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離婚案開庭,馬蓉凈身出戶的幾率有多大?
王寶強發布一則微博,指責妻子馬蓉與經紀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並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停止與宋喆的合作。
2016年8月15日王寶強來到北京朝陽法院,起訴其妻馬蓉要求離婚。在訴狀中王寶強要求解除雙方婚姻關係,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撫養,馬蓉依法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年滿18周歲,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016年8月16日馬蓉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要求刪博並道歉30天。
如馬蓉出軌證據確鑿王寶強可否要求對方凈身出戶?
王寶強代理律師張起淮16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經過調查,有關馬蓉與宋喆出軌,王寶強有事實證據,會在今日的法庭上出示,讓事實證據說話。那麼,如果「出軌」實錘放出,對於大眾十分關心的財產分割問題,將帶來怎樣的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與配偶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張向龍律師表示:「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精神損害賠償,但是『出軌』的法定過錯直接導致財產分割的減少或凈身出戶,是不可能的。就算王寶強能夠拿出馬蓉法律定義上的出軌證據,也只能申請精神損害賠償,而不是直接影響財產分割,要求馬蓉少分或不分財產。
兩起案件馬蓉今天是否會現身?
王寶強的代理律師張起淮之前對媒體透露,由於離婚案和名譽侵權案同時開打,這兩個官司都涉及王寶強。加上離婚案的證據會比名譽侵權案的證據要多一些,離婚案還涉及財產分割以及孩子撫養等諸多問題,由於離婚官司的特殊性,王寶強本人將親自出庭。
但是與王寶強決定親自出庭的態度不同,馬蓉已向法院申請,她不出庭,並申請不公開審理。馬蓉是否有不出庭的權利?
據了解,因為婚姻案件的特殊性,當審本人必須出庭,律師代理資格也是一般代理而不是特別授權。但是張向龍律師提到也有一些例外,「本人不在國內或有疾病必須在醫院救治,可以提前向法院申請,但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如果馬蓉不在國內,必須經過中國駐外大使館的認證,出具相關證明,才具有不出庭的資格。」至於馬蓉訴王寶強名譽侵權一案,雙方都可以委託律師,本人不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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