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傳統的現代意義
一、什麼是書法傳統?
我們現在都在講要繼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這是個大傳統,書法傳統是其中的一個方面。所謂傳統,
「傳」是傳承的意思,「統」則指綱紀、準則。兩個字合起來,傳統是指歷時久遠、世代相傳、共守一定的準則、規範,取得了共識的某種形式及其風尚。當然,隨著時代及條件的改變,它會產生一定的發展變化。那書法傳統是什麼呢?我認為它包括兩大方面:
一是書法的藝術美。這是書法的形式本體。書法具有藝術性,是由實用文字發展起來的一種藝術。它在漢字的創造與實用過程中煉就了藝術美。諸如書信、便條、公告、抄經、詩稿、文稿等,不僅僅是生活信息的記錄與傳遞,同時能給人一種美的享受。
二是書法的精神美。這是書法的精神內蘊。書法不僅給人形式技巧上的審美感受,同時,由用筆、結字、章法、墨法等形式要素共同作用創作出的書法作品,能使人感受到某種精神美。這種精神美反映了書寫者的個性氣質和人文情懷,包括文學、哲學、藝術、政治、經濟、科技等等綜合學養。
這兩個方面相互作用、相輔相成,作為書法傳統的統一體,自古到今傳承有緒,並不斷有所創新、有所發展。
二、書法的藝術美——天生麗質
我們中華民族的先民對漢字的創造,由最初的結繩、刻劃逐步演進到象形文字。我們說中國漢字的造字有六大原則:象形、會意、指事、形聲、轉注、假借。轉注、假借是用字方法的延伸,前面四個則是造字的方法。造字方法中最基本的是象形。在象形的基礎上,會意是兩個以上象形獨體字的合成。指事是在某個象形文字的特定部位加上指事符號,比如「木」字,上面是樹杈、中間是樹榦、下面是根莖;如寫「本」字,就要在
「木」字下面加一橫畫,示意這是根部;「末」字指的是樹梢,所以這一橫加到上面去了。形聲字由一個形符、一個聲符組成,比如江河的「河」字,「水」是形符,「可」是聲符。所以「六書」的基本是象形。象形具有高度抽象的畫意,比如「馬」字,就有馬頭、馬身、鬃毛、四條腿;如接受的「受」字,中間是一葉扁舟,上面一隻手在推,下面一隻手在接。這就是象形字的組合,是會意字。再如「集」字,下面是「木(樹)」,上面是「隹」,就是鳥形,在篆書裡面有一個或三個「隹」也就是一隻或三隻鳥停在木上面是「集」。這種種組合呈現出各種不同的美妙形式,這種形式美感來自於人們對自然法則的認識。漢字的形成過程充分表現出我們中華民族先民的偉大智慧,這種智慧表現為高度的抽象審美能力。早期的文字有很濃的畫意,演變到後來就越來越簡練、概括。最初的字形是一種不規則的象形形態,逐漸變得越來越規範化,濃縮到一個小方塊裡面去,或是正方形的方塊,或扁方形的方塊、長方形的方塊。
[責任編輯:石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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