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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他媽的怎麼又初戀了?

舊文回顧 · 民國系列

汪曾祺,你他媽的怎麼又初戀了

不知為什麼,

當代作家的文字普遍走粗糙風,

談起文雅,還需懷念民國的文人。

比如說汪曾祺。

他的文字苦情又唯美

我一直都錯怪 ,

是你帶走了一切。

其實一切本來就會離開,

只有你如約而來。

無聊是對慾望的慾望,

我的孤獨是認識你的孤獨。

不知道還以為是安妮寶貝

若我在臨水照影里,想起你,

若我在柳枝新綠前想起你,

若我在一切無從說,

說不好的美麗里想起你,

我在那一切陶醉里,已非自醉,

你可曾感受到,遙遠的舉杯致意。

逝去的從容逝去,重溫的依然重溫,

在滄桑的枝葉間,

折取一朵明媚,簪進歲月肌里,

許它疼痛又甜蜜,許它流去又流回,

改頭換面千千萬,我認取你一如初見。

比顧城還要純純噠

在黑白里溫柔地愛彩色,

在彩色里朝聖黑白。

浮雲一別後,流水十年間。

曾經知已再無悔,已共春風何必哀。

虔誠地呼喚風。

那一刻,

人與天有種神秘又真誠的交流。

光才是現實世界,

而樹木不過是用來反映和折射光線的間隔物。

願你自己有充分的忍耐去擔當,

有充分單純的心去信仰。

比QQ空間還要痴情三分

如果你來訪我,我不在,

請和我門外的花坐一會兒,它們很溫暖,我注視它們很多很多日子了。

它們開得不茂盛,想起來什麼說什麼,沒有話說時,儘管長著碧葉。

你說我在做夢嗎?人生如夢,我投入的卻是真情。

世界先愛了我,我不能不愛它。

只記花開不記人,你在花里,如花在風中。

那一年,花開得不是最好,

可是還好,我遇到你;

那一年,花開得好極了,

好像專是為了你;

那一年,花開得很遲,

還好,有你。

連瓊瑤阿姨都繼承其衣缽?

真的是很當心很當心,

很不舍很不舍,

一件衣服和人的陪伴,

沒有一件衣服可以穿到老,

沒有一個人可以好到盡頭,

有時候會很絕望地這麼想,

於是,

在「願得一人心,白頭不相離。」

這樣的字句里,感動。

我能看到你,

我們還在彼此倆倆注視,

我們彼此好好的,

這是何其溫暖的事。

及早收尾,才可能美?

接下來,

我們欣賞一下老汪筆下的梔子花,

一定也很哀傷唯美,男默女淚。

摘自《人間草木》

好吧,實不相瞞,其實文雅的汪曾祺也有鮮為人知的另一面。

比如,特別愛說髒話,在寫作中用「他媽的」挺多的。引老舍的話抱怨外國人不懂飲茶,就用了這個詞。給朋友的信里,說「我到某地去講他媽的學」,也是。

老舍先生一天離不開茶。他到莫斯科開會,蘇聯人知道中國人愛喝茶,倒是特意給他預備了一個熱水壺。可是,他剛沏好一杯茶,還沒喝幾口,一轉臉,服務員就給倒了。老舍先生很憤慨地說:「他媽的!他不知道中國人喝茶是一天喝到晚的!」

摘自《尋常茶話》

偶爾到三里河去,想看「今雨茶莊」還在不在,沒找到。

問問老住戶,說:早沒有了!

茶葉店掌柜的呢?

死了!叫紅衛兵打死了!

幹嗎打他?

說他是小業主;養花養魚是『四舊』。老伴沒幾天也死了,嚇死的!

這他媽的文化大革命!這叫什麼事兒!

摘自《徐老師很懶不想查了》

有一個中學的語文教員帶著學生去游長城,回來後要每個人寫篇遊記。有個學生只寫了一句話:

長城啊,真他媽的長。

摘自《徐老師很懶不想查了(2)》

「這他媽的什麼時代」

摘自《徐老師很懶不想查了(3)》

罵歸罵,老汪寫文章還怪好玩的,柔情似水。

老汪多情,據不完全統計,光是初戀就寫了十幾次,每次還都不一樣。

比如這篇《水果店》,果蔬秋濃,撲面而來,一臉的情懷。

真是一段萌萌噠初戀呢,

少年老汪之煩惱。

可惜沒過一會兒,老汪又初戀了,

還有老爸當參謀。

父親是個很隨和的人。我十七歲初戀,暑假裡在家寫情書,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幾歲就學會了抽煙喝酒。他喝酒,給我也倒一杯。抽煙,一次抽出兩根他一根我一根。他還總是先給我點上火。我們的這種關係,他人或以為怪。父親說「我們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摘自《一輩古人》

後來,在小說里把自己當小和尚,

丫他媽的又初戀了。

她挎著一籃子荸薺回去了,在柔軟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腳印,明海看著她的腳印,傻了。五個小小的趾頭,腳掌平平的,腳跟細細的,腳弓部分缺了一塊。明海身上有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感覺,他覺得心裡痒痒的。這一串美麗的腳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亂了。

摘自《受戒》

這次他的初戀對象叫英子,

聽名字就知道是一個清純美少女。

小英子忽然把槳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邊,小聲地說:「我給你當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說話呀!」 明子說:「嗯。」 「什麼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聲地說:「要!」 「你喊什麼!」 明子小小聲說:「要——!」

摘自《受戒》

老汪一屆天生情種,

沒玩沒了的初戀,

我們乾脆別聊他了。

現在談點兒文學吧。

剛才老汪《水果店》里那段文字,

是不是看著有點眼熟?

是的,

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會抄不會抄。

我們來簡要整理一下原文:

我到過很多地方,

進過很多水果店,

吃過很多蘭州拉麵,

卻只有經過這家時,我正初戀。

然後看看另外一首耳熟能詳的作品:

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

看過許多次數的雲,

喝過許多種類的酒,

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摘自沈從文寫給張兆和的情書)

看來寫字終歸是有套路可循的,就連老汪自己也表示:

如果平日留心,積學有素,就會如有源之水,觸處成文。否則就會下筆枯窘,想要用一個詞句,一時卻找它不出。 語言是要磨練,要學的。

所以,同學們,加油哇!

下次抄論文寫報告都學著點兒。

【番外】

每天徐老師都只顧玩耍,被同事恥笑,說你適合去做八卦。

不高興,很悲傷,接下來我必須用實力來證明我自己!

我們來聊聊沈從文的八卦!

先重溫一下他的情書鬼話:

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

看過許多次數的雲,

喝過許多種類的酒,

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好美,心都碎了。

但真相還原就不美了,詩人最愛撒謊。

沈從文沒讀過什麼書,在北京也找不到工作,基本就是一北漂。

窮到支離破碎的時候,乾脆賭一把,給胡適寫信借錢。

誰想到胡適不光是大文豪,還是一不折不扣的土豪。

胡適不僅借錢給小沈同志,還給他介紹工作,教書。

沈從文當上老師以後也沒閑著,

眼光很高,看上了校花張兆和。

張兆和乃大家閨秀,就是皮膚有點黑,當時人稱黑珍珠。

為了把黑珍珠追到手,沈從文寫了一坨又一坨的情書,

但張兆和寧死不屈,因為她收過的情書已經攢了一麻袋。

她甚至把每一個追求者都起了個朗朗上口的昵稱:「癩蛤蟆」

據說沈從文是癩蛤蟆十八號。

(忘了具體數字了)

後來沈從文堅持不要臉的騷擾張兆和,

張兆和忍無可忍,拿著情書去找校招胡適,痛斥沈老師性騷擾。

胡適眼看好基友深陷桃色陷阱,不得不救。

對張兆和說:「我不知道沈老師有木有騷擾你,我只知道他還是很愛你滴!」

後來,倆人結婚了,看皂片↓

不要懷疑徐老師的八卦,

歷史的真實性不容質疑。

不信你看照片,張兆和皮膚是不是真的很黑。

看完了沒,徐老師以前是不是特別純潔...

就這樣,晚安了,美麗的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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