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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建制沿革歷史

廣西建制沿革歷史

廣西最早納入中國一統政區,始於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 在秦始皇設置的三十六郡中,長沙郡的零陵縣,縣治在今全州縣西南鹹水,轄及今桂東北地區、湖南永州。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攻取嶺南,設置桂林、象、南海等3郡。今廣西地區大部分屬桂林郡、象郡。漢高祖三年(公元前204年),南海郡趙佗擊並象郡、桂林郡建立南越國,今廣西大部分地域屬南越國。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武帝平定南越國後, 今廣西地域主要分屬鬱林、蒼梧、合浦8郡。到漢末,治轄今廣西屬地的郡、縣有2地處桂中、桂西的鬱林郡及其布山、安廣、阿林、廣郁、中溜、 林、潭中、臨塵、定周、增食、領方諸縣,桂南的合浦郡及合浦縣,桂東的蒼梧郡及其廣信、封陽、臨賀、馮乘、富川、荔浦、猛陵、鄣平諸縣,桂東北隸屬零陵郡之零陵、洮陽諸縣。另有治轄今桂林市的始安候國。

三國至南北朝,州、郡、縣三級地方行政建製取代秦漢郡、縣兩級制。然三國兩晉時期,今廣西境內未設置州一級行政建制。治轄今廣西屬地之郡縣為孫吳之交、廣、荊3州及蜀漢之益州統轄,後為晉之交、廣、湘、寧4州所領。到了南朝宋泰始七年〈公元471年),始於今欽州市浦北縣地置越州。隨後又相繼設置桂、南定、安、東寧、黃、龍、石、靜等州,逐步形成今廣西屬地州、郡、縣三級地方行政建制格局。

隋至宋,州、縣或郡、縣兩級制復取代州、郡、縣三級地方行政建制。鑒於南北朝地方紛亂,各自為政,州、郡、縣三級政區非常混亂,「地無百里,數縣並置,戶不滿千,二郡分領,等弊端,隋文帝先廢郡創州、縣二級制,隋煬帝後廢州政郡、縣二級制。治轄今廣西境之州、郡、縣或廢或改,去之大半。隋末僅存始安、永平、鬱林、寧越、合浦等都及其轄縣。唐初亦先廢郡、縣為州、縣二級,天寶復改州、縣為郡、縣,乾元後又廢郡改州。逾宋不變。唯唐始置有羈縻州、縣,宋增置府、軍、監與州、 縣平行。故宋末、治今廣西屬地之行政建制有靜江府及其臨桂、靈川、 興安、荔浦、永福、修仁、義寧、理定、古、陽朔等縣,慶遠府及其宜山、忻城、天河、思恩、河池等縣和富仁、富安等監及溫泉、紆、蕃、述昆、文(轄都黎、芝山等羈縻縣)、安化(轄歸仁、古勞、多逢、長寧等羈縻縣〉、金城 (轄金城、寶安等羈縻縣)、智(轄英羅、蘭江、平林等羈縻縣)、安化上、安化中、安化下、地、南丹、那、東蘭、西蘭等羈縻州,容州及其普寧、陸川、北流等縣,邕州及其宣化、武緣等縣和來安軍及其思明、思恩、左、歸樂、倫、思誠、上思、思同、功饒、婪鳳、員、上石西、萬承、安平、侯唐、歸德、潭、養利、勘、鎮安、泗城、田、奉議、歸化、唐興、睢殿、利、羅博、遷隆、向武、下石西、上映、上隆、果化、都康、全茗、太平、茗盈、鎮遠、懷化、路程、西源、龍、思陵、忠、下雷、凍、武籠、江、恩誠等羈縻州和羅陽、武黎、永康、陀陵、龍川、上林、羅白等羈縻縣,融州及融水、懷遠等縣和樂善羈縻州,象州及其來賓、陽壽、武仙等縣,昭州及其平樂、立山、龍平、恭城等縣,梧州及其蒼梧縣,藤州及其錘津、岑溪等縣,得州及其桂平、平南等縣,貴州及其鬱林縣,賓州及其嶺方、遷江、上林等縣,橫州及其寧浦、永淳等縣,欽州及其安遠、靈山等縣,鬱林州及其南流、興業、博白等縣,廉州及其合浦、石康等縣,賀州及其臨賀、富川、桂嶺等縣,柳州及其馬平、柳城、洛容等縣,全州及其清湘、灌陽等縣。

自元朝到清朝,省、路(府、州、廳)、縣(監、土州縣)三級制又復取代州、縣二級地方行政建制,今廣西一統政區亦由此形成。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朝在今桂林市設立廣西道宣撫司。次年,又改為廣西道宣慰司,上隸同年置的潭州行中書省。至元十八年(1281年),潭州行中書省改為湖廣行中書省,廣西道宣慰司隨之改隸。元貞元年(1295年),廣西道宣慰司又改為廣西兩江道宣慰司。至正二十三年(1863年),廣西兩江道宣慰司改為廣西行中書省。元朝期間,在把部分州、軍相繼改為路、司的同時,還將羈縻州、縣政為土州、縣。是故,元末除全州路及其清湘、灌陽兩縣,欽州路及其安遠、靈山兩縣和廉州路及其合浦、石康等縣仍隸湖廣行中書省外,今廣西屬地大多為廣西等處行中書省及其路、州、司所轄。計有:靜江路及臨桂、興安、靈川、理定、義寧、修仁、荔浦、陽朔、古、永福諸縣,南寧路及其宣化、武緣等縣,梧州路及其蒼梧縣,潯州路及其桂平、平南等縣,柳州路及其柳城、馬平、洛容諸縣,太平路及其崇善、陀陵、永康、羅陽、華陽等土縣和太平、思誠、養利、安平、萬承、全茗、鎮遠、思同、茗盈、龍英、佶倫、結安、左、都結等土州,思明路及其思明、上思、忠、上石西、下石西、江(領羅白土縣)、遷隆、思陵等土州,田州路及其上林、富勞等土縣和恩恩、果化、 向武、奉議、上隆、歸德、都康等土州,來安路及其羅博、調城、推殿、歸樂、路城、唐興等土州,鎮安路及其歸順、安德、上映等土州,平樂府及其平樂、恭城、立山、龍平等縣,龍州萬戶府及其上下凍土州,橫州及其寧浦、永淳等縣,容州及其普寧、北流、陸川等縣,融州及其融水、懷遠等縣,象州及其陽壽、來賓、武仙等縣,藤州及其鐔津、岑溪等縣,貴州,賓州及其嶺方、上林、遷江等縣,鬱林州及其南流、興業、博白等縣,賀州及其臨賀、富川、懷集等縣,慶遠南丹溪洞等處軍民安撫司及其宜山、忻城、天河、思恩、河池等縣和南丹、那、文、安化中、安化下、地、福、永、延、峽江、三旺、東蘭、西蘭、鸞、安習、忠、芝山、荔波等土州。

明初改路為府。洪武九年(1376年),為了強化中央集權,克服地方權力過分集中,嚴防地方割據,明王朝廢撤行中書省,代之以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實行行政、司法和軍事三司並存,三權分立,互不統屬,自成體系。而在少數民族地區的行政區劃,依舊推行土製。初設宣慰司、招討司、安撫司、長官司等行政建制,隸屬行中書省,由吏部驗封土官執政。其後逐步以土兵相制,半隸武選。至嘉靖九年(1530年),實行軍、政分制,宣慰司、宣撫司、安撫司、招討司、長官司等遂為軍事建制,隸屬都指揮使司。而設土府和土州、土縣等為行政建制,隸屬承宣布政使司,其層級地位與流府州縣大致相當。其中,個別兼管軍事者則稱軍民府、長官司、土巡檢司。綜觀明朝,廣西行政區劃變動較大。(一)海北海南道宣慰使司之划進划出。洪武二年(1369年)三月,原隸湖廣行中書省的海北海南宣慰使司,改隸廣西行中書省,使今欽州市和北海市(時為欽州、廉州),首次列入今屬廣西的版圈內。是年六月,又析出海北海南道宣慰使司改隸廣東行中書省。(二)全州等今桂東北地區始歸廣西。洪武二十七年(1894年),原隸湖廣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永州府之全州及其灌陽縣,正式劃人廣西承宣布政使司,以圖近便管轄。此後,桂東北地區一直為廣西政區的重要組成部分。(三)改路為府或降府為州,調整二級政區。洪武年間,廣西相繼將元朝的二級政區----路改為府,隨後又將部分府改為隸屬府的散州,並陸續將部分土州改為直隸承宣布政使司的直隸州。明末今屬廣西的二級政區建制,較之元朝減少3個。(四)「改土歸流」大起大落。從數量上看,明朝廣西土製建置增減互見,減大於增。洪武年間,先後裁撤20多個土州,或並人土府州,或劃歸流州縣。部分土府、州、縣也先後改流。嘉靖 (1522年至1566年)年闊,王守仁為平息內亂、削弱土製,因襲「眾建寡力」之策,將思恩、田州分析增置為28個土司。其後,這些土司或自行銷聲匿跡,或為其他州縣吞併,始終可考者不及半數。至明末,可考今屬廣西的土府、土州、土縣、土司較之元末減少三分之一。明末廣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領轄桂林、平樂、南寧、思恩、梧州、潯州、柳州、思明、太平、鎮安、慶遠等11個府,歸順、憑祥、向武、都康、龍州、江州、思陵、灑城、田州等9個直隸州,安隆1個直隸長官司。廉州府時隸廣東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因此明末治所及轄域均在今廣西境內的有12個府、9個直隸州及1個直隸長官司,下轄50個縣、12個散州、25個土州、4個土縣、11個土司及3個長官司。

清朝時期的廣西行政區劃,基本沿襲明制。但在三個方面變動較大:其一,調整劃定黔、桂及中越邊界現行界線:(1)順治十六年(1659 年),明確劃定曾一度為黔管轄之安隆歸廣西管轄;(2)雍正五年(1727年)八月,以紅水何為界劃定黔桂邊界,江南屬廣西,江北屬貴州;(3)雍正十年(1732年)四月,析出廣西慶遠府之荔波縣改隸貴州都勻府;(4)乾隆三年(1738年)七月,析出廣西羅城縣之賈廷等14個寨劃歸貴州黎平府之古州廳,同時將古州廳之團洞等4寨劃歸廣西羅城縣;(5)光緒年間,先後分別與越南劃定中越邊界,並立界碑。其二,改土歸流甚於明朝,增設廳、州加強對少數民族地區之控制,清末所有未改流土屬行政建制分別由有關廳、州、縣承審。其三,非政區即「道"對行政區之聯繫控制明顯加強。先後增設的桂平梧道、右江道、左江道、太平歸順道等4 道全部控制廣西所有的府、直隸廳和直隸州。故清末,廣西行省計轄11個府、2個直隸廳、2個直隸州、8個散廳、15個散州、49個縣、1個州判、25個土州、4個土縣、10個土司及3個長官司,轄及今南寧、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百色、河池等地市全部區域。此外,清朝廣東行省的廉州府和欽州直隸州轄及今北海、欽州、防城港等市之大部區域。

1840年—1949年

民國曆亂,戰爭頻仍。作為地方政治重要一環之行政區劃,設撤分合往往以軍事目的為優先考慮。故而各級行政區劃難免受軍事勢力左右,尤以舊、新桂系軍閥主政廣西為明顯不同的前後兩個時期。前期自民國元年(1912年)至民國13年,系由陸榮廷為首的舊桂系操縱,倚靠北洋政府,行政區劃類同全國,秉承省、道、縣「虛三級制"。後期自民國14年至民國38年,系由李宗仁為首的新桂系主政,推行省、行政督察區、縣等三級制,是以有民團區、行政監督區等軍政合一之准行政區劃設於省、縣兩級之間逾10年。故民國時期廣西行政區劃,一級政區----省的建制始終不變。二級政區或准政區-----道、市、民團區、行政監督區、行政督察區等先後推行,設撤因革次第變更,各個時期全省分設轄區6個至16個不等。三級政區-----縣之析置頻繁,新縣倍增,隸屬多變。所置新縣,民國17年前以舊府、廳、州改置和改土歸流並置居多。此後多因調整各縣行政區域而增置。故使全省領縣由清末之49個一度增加到100個(含設治局)。期間,部分縣名時有更易,部分縣治時有遷移,部分縣界時有改劃,部分插花飛地和有礙管理之區域互見劃撥調整。此外, 民國時期廣西尚有首創梧州、桂林等建制市,開廣西現代城市建制之先 河;縣之析置先行調整後報請核准,期間相隔數月甚至數載,更有極少數未經呈准而一直施行者,完成改土歸流,於民國17年以前將清末承襲而來的42個土州、土司、土縣和長官司等土屬行政建制一律改土歸流, 從而結束了自唐宋以來廣西地方行政建制土流並行之歷史。

及至民國38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廣西省共劃分為15個行政督察區,1個市、99個縣。具體如次:桂林市,治桂林;

第一區,治八步,轄賀縣、信都、懷集、鐘山、富川等5個縣,

第二區,治柳江,轄柳江、柳城、榴江、中渡、遷江、忻城等7個縣,

第三區,治蒼梧,轄蒼梧、藤縣、容縣、岑溪等4個縣,

第四區,治邕寧,轄邕寧、永淳、橫縣、賓陽、上思、同正、扶南、綏淥等8個縣,

第五區,治百色,轄百色、田西、西隆、西林、凌雲、回東、田陽等7個縣,

第六區,治靖西,轄靖西、鎮邊、天保、鎮結、龍茗、向都、敬德等7個縣;

第七區,治龍津,轄龍津、上金、左縣、崇善、思樂、明江、寧明、憑祥、養利、雷平、萬承等11個縣,

第八區,治興安,轄興安、全縣、灌陽、資源、靈川、義寧、永福、臨桂等8個縣;

第九區,治鬱林,轄鬱林、博白、興業、陸川、北流等5個縣,

第十區,治宜山,轄宜山、天河、思恩、宜北、河池、南丹等6個縣;

第十一區,治武鳴,轄武鳴、上林、隆山、都安、隆安、那馬、果德、賓士等8個縣,

第十二區,治鳳山,轄鳳山、天峨、樂業、萬岡、東蘭等6個縣;

第十三區,治桂平,轄桂平、平南、武宣、來賓、象縣、貴縣等6個縣;

第十四區,治平樂,轄平樂、恭城、昭平、蒙山、修仁、荔捕、陽朔等7個縣;

第十五區,治融縣,轄融縣、三江、百壽、龍勝、羅城等6個縣。

此外,在今廣西地域內的還有廣東省第八行政督察區,治合浦,所領7縣中,有4縣在今廣西境內,即合浦、欽縣、防城、靈山。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廣西行政區劃經歷由普通省建制到民族區域自治建制等兩個重要發展階段。

1949年底至1957年6月,廣西省縣市大調整和民族區域自治的初步形成。

解放之初,廣西省劃轄桂林市和南寧、梧州、桂林、柳州、平樂、鬱林、武鳴、龍州、慶遠、百色,等10個專區的99箇舊縣。此後,行政區劃大致遁著5個方面進行調整:(一)增置省轄市。1950年元月,置梧州市於蒼梧縣城。次月,置南寧市於邕寧縣治。同年,又置柳州市於柳州。1952年3月8日,廣西省又劃轄原屬廣東省的北海市。(二)設撤或更改專區、地區。1950年,慶遠專區更名宜山專區。次年1月25日,撤銷武鳴專區。7月9日,梧州、鬱林2個專區合併為容縣專區。1952年3月8日,原由廣東省委託廣西省代管的欽廉專區劃歸廣西省管轄。8月11日,南寧、欽廉、龍州等專區分別更名賓陽專區、欽州專區和崇左專區。次年4月23日,賓陽、崇左兩專區合併置邕寧專區,並撤銷柳州專區。1954年, 又撤銷邕寧專區。次年5月31日,復析出欽州專區劃歸廣東省管轄,並更名合浦專區。1956年3月2日,百色、宜山兩個專區改為地區。(三)設立省級以下自治區(州、縣)。1951年8月19日,撤銷龍勝縣,設立龍勝各族自治區(縣級),首開當代廣西縣級以上民族區域自治之先例。次年8月11日,撤銷隆林縣,設立隆林各族自治區(縣級)。同年11月28日,撤銷三江縣,設立三江侗族自治區(縣級)。12月9日,又設置桂西僮族自治區(行政公署級)。1953年4月23日,再增置大瑤山瑤族自治區和大苗山苗族自治區(均為縣級)。同年10月,隆林各族自治區更名為隆林各族聯合自治區。1955年9月18日,龍勝各族自治區、大瑤山瑤族自治區、隆林各族聯合自治區,三江侗族自治區和大苗山苗族自治區均更名為自治縣。同月21日,撤銷都安縣,設置都安瑤族自治縣。9月,設立巴馬瑤族自治縣。次年3月2日,桂西僮族自治區更名為桂西僮族自治州。至此,廣西省計轄1個自治州、7個自治縣。(四)設撒或合併縣,廣西省大規模地調整縣級行政區劃,始於1952年。首先是原廣東省欽廉專區所屬的合浦、欽縣、靈山、防城等4個縣,於1952年3月8日正式劃歸廣西省管轄,而廣西省懷集縣,亦正式劃歸廣東省管轄。同年8月11日,廣西省裁撤萬岡、西林、修仁、義寧等4個縣,還將31個縣合併為13個縣,並從合浦縣析置浦北縣。具體是:憑祥、明江、寧明3個縣合併置鎮南縣,雷平、萬承、養利3個縣合併置大新縣,龍茗、鎮結、向都3個縣合併置鎮都縣,左縣與崇善縣合併置崇左縣,上金、龍、津2個縣合併置麗江縣,扶南、綏淥、同正等3個縣合併置扶綏縣,隆山、那馬兩縣合併置馬山縣,敬德、天保兩縣合併置德保縣,凌雲、樂業兩縣合併置凌樂縣,賓士、果德兩縣合併置平果縣,思恩、宜北兩縣合併置環江縣,賀縣、信都兩縣合併仍稱賀縣,中渡、榴江、容3個縣合併置鹿寨縣,合浦縣析出北半部另置浦北縣。次年4月23日,又撤銷百壽縣,其行政區域並人永福縣,撤銷資源縣,其行政區域分別併入全縣和興安縣,撤銷富川、鐘山2個縣,合併置富鍾縣,撤銷興業縣,其行政區域分別劃歸貴縣和鬱林縣;撤銷天河縣, 其行政區域並人羅城縣;撤銷武宣、象縣2個縣,合併置石龍縣,撤銷永淳縣,其行政區域分別並人橫縣、邕寧、賓陽3個縣,撤銷鎮南、思樂兩縣,合併置寧明縣,撤銷遷江縣,其行政區域併入來賓縣,融縣因與本省容縣同音,改稱融安縣;麗江縣因與雲南省麗江縣同名,改稱龍津縣。1954年6月15日,再撤銷靈川縣,其行政區域並人臨桂縣。同時,恢復資源縣建制。次年6月至7月,廣西省復析出欽縣、靈山、防城、合浦及浦北等縣,劃歸廣東省管轄。經這幾次調整,加上7個民族自治縣之設置,全省從解放初期的99個縣減少到70個縣。(五)調整劃撥省際及市縣行政區劃。除市、縣設撤時所屬行政區域互有劃撥變更外,這個時期還重點整理析划了廣西省與湖南省之間及省內市縣之間的插花飛地、共管屬地及權屬不清之地,使省、市、縣所轄行政區域漸趨合理,界線更加清晰。此外,這個時期縣以下行政建制主要以區、鄉、鎮為主。

1957年7月,廣西僮(壯)族自治區的設立,廣西進入全面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時期。與此同時,行政區劃的調整也日益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撤銷廣西省,設立廣西僮族自治區,以原廣西省行政區域為其行政區域。1965年10月12日,國務院又批准,廣西僮族自治區更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

在實行全廣西民族區域自治的同時,廣西僮(壯)族自治區市縣行政區劃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其一,專(地)區的廢改。1957年12月20日, 撤銷桂西僮族自治州和百色、宜山兩地區,分別設立邕寧專區、百色專 區和宜山專區。次年7月19日,又撤銷平樂、容縣兩專區,分別設立梧州、玉林兩專區。同時,宜山專區更名為柳州專區。11月14日,邕寧專區更名為南寧專區。1965年5月18日,增設河池專區。同年6月26日,又設立欽州專區。1971年,南寧、柳州、桂林、梧州、玉林、欽州、百色、河池等專區均改為地區。1994年6月28日,撤銷欽州地區;1997年2月27日, 撤銷梧州地區,設置賀州地區;同年4月22日,撤銷玉林地區,1998年8月27日,撤銷桂林地區;至1998年底,全自治區僅存6個地區。其二,自治州、縣之設撤。1957年12月20日,撤銷桂西僮族自治州。

1965年6月26日,廣西增劃轄原屬廣東省的欽州僮族自治縣和東興各族自治縣,並於同年7月27日撤銷欽州僮族自治縣。次年4月8日,大苗山苗族自治縣更名為融水苗族自治縣,大瑤山瑤族自治縣更名為金秀瑤族自治縣。1978年12月25日,東興各族自治縣更名為防城各族自治縣。

1983年8月30日,撤銷富川、羅城兩縣,分別設立富川瑤族自治縣和羅城仫佬族自治縣。1986年11月1日,撤銷環江縣,設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次年12月,又設立大化瑤族自治縣。1990年2月3日,撤銷恭城縣,設立恭城瑤族自治縣。至此,全自治區計轄13個民族自治縣。其三,撤地、縣改市。為了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推動城市化進程,進入80年代以來,廣西積極從事撒地、縣改市工作。繼1981年6月29日設立合山市(縣級)以後,廣西先後撤銷欽州、河池、百色、玉林、貴縣、宜山、北流、桂平、岑溪、東興、賀縣等縣,分別設立欽州、河池、百色、玉林、貴港、宜州、北流、桂平、岑溪、東興、賀州等市。同時,原由欽州地區管轄的北海市改由自治區直轄,並撤銷防城各族自治縣,設立防城港市(地級),撤銷欽州地區和縣級欽州市,設立地級欽州市;撤銷貴縣設立地級貴港市,撤銷玉林地區和縣級玉林市,設立地級玉林市,使自治區轄市達9個,縣級市10個。布局合理,規模適中的中、小城市群逐步形成。其四,實行市轄縣管理體制。廣西最早實行市管縣是在1981年6月7日,由桂林市劃轄原由桂林地區管轄的陽朔縣。及至1988年10月8日,南寧市劃轄原屬南寧地區的邕寧、武鳴兩縣,柳州市劃轄原屬柳州地區的柳江、柳城兩縣,桂林市又劃轄原屬桂林地區的臨桂縣,梧州市劃轄原屬梧州地區的蒼梧縣。1987年,北海市也劃轄原屬欽州地區的合浦縣。

1993年6月28日, 地級防城港市設立時,亦劃轄原屬欽州地區的上思縣,此後,又劃轄由防城港市析置的東興市。1994年6月28日,地級欽州市設立時,亦劃轄原屬欽州地區的靈山、浦北兩縣。1995年設置的地級貴港市,劃轄原屬玉林地區的平南縣同時代管桂平市,1997年,撤銷玉林地區,原玉林地區轄縣全部由玉林市管轄,1998年,撤銷桂林地區,原桂林地區轄縣全部由桂林市管轄。其五、基層行政區劃由區、鄉、鎮發展到公社又回復到鄉鎮。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定》,廣西因此將原9658個區、鄉、鎮析並改為829個人民公社。此後全自治區公社略有增減,個別地方還復設區、鎮,與公社並行。1988年10月12日,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精神,廣西又相繼將公社改設為鄉、鎮,個別地方還設區公所。至次年底總計全自治區轄263個鎮、899個鄉、60個民族鄉、12個區公所。隨後又撤銷區公所,使農襯基層政區全部規範為鄉、鎮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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