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生態文明建設的認識誤區
編者按
2015年7月31日,本版編髮國家林業局昆明勘察設計院院長唐芳林撰寫的《生態文明建設認識上的誤區》(以下簡稱《誤區》)一文後,社會反響熱烈。為進一步呼應和支持《誤區》一文的觀點,南京林業大學環境與發展系統工程研究所所長張智光教授將自己長期的研究與思考梳理成文,希望藉助本版對生態文明建設實踐中的認識問題進行深入的理論剖析。
讀了《誤區》一文後,不禁要為作者點贊。當前全國上下正轟轟烈烈地開展生態文明建設,但許多人對生態文明的本質屬性還認識不清,因而在建設過程中不免存在盲目性和「誤操作」,長此下去將導致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多走不必要的彎路。該文非常及時地發現並指出了一些認識上的誤區,對糾正生態文明建設的偏差將起到積極作用。
筆者認為,之所以會有這些認識誤區,是因為一些實際工作者缺乏對生態文明相關理論的了解,而理論工作者又疏於將理論與實踐進行對接。
「生態環境」應是以生物為主體的環境概念
《誤區》一文指出,現在人們把「生態」當作一個時髦的褒義詞到處用,如生態食品、生態旅遊、生態農業等,有些用得對,有些就屬於「泛生態化」。以生態食品為例,把優質生態下培育出的食品稱為「生態食品」,就好比把高質量食品稱為「質量食品」一樣荒唐。「生態」是什麼?生態是生物(包括人)在一定的自然環境下生存和發展的狀態。因此,生態並不是褒義詞,而是中性詞,它包括良好、惡劣等多種情況。不僅如此,生態甚至不是一種實體,只是反映生物與環境之間關係的狀態。
關於「生態環境」的提法一直存在爭議。如果把「生態環境」理解成「與」的關係,則有兩種解釋。其一,表示「生態與環境」。但兩者性質不同,一為狀態,一為實體,放在一起並不對等。其二,表示「生態系統與環境」。雖然兩者皆為實體,但前者包含了後者,也不合適。如果把「生態環境」理解成修飾關係,則通常表示「與生態相關的環境」,強調那些與生物的生存狀態密切相關且有較大影響的環境,如水資源、生物資源、氣候資源等自然環境,以區別於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環境。但是,有專家認為這種生態環境的概念等同於自然環境,沒必要再造一個同義詞,且無法與國際接軌。筆者以為,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是以人類為主體來看待環境,而生態環境則是以包括人在內的生物為主體的環境概念,而且是站在「泛生物」的角度看待環境。每一種生物都有可能成為生態的主體,也有可能是環境的組成部分。
因此,將生態環境賦予新的內涵,對生態文明建設更有價值。儘管也有個別專家反對,但生態環境一詞仍然以旺盛的生命力廣泛傳播,原因也許就在於此。
生態文明建設不只是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
《誤區》一文認為,生態文明與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等是並列的關係,不能用生態文明替代其他文明。顯然,這裡的生態文明是狹義的。但從哲學上看,生態文明是人類文明發展史上的一個新的文明形態,它與原始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等並列;而在任何一個文明形態或階段中,都包含著與那個時代相適應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等內涵。可見,這是兩種不同的劃分方式——前者按階段維度進行分類,而後者則按領域維度分類,不應混為一談。
因此,生態文明建設的內涵不單單是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這麼簡單,而應當涵蓋生態物質文明、生態精神文明和生態社會文明等各個方面。其中,生態物質文明包含生態經濟文明、生態環境文明和生態科技文明等方面,生態社會文明包含生態政治文明和生態行為文明等——它們都是生態文明的表層內容,受到深層的生態精神文明的支配,如生態文明意識、生態倫理、生態文化和生態哲學(更深層的文明內涵)等。可見,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面相互協調和整體推進。
生態文明的本質屬性是產業與生態系統互利共生
《誤區》一文強調,應準確理解生態文明的實質,認識到它是遵循生態學與社會學規律的人類自覺,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永續發展的文明成果。人類關於生態安全的自覺大約始於20世紀70年代,經過對傳統工業文明所造成的生態損害的反思,開啟了新工業文明時代。人們通過節約資源與能源、循環利用廢棄物、對污染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等方式,盡量減少自然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但是,新工業文明只是減少了人類對生態的破壞,並沒有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永續發展」,還沒有完全擺脫工業文明,還沒有真正實現生態文明。於是,一個具有重要實踐意義的理論問題被提了出來:生態文明的門檻究竟在哪裡?它的本質屬性又是什麼?
筆者的研究團隊運用共生理論,通過定性和定量分析,得出了一系列相關的科學結論。簡單地說,在新工業文明時期,人類的產業系統對自然界生態系統的負向作用力逐步減小;當生態系統負向受力為零並開始轉入正向受力時,人類才真正進入生態文明階段。也就是說,生態文明的門檻是偏利共生模式,即產業系統獲利,而對生態系統無害。越過該門檻後,生態文明將進入產業與生態系統相互促進的互利共生模式——這就是生態文明的本質屬性。
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係並非「魚與熊掌」
有人懷疑這種互利共生模式能否實現。《誤區》一文所列舉的極端生態主義、生態建設言行不一、要保護不要發展、要發展不要保護等現象正是這種疑慮的現實反映。似乎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相互對立,兩者的關係猶如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然而,人類既不可能倒退到原始文明階段,也不可能繼續走破壞生態的死路。出路在哪裡?答案是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魚與熊掌兼得」,這是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芬蘭林業的發展歷程堪稱「魚與熊掌兼得」的典範。由於戰爭及其他人為或自然的因素,芬蘭的森林遭受過嚴重破壞,但二戰後,芬蘭通過科學的管理、嚴格的法律和先進的技術,讓森林資源和森林生態得以有效恢復和發展。目前,芬蘭的森林覆蓋率高達76%,生態效益良好。究其原因,大力發展木材造紙業功不可沒。相比草類而言,木材是高質量、低污染的良好造紙原料。芬蘭通過大力發展木材造紙促進營林業的發展,而營林業的發展又反過來進一步推動了木材造紙業的發展——如此良性循環,實現了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的互利共生。
綜上所述,在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中,要讓各級領導幹部和公眾懂得生態文明的本質屬性,懂得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互利共生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運行模式。要轉變「唯GDP論」的傳統政績觀,找到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的生態文明建設之路,走出一條嶄新的生態與經濟互利共生髮展之路。
(作者系南京林業大學環境與發展系統工程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本文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71173107〕「基於生態—產業共生關係的林業生態安全測度研究」的部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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