帝末,用法深。昭帝立,幼,大將軍霍光秉政,大臣爭權,上官桀等與燕王謀作亂,光既誅之,遂遵武帝法度,以刑罰痛繩群下,由是俗吏上嚴酷以為能。
或許上官桀、桑弘羊、燕王旦敢於有「伏兵格殺之(霍光),因廢帝,迎立燕王為天子」的計劃,使自以為「政自己出」大權在握的霍光大為震驚。這一危及統治的謀反事件的出現使得他立刻停止緩和刑罰的調整,如同在對外關係上選擇政敵桑弘羊的主戰主張一樣,在司法上他仍然也採用了桑氏的主張,也即武帝嚴刑峻法的老辦法,將司法重又拉回嚴酷一途,以高壓態勢來鞏固自己的專權地位。進而上行下效,酷吏專斷漸作為一種風氣又捲土重來。此後發生的桑弘羊子桑遷逃亡一案充分體現了這種轉變。此案霍光持刑嚴酷,甚至引起丞相田千秋的不滿,結果把田也牽連進去。此時杜延年再次出面,言「間者民頗言獄深,吏為峻詆,今丞相所議,又獄事也,如是以及丞相,恐不合眾心。群下讙嘩,庶人私議,流言四布,延年竊重將軍失此名於天下也」。在曉以利害的勸說下,霍光雖沒有懲治田,但卻窮治相關官員廷尉王平、少府徐仁等。
在這種司法偏嚴政風的主導下,自元鳳元年至昭帝去世,以至霍光去世的十三年間,我們並未見漢廷繼續有一種類似之前幾年的對司法向寬和方向的調整。秉承霍光「持刑罰嚴」的精神,全國司法始終處於一種嚴酷偏緊的狀態中,「苛暴」的狀況沒有得到改變。此段時間內史料顯示官方沒有一道論及刑罰寬和的詔書即為明證,這與之後的宣、元時期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以至宣帝即位初路溫舒上書,仍然大呼「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今治獄吏則不然,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計歲以萬數」。而《漢書·刑法志》對這時的司法狀況亦無一點記載,這種沉默其實也正是此段時間尚繼承武帝酷吏政治而無所改作的表現。
當然,我們也應有這樣的認識:此時的司法已經不是武帝酷吏政治的重演。就其程度來講,由於霍光仍較重視社會經濟的調整,恤農措施較多,百姓漸入安居,社會逐漸穩定,正如《漢書·田千秋傳》言此段時間「國家少事,百姓稍益充實」,這些狀況導致犯罪的條件和可能性大為減少,自然犯罪也應較武帝時期為少,故司法應不及武帝時期嚴酷。然而已進行數年的司法改革自此中斷。這是武帝酷吏政治的一個餘緒,顯然也是一種歷史的停步。
本節最後筆者再來談一下霍光對「守文」即儒家政治的態度。這裡又涉及另外一個問題:霍光與鹽鐵會議賢良、文學是一種什麼關係?學術界一般認為鹽鐵會議是霍光在與桑弘羊的鬥爭中利用賢良、文學來攻擊桑弘羊。如郭沫若認為霍光「為了擴大自己的勢力,所以要利用民間的力量來反對(桑弘羊),賢良和文學那一批人就是霍光所利用的人……(鹽鐵會議)事實上是大將軍霍光與桑弘羊的內鬥」;徐復觀論曰「霍光在政策上要假藉此次辯論來壓倒桑弘羊」;田文指出賢良、文學「受霍光支持而與桑弘羊對立」。這些說法已被大多數學者所認可,筆者也贊同。霍光與賢良、文學在反對桑弘羊這一點上是有共同點的,這是他們在鹽鐵會議上進行合作的基礎。但需要指出的是,透過這層合作我們須看到雙方在政治主張上卻又有著根本的差別,而這種差別又直接決定了霍光對「守文」的態度,這一點則多為學術界所忽視。下面來具體分析這個問題。
問題的關鍵在霍光本人對儒學的態度。霍光本人不是儒生出生,沒有系統接受過儒家經典的教育,受儒學影響小,也未見其對儒學有明顯的興趣與熱愛。有兩件事情可以側面表明這一點:一為始元五年假冒衛太子事件,京城一時人心浮動。京兆尹雋不疑以《春秋》之義距而不納並收捕假冒者,及時平息了事件。霍光得知後「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經術明於大誼』」;另一事為昭帝去世昌邑王被迎立後,「以儒顯名」的經師夏侯勝根據陰陽災異成功預測昌邑王不久將被廢,此事又使霍光「大驚,以此益重經術士」。這兩件事往往被看做霍光主動靠近儒學、肯定儒學的舉動。筆者認為恰恰相反,一前一後兩件類似事件,體現的是霍光素來對儒學的無知。而且更主要的是霍光在始元五年做了「公卿大臣當用經術明於大誼」的表示後,並未見他開始重用儒者。觀霍光時代的用人,儒生基本上不佔優勢,高層中尤其少儒生。以丞相一職為例,相繼為相的王、楊敞、蔡義等人,除了蔡義「明經,能為《韓》詩外」,都並無經學功底。這些人多出身霍光門下,如楊敞、蔡義以及大司農田延年均「給事大將軍莫府」,為霍光一私人政治集團,完全聽命於霍光。以至當時已有人批評霍光任用蔡義,乃是「置宰相不選賢,苟用可專制者」。
霍光對儒生的態度,正如霍山所言:「諸儒生多窶人子,遠客饑寒,喜妄說狂言,不避忌諱,大將軍(霍光)常仇之。」這才是霍光內心深處的真正態度,與桑弘羊對賢良、文學的譏諷可謂同出一轍。在這種認識下,儒生在霍光時代之不得重用成為定局。我們再來看看後來兩位歷任公卿的著名儒學官員在此時的境況即可知:宣、元時《五經》名儒,主持石渠會議的帝師蕭望之,在霍光秉政時「好學,治《齊詩》,事同縣後倉且十年。以令詣太常受業,復事同學博士白奇,又從夏侯勝問《論語》、《禮服》。京師諸儒稱述焉」,已頗有名氣,卻被霍光所「獨不除用」,雖然以射策甲科為郎,但卻只得到一個「小苑東門候」的卑微官職,長期被壓抑淹沒;宣帝時名相魏相「少學《易》,舉賢良」,一度出任河南太守,也被霍光找機會下獄。而參加鹽鐵會議的六十餘位賢良、文學儒生,也只是在會後給他們一個「列大夫」的虛銜不加重用,使這些人大多埋沒無聞,並無在歷史上留下更多的事迹與影響。這些史實都是霍光不重儒的最好註解。這種局面直到宣帝即位,霍光稍稍讓權,才被已傳五世之學的「鄒魯大儒」韋賢為相打破,然韋賢已年七十餘,亦不能多有禮樂文治之建設。而這種狀況也就決定了霍光時代也不可能完成政治向「守文」的轉變。
平心而論,霍光秉政期間關注民生,積極調整、鞏固,使虛耗的國家逐漸恢復,「百姓充實」,這些舉措與儒家的民本觀是一致的。惟其如此,賢良、文學與霍光在這一點上找到了共同點,成功地進行了鹽鐵會議的合作,在會上充分打擊了桑弘羊一派。但霍光目光短淺,並沒有一種對當時大勢所趨的儒家禮樂文教政治的充分認同,適時將儒生逐漸吸取到自己的政治架構中,反而長期將他們排斥在外。這樣一來,雙方的合作必定不能維持,矛盾衝突也就不可避免。
首先,這種衝突在鹽鐵會議上即有所體現。賢良、文學儘管與霍光有合作受其支持,但他們從儒家學理出發,秉著「發憤懣,刺譏公卿,不畏強御」的原則,除了猛烈抨擊桑弘羊的政治主張外,對霍光也已流露出不滿。文學在《未通》中論當時力役之重後言:「周公抱成王聽天下,恩塞海內,澤被四表,矧惟人面,含仁保德,靡不得其所。《詩》云:『夙夜基命宥密』。陛下富於春秋,委任大臣,公卿輔政,政教未均,故庶人議也。」。這段話對了解賢良、文學對霍光的態度十分關鍵。而我們須與另一段材料配合理解,《霍光傳》載:
征和二年……上(武帝)年老,寵姬鉤弋趙婕妤有男,上心欲以為嗣,命大臣輔之。察群臣唯光任大重,可屬社稷。上乃使黃門畫者畫周公負成王朝諸侯以賜光。後元二年春,上游五柞宮,病篤,光涕泣問曰:「如有不諱,誰當嗣者?」上曰:「君未諭前畫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
在武帝看來,讓霍光輔佐昭帝應堪比周公輔成王。這個「周公」的比喻在當時應流傳甚廣,為人所熟知。但文學在上述發言中卻是先讚揚了一番周公輔成王之功,卻又轉過來批評當時「委任大臣,公卿輔政,政教未均」,這話實有弦外之音。聯繫《霍光傳》有昭帝「遂委任光」的記載,可見此處的「委任大臣」不是在說桑弘羊,而是明確指向霍光。文學的這番話認為霍光並沒有成功擔負起武帝托其輔佐昭帝的重任,反而造成了一個政教不均、庶人橫議的局面,對霍光的不滿十分顯然。所謂「政教」,聯繫文學在《授時》篇言「王者設庠序,明教化,以防道其民,及政教之洽,性仁而喻善」,顯然是涉及儒家政治的概念。這是賢良、文學對霍光不能「含仁保德」,行儒家禮樂文教之政的批評。又聯繫蕭望之也在桑弘羊被誅後進言霍光「士見者皆先露索挾持,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禮」。可見當時一輩儒生對霍光這個「周公」是普遍不滿的。而班固在《霍光傳》贊里評價霍光「不學亡術,暗於大理」。所謂「不學」,即不學儒家之學,所謂「大理」,也即是儒家之理,這句話代表了東漢儒家對霍光的基本意見。可見儒者對霍光評價之低。
其次,我們只有理解霍光與賢良、文學在政治思想上的這種根本差異,才能更準確地理解霍氏在霍光去世後被迅速族誅一事。筆者注意到在霍氏敗亡過程中,時歷任御史大夫,丞相的魏相,「在協助宣帝摧毀霍氏勢力上,發揮了重要作用」。霍光去世後,宣帝「思其功德,以其子禹為右將軍,兄子樂平侯山復領尚書」,繼續重用霍氏子孫。時任御史大夫的魏相即通過平恩侯許伯上封事主張對霍氏子孫要「損奪其權,破散陰謀」,首開削奪霍氏之權的主張。其後又再度借平恩侯上書去副封之制,架空領尚書事的霍山。此後,魏相為相,積極進行各項改革,正如霍山所言「盡變異大將軍時法令,以公田賦與貧民,發揚大將軍過失」。並不斷削奪霍氏權力,使霍氏對他又怨又懼,最終鋌而走險,「謀矯太后詔,先召斬丞相,然後廢天子」,結果事敗被族誅。觀霍氏敗亡過程,完全是在魏相策划下進行。而據王利器先生考證,參加鹽鐵會議的賢良、文學,「在《漢書》唯一有傳可查的,僅有魏相其人」。魏相曾被霍光投入監獄,而其人學《易》出身,「明《易經》,有師法」,是漢代《易》學史上的重要人物,正如有些學者指出他「平生所持學術觀點,應屬儒家範疇」。筆者認為,魏相誅滅霍氏並非一種偶然行為,也並非只是一次簡單的權力鬥爭,而是儒生集團對霍光的最後總攻。儘管此時霍光已去世,但霍光對儒者的排擠及對儒家政治的長期排斥,使得魏相為代表的一大批儒生無論從個人進退還是政治立場出發,都對霍氏毫無好感。在儒學的政治影響越來越大,而霍氏子孫陷入「驕奢放縱」不斷墮落的狀況下,更加堅定了他們要把霍氏徹底扳倒的決心。而通過此事,儒家政治在被霍光長期壓制後終於掃清了障礙,為其後在宣、元時期逐步走上政治舞台的主角,使漢代政治完成向「守文」的轉變打開了大門。
五、總結
本文以對武帝政治三大範疇的構建為基礎,重新審視了《輪台詔》在政策轉折及根本政治指導思想轉變上的局限性,又進一步探討了鹽鐵會議在武帝政策轉折中的重要地位。並具體地從霍光主政時期的歷史演變來證明這種政策轉折並不存在明顯的拐點,而表現為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霍光政治雖沿襲《輪台詔》精神多重民生,但在主要政策上對武帝舊政實多有承襲,這個時代基本上還是一個籠罩在武帝政治陰影下的時代。對武帝舊政的大規模改革及根本統治指導思想的轉換在宣帝親政後才陸續展開,至元帝時達到的高潮。如興利政策方面,初元五年(公元前44)夏四月,元帝下詔罷鹽鐵官可謂才進行了根本性改革。對匈奴政策方面,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59),「匈奴單于遣名王奉獻,賀正月,始和親」,雙方真正了實現和親,至甘露三年(公元前51)匈奴呼韓邪單于內附向漢稱臣,雙方開始了長時期的和平共處。酷吏政治方面,霍光去世宣帝親政後即開始邁出步伐,地節三年(公元前67)十二月,新設廷尉平一職平理冤獄,正如宣帝詔書所言:「夫決獄不當,使有罪興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傷之。今遣廷史與郡鞠獄,任輕祿薄,其為置廷平……其務平之,以稱朕意」。地節四年五月,又下詔廢除親屬相匿相坐之法。宣、元時代,對司法領域的全面調整成為了政治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我們從《宣帝紀》《元帝紀》里大量詔書關於司法緩和、寬大、公平的強調及具體措施中就可以明顯地看到改革前所未有的力度。至於儒家政治思想,則在「好儒術文辭」的元帝在位時得到了上下的普遍認同,元帝上任後「徵用儒生,委之以政」,儒者紛紛登上政治舞台,貢禹、王吉、匡衡等儒者受重視。匡衡「宜一曠然大變其俗」,要求從根本上以禮樂教化之治改變社會風貌,「覽《六藝》之意,察上世之務,明自然之道,博和睦之化,以崇至仁,匡失俗,易民視」的政治主張為官方認可,儒家政治真正開始成為政治的主導,並持續近兩千年。
對這一歷史過程的考察使筆者深切地認識到,歷史的發展往往不是一蹴而就,也往往不是線性的,而是充滿了曲折、反覆、停步甚至倒退的漫長進程,這正如錢穆先生所言「歷史之變以漸不以驟」。關於武帝政策的調整與轉折,《輪台詔》僅僅是一個有限的開始,遠未到達高潮,更沒有完成。我們既不能完全否定其在政策轉折上的開先之功,也不可以「畢其功於一役」的心態將這個漫長的轉換任務全部歸功於它。
本文原刊於《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2期。 感謝作者授權發布。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釋無法顯示,如需查看,請閱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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