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中國十大清官

中國十大清官

一、狄仁傑

狄仁傑(630年—700年),字懷英,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唐代武周政治家。狄仁傑歷任汴州判佐、并州都督府法曹、大理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寧州刺史、冬官侍郎、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復州刺史、洛州司馬,以不畏權貴、拯救無辜,敢拂君意、體恤百姓,為官清廉、兩袖清風而著稱。天授二年(691年)九月,狄仁傑擔任同鳳閣鸞台平章事,成為宰相。不久就被來俊臣誣陷下獄,平反後貶為彭澤縣令,契丹之亂時被起複。神功元年(697年),狄仁傑再次拜相,任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納言、右肅政台御史大夫。狄仁傑犯顏直諫,力勸武則天立廬陵王李顯為太子,使得唐朝社稷得以延續。久視元年(700年),狄仁傑進封內史,並於同年病逝,追贈文昌右相,謚號文惠,後又追贈司空、梁國公。

二、寇準

寇準(961年—1023年10月24日),字平仲。華州下邽(今陝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詩人。太平興國五年(980年)進士,授大理評事、知歸州巴東縣,改大名府成安縣。累遷殿中丞、通判鄆州。召試學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館,為三司度支推官、轉鹽鐵判官。歷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後兩度入相,一任樞密使,出為使相。寇準為官清廉、兩袖清風。乾興元年(1022年),寇準數被貶謫,終雷州司戶參軍,天聖元年(1023年)九月,病逝於雷州。皇佑四年(1053年),宋仁宗詔翰林學士孫抃撰神道碑,謚「忠愍」,復爵「萊國公」,追贈中書令,仁宗親篆其首曰「旌忠」。故後人多稱「寇忠愍」或「寇萊公」。寇準善詩能文,七絕尤有韻味,有《寇忠愍詩集》三卷傳世。寇準與白居易、張仁願並稱為「渭南三賢」。

三、包拯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貴。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享年六十四歲。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文曲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四、陳希亮

陳希亮(1014年一1077年),字公弼,北宋時期眉州青神(今屬四川)人,祖籍京兆(今陝西西安市)。陳希亮從進士及第開始,為官三十餘年,先後任過知縣、知州、知府、轉運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開封府及朝廷任職,不論是在地方還是京城為官,陳希亮忠於職守,肯為百姓辦實事,開倉賑民,架設汴河飛橋,為平民稱頌。陳希亮嫉惡如仇,不考慮個人的禍福進退,使王公貴人害怕。陳希亮嚴懲貪官污吏,打擊地痞無賴,搜捕盜賊,強令巫師巫婆回鄉務農。由於正直摯誠,因而路有頌聲,在陳希亮每次任滿離境時,父老鄉親都灑淚相送。後因辛勞過度而逝世,享年六十四歲。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平生不為人作行狀墓碑,但卻十分敬佩陳希亮的為人,擔心陳希亮的事迹失傳於後世,而破例寫下《陳公弼傳》。

五、廉希憲

廉希憲(1231年—1280年),字善甫。元代政治家,畏兀兒族。其祖上均為高昌世臣。成吉思汗興兵崛起時,父京布魯海牙投附蒙古。後於燕京(今北京)、真定(今河北正定)任職,接觸到中原文化。廉希憲出生時,正值其父拜燕南諸路廉訪使,遂以官為姓,子孫皆姓廉。廉希憲官至從一品中書平章政事,身居顯位,手握大權,卻一生清貧廉潔,從政剛直不阿,深察民間疾苦,致力除暴安良,為後人稱頌和讚揚。

六、況鍾

況鍾(1383年—1442年),字伯律,號龍崗,又號如愚。江西靖安縣龍岡洲(今江西省靖安縣高湖鎮崖口村)人。宣德五年出任蘇州知府,任職長達十三年。在「仁宣之治」前後,未經科舉,由出身低賤的書吏做到知府,並且政績斐然的官員中,況鍾是其中最著名的一個。況鍾是明代一位受百姓尊敬的清官,蘇州百姓稱他「況青天」,與包拯「包青天」、海瑞「海青天」齊名,並稱為中國民間的三大青天,崑劇《十五貫》,以歌頌況鍾而使其婦孺皆知。《明史·況鍾傳》有較詳細記述。況鍾著述有《況太守集》、《況靖安集》等。

七、海瑞

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賢,號剛峰。廣東瓊山(今屬海南)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經歷了正德、嘉靖、隆慶、萬曆四朝。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參加鄉試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後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推行清丈、平賦稅,並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海瑞得到提升,歷任州判官、戶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寶丞、兩京左右通政、右僉都御史等職。海瑞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築水利工程,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並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萬曆十五年(1587年),海瑞病逝於南京官邸。贈太子太保,謚忠介。關於海瑞的故事,民間廣為流傳。

八、袁可立

袁可立(1562年—1633年),明朝末年以右僉都御使出任登萊巡撫,官至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光祿大夫。袁可立不阿附權貴,敢於為民請命,是明代後期著名的清官。

九、湯斌

湯斌(1627年—1687年),字孔伯,號荊峴,晚號潛庵。河南睢州(今河南睢縣)人,清朝政治家、理學家暨書法家。官至工部尚書,卒謚文正。湯斌一生清正廉明,是實踐朱學理論的倡導者,所到之處體恤民艱,弊絕風清,政績斐然,被尊為「理學名臣」。

十、于成龍

于成龍(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字北溟,號于山。清代山西永寧州(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龍被任命為羅成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全力耕作土地。清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後遷任湖廣黃岡知州,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覲見,後升任江南江西總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兩地巡撫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于成龍在二十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帝讚譽。

推薦閱讀:

中國男人為什麼大多怕老婆?
【新政】中國綠卡降門檻,北京試行華裔卡
中國歷代畫論章法選輯(三)

TAG:中國 | 十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