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傳統不能割斷人權共性

文化傳統不能割斷人權共性作者:鄭渝川 標籤:書評2012-05-08 23:40 星期二 晴   文化傳統不能割斷人權共性     文/鄭渝川    本文系鳳凰網讀書頻道「讀葯」書評周刊專稿       (《人權與中國思想:一種跨文化的探索》,(美)安靖如 著,黃金榮、黃斌 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年3月版)    

  美國維斯里安大學哲學系教授安靖如(Stephen C.Angle),精通中文和日文,曾著有多部、多篇有關儒家哲理和政治哲學、德性倫理學、宋明理學、現代中國政治哲學等方面的論著和論文,2006-2007年為北京大學哲學系富布萊特訪問學者。安靖如所著的這本《人權與中國思想:一種跨文化的探索》,求證中國政治實踐、體制改革領域爭議最多的一個命題,即中國官方近年來所稱的人權觀點,是否具有政治哲學上的合法性。    1993年6月,在維也納召開的聯合國人權的大會上,中國政府代表團負責人做了發言,提出了沿襲至今的中國人權觀點,包括兩個要點,第一,由於歷史原因,以及現實的政治、經濟條件和文化傳統,各國可以擁有不同的人權觀念;第二,各國的人權觀念、人權政策都不存在高低之分,任何一國不能要求其他國家遵從自己的標準和模式。      迂迴論證,切中命題核心    「中國人權觀點」與政治理論、文化理論中的多元主義,頗具結構上的相似之處,這正是國外政治、文化、社會諸學科學者認同其表述的原因;而這番觀點因為符合亞洲、拉美、非洲不少國家政府的利益需要,也贏得了共鳴。那麼,作為一名兼具政治哲學與中國文化研究背景的著名學者,安靖如是如何看待並評價「中國人權觀點」的呢?    《人權與中國思想:一種跨文化的探索》一書沒有就上述命題給出直接答案(這可能導致此書中文版無法贏得普遍認同),而是承認了人權在內的諸多政治、文化概念,用多元主義來闡釋,具有方法論上的合理性。安靖如將此書論證的著力點放在了海內外學者、中國國內外公眾忽略的一個方面,也就是中國文化傳統究竟存在多少、哪些與(當代的)「權利」概念相契合的價值理念,以及這些價值理念與「中國人權觀點」是否存在承繼關係。    這樣的論證方式,顯然是迂迴的,也因論證過程的繁複而必然降低讀者的閱讀熱情;但正如安靖如在此書第2、3章中所暗示的,用美國等西方國家既有的人權觀念來與「中國人權觀點」對話,本身就存在詞源概念上的較大分歧,所謂對話,常常就是雞同鴨講,反而可能讓其中一方甚至雙方的誤解分歧擴大化。更為重要的是,「中國人權觀點」的合理性、合法性,與中國文化傳統的承繼關係直接相關。      中國文化傳統與「權利」本意並未分離    19世紀以前,漢語中並沒有一個可以直接翻譯為「rights」的辭彙,但不影響儒家學者闡釋與「權利」相關的概念。安靖如還原了朱熹等宋儒大家的「無欲」說的本貌,認為他們僅僅在否定壞的、誘導人作惡的慾望,而並沒有全盤否認人慾;還進一步指出,黃宗羲、陳確、顧炎武、戴震則不同程度解除了被妖魔化的「人慾」概念,他們均確信,慾望不但無需容忍,還應該擁抱,並視為人獲得福利和道德升華所不可缺少的東西,這些與西方權利話語中的奠基之作,胡果·格老秀斯《論戰爭與和平法》中所說的有很多相似點。因此,可以說,中國古代思想家已經意識到「權利」的基本問題,特別是個人私利、個人慾望的合法性;以及需在包容這些私利、慾望與公共利益(國家利益)之間達成某種平衡。    19世紀至今,中國以及日本的權利話語,與這兩個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實踐一道,都開始與西方產生密切互動,從西方引入思想、制度及物質資源。《人權與中國思想:一種跨文化的探索》第5-7章就此進行了深入闡述。在1949年以前的百多年內,中國權利話語形態與內核發生過多次劇變,從舊式鄉紳、儒生、政客、地主千方百計用儒家經典闡釋民主、權利、自由理念,藉以為地方自治、分治局面提供合法性論證,到新式知識分子將個人權利提升到構建國家獨立主權的高度,系統引進西方政治哲學主流學派觀點。安靖如特別提到了20世紀上半葉的幾個代表人物:一是梁漱溟,已經開始認識到西方權利話語及由此構建的政治理念,存在過度個人主義之弊;二是中國共產黨初期領導人陳獨秀、譚平山等,此二人均認同當代民主的真正精神在於平等和自由,真正的平等要求給予人們平等的機會,而真正的自由意味著要允許人們滿足自己和他人的私慾。    以上兩段所述,均可概括為中國政治、文化傳統的重要內容,既包括中國本土政治、文化傳統對民權、自由、慾望等理念的發育,也包括近代以來救亡圖存的仁人志士(包括馬克思主義者)對西方權利觀念的引入改造。可以說,無論就中國而言,還是其他發展中國家,文化傳統中「權利話語」與西方權利觀念的共性,多於個性;中國權利話語,從來不曾特別是近代以來並沒有與西方斷絕。    此外,《人權與中國思想:一種跨文化的探索》第8章引述的近年來中國憲政、人權等領域的學術成果,就人權性質、範疇等問題的討論,也基本上與歐美國家政治實踐、學術討論中的相關爭議存在相當的相似性。這同樣說明,在中國,構成人權政策的歷史、文化傳統,與歐美國家以及日本,差異性沒有某些人所稱的那麼大。      沒有政治權利,就沒有可靠的生存權    官方版「中國人權觀點」提出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權利同等重要的論述,這要比美國保守主義、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派單單注重政治和公民權利更為全面;但前者真正側重的是「生存權」、「發展權」,認為只有滿足了這兩個選項,才可能為政治等其他權利的滿足創造條件。    從理論上來講,「中國人權觀點」的表述並無不當,但近代以來,文明國家的政治實踐卻告訴人們,生存權、發展權只是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並且,「一個壓制民眾聲音的全權國家不太可能保證生存權的實現……缺乏生存權的政治權利是沒有意義的,但是,生存權利要獲得有效保障卻似乎很可能要依賴於政治權利。」    安靖如還指出,「生存權」並不僅僅是要存在或活著,意味著更完整意義上的生活:擁有食物、住處、衣物、衛生保健,甚至還包括擁有某些參加政治和文化活動的機會。如果就此而言,在房價畸高、房奴遍地、其他年輕人慾做房奴而不可得的今天,在食品藥品等商品質量危機不斷升級強化的今天,在醫療等公共服務缺失、醫患關係尖銳突出的今天,中國人享有「生存權」的狀態當然是不能令人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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