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33年前一起鐵路特大撞車事故的審判 [范泓]
史鑒散照(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南都網)
◎范泓江蘇學者
33年前的1978年12月16日,隴海東線蘭考縣楊庄車站附近,發生過一起自1949年以來罕見的鐵路特大行車事故。由西安開往徐州方向的368次列車與南京至西寧的87次列車發生相撞,造成傷亡324人,其中死亡106人,重傷47人,輕傷171人,中斷行車9小時3分,直接經濟損失55.4萬元。
當天凌晨3時12分,列車相撞時發出的巨大聲響,方圓十幾里皆可聽到,沿線不少戶人家在睡夢中被驚起,誤以為是地震,紛紛奪門而逃,驚魂甫定,方知列車相撞事故。在當時,這起特大行車事故未允許公開報道,除鐵路系統內部資料有記載之外,剩下的只是倖存者、目擊者或知情人的記憶,媒體未給歷史留下任何記錄,現場救援資料也少得可憐。儘管如此,事故原因很快被查明,完全是人為造成的,鄭州鐵路分局一份相關資料這樣記錄:(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南都網)
「鄭州分局鄭州機務段司機馬相臣、副司機閻景發,駕駛東風3型0194號內燃機車,牽引由西安到徐州的368次旅客列車,編組13輛,按運行圖規定應在隴海東線楊庄車站停車6分,會讓由南京開往西寧的87次旅客快車。由於司機、副司機在行車中打盹睡覺,運轉車長與人聊天,車進楊庄車站後沒有停車,繼續以40公里的時速前進,以致在一號道岔處與時速為65公里通過的87次旅客快車側面相撞,造成重大旅客傷亡事故。」
這是事故發生30年之後,《中原鐵道報》記者王建林在一篇發表於該報2008年9月20日的題為《回望楊庄事故》的文章中披露的;另有一篇署名劉路、趙智淵的《魂斷楊庄:生命不能承受之痛》紀實文章,以當年知情者的回憶和描述為線索,對列車相撞之後的慘狀有一個描述:
「368次列車機車攔腰撞上87次列車的第6節車廂,像被推倒的多米諾骨牌,87次列車的第7、8、9、10節車廂在十幾秒鐘之內相繼與368次列車的機車相撞。巨大的衝擊力使幾節相撞的車廂與列車主體斷開,滾落在道軌外面。長長的車廂像麻花一樣扭曲在道軌幾米開外,行李架上指頭粗的鐵條折成了一段一段,火車地板殘片橫飛……」(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南都網)
此事驚動了北京高層。當時國務院總理是華國鋒,鐵道部長是有少將背景的郭維城,他剛剛升任部長不久,前任是此時的中共河南省委第一書記段君毅。事故當天,國務院責成鄭州鐵路局做好搶救和善後工作,鐵道部三名副部長趕赴事故現場。當百餘名無辜生命魂斷原野,肇事的368次列車正副司機馬某與閻某卻與死神擦肩而過,他們先後從昏迷中醒來,爬出火車頭,被眼前的慘狀驚呆,正司機馬某深知一切已晚,仰天嚎啕大哭,副司機閻某呆若木雞,寸步難行。違章就是殺人,兩人一度想找棵樹上吊自殺,未果。
「楊庄事故」對外秘而不宣,鐵路系統內部問責未了。1979年10月20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楊庄事故一案,鄭州市人民檢察院作為公訴方向法庭提起公訴。這一天,遇難者家屬、鄭州市民近千人一起湧向鄭州鐵路工人文化宮,等待法庭的審理和判決。鄭州鐵路局舉行鐵路沿線電話會議,3萬多名鐵路職工在庭外旁聽了審理實況。
此為「文革」結束後的第三年。「楊庄事故」發生的同一年,憲法恢復了被取消20多年的刑事辯護制度,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全國一些大中城市相繼成立了法律顧問處或律師事務所,這起特大行車事故遂成自律師制度恢復以來河南省第一起公開審理的案件。(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南都網)
兩名肇事司機當庭認罪,卻也提出了造成此次重大事故的另外兩個原因:一是單線行車的中間站在沒有隔開時,不能同時接發列車;二是機車質量不良有「途停」。辯護律師在陳述中指出:楊庄車站只是一個四等小站,只有正線、側線兩股線路,沒有隔開安全設備。根據《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應禁止同時接發列車和同方向同時接發列車。事故發生當夜,該站同時接發了兩對列車,為事故發生埋下隱患;兩名被告未經技術訓練和考核,沒有獲得內燃機車司機駕駛證,此次出乘,完全是其單位的錯誤安排。
十年「文革」期間,鄭州鐵路局陷入一片混亂之中,不僅派性,而且武鬥,事故層出不窮。民間流傳過這樣一句話「火車好坐,鄭州難過。坐在前頭怕撞頭,坐在後面怕追尾,坐在中間怕腰裡插槍(側面相撞)」,實為動亂年代「驚心動魄」的真實寫照。1978年開始撥亂反正,許多規章制度仍不健全,就在「楊庄事故」發生前一個多月,鄭州機務段0192號機車牽引的54次旅客列車,司機違章作業,險與迎面開來的103次旅客列車正面相撞,對責任人的處理,僅僅是免去職務。「楊庄事故」直接責任人馬某,之前曾因違章作業被撤職,復職後仍未汲取教訓,終致釀下天大人禍。
「楊庄事故」審判結果,正司機馬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副司機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運轉車長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這一判決是基於案件實情以及鄭州鐵路局在管理上出現的種種問題而作出的,其主要領導負有不可推卸的行政責任。鐵道部副部長兼鄭州鐵路局局長廖詩權被國務院行政記過處分,鄭州鐵路機務南段黨委書記李銀昌被鐵道部行政記大過處分,鄭州鐵路機務南段段長孫建洲被鐵道部行政記大過處分。
沿楊庄車站鐵路線東行200米,可以看到當年立下的「楊庄事故遇難旅客
對33年前一起鐵路特大撞車事故的審判類別:人文歷史 瀏覽量:1491 版次:AA29 版名:南方評論 歷史評論 稿源:南方都市報 2011-07-31 作者:范泓江蘇學者原創手機看新聞 全國訂報編輯此文 摘要:33年前的1978年12月16日,隴海東線蘭考縣楊庄車站附近,發生過一起自1949年以來罕見的鐵路特大行車事故。由西安開往徐州方向的368次列車與南京至西寧的87次列車發生相撞,造成傷亡324人,其中死亡106人,重傷47人,輕傷171人,中斷行車9小時3分,直接經濟損失55.4萬元。史鑒散照(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南都網)
◎范泓江蘇學者
33年前的1978年12月16日,隴海東線蘭考縣楊庄車站附近,發生過一起自1949年以來罕見的鐵路特大行車事故。由西安開往徐州方向的368次列車與南京至西寧的87次列車發生相撞,造成傷亡324人,其中死亡106人,重傷47人,輕傷171人,中斷行車9小時3分,直接經濟損失55.4萬元。
當天凌晨3時12分,列車相撞時發出的巨大聲響,方圓十幾里皆可聽到,沿線不少戶人家在睡夢中被驚起,誤以為是地震,紛紛奪門而逃,驚魂甫定,方知列車相撞事故。在當時,這起特大行車事故未允許公開報道,除鐵路系統內部資料有記載之外,剩下的只是倖存者、目擊者或知情人的記憶,媒體未給歷史留下任何記錄,現場救援資料也少得可憐。儘管如此,事故原因很快被查明,完全是人為造成的,鄭州鐵路分局一份相關資料這樣記錄:(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南都網)
「鄭州分局鄭州機務段司機馬相臣、副司機閻景發,駕駛東風3型0194號內燃機車,牽引由西安到徐州的368次旅客列車,編組13輛,按運行圖規定應在隴海東線楊庄車站停車6分,會讓由南京開往西寧的87次旅客快車。由於司機、副司機在行車中打盹睡覺,運轉車長與人聊天,車進楊庄車站後沒有停車,繼續以40公里的時速前進,以致在一號道岔處與時速為65公里通過的87次旅客快車側面相撞,造成重大旅客傷亡事故。」
這是事故發生30年之後,《中原鐵道報》記者王建林在一篇發表於該報2008年9月20日的題為《回望楊庄事故》的文章中披露的;另有一篇署名劉路、趙智淵的《魂斷楊庄:生命不能承受之痛》紀實文章,以當年知情者的回憶和描述為線索,對列車相撞之後的慘狀有一個描述:
「368次列車機車攔腰撞上87次列車的第6節車廂,像被推倒的多米諾骨牌,87次列車的第7、8、9、10節車廂在十幾秒鐘之內相繼與368次列車的機車相撞。巨大的衝擊力使幾節相撞的車廂與列車主體斷開,滾落在道軌外面。長長的車廂像麻花一樣扭曲在道軌幾米開外,行李架上指頭粗的鐵條折成了一段一段,火車地板殘片橫飛……」(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南都網)
此事驚動了北京高層。當時國務院總理是華國鋒,鐵道部長是有少將背景的郭維城,他剛剛升任部長不久,前任是此時的中共河南省委第一書記段君毅。事故當天,國務院責成鄭州鐵路局做好搶救和善後工作,鐵道部三名副部長趕赴事故現場。當百餘名無辜生命魂斷原野,肇事的368次列車正副司機馬某與閻某卻與死神擦肩而過,他們先後從昏迷中醒來,爬出火車頭,被眼前的慘狀驚呆,正司機馬某深知一切已晚,仰天嚎啕大哭,副司機閻某呆若木雞,寸步難行。違章就是殺人,兩人一度想找棵樹上吊自殺,未果。
「楊庄事故」對外秘而不宣,鐵路系統內部問責未了。1979年10月20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楊庄事故一案,鄭州市人民檢察院作為公訴方向法庭提起公訴。這一天,遇難者家屬、鄭州市民近千人一起湧向鄭州鐵路工人文化宮,等待法庭的審理和判決。鄭州鐵路局舉行鐵路沿線電話會議,3萬多名鐵路職工在庭外旁聽了審理實況。
此為「文革」結束後的第三年。「楊庄事故」發生的同一年,憲法恢復了被取消20多年的刑事辯護制度,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全國一些大中城市相繼成立了法律顧問處或律師事務所,這起特大行車事故遂成自律師制度恢復以來河南省第一起公開審理的案件。(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南都網)
兩名肇事司機當庭認罪,卻也提出了造成此次重大事故的另外兩個原因:一是單線行車的中間站在沒有隔開時,不能同時接發列車;二是機車質量不良有「途停」。辯護律師在陳述中指出:楊庄車站只是一個四等小站,只有正線、側線兩股線路,沒有隔開安全設備。根據《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規定,應禁止同時接發列車和同方向同時接發列車。事故發生當夜,該站同時接發了兩對列車,為事故發生埋下隱患;兩名被告未經技術訓練和考核,沒有獲得內燃機車司機駕駛證,此次出乘,完全是其單位的錯誤安排。
十年「文革」期間,鄭州鐵路局陷入一片混亂之中,不僅派性,而且武鬥,事故層出不窮。民間流傳過這樣一句話「火車好坐,鄭州難過。坐在前頭怕撞頭,坐在後面怕追尾,坐在中間怕腰裡插槍(側面相撞)」,實為動亂年代「驚心動魄」的真實寫照。1978年開始撥亂反正,許多規章制度仍不健全,就在「楊庄事故」發生前一個多月,鄭州機務段0192號機車牽引的54次旅客列車,司機違章作業,險與迎面開來的103次旅客列車正面相撞,對責任人的處理,僅僅是免去職務。「楊庄事故」直接責任人馬某,之前曾因違章作業被撤職,復職後仍未汲取教訓,終致釀下天大人禍。
「楊庄事故」審判結果,正司機馬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副司機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運轉車長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這一判決是基於案件實情以及鄭州鐵路局在管理上出現的種種問題而作出的,其主要領導負有不可推卸的行政責任。鐵道部副部長兼鄭州鐵路局局長廖詩權被國務院行政記過處分,鄭州鐵路機務南段黨委書記李銀昌被鐵道部行政記大過處分,鄭州鐵路機務南段段長孫建洲被鐵道部行政記大過處分。
沿楊庄車站鐵路線東行200米,可以看到當年立下的「楊庄事故遇難旅客紀念碑」,人們從來沒有也不會忘記身邊發生過的每一幕悲劇,過去如此,今天也這樣!
(本文參考《回望楊庄事故》、《魂斷楊庄:生命不能承受之痛》等文,以紀念2011年「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遇難同胞,特此說明。)
(南方都市報 www.nddaily.com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南都網)紀念碑」,人們從來沒有也不會忘記身邊發生過的每一幕悲劇,過去如此,今天也這樣!
(本文參考《回望楊庄事故》、《魂斷楊庄:生命不能承受之痛》等文,以紀念2011年「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遇難同胞,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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